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广东模式
2021-12-13杜玲陈昭庆赵婕谭赓
杜玲 陈昭庆 赵婕 谭赓
2021年上半年,广东省总工会职工服务部在全省范围内以及兄弟省市,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献、电话访谈等方式,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职工服务中心(含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题调研,检视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以科学谋划发展对策。
一、广东省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现状
广东省参与此次调查统计的21个地市工会、119个建制县区工会和辖区内企业工会中,已建成市级职工服务中心20个、县(区)级职工服务中心117个、镇街(含村居)职工服务中心1793个,建在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的职工服务中心(站点)5032个。其中县(区)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珠三角地区59个,粤东西北地区78个。广东省目前没有省级职工服务中心,是全国极少数的几个无省级服务中心的省份之一。
在经费保障方面,参与调研访谈的176个镇街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中,财政全额拨款63个,财政差额拨款18个,工会拨款72个,无经费来源、自收自支职工服务中心23个。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职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的工作方案》,2019年至2020年底,广东省总工会已设立3000万专项资金用于150家省级职工服务示范点、200家非公企业职工服务站、70个企业职工服务创投活动的评定授牌及活动经费补助。
广东省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用工总数为819人,事业编制定额数341人,在职在编330人,在工作人员中占比40.3%,合同聘用制职工(含政府雇员、社会化工作者)489人,占比59.7%。专职从事职工服务工作人员518人,兼职人员301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约为34.72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共520人,占比63.5%,但仍有大部分历史遗留的老职工,学历和技能偏低。乡镇(街道)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目前均无独立法人机构,无编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均由聘用人员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担任,年轻化程度高,人员流失率相对大,流失频率密集。
广东省的职工服务中心前身大多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根据200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意见》而建立,根据2012年《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成立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通知》而更名提升。在参与调研访谈的209家职工服务中心中,建设时间在2000年以前的职工服务中心有3家,2001年到2010年的有84家,在2011年到2015年的有54家,2015年以后建成的有68家。有工会独立产权办公场所的有107家,借用政府机关部门或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有66家,借用企业办公场所的有32家,无办公场所的有4家。办公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职工服务中心有115家,101平方米到1000平方米的有70家,1001平方米到10000平方米的有23家,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有1家。其中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办公场地仅有9平方米,而深圳市职工服务中心(加挂工人文化宫牌子)办公场地面积达18577平方米。
从活动开展、服务人次与职能设置上看,各地市职工服务中心职能设置情况不一,部分为涵盖了信访、幫扶、互助保险、文体活动的“大服务”职能,部分只围绕困难职工帮扶和就业咨询等“小服务”概念开展工作。
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职工服务中心发展不平衡。广东省职工服务中心存量体量大,存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一是城市间发展存在差距,如东莞市市县(含镇街)两级共拥有职工服务中心34个,但湛江市市县两级仅拥有3个职工服务中心;珠海市市县两级仅有职工服务中心4个,梅州市无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佛山顺德区无区级职工服务中心,但有镇街级职工服务中心9个,工业园区(村、社区)级20个,企业事业单位级58个。二是广东省总工会本级缺少服务中心,职工服务部既是工作决策拟定者,又是实施者,还是监督者,这与广东省庞大的职工队伍总量和职工服务业务量极其不匹配,无法满足职工关爱保障的需求,与全国总工会提升工会帮扶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开展服务职工综合体工作的要求相距甚远。广东省总工会成立专门的省职工服务中心,承接有关帮扶事务,按照“四最四让”的工作要求服务好广大职工群众,并逐步实现解困脱困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衔接刻不容缓。
职工服务中心政策保障不完善。一是上级部门对职工服务中心重视程度不够,关于如何协调政府政策支持、建立工会购买服务机制等事项,主管工会未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也未提出具体措施,对职工服务中心专项投入不足,导致人员紧张、管理不善、质量效益不高。二是缺乏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查显示近一半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均为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在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广东省多地组织编制部门要求撤并取消工会直属的困难职工服务中心、俱乐部、技校等原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全国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无法提供足有力量的政策依据以保留上述机构。三是职工服务中心经费来源有限,参与调查的镇街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仅占36%,由工会拨款的占41%,而无固定经费保障的占比13%,严重制约了职工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开展。
