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谣言的内容特征及其策略分析
2021-12-12周高琴
周高琴
[摘 要] 以新浪新闻和捉谣记联合推出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谣言榜”中的174则疫情谣言为研究对象,基于内容类型、焦点对象、佐证手段等6个分析类目,对谣言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疫情谣言多为“传染”类话题,话语聚焦普通公众,以一到两种佐证方式和诉求表达为主,叙述式最为常见,恐惧情绪浓厚,在此基础上总结其文本策略:利用疫情痛点衍生话题,披上真相外衣迷惑受众,偏好夸张、极化的话语风格等,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消解建议。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 疫情谣言 谣言特征 谣言策略 谣言规避
[中图分类号] G206.3;N4 [文献标识码] A [ DOI ] 10.19293/j.cnki.1673-8357.2021.05.002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网络平台上,“漂白剂是新冠肺炎的救命药”“新冠肺炎是5G的衍生品”等疫情谣言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用户的判断与决策。所谓“疫情谣言”,是指在官方制度之外流传的有关传染性疾病发展态势、防范应对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信息。它们的涌现不但加剧了社会恐慌,还极大地阻碍了国际交流。对此,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指出:“我们不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也在与信息疫情做斗争,其蔓延速度、渗透强度更甚于病毒。”[1]
在传染病暴发期间,谣言从恐惧、成见乃至敌意中滋生出来,是当时社会反应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相关研究颇具现实意义。张端剖析了清朝嘉道霍乱大疫中的谣言,他提出,这些谣言的鬼神色彩十分浓厚,底层百姓在谣言恐慌中扮演着施害方与受害人的双重角色 [2];以1894年香港流传的鼠疫谣言为研究对象,杨祥银发现,最初的谣言多以“感染死亡”为主题,之后,“采生折割”“毒害华人”等指向殖民政府不良意图的谣言大量出现,最后演变成一起牵涉多方关系的外交事件 [3]。显然,与其他社会状态下滋生的谣言比较,疫情中的谣言更具破坏性。不过,也有一些研究者认识到了这类谣言的积极功能。例如,周晓红在对严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谣言的分析中指出,它们在传播中存在多种畸变方式,倘若能正确引导,可促使其成为大众了解真相、真知的“踏板” [4]。在谣言整体研究系统中,“疫情与谣言”相关的学术探讨正处于发展阶段。针对现代疫情中的谣言,江苏佳从谣言扩散的角度分析,认为社会化媒体环境增加了其传播的复杂性[5];陈登航和汤书昆探讨了谣言的流播情况,指出谣言的高复制性导致了其在不同地域的畸变流播[6]。本研究则致力于探索疫情谣言的内容特征,归纳其文本策略,以期为用户的数字信息评估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也为有关部门的信息疫情管理提供合理的依据。
1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1.1研究资料
