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策略探究
2021-12-08李国庆姜丽刘晓洁么秀青张文秀
李国庆 姜丽 刘晓洁 么秀青 张文秀
【摘 要】在“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推进的形势下,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成为扩大国际贸易总量的重要抓手,在当今中国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份额。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跨境电商也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在企业融资、支付体系、基础设施、物流体系、品牌经营、人才培养、政策协调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论文对跨境电商发展策略进行探究以促进其长远发展。
【Abstract】In the context of the continuous advancement of "the Belt and Road" strategy, China's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dustr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tarting point for expanding the total volum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t occupies an important share in China's foreign trade today. But at the same time of rapid developmen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existing in cross-border e-commerce. Currently, cross-border e-commerce between China and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still have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ignored existing in enterprise financing, payment systems, infrastructure, logistics systems, brand operation, talents training, policy coordination and other aspects. In response to the above problems, the paper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to promote its long-term development.
【关键词】“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发展策略
【Keywords】"the Belt and Road"; cross-border e-commerc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F752.7;F7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12-0128-03
1 引言
2013年,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倡议,二者共同组成“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在既有的多边体制下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战略而打造的互利共赢经济合作新模式。截至2021年,“一带一路”倡议效果显著,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等经济合作机制,承包建设了卡拉奇至拉合尔高速公路、巴基斯坦卡罗特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并成立了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实现经济、科技与文化领域深入合作交流,完善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机制。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呈现蓬勃的发展态势,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则为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国际市场普遍陷入低迷状态,而跨境电商行业作为中国对外贸易的新兴领域,呈现了逆势上扬的增长势头,以其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优势、便捷高效的属性和数字化的特征,成为扩大我国商品出口的有效方式和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撑。
随着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的合作不断深化,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物流体系建设更加健全,电商利好政策持续出台,贸易总量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15505亿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进出口额为92690亿元,占我国进出口货物总额的29.38%,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比上年增长了10.8%,远高于我国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率,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增速。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达到1.35万亿美元,占我国总体外贸比重的29.1%。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与沿线国家谋求跨境电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基于“一带一路”背景分析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概况,并重点探究当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跨境电商贸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持续发展。
2 “一帶一路”发展现状
“一带一路”战略涵盖我国西北南共计13个省份(直辖市)和我国东南5个省份(直辖市),没有封闭的空间边界,不局限于沿线的国家和地区,是一个以国家间合作为主的开放包容的国际区域网络,着力于建立一个包容开放的命运共同体。我国在国际区域合作中通过“一带一路”发挥自己的产能、技术优势,共同分享改革红利,顺应全球化再平衡模式,开创新型区域合作关系。
“一带一路”战略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建立自由贸易区,开展博览会,拉近区域内国家的交流合作关系,逐渐消除国家间的贸易阻碍,实现不同的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磨合。同时,逐步消除合作国家的贸易限制,调整我国进出口产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发展升级。
“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工作中包括交通运输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我国企业承包了众多海外项目建设,参与建设老挝铁路、孟加拉希拉甘杰电站二期等工程,为国际区域物流提供坚实基础,促进跨境电商运输与配送效率的提升,促进我国物流行业的进步与再升级。在“一带一路”战略指导下,我国构建众多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机制,促进物流、电子商务的结汇和税务等环节的紧密连接,减少交易过程的信息不完全现象,开放建立众多自由贸易区,提高跨境电商交易水平和交易效率,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贸易的服务水平。
3 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3.1 设施建设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各方共同携手逐步建立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基本架构,使沿线国家间的贸易畅通程度大大提高,促进了物流时间的缩短、方式多元化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此外,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也不断创新,私人资本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得到支持,传统融资方式以外的PPP、BOT、金融租赁以及混合金融投资等衍生工具也被广泛应用。“后疫情”时代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沿线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多国提振经济的重要举措。
3.2 物流体系
中欧班列铺划西、中、东3条通道,截至2020年共沟通全国到欧洲的21个国家共计92个城市,便利了中欧集装箱货运,2020年全年中欧班列共开行12406列,同比增长50%,2020年9月,全国首趟中欧班列(渝新欧)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开出,11月,全国首列多省跨区域合作的“跨境电商欧洲专列”在义乌西站发车;瓜达尔港则成为中巴经济走廊的起点;物流体系智能化趋势加强,物联网、智能仓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逐步得到开发和应用、“互联网+物流”得到深化、新型运输模式逐步探索;物流条件的不断改善和物流方案的完善创新使物流成本降低,物流时间缩短,物流服务体验不断提升。
3.3 政策红利