职工服务中心人员、场地配套不健全。一是专职服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市县工会和服务中心人员混编交叉使用,近90%的县区服务阵地编制内人员被工会机关各部室借用,导致职工服务人员与会员/企业服务比偏大。如广东省服务比最高的深圳市宝安区,6名服务人员需要服务121万名职工,每名人员需要服务20.2万人,该区有25人以上企业3745家,每位工作人员需服务企业624家。二是服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部分员工甚至未掌握现代电子信息化办公技能,对职工活动和服务帮扶等业务不熟悉,对全国职工帮扶系统操作不顺畅。同时服务人员敏感度低、一线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服务中心运营效率不高,发展后劲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新时代的需要。三是大部分县区职工服务中心现有场地和设施老化破旧,有些甚至是上世纪50年代的老建筑,附近街道狭小、交通不便,无法满足当前开展职工公共服务的需求。此外调查的职工服务中心中,有独立产权办公场所的仅占52%,近一半服务中心均处于“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多项工作”的状态中。
职工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与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差距较大。一是职工服务中心活动类项目开展频次低,在参与调研的职工服务中心中,全年开展活动不超过10次的占比高达79%,其中只负责帮扶工作,从未开展任何形式活动的占比高达57%,表明当前职工服务中心与广大职工互动不足,未能切实满足职工群众的多层次需要。二是服务人次少,全年服务人次不足50的占比65%,服务人次超过3万的仅3家,占比2%。三是职工服务中心服务职能相对单一,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服务内容应是多层次、多形式、多种类的,应以职工为中心,充实职能、扩大服务范围、提升工会影响力为发展方向。调研发现,浙江、安徽、江苏、上海、四川、河北、福建等多个省市的职工服务中心均为“大服务”职能。但当前广东省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主要围绕职工解困脱困、二次医保等上级部门交付的常规性内容展开,缺乏对服务内容的创新探索,服务内容单一。
三、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落实政策,解决职工服务中心发展的瓶颈。一是推进职工服务中心的机构资质规范。各级工会牵头,与属地组织部和编办协调,推进地方党政相关部门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政府联系工作会议,恢复和落实职工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配置事宜。尽量争取将各类服务阵地划入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或推进作为登记性事业单位这一新型机构,所用人员可参照事业单位提任晋升,设独立法人,设机构账号,加大激励和认可度,以促进职工服务工作开展。对于某些职工服务中心等历史上和源头上无机构编制政策保障的阵地,在有效保留原有编制的机构上,落实工作人员配置,不再与工会相关部室合并办公。二是推动解决编内人员财政供养问题。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已建制的公益二类以上职工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编内人员财政供养问题,使中心发展摆脱自收自支的人员供养困境,真正意义上回归公益性和社会性。落实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以及主管工会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服务中心为职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建立省级职工服务中心。承接具体的示范性服务活动,以普惠服务、精准服务、品质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让广大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职工服务部制定的组织方案,完成省总工会本级金秋助学、平安返乡、留粤过年、职工疗休养、职工体检健康管理、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等职工服务活动的具体实施。弥补目前广东省职工服务工作空白、有效加强职工服务品牌示范性活动开展、增强工会职工服务活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争取支持,加大各级对服务中心的扶持力度。参考东莞、佛山的工作经验,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设应充分争取党政支持,优先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经费主要应由当地财政负担,各级地方工會根据工会经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投入,并争取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方式支持建设,形成党政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因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策保护,地方工会可把市、县(区)、镇街三级职工服务中心纳入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中规划,推动当地党政部门高度重视并把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并积极推进。2021年,广东省总工会将继续投入500万元,创建一批省级职工服务示范点,每家补贴10万元。并设立新建、修葺、扩建的服务站点建设专项补贴预算300万元,对各级工会新建、修葺、扩建职工服务站点给予资金支持。
创新机制,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服务广东模式。推动职工服务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回归公益、聚焦主业、服务职工、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公益性导向与市场化运作方式相结合的运营机制。下一步加强对职工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评估和规范化管理,充分激发其发展活力和创造力,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鼓励自学成才等措施,提高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做好职工服务工作的能力。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服务中心工作,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决胜攻坚工作全面完成后,努力探索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广东模式。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