2020年2月8日,新浪新闻和捉谣记联合推出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谣言榜”,该榜单一直持续到4月10日。本文以这一期间该榜单中所辟的疫情谣言为研究对象,采用文本分析法对其内容特征进行考察,通过清除其中的重复信息(例如,“天热了蚊子或成新冠病毒第三宿主”与“石正丽警告称蚊虫或成新冠病毒第三宿主”)和疫情无关传言(“屠呦呦再次落选两院院士”),共收集到174条疫情谣言。
1.2研究方法
罗文伶和邱铭心基于前人的研究基础,将健康谣言特征划分为6项观察指标:谣言主题、指涉目标、佐证证据、谣言主张、表现形式和查证结果[7]。阮璋琼和尹良润采用内容类型、情绪类型和焦点对象3项指标,对微博谣言进行信息内容分析[8]。本文综合他们的研究,设计疫情谣言文本分析框架,由于本文汇总的疫情谣言均为官方已辟谣的不实信息,故不考虑“查证结果”这项观察指标,而在“表现形式”指标上,鉴于疫情谣言在内容陈述上出现诸多新的特征,故重点考察其中的“陈述方式”。此外,本文对现有研究成果中的类似指标进行了整合(例如,“谣言主题”与“内容类型”、“焦点对象”与“指涉目标”等),由此设置了如下一级观测维度:内容类型、焦点对象、佐证手段、主张诉求、陈述方式和情绪类型。在二级分析类目上,本文则参考了陈登航、汤书昆、黄毅峰等人的研究,同时结合样本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获得30个变量(见表1)。
2疫情谣言的主要内容特征
2.1疫情谣言的内容类型:“传染”话题最多,其次为“民生”和“新规”
根据陈登航、汤书昆的研究,结合样本情况,将疫情谣言的内容分为5个类型:防护类、民生类、传染类、新规类和其他。
防护类谣言一般涉及对疫情病毒防御、抵抗手段的虚假认知,例如,“吸毒能预防新冠肺炎”“蜂毒能抑制新冠肺炎”等。民生类谣言主要指向疫情期间民众基本的社会生活与需要,例如,“疫情期间退休年审未认证停发工资”“福建初高三3月23日开学”等。传染类谣言大多关涉病例、病症、疫情扩散与公共卫生事件的恶化等方面,例如,“武汉某小区团购致30余人确诊感染”“上海出来三千例确诊病例”等。新规类谣言是指因疫情变化而专门设定的某些规则,例如,“不戴口罩驾车扣6分”“太原乘公交车要出示身份证”等。“伊朗卫生部部长因疫情问题而辞职”“公派留学生发表疫情错误言论”等谣言则属于其他类型。通过资料梳理,疫情谣言的内容类型见表2。
从表2可知,在内容类型方面,传染类谣言的数量最多,通过“易词云”软件对谣言标题进行词频分析,可观察到“肺炎”“感染”“武汉”“隔离”“确诊”等词是疫情谣言的高频词汇(见图 1),由此可见,传染类话题受关注度大;其次为民生类谣言和新规类谣言;再次为防护类谣言;最后是其他类型的谣言。
2.2疫情谣言的焦点对象:以普通公众为主,其次为组织机构
根据阮璋琼和尹良润的研究,结合案例情况,将疫情谣言的焦点对象分为5种类型。①普通公众,例如,“武汉一女子深夜向小区门把手吐口水”谣言中的“女子”、“郭某鹏密切接触者近4万人”谣言中的“郭某鹏”等。②组织机构,例如,“海关不允许携带口罩出境”谣言中的“海关”、“中铁19局招人去意大利建方舱医院”谣言中的“中铁19局”、“马云基金会的抗疫物资质量不过关”谣言中的“马云基金会”等。③社会名人,例如,“陈道明将在抗疫剧出演钟南山”谣言中的演员“陈道明”、“离汉回京黄女士是黄光裕二妹”谣言中的企业家“黄光裕”等。④特定群体(某个阶层的特殊人群),例如,“北京通报病例不包括外地人”谣言中的“外地人”群体、“留法学生戴口罩被罚150欧元”谣言中的“留学生”群体等。⑤其他。
从表3可知,在话语焦点方面,数量最多的是聚焦普通公众的谣言;其次为聚焦组织结构的谣言;再次是聚焦特定群体的谣言;聚焦社会名人的谣言和聚焦其他方面的谣言数量相对不多。
