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村级财务清理检查
——以浙江省临海市为例
2021-12-13许美剑
许美剑
扎实推进村级财务清理检查专项工作,既是维护集体与农民的合法权益、利好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又是确保村级财务真实性、合规性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做好村级财务清理检查专项工作,利于强化村级“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建设;利于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水平和为民办实事能力;利于增强村干部法制观念,规范村干部经济行为;利于解决当下农村热点焦点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一、村级财务清理现状
临海市通过2018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全市行政村从原来的993个调整为628个,所有村级财务均委托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记账。市级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每年均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并对随机抽查的10%行政村进行专项审计。
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按五个明确要求进行部署。一是明确清理范围。要求对全市所有行政村2017-2019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二是明确清理重点。要求做到“四必清”“四必查”。“四必清”即村级财务收支必清,专项资金必清,新村资产经营管理必清,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必清;“四必查”即村级货币资金和非生产性开支及2019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必查,项目建设与资产资源管理必查,新村资产深度融合执行情况必查,侵害村级和群众合法权益者必查。三是明确清理方法。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质效分类组织清理与专项审计,凡财务管理较好的为一类村,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为二类村,问题复杂、信访较多的为三类村,并形成一村一清理或审计报告,清理或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明确时间节点。要求财务清理检查工作在2020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实行专项审计的村至6月底前全面完成。五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
通过摸底调查,全市行政村分为三类:①一类村510个,主要依托社监会建立清账小组进行清理检查;②二类村81个,由乡镇(街道)成立财务清理工作专班进行重点清理或专项审计;③三类村37个,由乡镇(街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在118个二、三类村中,由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重点清理,组织专项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把118个村作为重点,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清理进度与质量。
二、财务清理存在问题
(一)制度规范完善不及时
2015年《浙江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颁布后,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临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对村主职干部报酬和村级集体资产资金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等作出严格规定。但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村继续沿用2011年制定的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导致同一乡镇(街道)不同的村实行不同的财务管理制度,严重影响了新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制度执行欠到位
1.固定资产管理松弛。某村2020年6月底账面上仍有2019年8月因台风被水冲毁的一幢价值65万元的老房子未及时进行核销;2019年乡贤捐赠的电脑一台未及时入账;2018年市移民局帮助某移民村建造房屋一幢,但该房屋一直未入账,导致这些村集体资产虚盈实亏或账实不符。
2.应收款催交不及时。如某村2017-2020年6月底账面上始终存在某人欠款数千元;某村2017年度山林承包款2万元至今未兑现上交,存在产生新的欠账隐患。
3.存在坐支现象,易形成账目混乱和资金挪用。某村2017年12月收到荒山承包款10.8万元,未存入银行,直接用于支付村民务工工资及购买办公用品等管理费用。
4.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松散,易滋生腐败现象。某村2017年12月村房屋租赁未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引起社员(村民)不满和对村干部的不信任。
5.信息公开不及时。某村2015年收取两户村民宅基地选位费80万元,但因村庄规划调整,村里未安排给他们宅基地,也未退还选位费,经多次协调不成,被这两户村民起诉。2018年7月法院冻结该村集体银行账户,并强制执行村集体资金账户72万元。对这一重大事项,村里一直未公开公示,导致村集体账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6.库存现金超限额,“白条”抵库现象仍存在。
(三)工程项目管理乏力
1.村级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某村建造价值数万元的5间3层的综合服务大楼,未经社员(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两委”就以集体名义决定由村里自行建造。后经市纪委巡察发现,村干部从该工程中虚报冒领人工费4万多元。
2.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潜在风险。2017年某村企业厂房建造招标,村主职干部未经民主决策,擅自要求建设单位变更窗框材料,增加造价5万多元,导致整个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结算;某村2018年建造排污工程项目,因监管不力,隐蔽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无法竣工验收。
(四)民主决策滞后,影响社会稳定
村级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及变更等,有部分村不经过村务联席会议或社员(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程序,即由村“两委”甚至是村主职干部作出决定,对此社员(村民)意见颇多,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五)队伍不稳定,影响监管质效
虽然市级职能部门每年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农经管理干部、代理会计进行培训,但因分管领导调动频繁,加上代理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等,造成乡镇(街道)业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使财务清理基础工作质效大打折扣。因村社管会、社监会等成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等,也影响到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的质效。如2018年某村集体资产专管员收到农户数年前拖欠的承包款,收入票据只写了金额,未写明哪个年度的承包款,也未附承包合同,代理会计把此款项记入当年收入,未冲减往年的应收款项。这样一方面虚增了当年的经营性收入,另一方面虚挂债权,埋下了经济纠纷隐患。
(六)清理审计问题整改不力
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乡镇(街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清理审计结果,进行自查自纠,逐一整改落实。但部分村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应付了事,尤其是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新老干部互相推诿,最终仍将旧账挂在新账。某村2006年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2010年该企业破产,无法偿还该笔贷款,法院冻结了该村银行账户。尽管法院、银行、街道、村多次协商,却始终未果。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制度规范
对照村级财务清理检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乡镇(街道)要认真指导村级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尤其是严格规范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工程项目管理、财务公开、村主职干部报酬标准,以及集体资产资金对外提供担保等制度落实,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村级财务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力、应付整改的相关人员,由纪委监委诫免谈话;市农经职能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赴乡镇(街道)作现场指导;组织乡镇(街道)农经管理干部、代理会计等人员交叉互查,取长补短,堵塞管理漏洞。
(三)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监管机制建设
1.探索公开模式。公开是有效管理的永恒手段,只有真公开才是村级“三资”管理与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动力。目前,临海市村级财务公开模式主要在村级“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橱窗里和“三资”监管触摸屏平台等进行公开,少数村已探索实践有线电视公开。因此,当下应探索用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财务公开,所有本村村民不仅可以浏览账目,及时掌握村级财务状况,而且可以提建议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要定期收集社员(村民)建议意见,形成有效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共识,有利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2.探索中介代理服务。基于乡镇(街道)代理会计人员配备不足且工作量大的实际,探索实践村级财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与监管。
(四)加强学习总结经验
基层农经管理干部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水准。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应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专业干部、代理会计等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社监会主任、村集体资产专管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技术强、制度执行有力的村级财务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