叶在增:审理南京大屠杀第一案的军事法官
2021-12-16刘瑜
本社记者 刘瑜
1985年盛夏,一位老人伫立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门口良久。他饱含热泪地望向纪念馆正面的石壁,上面用中、英、日三种文字镌刻着:遇难者300000。他默默低头哀思,心情久难平静。因为他最清楚,这个数字是用血与泪、悲与愤写成的。他,就是当年审判南京大屠杀元凶谷寿夫死刑案的承办法官——叶在增。
1912年4月2日,叶在增在福州出生。纵观叶在增的一生,他在青年时期参加爱国运动、抗战期间投身战场,战后参与审判日本战犯,经历种种坎坷,晚年又投入到批驳日本右翼势力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的战斗中。他用饱经风霜的一生,见证了历史,诠释了浓烈的爱国之情。
投笔从戎 加入抗日救国行列
叶在增生于福州一个颇有名望的书香家庭,自幼受到三坊七巷浓厚历史文化的启发,对名人故事和英雄事迹耳濡目染。文儒坊口有块石碑,上边镌刻着这样一段文字:坊墙之内,不得私行开门并奉祀神佛,搭盖遮蔽,寄顿物件,以防疏虞;三社官街,禁排列木料等物。当时在小巷坊刻碑立约的形式在全国少见,但这块碑却对叶在增的影响很大,让他从小就树立了遵纪守法的意识。
叶在增从小随其父定居北平的三哥叶在均家中。叶在均长于他二十多岁,在北平大理院(最高法院)任职。他受到三哥清廉执法、依法治国品格的影响,心中一颗“法治”的种子在萌芽。
1930年7月,叶在增考入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四年后,大学毕业的叶在增连受打击,原本计划去法国留学却因暴雨冲毁路桥,延误行程,失去求学机会。找到工作后,又在匆忙中与用人单位失之交臂。这对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叶在增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万念俱灰的他不得不重回三哥叶在均身边,情绪低落地向三哥倾诉:“我是学法的,到哪儿都一样。以法治国,为民申冤,是我毕生追求之目标。我不求名图利,只想学有所用。”
一天晚上,叶在均回来很晚,他径直走到叶在增房间,递给弟弟一封信。叶在均说:“你带上这封信,去南昌找江西省高等法院鲁师曾院长。”又嘱咐他,到江西后,无论安排什么工作,都要脚踏实地去做。在法院就从书记官开始,这对你今后写好判决书很有帮助。当了法官就要铁面无私,公正办案,这是一个法官的基本准则。叶在增欣喜若狂,带着三哥的嘱托,旋即赶赴南昌。叶在增在九江法院最初任见习书记官,这对科班出身的他来说是一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他很快崭露头角,不久被调到江西省高等法院任书记官。远离他多年的法官梦终于近了一步。1936年夏天,叶在增又被调回到九江法院,安排他负责筹建九江监狱。
1936年年底发生的两件大事,让叶在增内心产生了很大的波澜。11月23日,国民党在上海公开逮捕了全国各界救国会领袖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沙千里和史良七人。叶在增不明白蒋介石为什么要逮捕这些学者名人。他们抗日救国有何罪?触犯了哪条国法? 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在西安实行“兵谏”,迫使蒋介石接受联合抗日八项主张。举世瞩目的“西安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力主民族大义,促使了事变的和平解决,粉碎了日本侵略者和亲日派扩大中国内战的阴谋,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叶在增面对现实,开始产生疑虑:日本人不断入侵,国内形势发生急剧变化,此时还有法可言吗?法律还能治国救亡吗?叶在增回想起曾经参加学生运动的情景,他逐渐认清现实,听到有不少热血青年投身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洪流中,不禁也为之怦然心动,他多么渴望到抗日烽火的前线去!