2.3疫情谣言的佐证手段:以多媒体和权威加持为主,多数采用一到两种佐证手段
综合黄毅峰、罗文伶和邱铭心等人的研究,结合现实样本,将疫情谣言的佐证方式分为多媒体资料、现身说法、权威加持和具体信息4类。通过对资料的梳理发现,有的谣言同时使用多种佐证方式,要知悉所有文本的佐证总次数,需要计算每种佐证方式在每例谣言中的出现次数。结果显示,174条谣言一共使用了281次不同的佐证方法。其中,使用最频繁的佐证方式是图片、视频和音频等多媒体佐证方式;其次是由专家、学者和重要机构的权威观点作为佐证方式;再次是利用细节、数据等具体信息作为佐证方式;以自己、熟人、朋友等个人亲身经验作为佐证方式的最少。由此可知,疫情謠言的佐证方式是以“多媒体资料”和“权威加持”为主(见表4)。
从单条谣言看,仅有6条没有提供明显的相关证据。其中,提供两种证据的谣言数量最多,例如,在“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谣言中,不仅有权威来源“市委通知”,还提及“隔离、检查、治疗、生活费用”等具体信息;其次为提供一种证据的谣言,提供三到四种证据的谣言数量相对不多(见表5)。大部分疫情谣言都能采用一种到两种佐证方法,很少同时借助多种证实手段。
2.4疫情谣言的主张诉求:以安全和新知为主,大多表达出一种到两种诉求
综合罗文伶、邱铭心、刘锐和雷霞的研究,结合样本实情,将疫情谣言的主张诉求分为5类:安全诉求、新知诉求、行动诉求、抗议诉求和救助诉求。梳理每种主张诉求在每条谣言中的出现次数,可以发现,174条谣言对上述5类主张诉求的表达次数累计为258次。按照诉求数量的多少依次为:提醒民众警惕风险的安全诉求,旨在分享新知的新知诉求,建议民众赶紧行动的行动诉求,倡导民众反对某种强势力量的抗议诉求,向民众表达出求救、援助的救助诉求(见表6)。显然,疫情谣言以“安全”和“新知”为主要的诉求。
从单条谣言看,数量最多的是提供一种主张诉求的谣言,其次为提供两种主张诉求的谣言;提供三种主张诉求的谣言数量相对不多(见表7)。大部分疫情谣言都表达出一种到两种主张诉求,很少同时传递多种主张诉求。
2.5疫情谣言的陈述方式:多为叙述式,其次为公告式和报道式
根据罗文伶、邱铭心的研究,结合样本文本,将谣言的陈述方式分为5类:叙事式、报道式、公告式、科普式和其他。通过资料梳理,疫情谣言的陈述类型归纳见表8。
就疫情谣言的陈述形式而言,叙事式的谣言数量最多,它们或是记述了“某地有无症状病人倒地”,或是陈述“女毒王是如何坐遍14条地铁”,从而使受众了解到某个事件、某种情况可能正在或者已经发生。公告式和报道式也是常见的疫情谣言陈述形式,公告式的谣言宣告某个重要的事项或者行动,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消”“武汉公共交通全部暂停”;报道式的谣言通常披上“新闻”的外衣,以一种比较正式的形式传达某条消息,例如,“意大利全国封闭动用坦克”“蒙古国赠华的三万只羊赶往二连浩特”。科普式谣言的数量相对不多,它们主要向受众推广、普及某类所谓的“科学知识”,例如,谣言“花岗岩能预防新冠肺炎感染”指出,“花岗岩可产生放射线,用花岗岩泡澡能起到杀死新冠病毒的作用”。
2.6疫情谣言的情绪类型:多为恐惧情绪,其次为敌意情绪
根据阮璋琼和尹良润的研究,将谣言的情绪类型分为5种:愿望型谣言(表达美好的期许),例如,“健康人可注射特免血浆预防COVID-19”;恐惧型谣言(传递“威胁”或者“危险”问题),例如,“温州490例有40%是全新变异病毒”;善意型谣言(提醒人们远离麻烦或者呼吁人们救助某类弱势者),例如,“乘坐北京地铁需要身份证”“北京小庄公交旁有人发病求助”;敌意型谣言(造成社会对立情绪),例如,“湖北省慈善总会领取防护服自用”;中立性谣言(没有特别显著的情绪偏向),例如,“太原本学期不做开学准备”。对相关疫情谣言的情绪类型进行归纳可以发现,数量最多的是恐惧型谣言,这折射出了网民在疫情威胁面前的严重焦虑心理;其次为敌意型谣言,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疫情期间社会矛盾的激化;相对而言,善意型谣言与愿望型谣言的数量并不多(见表9)。
