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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电信诈骗犯罪防范研究——以B市M县为例

2021-12-14李臻王新建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1年11期
关键词:犯罪分子诈骗犯罪

◆李臻 王新建

城乡电信诈骗犯罪防范研究——以B市M县为例

◆李臻 王新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近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电信诈骗犯罪的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发展,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对电信诈骗犯罪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尤其是城乡居民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不强,现结合城乡电信诈骗的发案情况,以B市M县为例从实际出发分析电信诈骗的主要特点,并基于此尝试提出针对城乡防范电信诈骗的有效措施,希望能够提高城乡居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电信诈骗;发案情况;防范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和科技化不断进步,货币交易逐步数字化,资金流转是越来越便捷,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外泄的情况也日趋严重,所以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并呈现出高发态势。群众在面临犯罪分子精心布局的各类诈骗陷阱时,普遍还是防范意识不高容易受骗缺乏自我保护能力,造成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总发案数逐年渐增,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利益不受侵犯,能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上升态势,不能只依靠公安机关单方面的力量,更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本文以城乡电信诈骗犯罪B市M县的相关犯罪数据为例进行分析,尝试对当前发生在城乡的电信诈骗犯罪特点进行分析总结,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 电信诈骗的概念

电信诈骗犯罪异于传统的诈骗犯罪,这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支付形式的演变而衍生出的新型违法犯罪,电信诈骗犯罪使用的方式是非直接接触式。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它于1997年在台湾诞生,并于2004年引入大陆。《刑法》中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现代通信、网络技术,设置骗局,隐瞒交易、投资真实情况,通过不与被害人直接接触的方式,利用网络、移动支付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另外一种观点是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又称非接触性诈骗或远程诈骗)[2]。笔者理解的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向被害人发送虚假信息,巧妙设置陷阱,从而对被害人进行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最终骗得被害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和我们平时所说的传统诈骗犯罪有所不同,传统的是接触式诈骗。

2 电信诈骗的特征

2.1 犯罪侵害面广且发展速度快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方便条件。犯罪分子屡试不爽的方法就是普遍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的手段,地毯式地向人民群众发送虚假诈骗消息,在很短暂的时间里就可以对众多的群众进行诱骗,发布范围广,造成的侵害大,于是造成损失的面也就很广。

2.2 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

从群发短信发展到互联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电商退款、发展到刷单返利、冒充公检法、冒充熟人领导等,种类繁多。骗术花样翻新频率很高,从而导致电信诈骗犯罪走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就加大了该类犯罪的治理难度。

2.3 犯罪集团化且反侦查能力强

传统的诈骗犯罪,有单独一人实施的,也有几个罪犯合伙实施的,但是都没有明显的合伙作案、具体分工的特征。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则不同是团伙作案,犯罪分子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结构严密,他们使用企业化的运作方式,进行精细化分工,下一级的嫌疑人不知道上一级嫌疑人的情况[3]。很多受害者被骗后都没能及时发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这时犯罪分子的准确信息受害者难以提供,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2.4 跨国跨境犯罪比较显著

特大电信诈骗案的犯罪窝点在境外,这一特点越来越突出,他们在境外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境内的人们,或者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到境外进行诈骗。如M县公安局办理一起投资理财类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向受害人谎称能轻松赚钱,掌握内幕消息和网站漏洞,或者谎称自己是职业的投资顾问或者是证券经理等等,以诱使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虚假网站或者APP上投资。当被害人在上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后,就会出现无法提现或者全部亏损的情况。随后再与对方交涉时,就发现对方已经把自己联系方式拉黑无法联系。该案的主犯在缅甸,在境内发展了运营中心,每个运营中心又招募了多个下级代理,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 B市M县常见电信诈骗手段及案发情况

根据M县区发案情况、诈骗手段及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公布的案件类别详情的说明,将城乡电信诈骗案件类型分为: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刷单类诈骗、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类诈骗、冒充购物客服类诈骗、Q仔类诈骗、其他类型诈骗(网络交友、裸聊视频、充值返利)、虚假购物消费类诈骗、游戏币、游戏点卡类诈骗、理财类诈骗、虚假网站、链接类诈骗、冒充公职人员类诈骗等。纵观2020年发案情况如表1所示,刷单类诈骗和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发案较高,这两类案件发案数之和占全年发案总发案数的45.99%,损失数之和占全年的23.10%,其中网络交友诱使赌博、投资类诈骗占全年总发案的9.73%,但是造成人民群众的损失却高达789.24万元,占全年总损失的47.84%。部分传统犯罪手段发案率比较小,比如虚假网站、链接类诈骗、Q仔类诈骗等。尤其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各大运营业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城乡的大部分人员不能外出务工,这个时期对资金的需求远高于其他时期[4]。于是犯罪分子就利用人们疫情期间不能外出的契机,采用贷款、刷单、网络交友、投资等手段抛出诱饵进行诈骗,进而导致诈骗犯罪的成功率极高。同时对比城镇和乡村的各类诈骗案件的发案情况如图1所示,乡村的各类诈骗案件的发案情况紧随城镇之后,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各项工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乡村的防范治理。

