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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2021-12-13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5期
关键词:带头人农民人才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 张天佐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强调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将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作为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重要任务,要求“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理人。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带头人是实现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运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强化人才支撑显得更为紧迫,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工作,明确方向,细化目标,实化举措,促进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

一、认真总结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的经验做法

(一)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各类带头人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农民合作社或联合社(以下统称“农民合作社”)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技术等工作的人才团队。第一类是管理型带头人,他们在农民合作社中履行管理职责,依法依章程开展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建设,组织成员合作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承担内部管理的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第二类是经营型带头人,由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权,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的经理、职业经理人、市场营销负责人等。第三类是技能型带头人,他们拥有农业领域某一专业技能,负责农民合作社的技术研发、生产指导、推广应用、财务会计和投融资管理,主要包括农民合作社生产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岗位职责各异,专业领域不同,作用各有侧重。管理型带头人通常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愿意承担经营风险,善于组织协调,在农民合作社的初创阶段和发展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经营型带头人通常负责市场营销、渠道对接、对外关系维护等经营性业务,对农民合作社的市场开拓至关重要,他们将市场端信息和消费端需求快速反馈到生产端,使农民合作社及时调整产品生产规模和品质规格,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技能型带头人利用各自专业性优势,帮助农民合作社提高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向提出意见建议,是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团队不可或缺的组成人员。各类带头人共同支持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写好农民合作事业这篇大文章。

(二)认真总结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的做法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把培育农民合作社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农民合作社事业,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

按照中央的要求部署,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加强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抓业务、促体系、建队伍”的工作思路,采取示范引领、专题培训、奖补激励、典型引领、社会力量赋能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提升综合素质,强化农民合作社的人才支撑。

第一,推进示范创建,发现培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多是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活跃在广袤农村,通过示范创建,能够精准识才引才。一是深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把示范社评定工作作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遴选过程,注重在农民合作社建设一线发掘好的带头人。目前,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已有近16万家,精准培养了一批遵纪守法、作风清明、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二是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自2018年以来启动两批试点,1 58个试点县(市、区)承担试点任务,聚焦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促进联合合作、提升指导服务水平,探索整县域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有效路径。

第二,开展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农村部重点面向国家示范社带头人组织年度培训,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开展分级分业培训,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组织编写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释义》《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实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知识读本》等辅导材料,涵盖农民合作社发展理论、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实务操作,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提供了系统性、专业性、指导性较强的学习教材。各地主要依托短期培训项目培养提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探索发挥社会力量加强人才培养。四川省依托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和四川蒙顶山合作社发展培训学院,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培训,近两年累计培训管理类和财务类人才近1000人次。陕西省将农民合作社运营管理纳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扶贫办、团省委等系统涉农培训班的重要课程,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举办农民合作社种养技术培训班,每年培训2000多人次。

第三,注重人才奖补,支持引进农民合作社带头人。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鼓励支持各类乡村人才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合作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各地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引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指导,对于聘请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农民合作社,在符合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优先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支农项目建设,并享受补助政策。陕西省建立向农民合作社选派大学生志愿者、理事长助理等制度,鼓励大学生村官、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合作社任职和创业。浙江省宁波市自2012年起实施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在市域内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经县(市、区)农业部门认定为规范社的理事长,以及达到一定条件、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市级财政按实际名额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各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第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正向激励农民合作社带头人。2020年有31个省份的118名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7年以来共有16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十三五”时期,有数十名理事长获评“全国十佳农民”“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50多名理事长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9—2020年,农业农村部连续遴选确定了两批71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规范建社、创新办社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

第五,利用社会资源,借力赋能农民合作社带头人。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聚焦农民合作社产品销售、品牌培育、融资贷款三大难题,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思路,与中化、中粮、中邮、阿里巴巴、滴滴出行等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这些企业各有特长,农业农村部利用中邮集团邮储金融、寄递物流、邮乐电商平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信贷保险、惠农邮递、电商促销等服务;利用中化集团现代农业技术服务MAP平台,面向农民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农事服务、订单收储、加工销售等业务;利用中粮集团种植养殖行业体系和销售平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粮食和甜菜种植、奶牛养殖等技术指导服务,依托“我买网”帮助农民合作社销售产品、打造品牌;利用滴滴橙心优选出行数据信息和物流配送优势,在农产品采购、冷链仓储、品牌推广等方面与农民合作社对接,推动农民合作社产品直达社区。开展社企对接,在促进农民合作社做精自身优势业务、延长产业链条的同时,借力企业赋能开阔了带头人的视野,增长了发展乡村产业的本领。