3疫情谣言的内容策略分析
3.1利用疫情痛点衍生话题,建构威胁的集体意义
疫情暴发期间,与病毒传染相关的议题最容易催发民众恐慌,往往成为疫情谣言的一类议题。本文调查数据表示,“传染”主题的疫情谣言数量最多,它们关涉病例、病症、病毒扩散及由此带来的公共卫生事件恶化状况。这些信息触及民众的本体性安全,传递了一种社会性恐慌,而这种恐慌大多源自民众因病毒不断发展所导致的认知失调。因为疫情问题,人们很多时候需要居家隔离,例行化的生活秩序被打断,他们的内心充满困惑与焦虑:什么时候可以复工?什么时候能够出行正常化……与“民生”“新规”有关的不确定信息涌现,填补了一些意义空白,成为疫情谣言的二类议题。从这几种最常见的谣言主题来看,它们利用了疫情时代的社会痛点,捕捉到受众的认知空白,挖掘出其心灵深处对于疫情风险的恐慌。
而且,这些疫情谣言善于建构威胁的集体意义。在样本库中,聚焦普通公众的谣言数量最多(36.8%),它们总是叙述着新近发生的“事情”,而事件的相关人员就可能在我们的身边,如小区邻居、公司同事或者班车同乘者等,由此搭建起一种威胁的集体意义。现实中,疫情不断反复,人们行为的选择取舍要受到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这使得他们对各类新信息尤其是身边的新鲜事保持高度关注,以便从中获取某种确定性的答案。造谣者在将谣言信息时事化的同时,试图以“近距离揭秘”的手段赢得更多的注意力,并借助所建构的“威胁的集体意义”的推力,最终达成其传播意图。“威胁的集体意义”赋予了疫情谣言一定的传播价值,成为受众分享谣言的一个重要基点。
3.2披上真相外衣迷惑受众,诉求点清晰且集中
本文研究数据显示,174条疫情谣言一共使用了281次不同的佐证方法,其中,使用次数最多的是多媒体资料(39.6%),其次是权威加持(33.4%)。与封闭的纯文字表述相比,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可直接开启受众的视觉模态,进而强化谣言的主体信息。作为所有感觉的首领,视觉传递的意义直接且具体,容易让受众陷入传播者所营造的幻境中,然后接受其设定的内容。同样,来自专家、学者和机构的权威说法也颇受民众关注,因为在信息传播中,“谁告诉我们”中的“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对相关信息的态度。疫情谣言打着权威说法的幌子,提高了消息的传播价值,导致受众被其假定的图景所迷惑。在这些佐证手段的介入下,谣言的言说空间与受众的想象空间搭起了一层张力网,在某些特殊的时刻,这种张力会激发受众异化出更多扭曲的图景。
除了注意提升信息的可信度,疫情谣言的主张诉求也比较明确集中。从前文数据来看,在174条谣言中,提出一种主张诉求的谣言数量最多(58.6%)。通常,诉求点过多会增加受众处理信息的难度;反之,则有利于突出事件的重点与凝聚受众的情感。因此,明晰的谣言诉求点对其传播具有正向推动作用。目前,所有的疫情谣言主张中,以“安全诉求”最为常见。在疫情期间,诉诸安全的信息能够给民众提供一种解释性的控制感,在一定程度上舒缓其不安的情绪。于是,很多谣言打着“风险事实充分”“疫情后果严重”的幌子横空而出,它们表达且满足了人们对于“安全问题”的想象,得以在社交媒体平台病毒式传播。
3.3偏好夸张、极化的话语风格,擅长运用情绪化的句式