表1 2020年各类案件的发案及损失情况

图1 各类诈骗案件城乡发案情况

(数据来源:由B市M县公安局反电诈中心日常统计所得,刑事案件立案数、侵财类案件立案数及诈骗类立案数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表系统所得)

4 电信诈骗高发的原因

4.1 防范意识不高

电信诈骗犯罪之所以屡屡得手,与受害人的防范意识薄弱,和较强的贪欲、需求心理有很大关系。很多群众对此类犯罪并不理解,认为电信诈骗离自己很遥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对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段不清楚,主要是宣传工作没有成效的结果,导致公众的警惕性缺乏严重。

4.2 宣传效果不佳

宣传渠道单一,目前县区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传统纸质宣传及县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往往在集中宣传日宣传,传授面窄,而公众号宣传需要积攒大量访问量,才能深层次的宣传;宣传类型单一,县局宣传大多是文字类型的宣传,没能做到宣传的多元化,比如音频、视频等宣传资料太少,不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源头防范工作不到位;宣传力量单一,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讯技术的进步、支付方式的变化,诈骗手段也变的多样化、专业化、企业化,已达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对人民群众进行狂轰滥炸式无差别诈骗,单靠公安机关一家打击防范力量是不够的。

4.3 骗术针对性强

犯罪嫌疑人针对国家经济政策、区域性群众的需求,制定相应的骗术,比如贷款、代办信用卡诈骗,当骗子知悉某区域内的人民急需贷款,从而就会仿制出正规网贷的APP应用程序及网页,向有该类需求的受害人发送短信等信息,或将仿制的网站发布在网上与受害人接触,利用群众趋利避害的心理,从而以各种借口骗取受害人的资金。

4.4 犯罪实施较为容易,且隐蔽性高

由于社会经济与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已悄然进入数据化、信息化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给人民带来了诸多便利,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因此日益提升。基于数据化、信息化时代,同样也带动了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发展进程。于是人们在购房、购车的消费中,以及办理使用各种银行卡时,所填写各种基本信息,以及在办理各种电信、网络等业务时,这些信息就会很容易外泄。犯罪分子获得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后,为了加大诈骗内容的可信度,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就会选择恰当的时间抛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情况,从而使得犯罪变得更加容易得手。同时由于银行业和通信服务业监管力度不到位,也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就会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在全国各大银行办理多张银卡,由于银行没能做到对犯罪分子在办卡时所使用身份信息的真伪性进行逐一的甄别、核实。通信运营商在办理服务业务时存在不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的情况,给犯罪分子隐藏身份信息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私人企业可以承包通信运营商的部分服务业务,这就为诈骗团伙利用通信平台租用服务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

5 防范电信诈骗的对策

电信诈骗的手段在不断翻新多种多样,电信诈骗案件也是频频发生,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利于建设稳定的和谐社会,同时也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由于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薄弱,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对公安机关的有力打击治理该类违法犯罪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此,有效治理电信诈骗的重点工作应在于防范,针对城乡电信诈骗案的类型及时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并协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打防结合最终实现从源头治理电信诈骗犯罪的终极目标[5]。

5.1 养成核实身份的习惯

世间万象,纷繁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更是如此。在网络空间交往中绝不能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在涉及好友要求转账时更要多方查证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因为这极有可能就是诈骗犯罪分子以好友的身份对你进行诱骗,不能掉以轻心,只有这样才能不被犯罪分子侵害。例如,在平时生活中要做到牢记“四不”原则,即陌生人提出汇款、转账要求不理睬;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消息不要轻易就相信,不理睬并理智的及时挂断,不贪图小便宜;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号等信息,切实做到不告诉陌生人;来历不明的网络连接以及二维码不予理睬;总而言之,我们在生活中要养成核实身份的好习惯,如果有需要向对方汇款或转账的行为,一定要做到谨慎小心反复核实对方的相关信息,确保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操作汇款或者转账,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6]。

5.2 树立正确的购物观

首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要有所了解,切记不能贪图小便宜,与市面价格相差较大的网络商品,保持警惕不能轻易选购。其次,在购物过程中要是遇到自称为“卖家”或者“客服”通过社交软件告知“你支付失败,或未收到付款”等话语,随后要求你通过扫码或者点击链接支付并且还可以返利,这是网络诈骗分子的常用手段,需要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最后,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在正规的购物APP上进行购物,如天猫、京东等,并且要在平台官方网页或官方发布的APP上进行资金操作。