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的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综观农民合作社发展比较好的国家,普遍重视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者等带头人的培养,坚持把开展合作教育作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键环节,构建农民合作社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构建多主体、多层次的培育体系。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直接或间接援助美国农场局联盟(A FBF)、全国农场主联合会(NFU)等全国性农民组织,针对农民合作社成员、农场主成员等实施初中级教育计划,主要依托高等院校实施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中高级教育计划。韩国依托农协,形成了完善的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横向以农协大学、农协中央教育院和农村生活指导研修院为骨干,纵向以6个地方教育院为延伸,覆盖基层农业协同组织。不同机构培养对象各有侧重,农协中央教育院培养各级农协领导者,农协大学培养农协工作人员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印度设有三级农民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机构,分别培养不同层次的合作社人才,设置了合作社继续教育学院,旨在向成员传授合作社管理方面的知识。以色列基布兹(即基层合作社)每个都设有专门的教育委员会,基布兹有自己的小学、职业中学甚至高等学校,学校不只是传知授业,更重要的是培养接班人,沿用统一教材,开设基布兹运动史、集体主义教育等课程,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二是形成分层级、多元化的培育内容。德国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覆盖广、类型多,农业实行行业准入,需要获得由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德国的每个合作社联合社都有培训中心,各成员合作社报送学员,在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合作社决定其是否进入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在德国,要担任合作社的理事,必须经合作经济课程考试,合格者享有候选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经营管理知识、传播合作思想和社会公德思想。培训课程采取“理论+实践”分段实施,一般是培训学习一周后,回到农民合作社工作一段时间,再带着问题和思考继续参加培训学习。

三是建立专业培养机构开展综合性服务。国际合作社联盟在全球分别开设了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等合作社学院,面向各国培养合作社经济管理人才。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设有专门从事合作社研究推广的机构,长期从事合作社的研究、教育、培训、推广工作,培训服务对象立足国内并面向拉美第三世界和欧盟成员国。美国依托威斯康星大学、马里兰大学等高校成立合作社中心,开展合作社理论研究,举办合作社学术会议,培养合作社研究人员,培训合作社管理人员等。英国合作社联盟设立了专门的合作社学院,为合作社成员及管理层提供针对性的合作社教育培训。意大利主要依托第三方研究培训机构实施合作社教育培训,意大利托斯卡纳合作社研究培训咨询中心承担了当地900余家合作社的培训任务,培训资金主要由欧盟资助,培训内容主要是合作社经营管理课程。该中心还向合作社提供经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是加大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英国规定在合作社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和培训。德国每年向本国高等合作学院(系)拨款,培养合作社人才。同时,德国实行合作社强制审计制度,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纳入强制审计内容。日本每年拨专款用于培训合作社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三、创新方法拓展思路进一步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

加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工作,必须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组织服务农民为目标,着力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调动广大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带头人作用,实现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国内外经验,在坚持既有行之有效工作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加大农民合作社自有人才培育。现有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是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要把他们巩固好、培养好,形成一支农民合作社发展“不走的队伍”。构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教育培训体系,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养,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体系。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采取线上线下、现场观摩学习和政策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级分类、因人而异、精准施教,对农民合作社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技能人才骨干开展培训。鼓励高等院校设置农民合作社专业学科,鼓励涉农职业学校开展农民合作社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组织管理等专业在职大中专学历教育。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大纲,突出培训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师资队伍,吸纳一线实践者和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进入师资库,加强“培训者”的培训。

第二,引进外部人才充实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随着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民合作社的人才需求也越发丰富多元。可以采取财政奖补、工资补贴等方法,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实现内部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可以参考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人员等政策,对到农民合作社工作的高素质人才,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保障在农民合作社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年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可以探索政府招聘、农民合作社使用、双向考核的选人用人机制,由县级政府对农民合作社引进人才给予基本工资和“三险一金”补贴,农民合作社根据人才贡献支付绩效奖金。同时,广开进贤之路,鼓励和支持基层农技员和返乡(在外打工的“城归”)、回乡(在外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下乡(各类工商企业)“三乡”人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

第三,利用外力赋能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成长。运用市场机制,借船出海、借力做大,统筹社会资源,联合社会力量,搭建对接服务平台,为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育引进赋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对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农民合作社建立实验实践基地,联合开展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为人才在地成长提供机会。支持农民合作社提高再组织化程度,组建联合社、行业联盟,实现行业人才资源共享。

第四,创新农民合作社辅导服务。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成员主体是农民,限于农民群众自身的能力素质,组建和发展中面临许多共性困难,需要加强辅导,创新服务。要发挥身边人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过程中拓宽辅导员来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优秀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纳入辅导员选聘范围,对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要发挥行业联合组织优势作用,鼓励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采取择优遴选、挂牌委托、购买服务、备案管理等办法,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各类主体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以服务中心作为培育孵化基地,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提供持续指导服务。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建立激励机制,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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