较多的疫情谣言(38.5%)通过叙述的方式呈现,有着强烈的事实判断意蕴。在这些信息中,有一部分本身就是离奇、罕见的事情,例如,“湖北孝感一病患挖洞逃出医院”“武穴闲逛人员被抓住要考黄冈密卷”等谣言,它们令受众感到夸张、惊讶,以至于急切记住并传播,以待有人与他共享这种荒诞的感受;另一部分信息则通过惊人的数据、极端化的用词等方式博取公众关注,例如,“黄冈某厨师感染新冠肺炎波及3万多人”“未来一周11万欧洲人来京”等谣言中的数据“3万”“11万”,“患新冠肺炎的武大女博士留遗书”谣言中的“扯心挂肚”“死不瞑目”等用语。在公告式(26.4%)和报道式(24.1%)等其他常见的疫情谣言文本中,也可见“禁止”“全部”“一切”“都要”等强化的词语。显然,疫情谣言已经找到适合目标受众的话语套路,使其关注并接受谣言。
疫情谣言的另一大特点是情绪色彩比较鲜明,既有焦灼、忧虑,也有对立、抗议,其中,以恐惧不安的信息情绪占比最高(50%)。恐惧型谣言采用情节渲染、代价预警等方式组织情绪化的句式,制造出骇人闻听的效果。受众会不自觉地产生代入感,筑起警惕、防备之心,许多原子化的个人也因这种负面情绪而组成临时群体。同样,敌意型疫情谣言也具有明显的情绪化特征,它们常常利用强弱对比、黑白对照等句法,触及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疫情溯源阴谋论等问题。这些谣言充斥着隐蔽而强烈的偏见,很容易发展出一种社会性的盲从心理,致使受众深陷情绪漩涡之中,最终完全相信谣言就是“事实”。总之,情绪化的谣言句式拥有较强的召唤能力,能够刺激受众更高的传播意愿。
4 疫情谣言的消解路径
4.1应急管理部门应主动设置科普议程,积极培育公众健康观念
造谣者利用疫情社会的痛点炮制了大量的謠言,人们由于认知屡遭冲击,变得无所适从,对“传染”“新规”等传言的接收阈限也一降再降,这会影响合理的病毒防护信息的接收,引致更严重的社会风险问题。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通过有意图、有技巧地提供信息、安排议题,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认知[12]。基于上述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应主动设置疫情科普议程,利用信息的首因效应培育其健康观念,为疫情应对工作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在疫情科普议程的设置上,需要重视3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何选择并设定议题,就本次疫情谣言传播的主题,可考虑把重点放在“传染”这个信息领域,向公众传递与病毒传染相关的健康信息,开展应急科普健康教育,保证正确的科学信息能够成为公众的精神支撑。其二,如何合理设计并传播议题,这就需要考量议题的角度与时宜性,尤其要注意议题的时宜性,在重要的节点上做到“先发制人”,尽早引导公众形成科学的防疫观点,这样既可消除无端的心理恐慌,也可降低往后信息纠偏的难度。其三,如何提高议题传播的有效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指出,提升科普工作效应,要增强全媒体传播能力,健全宣教联动机制[13],在实践中,要推动议程信息的多渠道覆盖和全息媒体传播,使其走进社区、学校乃至农村边远地区;联动各科普机构、科研力量和影响力媒体推进议题的宣传,通过协同机制增强疾控健康话题的影响力,提升公众的健康信息素养,从而对谣言传播起到一定的干预作用。
4.2科协、卫健委等专业机构应发挥专业作用,精准回应诉求,丰富辟谣证据的呈现形式
疫情谣言披上“事实”的外衣,通过迎合大众的心理需求招致大量的围观。受谣言的误导,人们可能会错判疫情形势,采取不当的防范措施。要破解疫情谣言的伪装术,需提供高质量的辟谣信息与之抗衡。
