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将大有可为
2021-12-12孙超超
文/本刊记者 孙超超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的关键一环,是“十四五”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着力点。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摆出来,意义重大、内涵丰富。
一、农民合作社可以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
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十四五”时期,乡村建设要力争见到明显成效、让乡村面貌看到显著变化,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农民合作社作为乡村内部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村集体、农民等一同肩负着承担乡村建设的历史使命。
1.农民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与“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的原则是一致的。在今年3月5日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乡村建设一定要照顾农民的感受,体现他们的需求,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农民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使农民真正成为主人,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谋求共同利益,成为成员间进行合作、开展一致行动的基础,这与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体现农民意愿”的原则是一致的。
2.农民合作社是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载体,与“乡村建设要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是一致的。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也是农民主体作用能否得到充分释放的动力源泉。农民合作社根植农村,把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共同发展,通过整合土地、人力、资金等资源,结合不同村情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农业的多功能价值、开发农村价值,带动乡村就业结构变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留住和吸引农民回乡建设美丽乡村,是推动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
3.农民合作社兼具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与“乡村建设要软硬件兼施”的要求相一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把硬件建设好、软件开发好。硬件就是要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就是要加强农村的公共服务,同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践中,农民合作社在提供产销服务、盘活和发展村社经济的基础上,践行着服务农民、教育农民、为农民谋福利、为乡村促和谐的社会责任,不少合作社还承担了农村社区社会责任,参与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例如,合作社积极参与承担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举办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为贫困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等,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二、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
(一)勇立时代潮头,积极参与建设运维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宜居宜业,要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并重点改善自然村道路和冷链物流等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基础设施。同时,设施建起来了,还要长期用下去,可以一边建设,一边探索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可积极参与承担资产维护的任务。
河北省大城县诚信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权村镇大高庄子村,成立于2013年12月,理事长高建国同时还是大高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将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定点帮扶单位资金和企业捐赠资金进行整合,2016年,投资3万元安装了喷灌设施,投入3万元对村里的4眼机井以及管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包括线、泵、水垄沟等。2019年,投资60万元对子牙河堤进行拓宽,对河道及村里的沟渠进行清淤、疏通。2020年以来,在村南开挖宽10米、深3米的环村渠,既有利于雨季村庄雨水排放,又方便了农田灌溉。合作社还充分利用村里长期闲置的老机磨房,将其作为加工厂重新启用;积极培育成员学习无人机飞防技术。
高建国表示,乡风文明、生产发展、村街的巨变以及村民们脸上洋溢的笑容是对合作社工作的认可,是乡亲们点燃了他的创业激情!如今,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采用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入股的方式,把群众组织起来规模经营、抱团发展,建立起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走出一条既强村又富民的共赢之路,激活了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
(二)立足本地实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村庄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体现着乡村特有的生活习俗,农民合作社天然地带有“乡土”“村社”的印记,合作社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善提升与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断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有合作社干脆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营业务,直接服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一家经营范围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回收、农业废弃物清理和回收资源化利用、厕具设备维护维修、农村绿化美化物资采购销售运输、废旧农机回收”的“拾破烂”合作社——保亭什玲坚固增农能源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该合作社于2020年4月刚成立,但在2020年底就创收11万元,实现了“产业兴、村庄靓、村民笑、生活美”。
据悉,合作社制定了垃圾分类评分、签到制度,还购买材料编制垃圾分类框放在村民房前屋后。每周一、三、五,合作社都会进村对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进行宣讲。合作社所在村坚固村第一书记于贤成告诉记者,“拾破烂”合作社实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增收,而且坚固村由原先的“脏乱差”变成了现在的“洁净美”。更让于贤成高兴的是,农民成员的自我管理意识在不断提升,激发了其求知求学欲望,打开了思路。例如,年底分红时,最多的一个成员分红9000元,就是成员们根据出工天数、出勤率、年终奖励等自己讨论决定的;为更方便地到其他村、企事业单位提供泔水回收服务,合作社主动选出4位成员去考驾驶证,还计划再派4位去考证。如今,村民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家家户户都用起了分类投放垃圾桶;村里还成立了“南海黎家”农民广场舞队,文化公园也正在建设,利用老房子发展特色民宿产业也列入了日程。
增农能源回收合作社理事长林文坛是一位外出打工返乡从事橡胶产业的年轻人,在积极推动合作社回收事业的基础上,他着手发展种植业,打造坚固村自有品牌,实现更长远的发展。
实践中,类似增农能源回收合作社这样的致力于乡村环境美化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合作社例子有很多。例如,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建立起植树造林合作社291家,将植树造林变成村民增收致富的产业,不仅推动了经济林木管理提升和林下经济发展,还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了生态文明;2021年,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与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围绕美丽乡村游、民宿游、研学游等方面开展合作,计划树立10家农旅休闲农民专业合作社旅游品牌,组建一家湖北省农旅休闲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争做时代先锋,开展人才培育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人才支撑是关键。既要全面提高现有常住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育高素质农民;又要积极吸引返乡回乡入乡人才,解决好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问题,改变农村人才净外流状况。
山东思远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实践中采取找需求、树典型、推方案的“三步法”,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例如,晚上到村里放电影、显眼处贴红纸广告、组织农户运动会等,总结出了广受农民欢迎的方式:田间地头指导的“田间课堂”、晚上走村串户的“农民夜校”、关键节点组织的大型实地“观摩会”、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
农民合作社扎根农村,吸引全国近一半农户加入,围绕种植、养殖、产业经济等发展需求,开展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培育了一大批种植养殖大户、合作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为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农业人才队伍作出了贡献。
三、重视挖掘农民合作社在乡村建设中的功能作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合作社要久久为功、行稳致远;乡村建设是干出来的,农民合作社要善谋善为、善作善成;乡村建设需要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等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1.完善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的制度环境。政府部门的扶持是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外部推动力之一。可建立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机制;在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时,将合作社纳入支持范围或向合作社倾斜;继续加大合作社规范和质量提升政策力度,优化完善合作社服务能力,持续打造一批实力过硬的示范社,推动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起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合作社队伍从整体上提档升级。
2.引导农民合作社提升盈利能力,注重资本积累。持续稳定的经营和盈利能力是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参与乡村建设的前提。应引导合作社依托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合作社通过内部制度创新、优化合作模式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鼓励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体、企业等纵向、横向联合,实现共创品牌、共享利益。同时,重视内外部社会资本的积累,发挥社会资本的效用价值。
3.重视合作社教育培训,提升成员技术水平和道德素质。农民合作社可以成为培育乡土人才的“摇篮”,一方面,应引导具有专业技能和长远眼光的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合作社,鼓励职业经理人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应注重培养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精神,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牢固树立标准化生产理念和市场化营销意识。农民合作社成员大多生活在农村,通过培训,有利于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学习能力,提升农民的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审美情趣,为乡村建设提供深厚的道德文明支撑。
4.创新多主体协作方式,促进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应强化农民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服务部门、农业企业的对接合作,采取多主体协作模式,多方借力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鼓励村集体将经营性资产通过量化入股的形式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使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共享合作剩余。农民合作社提取的公益金、村集体股金收益都可以用于农村公共服务事业,通过协作融合模式推动农民合作社全面参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