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三明实践
2021-12-13黄亦斌
黄亦斌
福建省三明市高度重视培育家庭农场,通过注册登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引导发展一批,把家庭农场打造成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达6063家,年度新增1194家;获评省级示范农场203家、市级示范农场265家;15家农场荣获2020年度“福建省百佳示范家庭农场”。
主要做法
建立家庭农场扶持机制,促进全面发展。三明市认真贯彻《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建宁、大田、将乐、永安、沙县、宁化、明溪、泰宁、三元9个县(市、区)也先后制定出台《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建宁、大田两县编制《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整县推进示范县工作,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建立家庭农场示范标准,树立先进典型。一是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建设,凡被各级认定为家庭农场示范场,各类支农补贴向其倾斜。大田县修订《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完善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标准,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沙县采取县政府网公告、家庭农场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筛查公示的程序,择优向省、市推荐上报。二是各地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技培训、阳光培训等平台,把家庭农场发展知识列为培训内容,对农场主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家庭农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其中,尤溪、大田、沙县等地的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和使用、建档报备等一整套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采取实时动态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如未做账或账目不完整、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下拨或项目实施不及时、补助资金用途不当等,督促限期整改,做到程序完整、票据规范、资料档案齐全。
加强“两品一标”认证,创立优质品牌。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动品牌建设。三明市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质量标准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市场营销、技术创新与推广、人员培训等事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家庭农场获证“两品一标”9个、拥有或授权使用注册商标13个。三明市将实质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家庭农场全部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统一监管,实行“一品一码”及“合格证”并行制度,对各级示范农场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全覆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升经营素质。三明市印发《三明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旨在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各地将家庭农场主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统一管理,组织家庭农场主参加省、市、县、乡四级实用人才专项培训。2020年三明市共培训新型农民6863人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35人次,免费举办脱产业务培训五期,培训259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视频培训7期17个课程,培训10.02万人次。永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综合考核位列设区市排名第一。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助力家庭农场。2020年三明市10个县(市)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和茶、菌等特色经济作物实施项目,其中尤溪县重点补助黑木耳菌包专业化生产托管服务(含拌料、装袋、灭菌),大田县重点补助茶叶生产托管服务,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等县(市)重点补助水稻生产托管服务,特别是对全程托管、机插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补助。全市共完成托管服务面积13.67万亩(其中粮食类12.34万亩,经济作物类1.33万亩)。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引导家庭农场及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提升了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尤溪县通过项目实施引导,种植黑木耳农户年均增收近3万元。
存在的问题
经营形式单一。据不完全统计,三明市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约2354家,养殖业为主约1511家,林业为主约715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约20家。三明市家庭农场以种养业生产为主,少部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多属于初级筛选和加工,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
要素保障不足。三明各地普遍存在租地难、租地贵、租期短等情况,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农户不愿流转、零碎插花不集中、流转价格逐年上涨、流转土地交通不便等问题,不利于规模化经营,对家庭农场经营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大部分家庭农场主体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品和担保机制,普遍存在融资困难,资金压力较大;农场运行用电成本高,目前三明市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从事农机服务、农产品冷冻保鲜、加工等农业生产用电,普遍高于工业用电价格,如永安、沙县除少部分农民创业园用电每千瓦时约0.4元左右,多数农业用电每千瓦时约0.7元高于工业用电(约每千瓦时0.6元)。
人才队伍缺乏。家庭农场主体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素质不高、缺乏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由于工作地点偏远、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不高、社会保险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难以吸引专业人才,农村劳动力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的发展需求。
监管不够到位。近年来,三明市家庭农场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由于一些农户抱着“搭便车”“拿补贴”的思想注册家庭农场,机构设置不清晰,管理体系不健全,退出程序比较繁琐,导致空壳农场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