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021-12-14都怡文江苏省农业宣传教育与文化体育中心
都怡文/江苏省农业宣传教育与文化体育中心
农业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核心部分,是中国文化传承、发展和创新的基因和重要源泉。江苏拥有丰厚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激活农业文化遗产,点亮乡村文化传承灯火,有助于为乡村“培根铸魂”,增添农业农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江苏农业文化遗产丰富
江苏作为我国长江流域农业的发祥地之一,是名副其实的农业文化遗产大省。泗洪县顺山集人工稻田遗址发现了8000多年前的稻谷,吴江梅埝龙南遗址出土的渔猎工具距今6000多年……江苏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丰厚,农业文明源远流长。吴中碧螺春茶果复合系统、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泰兴银杏栽培系统、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无锡阳山水蜜桃栽培系统、宿豫丁嘴金针菜生产系统等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9年,江苏省炎黄文化研究会、江苏省政协文化文史委员会出版《江苏文化遗产录(农业卷)》,首次将农业文化遗产细化为物种类、工具类、技术类、特产类、工程类、文献类、景观类、遗址类、聚落类、民俗类共10个大类,其中既有名闻遐迩的淮黑猪、狼山鸡、八集小花生、宜兴百合等物种遗产、农产品特产,也有架田、踏粪、吴中水利书、淮扬水利图等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文献,360多项遗产如繁星般闪耀夺目。
加强保护传承迫在眉睫
江苏拥有源远流长、灿烂多姿的农业文化,但一些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散落乡间,存在后继无人、发展无力的问题,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迫在眉睫。
遗产保护意识须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需要加强重视和关心,一些优秀农业遗产种质资源才会发展延续。如宿豫地区的金针菜优良品种较多,由于缺乏专项品种保护,粗放的管理方式易致珍贵遗产品种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同时一些特有的品种因经济效益偏低也易受到外来的冲击,造成品种退化。近几年阳山水蜜桃种植户引进外地大果型桃品种,出现果肉偏硬、成熟不均匀、品质下降等现象。
环境污染威胁传统农业。随着乡村工业发展,人口规模扩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庄建设的扩展,传统的农业系统容易受到污染破坏。如兴化垛田地区,传统的罱泥、扒苲、搅水草这些汲取自然肥料的方式逐步减少,容易导致垛间河沟淤塞、水草丛生。高邮湖湿地地区,随着沿湖地区工业的发展,如果不处理污染问题,将导致当地生物多样性下降。
经营体系落后阻碍产业发展。遗产类农产品是遗产地独特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的产物,具有不可复制性和不可取代性,一些遗产地没有改变粗放的生产以及小规模的农户经营方式,农产品主要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产品附加值难以更好体现。无论是兴化垛田蔬菜、苏州碧螺春茶,还是宿豫金针菜,不同程度存在承包经营相对分散,种植规模不大等问题,加工龙头企业数量少,带动能力弱,都阻碍了遗产地生产能力、产品加工能力、生态旅游服务能力的提升。
传承人才缺少抑制发展活力。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传承的关键,传承人面临着主体断层的风险。苏州市吴中区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下降到2%左右,从事茶叶生产和茶果种植的90%以上是55岁以上农民,茶果间作技术技艺存在后继无人的困境。泰兴银杏传统农业系统传承也因年轻农村劳动力的流失,流传千年的栽培、修剪、施肥等银杏种植技术难以得到有效的传承。
点亮乡村文化传承灯火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当前亟需进一步发挥文化的影响力、带动力,增强遗产的生长力,在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品牌引领、创新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抢救性挖掘,实施乡村文化铸魂行动。农业文化遗产散落在乡村各地,不及时抢救整理将面临永久失传的境地,亟需抓紧开展保护性措施,留住乡村文化之魂。一是加快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对已列入名录的遗产地抓紧编制保护和发展规划,建立集中保护区,明确保护内容与建设项目,恢复保持遗产地的原生态风貌。对于尚未申报的优秀农业文化,要加紧挖掘整理相关史料、文献等信息,尽快申报遗产项目。二是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品种选育。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立遗产地特色产品的当家品种,建立相应的种质资源保护库,制定主栽品种生产技术标准与产品标准。三是深入挖掘遗产地传统文化、历史故事。整合品种、栽培、民俗、科技、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专家,从历史起源、传说故事、农业科技等角度梳理文化内核。尤其是具有地域特点的民俗活动、祭祀文化、避灾祈福习俗、农耕农事活动等。
品牌化赋能,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塑造行动。农业文化遗产需要进一步强化品牌赋能。一是提升品质。遗产地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独特的风味品质和优异的地方品种,保持领先地位,不能光追求产量,须在质量上下功夫,平衡质与量的关系。强化优质生态,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二是塑强品牌。强化遗产地品牌打造、宣传与管理,树立农业文化遗产高端品牌。建立产品统一标准。针对不少遗产地品牌混乱的现象,成立品牌保护协会,完善当地会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三是壮大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的现代经营体系,由分散经营逐渐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加快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体系,让农民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真正受益。
产业化提升,实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行动。针对目前乡村农业文化遗产发展创新能力不强、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链不长等问题,亟待从源头上创新激活。一是实施乡村文化产业创新。发挥文化引领促进作用,健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文化创新服务机制。加强高校、研究机构、文化组织与乡村的对接支持与服务,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经营理念,实现文化深度开发。二是拉长特色文化产业链条。提高全产业链产品开发意识,促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突出生态绿色理念,在初级农产品基础上发展加工业,开发系列衍生产品。紧扣乡村旅游发展主题,打造魅力休闲乡村,将村庄置于景区,将景区融于村落。三是加快乡村文化互联网升级。聚焦“互联网平台+乡村文化”新模式,将数字文化创意与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现代农业紧密结合,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品牌网店、乡村云旅游、在线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为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政策性激励,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育行动。一是建立政府综合协调机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涉及到多个利益群体、多种学科,需要各方积极配合,建立多方参与的保护机制,政府部门做好统一规划、协调、宣传等工作,尤其是做好资金、人才的配置。二是大力推进遗产传承人培育。遗产地可以建立研究所、工作站,以“项目+团队”“引智+引才”等多种形式,培育技术骨干团队和产业领军人物,形成政产学研新模式。三是制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激励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制度,从税收返还、宣传费用补助、租金减免等方面给予实质性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