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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途径研究

2021-12-15□张

山西农经 2021年5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村土地农户

□张 锋

(吉县农业农村局 山西 临汾 042200)

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明确土地权利归属,强化土地流转,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的企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作物产量,满足市场需求,有助于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1]。

1 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概述

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某一范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隶属关系以及其他权利的相关内容进行确定。通过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和颁证,可以使物权保障得到强化,使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及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更好地为农民贷款抵押提供支持,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向着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不断转变,需要通过对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从而更好地解决农村、农业及农民的问题。土地确权是解决土地相关问题的重要基础。政府需要从政策及法律等层面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全面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会受到劳动力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效益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非农建设项目需要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土地流转过程受到阻碍[2]。

2 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

2.1 确权管理困难

我国在取消农业税后,又陆续出台了相关惠农政策,极大增加了土地收益。一些农户在明确看到土地收益后往往会选择单方面解除流转协议。由于承包经营权证书没有进行更名登记,导致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无法确定归属权的现象。

2.2 农户擅建房屋

为了使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一些农户承包土地后存在擅建房屋的现象,使土地用途被改变。如果不有效遏制这种行为,将会严重破坏我国耕地资源。

2.3 私自买卖宅基地

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知道,一户农民最多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一些农户为了占用更多宅基地而购买搬入城镇的农户房屋,出现私自买卖宅基地的现象。这对开展土地确权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3 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3.1 集体所有权界定模糊

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求,政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进行征收,同时给予相应补偿。由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相关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不够清晰。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在集体所有权问题上保持着强势地位,出现了一些土地征收行为失范的现象。

3.2 政府职能越位及缺位

在具体土地流转工作中,政府需要有效发挥引导和监管等职能。由于存在一定的经济利益和政绩诱惑现象,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容易陷入其中,最终出现行政行为偏失或失当等现象。除此之外,在土地流转工作当中,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自身角色定位不准确,出现了定位偏差问题,进而导致相关职能缺位。

3.3 土地征迁执法不规范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征迁行为变得更加频繁。一些地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执法程序,进而影响了执法效果[3]。

4 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途径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大众对农村土地问题的关注度逐渐加大。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成为热点问题之一。想要有效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使农村土地制度得到有效改进。

4.1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了使这一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需要充分结合相关法律政策,有效开展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从而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农村经济建设水平。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农村土地出现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对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重视,采取有效对策进行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集中开展形式,有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通过有效开展此项工作,可以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水平,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各地区、各部门需要统一思想认识,从战略和全局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实现农村全面改革的重要措施,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效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4.2 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

想要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需要准确把握我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制定完善的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原则统一进行部署,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通过开展该项工作,可以使土地承包过程中四至不清、面积不准和空间位置不明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解决土地纠纷,完善相关补贴政策。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扩大试点,在计划时间内有效完成该项工作。同时,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后续工作,按照由易到难和试点先行的顺序进行落实,分期分批推进,不仅要保证实施进度,更要注重服务质量。有试点工作经验的地区,需要加强学习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合理制定相关制度,为工作全面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4.3 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不仅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还需要有效把握政策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3.1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既不是对现有关系推倒重来,也不是打乱重分,而是以现有承包台账等作为依据对承包地的归属进行确认。

4.3.2 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

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时,需要坚持确权确地原则,不仅要确地到户,还需要对确权确股的范围进行严格把控,坚持农地农用原则。

4.3.3 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

相关部门要有效落实物权法定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相关部门出台的规范和标准,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承包合同,建立起具体的登记簿,并颁发权属证书,确保登记准确、真实、完整。

4.3.4 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

在此项工作中,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是关键。要深化落实相关的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使农民群众对此项工作具有的重要意义产生深刻认识,有效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4.4 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过程中,确权是工作核心,登记是工作重点,权属调查是工作关键。各地政府要从实际出发,有效完善相关工作环节。

4.4.1 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

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结合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相关资料、台账、方案以及合同等,有效清查、组卷和整理相关权属档案资料,并按照具体要求保全、补建和修复相关资料。

4.4.2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相关部门需要针对农村集体耕地进行经营权调查工作,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重点调查发包方、承包方及承包地块等,准确填写相关调查表,并制作调查结果公示表和权属归户表。

4.4.3 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完善,以法定依据为基础,确保承包户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户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则需要重新签订,还需要补签和完善丢失、残缺的承包合同。

5 结束语

政府在处理农村土地关系时,需要掌握最新动态,有效采取土地管理措施。对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中出现的农户占用、私自买卖、行政执法程序不严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土地权属状态界定和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查,规范行政干预,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时,相关部门需要有效发挥职能,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流转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从而促进我国农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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