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021-12-14张兰青
张兰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决定着地方治理成效,關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冠肺炎疫情对江苏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检验,也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下了“快进键”。市域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创新治理思路、明确政策导向、明晰方法路径,综合提升江苏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当前,江苏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实践,社会治理体制愈加健全,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提升,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坚实。
整合多方社会力量,发挥好“一股绳”作用。积极有序发展了多种形式群防群治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从群众需求和解决基层治理突出问题需要出发,依托各层级平安志愿组织,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扬州邗江,美团外卖、e代驾等国内知名外卖代驾品牌旗下3500多名外卖小哥和代驾司机加入邗江平安志愿者联盟,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一支重要群众力量。
强化数据支撑应用,发挥好“大引擎”作用。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车辆抓拍等手段,推进智能化、社会化信息采集,增强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注重把“信息化思维”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发挥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作用,实现数据共享和融合,提升了治安防控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比如,南京建邺区12345热线中心借助视频系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推动了一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有效提升了城市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
突出制度机制保障,发挥好“压舱石”作用。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调解、仲裁、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解决方式充分衔接、高效运作,切实解决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南京栖霞法院成立“心宁栖和”工作站,设“一站一室一庭”,即律师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法院的巡回法庭,进行实体化常态化运作,使得居住在片区的百姓发生的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妥善解决,最大限度节约社会资源,让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
抓实网格化社会治理,发挥好“一张网”作用。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人员、设施,按照基层治理“一张网”要求,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集聚地等为单位划分网格,将基层社会治理要素纳入服务管理范畴。南京率先建立“网格+部门、网格+志愿者、网格+物业”等既各具特色又相互衔接的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疾控体系建设“齐头并进”,为特大城市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提供了经验。
在风险挑战上升、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需要抓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做好“六个加强”。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与现代社会治理特征有机结合,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供给,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社会治理责任体系。健全落实政治督查、巡视巡查、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堡垒工程”,正确协调党建引领、行政资源和自治组织三者间的关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平安城市建设,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城市是提升居民安全感的重要工程,是深入推进市域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要强化顶层设计,理顺条块关系,压实块块责任,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治理方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分批次、分层次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提升城市综治能力。优化“平安指数”,逐步将“数字城管”、食品安全等相关数据纳入市域“平安指数”,进一步丰富指标内容和评价维度。强化研判、预警、督导等功能,推进“平安指数”系统的升级改造,使关注点真正以指数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各级主责意识,理顺工作机制,与“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协同推进,使优化后的“平安指数”能更全面反映综治工作内容,更实时回应群众期盼,更精准引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用好科技支撑,切实加强城市智能化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建立街面管控系统,将公安视频系统、小区内和物联网视频系统共享至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以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辐射带动“雪亮工程”的纵深发展和实战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预判管网、井盖、道路等潜在的隐患,及时发现、查漏补缺、消除隐患,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概率。建立跨部门、跨网络、跨区域的数据云上融合系统,研发智能模型和应用工具,进一步提高全息感知网络采集和行动轨迹痕迹智能分析水平。提升政务数据信息的整合覆盖、分级管理、统筹利用和互认共享水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为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科学依据。
构建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枢纽型社会组织认定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社会组织与其他主体的合作机制,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赋予其更多更大的法律保障空间,加快实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与规范化。注重培育公民精神,引导群众自主参与社会治理。广泛发动行业协会、自治组织、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和老党员、老干部、老街坊等群众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更多群防群治品牌。探索建立公调、民调、律调“三调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信用惩戒、社会公益、媒体引导作用,营造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只有公民的法治需求与政府理性执法之间相呼应,才能实现政府与民众互动的治理耦合,才能实现由“治”到“安”。要注重政府综治、公民自治和社会共治,共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用好市域立法权,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进程,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市域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重视运用法治教育、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实施社会治理,提高法治执行力。
注重上下联动,切实加强网格化建设。加强城乡网格化治理,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力量,配备专(兼)职网格员,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流程。构建“多网合一、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一岗多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把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网格,做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发现、从坐等上门到走访巡查、从静态数字到动态实情、从专项行动到常态防控的转变,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作者系江苏警官学院院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