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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协同育人研究

2021-12-14孙明浩

乐器 2021年12期
关键词:学科融合协同育人

孙明浩

摘要: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提出:“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舉,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①”普及艺术教育作为高校美育教育教学的重点领域,是高校落实“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的重要研究课题,但当前的研究局限在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的单一层面上,在新时代“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协同育人理念下,本文以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为例,通过对两者“协同化”的育人内涵分析,探究高校普及艺术教育协同化育人的可行性路径,以期为新时代我国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优化提供有益的思路。

关键词:普及艺术教育  学科融合  协同育人  公共艺术课程  艺术类社团

协同育人是指高校各子系统通过环境条件的改变,使新的序参量出现,从而形成各育人目标相互配合、各部门相互协调、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有序结构。它强调发挥系统整体功能和提升整体效果,因而在育人过程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1]。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在高校普及艺术教育过程中担任着“主力军”的角色,是推进“四位一体”普及艺术教育机制和美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具体实施载体。随着新时代大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期盼,如何优化整合高校的普及艺术教育载体,扩大普及艺术教育受教的覆盖面,吸引更多大学生主动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浸润其中,是当前高校“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协同化”育人内涵分析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②。公共艺术课程作为普及艺术教育“课程教学”的主要实施载体,是由学校教学部门组织,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的课程。高校艺术类社团作为“第二课堂”实施载体,是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团委主要管理,由具有艺术特长或艺术兴趣的大学生自发组建,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类社团实践在育人的目标、模式和队伍的内涵建设上具有较强的可“协同化”。

(一)育人目标的“协同化”

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育人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二是了解、吸纳中外优秀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三是发展形象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③。艺术类社团实践的育人目标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艺术创新精神和艺术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类社团的育人都是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价值,都重视挖掘大学生的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文化审美取向和社会化需求的目标上高度耦合。整体说来,公共艺术课程育人目标所倡导的目标价值理念、所追求的目标旨归与高校艺术类社团之间具有极大的统一性。

(二)育人模式的“协同化”

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育人方式是以课堂教学为主,育人内容包含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等,课程体系较为系统科学化,每门课程都有相对明晰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课程的学时一般为一学期36个学时。艺术类社团活动的开展方式以艺术实践、艺术展演为主,活动内容呈现“多元化”的特点,根据学生兴趣几乎可以涉及音乐、美术、舞蹈、摄影、影视等各个艺术领域。社团活动的开展不受学时的限制,一般每周可以开展1~2次[2]。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在育人方式上或侧重于理论基础,或侧重于艺术实践,在育人内容上也有所区别,但两者都是以艺术学和教育学为理据,与普及艺术教育的目标要求相适应,与美育理念相一致的育人模式,两者育人模式融合有利于形成“课程实践化,实践课程化”的育人方式[3],有利于延续大学生在校期间整体接受艺术教育的过程衔接,有利于教育内容“精准化”和“全面化”相互兼顾。

(三)育人队伍的“协同化”

高校的艺术普及教育得以顺利开展,主要依托人力资源,也就是育人队伍。育人队伍主要包括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人员主要是由学校的美育教师构成,管理人员主要是由教学人员兼任和学生课代表组成。教学人员侧重教学,日常课程管理主要是由班里的课代表负责,一般一门课程设立1~2名课代表,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团队和制度,因此育人队伍上呈现教学强而管理弱的特点。社团的教学人员主要由朋辈师资和社会师资组成,管理人员是由校内配备的指导老师和学生管理团队组成,大多数社团的指导老师的专业所长和艺术类社团的专业需求很难匹配,社团的管理团队有一定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能力,管理团队人数也较多,因此育人队伍上呈现教学弱而管理强的特点。显而易见,两者在教学人力资源和管理人力资源上的协同整合,可以实现育人队伍资源上优势互补,为普及艺术教育机制科学运行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在普及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审视

高校普及艺术教育是实现让所有在校大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机会的一种通识教育,通过调查发现,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在普及艺术教育过程中存在供需不平衡不充分,课程教学“专业化”和社团活动“业余化”,教育合力尚未形成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美育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不充分

高校大学生普遍对艺术学习的需求不断上升,而目前课程教学的供给尚未满足学生们的需求,已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在实践类艺术公选课方面表现尤为明显。以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设的《笛萧艺术演奏和鉴赏》等课程为例,学生反馈经常出现选课半个小时内课程就被抢满的情况。而艺术类社团活动的种类虽多,但往往因为社团活动的价值性、艺术性、创新性较低,并受到场地、教学等资源限制,大部分艺术类社团和其他类型社团相比较不具备核心竞争力,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够,参与的学生会员人数相对较少[4]。

(二)课程教学“专业化”和社团活动“业余化”的矛盾凸显

当前公共艺术课程在设置过程中,存在着“因人开课”的现象,大部分高校目前只能根据现有师资力量的实际情况来安排课程,部分专业课教师的课程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到公共课学生的接受水平,课程内容过于“专业化”和“理论化”,导致没有艺术基础的学生学习过程难度较大,逐渐失去艺术学习的兴趣。艺术类社团普遍还处于“业余化”的状态,活动内容的开展较为随意,艺术活动层次不高。因为缺乏专业系统的指导和帮助,导致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艺术需求得不到满足,大部分学生的持续参与度开始下降,会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课程教学“专业化”和社团活动“业余化”之间的矛盾,直接削弱了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持续粘度,导致普及育人效果受到了影响。