>>叶在增手稿 资料图
是继续当法官,还是弃官投奔抗日前线?叶在增每天徘徊在十字路口,难以决断。随着战事形势严峻,他想投奔抗日救国前线的心情越来越迫切。最终,叶在增选择了投笔从戎,经过考试训练,他成了国民党军队里的一名政治工作人员,加入了抗日行列。1938年5月,叶在增被分在保安十一团当中队政治指导员,部队驻防九江,至此他真正走上了抗日的第一线。7月九江沦陷,全团转移到庐山打游击,从1938年7月到1939年4月固守庐山近九个月之久,成为闻名的“庐山孤军”。1939年春,叶在增从九死一生中随军突围下庐山,后几经辗转,1941年开始从教。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多年的流亡生活,使叶在增归心似箭。1946年夏,他坚决辞去教职,携眷回到三哥南京的家里。
见证历史 亲审日本战犯
一个偶然的机会,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1946年8月8日,国民党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在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侦察室,对引渡来华的日本战犯谷寿夫进行了提审。在审讯中,谷寿夫拒不承认侵华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滔天罪孽,矢口否认自己在南京的血腥大屠杀。鉴于谷寿夫是“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且“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为便利侦讯审判,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第38次会议决定将日本战犯谷寿夫移交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要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深感责任重大,而偏偏在这时候,承办谷案的法官突然调走,去哪儿物色合适的人选呢?石美瑜心急如焚。一日,他去拜访自己的导师叶在均,在导师家里,一个年轻的身影让他眼前一亮:这个人就是叶在增!叶在增的经历他早有耳闻,当时,从“北朝阳”“南东吴”这两所大学走出来的法学人才,都让人刮目相看,他当即下定决心:这个朝阳大学生,我要定了!
彼此的叶在增,已有两处中学想聘请他担任教师。从一职难求到三中选一,但叶在增丝毫没有犹豫,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官”,他激动地表示,中国人审判日本战犯是空前绝后的壮举,学法律、当法官是他梦寐以求的愿望,今生能有幸亲自审判日本战犯,为了历史,为了国人,作为一名法官,历史给了他这么好的机遇,绝不放弃!“说条件差,办案艰苦,这和在庐山比起来算什么,我什么样的苦没吃过?什么样的困难没见过?”面对三哥“劝他深思”的话语,叶在增无比坚定。
>>审判谷寿夫时,南京市民聚集在法庭外聆听。资料图
>>谷寿夫在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上接受审讯 资料图
叶在增到军事法庭正式上班的第一天,石美瑜在办公室里指着办公桌上厚厚的材料说:“乃腾(叶在增字乃腾)现在就看你的了,千头万绪开头难。”叶在增看到石美瑜交到他手中堆积如山的材料,深有感触,顿觉身上担子之重。带着满怀的斗志,他下定决心,一定尽职尽责,对历史负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依法办事,以国际法和我国相关法律为依据,要让证据说话,让日本战犯在铁的事实面前认罪伏法。
卷帙浩繁,哪怕是仅仅浏览一遍都花掉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但是一想到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谷寿夫的万般抵赖,他就怒火中烧。然而,他深知,作为一名法官,面对罪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感情用事,充分掌握罪犯的罪恶事实,他就不能不低头认罪!