学者提出,有效的辟谣要具备高信度,重点在于消除不确定性,要与谣言内容针锋相对[14]。对于疫情谣言,辟谣工作可从以下3个方面推进。首先,要体现专业性,用专业的知识撕破谣言伪装的面纱。相比“自我辟谣”“替代辟谣”等辟谣形式,“专业辟谣”能够更好地对冲谣言信源[15]。各地科协、卫健委等专业机构应加强合作,通过专业知识将民众带出谣言的误区。例如,广西卫健委组织科普“战疫”团队,推出上千篇科普文章,浏览量高达1.5亿次[16]。另外,辟谣信息中的专业知识要尽量深入浅出,使公众通晓关键信息点。其次,跟进民众关切,精准回应诉求,消除其疑惑。过去,很多辟谣信息是指令式的简单通告,不但没有平息质疑,还可能造成误读损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1〕9号文件指出,疫情防控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惑[17]。本文数据显示,“安全问题”是疫情谣言最突出的诉求。在高度恐慌的疫情世界,人们对到底多安全才够安全感到困惑,面对焦虑的谣言传播者,专业机构应做实、做细对“安全问题”的解读,在相关问题的界定、原因及对策等方面赋予确定性,深化其对疫情风险的理解。最后,要以多元化的证据抗击谣言,提高信息反驳的力度。正如造谣者会采用一两种佐证方法提高信度,辟谣信息也可加强证据的呈现以争取更多的支持。专业机构可在文本中陈列多个确凿的科学证据,其中,图片、视频、Flash等“视觉元素”可作为关键的反击武器出现在辟谣信息中,强力击破谣言中的不实内容。
4.3辟谣平台应增强谣言情感属性的辨识,实施辟谣分类工作,推动科学与公众对话
疫情谣言通过“叙述”“公告”“报道”的形式捕获受众注意力,以强烈的情绪化信息形塑他们的感受。在情绪的推动下,人们出现“抢购”“抗议”等行为。疫情谣言的治理也需考虑情绪视角,提升公众的情绪调试力和信息纠偏力。
鉴于疫情谣言具有显性的负面情感特征,辟谣平台可以从情感分析的基点出发,提取副词、否定词和名词等语料特征,建立疫情谣言情感词典。在此基础上,构建信息抓取模块,设置科学的情感计算规则,对疑似谣言的文本进行正负向情感均值差、强烈值分歧度等数值计算,实现疫情谣言的自动抓取。由于疫情谣言存在几类较大的情绪受众群体,在辟谣工作中也应重视受众的细分。针对恐惧型谣言群体,可直指传言的漏洞并告知相应的套路攻破之道,同时要加强卫生救治、物资储备等科学应急信息的宣传,避免其对不确定的破坏性后果的高估。对于敌意型谣言群体,为防逆火效应,辟谣工作应摒弃强制式的纠错方式,采用柔性的匡正式风格,在商议的核实过程中,提高其对伪阴谋论的思辨力。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有长期存在的可能,要在更大的范围、更稳定的层面上控制情绪性疫情谣言的不良影响,应推动科学与公众对话,重建网络公共理性。在很多时候,公众虽然能接触到科学信息,但这种信息更多的是一种单向输出,导致科普效果欠佳。学者认为,“对话”是建构认同、克服现代性危机的重要手段[18]。2020年,中国科协主办的应急科普研讨会也提出,要打造“枢纽性”的应急科普平台,鼓励科学家与大众对话[19]。因此,科学与公众不仅要面对面,两者之间还要建立平等对话的关系,在对话中达成信息的“解码共通性”。辟谣平台可联合各专业领域开辟科学互动频道,设置“问答”“探究”“在线”“求证”等服务功能,使公众随时找到可咨询、可对话的通道。平台还应不断新增有效的内容供给,保证对话贯穿风险存续的全程,最大限度地统一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压缩谣言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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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颜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