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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推进工会法律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2021-12-14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

中国工人 2021年11期
关键词:维权争议工会

党的十九大以来,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积极推进法律维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走在前列。与此同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深入转型、经济运行的客观形势、工会组织的改革发展、劳动者群体的客观变化,顺义区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如何做好新时期工会法律维权工作,也面临着挑战,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

近年来,顺义区总工会进一步发挥工会法律服务的系统性“联动”作用,打造“预防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协商调解-法律援助”一条龙工作体系,各项法律服务形成协同作用。

强化预防化解,夯实维权工作根基。一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预警,认真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隐患,充分发挥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和第一监督人的作用。二是研究制定《顺义区总工会“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时有效回应职工诉求,提升工会组织服务职工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事件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三是强化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成立工会律师服务团队上门开展“法治体检”,指导企业工会参与企业改革、改制方案的制定,对薪酬、劳动安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维权意识。一是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积极推动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现场提供免费的劳动维权和法律咨询服务。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运用“顺义工会”微信公众号、职工服务中心大屏幕等平台,推送民法典普法小视频、专题讲解等内容,线上线下强化宣传融合。三是举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劳动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详细说明职代会操作实务和集体协商程序,提高工会干部普法用法能力水平。

整合法律资源,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职工需要时能够随时随地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区各工会服务站均有律师有效对接,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每个工作日配备不少于2名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接待。二是搭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工会组织一手托两家,为企业和职工架起沟通桥梁。三是做实做细法律援助服务。当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劳动争议时,主动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由工会出资补贴、聘用专业律师为来访的困难职工、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单亲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延伸工会触角,形成法律维权合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信访办、法院、企业联合会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落实好“吹哨报到”工作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妥善处理群体劳动争议案件。面对涉案公司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无法发放拖欠工资的难题,创新性建立“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由区总工会进行监管,专户专用,只能且仅用于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业务。三是强化与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之间的联动。做好顺义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服务律所的聘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聘用流程,制定评分标准、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维权工作效能有待提高。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给工会法律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塑造了新的争议焦点和劳动争议诉求的不同形态,也导致了集体争议中劳动诉求的分散化。原来是一群人诉一个单位,大家的诉求和预期差不多。现在不一样,几个劳动者告一个单位,有的想继续留任,有的想拿钱走人,有的还涉及工伤。虽然是集体案件,但每一个都是个案,这些都增加了工会法律维权工作的量级和难度。

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当前,全区镇(街)、经济功能区已经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挂牌并投入使用。但是大部分难以独立有效运行,当出现职工维权时,仍需要寻求上一级工会组织指派法律服务团队协助处理。出现这种情形,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基层工会服务站工作繁杂,工作人员常常身兼数职,外部工作压力和自身专业限制导致缺少对法律维权工作这一领域进行深耕的主客观条件。

工会品牌辨识度不够明显。据近三年法律服务窗口初访劳动者的抽样调查显示,大部分劳动者面临争议时首要想到的是到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对工会的法律资源了解较少,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队伍在劳动者中缺乏辨识度。此外,在工会法律维权工作队伍中,严重依赖专业律师团队,对专职社工调解员的资源投入和重视程度有所欠缺,专业化力量不足,还没有形成一支叫得响、立得住的维权队伍。

维权工作整体性不够突出。维权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与建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送清凉”“送温暖”等其他普惠性服务内容相互影响,互为补充。前者若不深入、牢固、有效,职工的应得利益、合法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则后者的价值也相当有限,工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也难以提升。当前,法律维权工作与其他工会工作的融合度还不够深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方式还不够丰富、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灵活吸纳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入会的工作方式有待改进等问题摆在眼前,如何“下好一盘棋”,突出整体性,还需进一步考虑。

加强维权工作体系建设,促进法律维权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加强对各企事业单位的督导和考核,不断完善用工单位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引导用工单位依法规范用工。二是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加大工会对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预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用工。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六方联动机制,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共治,使多形式、多方联动和参与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成为工会加强法律援助、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

加强对基层工会分类指导,打造贴近职工的维权服务。一是要调动各级工会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好工会专职工作者、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劳动争议联动调解、处置重大劳动关系矛盾中的骨干作用。要继续分级推进区-镇街(功能区)法律服务团队建设。二是提高工会干部队伍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意識和工作能力。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总工会要做好基层干部维权工作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主动与基层工会形成有效对接,为基层工会举办的普法讲座、知识培训等活动提供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和专业指导。

发挥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打响法律维权服务品牌。一是要加大工会法律服务团队建设。通过招投标比选、制度考核、常态化学习等方式,扩充法律服务资源、提升维权水平。二是依托现有的“互联网+”信息矩阵,扩大宣传面,增强工会组织影响力。三是把推进“法律维权工作”与“送清凉”“送温暖”、推进建会等工作相结合,走进工地、走进职工家里、走进企事业机关单位,为职工讲解法律政策、为基层工会负责人培训调解方法,扩大单位和职工对工会法律资源的知晓率。

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优势,打造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一是以党建带工建为引领,加强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的建会工作。根据新业态经济用工的特点,创新职工入会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新业态职工群体和农民工群体纳入工会组织中来,解决好他们在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就业服务。通过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活动,多措并举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三是积极构建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常态化管理体系,努力引导职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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