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技创新 实现“双碳”目标
2021-12-14刘伟京
刘伟京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手。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决心。江苏既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省,也是全国碳减排的重点区域,基础制造业发达、人均用能基数高,呈现出碳排放总量大、高碳发展惯性强、减排时间紧等特点。江苏要在全国碳达峰之前率先达峰,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从战略层面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碳中和减排技术储备,科学布局近中远期科技攻关,推动在清洁能源供给端做“加法”,在能源消耗端持续做“减法”,最终实现全省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牵住“牛鼻子”,抢抓前瞻性零碳电力技术攻关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能否在未来普及使用近零碳、零碳清洁能源技术,直接关乎“双碳”目标实现的成本和可达性。因而,需要在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方面找到突破口,加快建设适合江苏省情的新型电力系統。
一是长远布局清洁能源发展利用。发挥江苏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科研、平台等优势,设立长期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和引导清洁能源发电技术、电能替代及新型用电技术、先进输电技术等前瞻性技术攻关,推进电化学和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学习借鉴德国、日本等国家先进制氢技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等“绿氢”技术研发,研究建立一套可规模化和链条完整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储运、转化、并网、利用一体化发展模式。二是推动构建清洁安全的能源体系。探索在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互济与规模应用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试点应用柔性支流输电、局域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等技术,解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发电并网消纳问题,加快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构建。三是因地制宜推动适用技术攻关。发挥江苏沿海资源腹地的地理优势,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综合利用,加快大型风电、高效能太阳能电池材料等低碳前沿技术攻关,突破沿海清洁能源发展制约性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应用高效、安全的第四代核电技术,试点布局高温气冷堆电站,寻求替代燃煤机组的技术突破。
解决“卡脖子”,聚焦战略性低碳控碳技术突破
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但在低碳控碳方面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必须瞄准世界前沿,统筹推进节能降耗和减碳控碳等技术的研究部署,大幅提升全省绿色低碳技术原始创新能力。
一是推动节能减碳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最前沿、颠覆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布局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挖掘节能潜力。聚焦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开展固碳、脱碳技术研发,力争在精馏系统综合提效降碳、二氧化碳催化合成有机物等新型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协同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攻关路径,加快探索CCUS技术高效、低成本运用方案,开展“化石能源制氢+CCUS”等“蓝氢”技术研究,推动CCUS技术与不同碳排放领域的耦合集成。二是巩固现有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探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技术路径和管理模式,保持生态安全格局稳定性。开展江苏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固碳能力调查与评价,逐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建立高碳汇区域保护修复方案。三是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恢复修复技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等政策制度和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因地制宜制定功能减弱、生态环境退化地块生物恢复修复方案,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深度挖掘沿海滩涂区间增汇潜力,开展滩涂大规模植树造林和海水养殖碳汇相关技术攻关,推动沿海滩涂植树造林和退化林、低效林修复改造工作,增强沿海地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把握“关键点”,注重基础性碳排放管理机制研究
基础性碳排放管理机制研究是推动落实碳排放目标、完善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促进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需要秉持科学、公平、开放的管理理念,标准化推进“双碳”管理方式,有效约束经济社会活动碳排放水平。
一方面,强化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地区、企业、个人等经济社会活动低碳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简便、高效的系统性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健全,急需在综合考虑碳排放水平、能源消耗、经济水平、社会效益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开展不同技术工艺先进性评估,遴选形成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快促进高成熟度技术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健全绿色低碳政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低碳投融资、财税和土地、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制度,开展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研究,持续完善惩罚性电价和差别化电价等管理办法,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低碳降耗的“风向标”。强化法规标准的刚性约束作用,充分借鉴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先进经验,开展碳排放立法可行性研究,修订一批涉及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的地方标准条例。健全完善能耗双控预警、节能监察和执法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倒逼全省用能企业向节能低碳模式转变。
夯实“基本盘”,打造低碳发展的科技生态
低碳发展的科技生态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支撑。需围绕低碳发展,在科技规划、资金支持、人才队伍、国际合作等方面营造高效开放、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实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协同增效。
一是强化科技规划引领。研究制定江苏实现“双碳”目标的科技创新顶层设计规划,强化对节能低碳技术的支持和引导。布局实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突破的专项行动,采用择优委托、赛马制、揭榜挂帅等形式,加快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等方面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的创新研发。有效整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培育建设一批低碳技术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研发基地,提升与“双碳”相关的创新平台能级。二是激发低碳技术市场的推动力。完善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金融体系,强化碳市场的运行管理,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低碳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科研主体技术攻关的积极性。三是加大低碳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优势科研机构和团队支持力度,组建高规格的“双碳”战略研究队伍,统筹引导相关科研工作。强化国家目标、市场需求与学科建设间的联系,依托高等院校积极推动能源、环境、管理和金融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出一批复合型“双碳”专门人才。完善“双碳”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对各参与主体的碳能力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低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深化绿色低碳等国际合作。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政策标准制定和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围绕低碳前沿技术开展联合研究,全面提升碳减排科技创新水平。
(作者系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