(三)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

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由教学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而艺术类社团的活动开展是由校团委来负责组织指导,当前大部分高校负责普及艺术教育的职能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教育联动,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两个育人载体没有进行有效衔接,育人合力尚未形成。学生们反馈在学习公共艺术课程后,没有继续参与艺术实践和艺术欣赏的机会,也没有办法将自己所学习的艺术特长融入到校园文化的创建中去。而艺术类社团因为优质的教育力量的缺乏而长期处于活动水平较低的情况,较难实现艺术类社团品牌的塑造。当然,也有部分高校在“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机制的推进中做了相关尝试,但更多是简单将“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进行单纯合并、生硬契合,没有真正落实“协同育人”理念的创新探索。

三、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协同育人路径的实现

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落实高校美育育人“面向人人”的普及要求时,必须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协同育人理念,光靠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要打好人才培养的“组合拳”,进一步发挥“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协同作用,形成合力育人、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结合上述普及艺术教育的困境,笔者主要就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学科融合、品牌建设四个方面探讨高校普及艺术教育协同育人的可行性路径实施。

(一)加快成立高校普及艺术教育协同部门,为协同育人提供组织保证

因为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分别归属不同的领导和部门管理,如果需要进行高校整体美育资源的有效调动,就必须成立普及艺术教育的协同部门,来有效解决当前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普遍存在缺少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资源调动等问题。普及艺术协同部门由高校党委直接领导,协调全校的美育资源,实现全员美育。部门的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学校党委任命,组长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对协同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组长分别由教务部门、学生处、团委和艺术学院(系部)的领导担任。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搭建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资源共享的平台,促进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平台的有效对接,为高校的美育工作争取更多政策、经费及资源上的支持。积极推动高校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保证[5]。

(二)加快艺术普及类美育工作室建设,为协同育人提供智库保障

加强艺术普及类美育工作室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由公共艺术课程教师、艺术专业教师、校团委和学生处教师、有艺术专业基础的辅导员和校外的艺术专家、民间艺人组成。在工作室人员构成上,尽可能包含科研、教学、表演和管理方向的人才,鼓励人员跨校组建。在工作室的具体工作任务上,一方面需要主动承担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艺术类社团”的课程教学和艺术实践指导工作,为协同育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另外一方面可以依托美育工作室开展专题的美育研究,结合“四位一体”的推进要求,建设美育普及“一室一品牌”的科研计划,为高校开展美育普及教育提供有力的科研保障。

(三)推进学科融合获得创新驱动,为协同育人提供丰富美育资源

当前学科融合既是学科发展的趋势,也是教学、科研、实践产生创新性成果的重要途径。高校普及艺术教育实现协同育人要以学科融合为创新驱动,在学科差异的基础上不断打破学科边界,促进学科间相互渗透和交叉,从而为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协同育人创造出更多的美育资源。公共普及艺术教育的学科融合包含艺术学门类学科之间的融合、艺术学门类学科和非艺术学科之间融合两种。其中在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中《红色歌剧赏析》《民族器乐剧赏析》《艺术综合体验与表现》等就是从艺术学门类的5个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中选取两种或多种不同艺术门类学科进行创新融合的艺术普及类课程;《音乐与数学》《音乐与建筑》等课程就是将艺术学门类学科和非艺术科的创新融合课程,上述课程均在高校获得了不错的美育效果。高校学生艺术社团是依靠学生的艺术兴趣自发组成的一种建立在学科基础上,但同时又没有学科的边界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艺术类社团为学科融合提供了先行先试的丰富土壤。近些年各高校成立的“古风社团”“古诗词吟唱社团”“音乐剧社团”“动漫音乐社团”等等都有着学科融合的背景,并因为其丰富多彩的艺术社团活动而深受同学们的喜爱,有着较好的受众基础。

(四)积极打造协同育人试点品牌,确保协同育人落到实处

高校普及艺术教育协同机制推进,需要通过率先打造一批公共艺术课程和艺术类社团实践的协同育人试点,通过试点品牌化的建设,为后期推进“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提供有效的案例支撑。协同育人试点的构建,建议依托本校相关学科优势和当地教育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普及内容的协同育人品牌试点项目,根据“艺术课程实践化”和“艺术实践课程化”的原则,结合学校已有的艺术类社团类型和社团会员的兴趣爱好特点,将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艺术类社团实践、校园文化艺术节和艺术展演活动四个方面巧妙联合打造。例如可以将《书法鉴赏》课程、“书法协会”艺术类社团、校园书法大赛和校园书法展有效协同整合,具体的整合过程如下:一是单独设立艺术实践学习时长,并将艺术实践、参加校园文化和艺术展演活动等纳入到艺术实践的时长中去;二是合理安排好课程教学人员和社团管理人员的具体任务。美育中心统一安排专业师资担任《书法鉴赏》的授课教师和“书法协会”社团专业指导老师,由“书法协会”社团统一组织在校学生的书法日常练习和训练;三是在校团委指导下,以项目化的方式由“书法协会”具体承办校园书法大赛和书法展演活动,三方面相互衔接,有效互动,让学生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成长。通过协同育人的试点项目的品牌化构建,不仅在普及艺术教育过程中形成持续关注度,有效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其中,对校园文化的氛围营造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扩大艺术普及教育的覆盖面,确保高校普及艺术教育的协同育人落到实处。

注释:

①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

[2020-10-15]. http://www.gov.cn/zhengce/2020-10/15/content_5551609.htm.

③中華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EB/OL].[2006-03-08].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794/moe_624/200603/t20060308_80347.html.

参考文献:

[1]肖慧.高校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育人的实践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21):70-71+77.

[2]刘廷娥.高校艺术类社团及其在公共艺术专业教学中的作用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3):184-185.

[3]黄皓华.美育课堂教学实践化、实践活动课程化——以湖南理工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为例[J].艺术评鉴,2018(17):134-135.

[4]魏平,韦思铭.传统文化视阈下高校艺术类社团核心竞争力构建研究[J].四川戏剧,2018(12):177-182.

[5]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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