叶在增决定立刻走出法庭,到全市各地走访取证!初冬的南京,寒冷刺骨,叶在增穿梭在大街小巷,他根据资料中提供的线索,叩响一扇扇大门,走访一户户人家。走访过程中,比天气还冷的是他的内心,他强忍泪水记录下那一桩又一桩血泪的控诉!经过三个多月夜以继日的侦讯,此时,已收集到日军在南京大屠杀罪行中的大量人证、物证。其中,有一本《敌人罪行照片集》,从叶在增接手承办谷案的所有资料时就引起了他的注意。这其中的21幅照片,记录的是当年慈善团体掩埋队掩埋尸体的地点。
强烈的责任感,让叶在增下定决心,要根据照片上提供的线索一一进行实地勘察!他要让所有证据做到无懈可击!叶在增又跑完了十多处掩埋尸体的地址:下关宝塔桥下永清寺、上新河北河河口空场、中华门外普德寺旁、中华门外兵工厂雨花台、花神庙、中华门外望江矶、莫愁湖广州公墓旁、汉中门外等地。泥泞的路,颤抖的心,那凄惨的场景让他悲痛不已。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刨土验尸,最终,法医出具了一份沉甸甸的鉴定书,此时,是公审谷寿夫案的前一天,那时叶在增已胸有成竹。
伸张正义 判处谷寿夫死刑
从调查取证到公审,短短三个月时间,开了20多个调查庭,询问了1000多名南京大屠杀目击者、受害者和幸存者,找到了400多名证人。
1947年2月6日,是全国人民翘首期盼的一天!审判谷寿夫是中国政府公开审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案,引起各界人士与中外媒体的关注。对谷寿夫的公审进行了三天,有80多名证人出庭指证谷寿夫等部队的种种暴行,其中有外籍证人3名。谷寿夫先是拒认南京大屠杀罪,后在诸多人证物证面前,被迫承认自己纵容和唆使部队屠杀南京平民和俘虏的犯罪事实。
公审结束后,军事法庭召开了评议会,五个成员均认为谷寿夫应判处死刑。可想而知,谷寿夫案的判决书分量之重,不仅要得到民众的认可、国际上的承认,更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叶在增根据谷寿夫纵兵犯罪的事实,分类定为:1.屠杀。2.强奸。3.烧焚。4.抢劫。判决书内容确定后,他熬了两个通宵把近万字的判决书初稿交到石美瑜手中。
3月10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进行了宣判!石美瑜宣读完谷寿夫死刑判决书后,全场欢呼雀跃,如潮般的掌声像是“宣告”着正义的到来!
叶在增的长子叶于康曾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评价父亲:叶在增一生的主体角色是一名法官,他有着鲜明的法律人思维。审判谷寿夫是五人合议制,作为承办法官的他这样表态,审判过程无疑是国仇家恨的集中爆发点,审判一定是要让罪恶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审判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如果仅是报复,也就违背了国际军事法庭向同盟国各参战国引渡战犯的初衷。审判依据的是法律,依据的是确凿的证据。叶于康介绍,当时叶在增还统计确定了“南京大屠杀”被害人总数为345337人。后经合议庭考虑,如此大规模的屠杀,又时隔十年之久,一个概数也许更为合适。最终确定:被害总数达30万人以上。石美瑜称,这样的表述较为稳妥,经得起世人和时间的检验!
叶在增在军事法庭期间,和同事们收集了日军屠杀中国军民的大量罪证,确定了日军在南京一地屠杀我30万同胞这一数字,对谷犯的判决词,为日后海内外史学界、司法界研究南京大屠杀史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据史料记载,他们在承办谷案过程中所取得的大量人证、物证,也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决日本一些甲级战犯提供了有利条件,“确认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现代战争史上破天荒之残暴记录”。尤其是在审理南京大屠杀的直接指挥者——松井石根一案时,这些证据常让被告无法抵赖,最后只得束手就擒。
老骥伏枥 为南京大屠杀作证
1947年7月,国防部南京军事法庭与上海军事法庭合并,叶在增和石美瑜庭长去了上海。1948年初,日本在华的军队都已经遣返完毕,国防部将侵华一号战犯、最后一任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交给法庭审判。审判的结果,由于美国的干预、国民党当局的庇护,这个喝尽中国人民血的元凶被判决无罪,释放回国。叶在增也被迫在审判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无奈和愤恨充斥着他的内心!而这也为他今后人生轨迹的改变埋下了伏笔。
