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21年工作部署中关于农民合作社的表述
2021-12-14本刊编辑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1年是开启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农民合作社作为参与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组织载体,一直以来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2021年工作要点都表示要继续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组织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中的作用。本刊现将两个文件中的相关表述摘录如下。
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创建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引导组建一批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四级联创,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引导建立合作社联合社,搭建社企对接服务平台。加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和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
—— 摘自(农发〔2021〕1号)
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指南,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食品类初加工,培育一批农业食品融合企业。2021年,制定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的意见,制定促进农业与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 摘自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2021年工作要点
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融合模式,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资源共享、链条共建、品牌共创,形成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研助力、金融支撑的产业生态。
—— 摘自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2021年工作要点
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等业态。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农村电商、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让农民跨界增收、跨域获利。
—— 摘自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2021年工作要点
建立健全融合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促进利益融合。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
—— 摘自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2021年工作要点
(本刊编辑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