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教融合政策支持 助推杭州高质量发展
2021-12-15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技术机构不断升级、产业结构持续变化、就业结构和教育供给结构不断变革,教育和人才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当前,杭州人才的教育供给和产业需求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增速下降,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此外,杭州作为民营企业的主阵地,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涌现出了一批新兴产业,新业态对人才的创新性、实践性需求日渐融入人才培养各个环节,迫切要求创新教育培养模式。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是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产业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人才驱动”转变的必然选择。
当前杭州市产教融合面临的
主要问题
配套政策法规有待完善。政策约束性需要增强。目前,相关政策法规多属于规定性指导意见,缺少具体实质性的建设意见及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立法的缺位与实施融合的不确定性也给产教融合的参与各方带来资金使用、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较高风险。政策融合性需要提高。教育和产业发展政策相对独立,融合不足,缺少连贯性、关联性,缺少融合机制,产学研没能较好地结合,收效甚微。各职能部门在政策制定上立足各自职责,缺乏沟通,较难达成共识,政策条款不够完善,导致融合不力,育人效果不佳。
教育资源投入有待提高。办学经费多元化不足。院校发展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注资较少,社会资本与风险投资更少。对于一般性融合型企业而言,投资回报率低,社会效益不明显,融合动力日趋弱化,金融机构在投资中对此类投资的风险把控严格,极少与相关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职教资源结构性短缺。杭州职业教育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相对突出,制约部分学校办学水平提高和专业拓展,导致职业院校布局与产业发展需求适配度不高。尤其是市区职业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学校校内基本教学实训场地局促,中职教育倾向于扮演为高一级院校输送合格人才的角色,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财税政策落实有待优化。财税政策操作性需要加强。目前,对于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各自发展的差异,难以用同一個标准来衡量,亟需一个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指导性细则文件。财税政策功能性发挥受限。支出型财税政策对企业激励效果较差,难以达成提升育人目标,收入型财税政策模式单一,缺乏方式创新。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方式,难以充分调动企业主动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参与学生培养的积极性。比如,对于企业举办的培训研究机构是否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校企合作良性有待提升。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企业、院校权责利效不清晰,利益诉求不对等,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情况。于企业而言,企业参与培养的人才流失率高,大量资金的投入得不到有效的回报,院校难以为企业解决高端核心技术上的瓶颈。于院校而言,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培训、科研收益,院校不能按照现有绩效规则实行分配,难以调动教师积极性。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失衡。院校缺乏区域产业经济发展趋势岗位人才需求调研,专业群建设缺乏多维深度互融,难以发挥专业群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优势,无法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全产业链的人才供给,专业群建设和人才培养陷入闭环之中,脱离实际产业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够。院校科研课题与企业创新成果关联度不高,高新技术转化难度大,校企双方无法从科研和创新层面达到深度融合。院校侧重科研理论方面的研究,对市场热点缺乏敏锐度,参与科研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不足。同时,专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不完善,造成合作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不紧密,制约了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果。
加强产教融合政策支持的相关建议
聚焦法律法规支持体系。完善产教融合法规体系。制订《杭州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学生、企业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规范企业及实训教师的资质条件,以及企业教育的目标、内容、形式、时间、期限、考核、对学生的义务,接受相关机构监督的义务以及违反职业教育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完善义务教育培养体系。支持和鼓励普通中小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开展预备性的职业教学和实践,组织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为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和劳动技术教育。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开展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参与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允许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相互委托管理。
聚焦资金财税支持体系。建立多元资金筹集机制。设立专项资金,采用补偿弱势项目、扶持优势项目等方式给予资助;共建奖励基金,对产教融合效果优良的院校和企业进行嘉奖;协同行业协会设立创新基金,比如西湖教育基金会,实体化运作,设定高校与企业的准入门槛,评估准入资格,制定资助方案,对融合方式新颖、潜力突出的项目进行相应资助。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利用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内涵逻辑清晰、遴选标准完善、激励监督机制有效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多组合奖励优惠机制,落实好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吸引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并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纳入社会责任报告,对于深度参与的企业给予奖励。建立企业专项资金机制。对于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按照公办职业院校标准或者一定比例额度拨付生均经费。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补充院校的发展。
聚焦评价对接支持体系。完善产教融合运行机制。组建杭州产教融合研究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现有资源合理配置,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持续发挥院校的科研优势和企业的产业优势,科学化解融合中现存的问题,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拓宽产教融合的宽度与深度。建立融合效能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的评价和保障制度,组织或者委托行业、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融合效能评价,以试点城市、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院校为基础,建立基于共存共享发展导向的产教融合生态评价体系。构建专业产业对接机制。搭建基于产业发展的专业评价反馈信息系统,对全市专业动态检测和预警,为院校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和评价制度提供依据。
聚焦协同治理支持体系。扩大职业院校自主管理。下放专业设置权,职业院校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变化自主设置专业;下放招生权,采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对有突出贡献高级技能型人才,可破格录取;下放经费使用权,放宽对职业院校的经费使用管制,可从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等方式获得报酬。提升职业院校激励机制。职业院校举办实习实训和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的津贴,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激发中等职业院校教职工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赋予全额拨款的中等职业院校单位身份的同时对其采取差额拨款单位来进行管理。完善企业市场活力机制。产教融合型企业、规上企业,建立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同学校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并设立一定比例的岗位,接纳职业院校教师实践和培训,与职业院校联合招收学员(学徒),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课题组成员:孙刚锋、范诗武、吴升、胡小波、郑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