1949年5月,上海即将解放,法庭已经结束,人员也已遣散。叶在增被派到浙江高等法院工作,但是还没有去报到,在上海的国民党政府官员都纷纷外逃。叶在增两次被邀去台湾都拒绝了,他对夫人说,国民党政府正因为自己的腐败,才会被小米加步枪打败。叶在增一直坚守军事法庭,等到上海解放,他把整理好的法庭案卷和所有档案资料交给新政府。
1951年初,大镇反运动开始,由于曾经那令他无奈签字的“无罪判决”,叶在增被九江市公安局逮捕,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十年后,九江市法院王副院长连夜翻阅了三十多年前的案卷后认为,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14条规定,显然叶在增被判处三年徒刑的“历史反革命”案是一桩错案。1984年12月9日,九江市浔阳区法院作出了“原判撤销”宣告无罪平反的决定。1985年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审:原判撤销,宣告无罪!顶在叶在增头上33年的阴霾终于散开,平反后的叶在增先生老骥伏枥,开始人生又一个新的篇章。
1985年春,叶在增应南京市“南京大屠杀编史建馆立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邀请,到南京参加“南京大屠杀”资料影片的拍摄工作,当时他还可以清楚地描述出全南京市十三个主要遇难处惨遭日寇集体杀害的同胞的具体数字和情景。一日,叶在增拉开窗帘,望向窗外,南京城车水马龙,一派繁华。他不禁感慨:真是换了人间!他想:“1937年侵华日军屠杀我南京同胞30万,这是历史,历史是属于人民的,我岂能把历史事实带进坟墓!现在空闲在家,有的是时间,记忆力也还可以,何不抓紧时间,把自己见证历史的经历说出来、写出来,留给后人呢?”
于是,他很快就写出了《忆庐山孤军作战》和《审判日军侵华总司令冈村宁次内幕》两篇回忆录。两篇文章被媒体纷纷转载,引起巨大反响。不久,他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聘为馆员,后又被选为九江市政协常委。接着,他在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取得胜利四十周年时,撰文《决不容许历史悲剧重演——重论“南京大屠杀”》,强调为了防止历史悲剧的重演,要教育后代,勿忘前耻,记取教训,加速建设,富强祖国……
1986年1月,叶在增收到南京市“南京大屠杀”编史建馆立碑工作领导小组的一封函,读完这封信,又一次让他怒火中烧,热血沸腾。信中称:新华社于1986年1月7日出版的《参考资料》上译载了日本《正论》杂志1985年12月号刊登的北海道柘植大学讲师田中正明题为《九问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文章,攻击我建馆是以“虚构的历史和被歪曲的事实为依据”的,文中提出九个疑问,挑衅性地要我方“作出明确的回答”。为此,特根据领导指示,先将此文的打印件送请一阅,并请在百忙中就其有关论点,以您亲身参加南京审判的历史事实,为我们撰写一些证言、证词,或提供回忆资料和人证、物证,亦可就其某一论点写批驳文章。
叶在增不顾晚年身体的不适,连夜起草材料,对“九问”逐一反驳。他每每回忆当时的场景,总觉历历在目。每次提笔都血脉偾张,难以释怀。1987年是日本侵略者制造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50周年,叶在增为此撰写了《历史悲剧永不忘——“1937.12.13”感言》:“日本侵略军在我国南京进行大屠杀,倏忽已经是五十个年头……被日军屠杀的30万死难同胞永久长眠在南京地下。由于时间的流逝,也许有些人在脑海里对他们逐渐淡忘……作为该事件见证人之一的我,有必要写下我所知道的和我的感想。”此外,他还撰写了《我可以为历史作证》《血债血还》等文章,刊登在报刊上,为历史也为后人留下了一笔重要的历史遗产。
从1912年4月2日出生,到1994年4月2日逝世,叶在增用了整整82个春秋,诠释着一颗爱国之心、一个正义之魂。他一生命途多舛,却始终胸怀若谷。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经这样评价说:叶在增的一生,犹如一部大戏,有高潮有低谷,有辉煌也有黯淡,他用一生铸就了一部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