5.3 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

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勤劳致富观念,不要有“好逸恶劳”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天道酬勤才是创造财富的唯一好方法。投资创业需要的是专业知识,而不是靠的是运气,唯有努力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去创造合法的财富。而不是想着投机取巧如何能一夜暴富。只有这样才不会让电信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从而使自己远离被诈骗的危害。

5.4 整合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是关键

为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宣传氛围,各成员单位结合各单位自身条件,找准规律特点,积极创新手法,开展具有针对性、多方位、全覆盖的精准宣传。

开展反诈课堂,专业宣传力量。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民更要本领强。面对诈骗手段的层出不穷,对宣传人员反电信诈骗知识的培训尤为重要,由反电信诈骗打击治理中心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不定期举办“反电诈小课堂”宣传培训座谈会,向各成员单位代表揭露电信诈骗案件的“面纱”,各成员单位也相继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使宣传队伍更加庞大,以便实现系统内部零发案,并提高工作人员宣传能力。同时,组织民间机构开展“学知识、防诈骗”公益宣讲活动。

依托社区网格,裂变受众数量。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每日现发案件进行统计,根据每日发案情况、作案手法,分析发案规律及特点、易骗人群等防范重点发送至“县反电诈联席工作群”,再由群众社区工作人员推送至社区“社区末梢网格群”,使反电信诈骗知识宣传的受众量达到裂变的效果,让群众每天都能看到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多发势态,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

集合新兴媒体,防诈骗全覆盖。分析本地居民新闻获取途径,主动与城乡“大V”微信公众号达成公益协议,一旦发现新型诈骗手法或出现高发、多发诈骗手段,及时联合多家“大V”公众号紧急发布预警,达到受众“不同焦点,同一资讯”的效果,克服官方公众号发文阅读量不高的难题。

创新宣传作品,瞄准群众喜好。为使宣传内容能更好让人民群众接受,可以回访受害人,还原被诈骗经过,拍摄制作防电信诈骗可视化宣传短片,由县城广播电视台进行现场直播。并且把最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总结提炼成简明扼要歌词,推出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流行歌曲,便于人民群众的理解。多种艺术的宣传方式,可以加深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使得人民群众轻松习得了防骗知识。

5.5 各单位、企业共建共治,形成“统一战线”

首先,公安机关是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防工作,协调本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防工作。牵头建立本区域全覆盖的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宣传工作体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切实提升宣传效果,围绕预警劝阻、侦查打击、资金返还等全环节搜集音视频资料,做好汇总、分类、整理,为防范宣传提供高质量素材。落实公安宣传防范主体责任,指导各警种和基层派出所具体实施。其次,金融机构领域的防范。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进一步规范账号开户流程,加强账户审核,重点清查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等违规违法操作,一经发现果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后,通信领域的防范。通信运营商要严格落实电话卡实名制制度,在开户环节一定要做好风险告知,防止企业和个人违规经营通信线路,阻止通讯卡流向犯罪嫌疑人[7]。每月利用短信对客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并告知买卖银行卡的法律风险。各单位、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体制与机制构建,并进行有机的结合共建共治,形成统一战线,构筑全面有效的防控体系,主动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容易滋生犯罪的土壤进行及时彻底的清理,提升犯罪成本[8]。通过多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可靠的电信、网络消费平台。

6 结语

综上所述,与传统犯罪不同,电信诈骗犯罪逐渐向专业化、团队化的趋势发展,相关犯罪证据材料以电子数据为主,因而导致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常发生取证难的困境,加大了打击难度。要治理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是必要手段,但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防范才是治理电信诈骗的重点工作,防范工作做好了,就能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让群众对电信诈骗犯罪产生免疫,从而达到很好的治理效果,让该类犯罪自然而然地无法生存。结合城乡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构建相应完善的防控诈骗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健全行业防控机制,强化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能力,才是彻底铲除电信诈骗犯罪的重中之重。

[1]黎德才.当前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遇到的若干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9(33):87-88.

[2]赵雷,黄雪梅,陈红敏.电信诈骗中青年受骗者的信任形成及其心理——基于9名90后电信诈骗受骗者的质性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20(03):49-54.

[3]李超峰.跨国电信诈骗犯罪惩治与防范[J].社会科学家,2014(03):94-98.

[4]方康澜.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困境与出路——以H省C县调研情况为样本[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06):103-112.

[5]王晓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与打击[J].人民论坛,2019(10):98-99.

[6]时延安.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诈骗治理[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25(06):3-24+169.

[7]孙少石.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的制度逻辑[J].治理研究,2020,36(01):100-113.

[8]王大为,温道军.预防与打击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问题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8(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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