我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明确提出了创新贸易方式,发展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中蒙经济走廊的建设促进了中、俄、蒙三边跨境运输的便利化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立;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在物流、仓储以及信息平台等方面积极对接合作;我国通过海上合作设想推动加强国际海运和港口合作;我国与五大洲多国建立电商合作机制,发展“丝路电商”。
4 “一带一路”战略下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
尽管“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当下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在企业融资、支付体系、基础设施、物流体系、品牌经营、人才培养、政策协调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4.1 跨境出口企业融资困难
跨境电商资金流向环节较多、资金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易造成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资金困难。企业融资也存在着很大的阻力,银行贷款条件较多,企业融资成本高。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考虑,往往更青睐大企业和国有企业。截至2020年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15万亿元,仅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8.7%,与其在国内生产总值60%的较高占比不匹配。除了银行贷款之外,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也较为狭窄,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可喜的是,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已连续3年实现较高增长,2021年5月,银保监会发文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继续实现增速、户数“两增”的目标,并对5家大型银行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释放利好。因此,未来这一状况有持续向好的可能,但依然需要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协调和政府的不断发力。
4.2 支付体系不健全,支付风险仍然存在
跨境电商支付类型包括信用卡支付、第三方支付、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包括线上和线下2种支付方式,无论在交易中采用何种方式,安全和信用仍然是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首先,跨境支付涉及不同国家的多个参与者,不可控因素更多,交易主体对彼此的金融状况和信用状况了解不充分;其次,由于跨境电商交易涉及的周期较长,结算时还存在汇率变动的风险;再次,审核的高成本和互联网的虚拟性使跨境支付监管变得更加困难,小额多笔支付交易的复杂性、业务人员的素质差异所造成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流程不规范也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最后,需要防范跨境支付中用户信息被泄露或窃取的风险。
4.3 沿线基础设施与物流配套设施不完善
沿线相关国家涉及的地域广阔,各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异悬殊,尤其是某些国家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降低了其他国家贸易和合作的信心。除此之外,物流因素也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商的发展。首先,国际物流相较于国内来说,涉及运输、报关、商检、清关等更多环节,运输及配送周期长,尤其是通关效率低下成为制约其服务水平提升的瓶颈;其次,跨境电商物流的小运量、高频次特征增大了海关和商检的难度;再次,物流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劳动力投入大,再加上国际物流本身比国内物流运输距离更长、流程更烦琐、情况更复杂,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最后,跨境运输需协调不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物流体系。
4.4 缺乏跨境电商品牌意识和品质化经营理念
随着我国跨境电商以及商品经济的长足進步,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走向国际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但是,部分企业尚且缺乏对市场精耕细作的意识,不注重建立品牌和提高产品品质,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水平都较低,容易进行低价竞争;部分企业更关注眼前的利润,怠于创新;部分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不注重对自身商业信用的维护,例如,在出口商品中侵犯其他经营者的知识产权、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其长远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5 人才缺口问题突出
“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深刻地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成为我国出口贸易新的驱动力,从而在跨境电商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上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琪(2020)提出,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人才缺口已接近450万人,62%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强烈。跨境电商复合型人才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一定的语言能力和包括贸易流程、营销手段和电子商务在内的综合素养。我国当前的人才培養还处于一种相对传统的模式,一方面,在人才培养质量上与当前的需求脱节;另一方面,人才培养速度跟不上跨境电商的发展速度,难以填补这一人才缺口。
5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策略
5.1 构建政府监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由于平台大小、规范程度等因素会对用户利益造成影响,因此,政府约束显得尤为重要。首先,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形成一套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需求的完善的政府监管体系,对交易平台进行规范化约束,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该监管体系以信誉为鉴别平台优劣的依据和不定期整治的标准,对信誉极低的平台进行封禁处理,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为根本,使跨境电商平稳发展。其次,国家应扩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相关融资机制,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推动资金合理配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完善金融市场并健全融资渠道,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银行应针对中小型企业设立专门的贷款机制,发挥企业间接融资的优越性,开办具有灵活性的贷款业务,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流程,以帮助中小企业更好更快融资。
5.2 完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
“一带一路”沿线跨国家较多,物流配套设施存在较大差别,因此,要形成一个既能送达也能节约成本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需要考虑各地物流状况及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对此,需充分了解各沿线国家(或地区)物流体系建设情况,制定完善的跨国物流体系。首先,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跨境电商物流联盟,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互通互利的跨境电商运输平台;其次,在此基础上各地交换彼此的先进物流技术,以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商品竞争力;再次,设立海外仓,跨境物流涉及区域广、耗时长、成本高,而海外仓的建立可以做到省时省钱、解决各地区间的退换货问题、提高商品售后问题的解决效率;最后,建立海外仓能帮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关税,降低产品成本。
5.3 协调区域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覆盖程度等存在较大差异。“一带一路”倡导合作与共存,因此,在树立产品优势的同时,必须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作为沿线地区发展较好的国家,在做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提供资金、技术及人员的援助,并协调支付方式及融合金融体系,统筹兼顾,促进各区域在跨境电商领域协调发展,真正实现“一带一路”的宗旨和目标。
5.4 注重精耕细作,培养电商人才
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竞争力,获得长足发展,首先,要注重自身的诚信建设,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其次,更应注重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和科技水平,建立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再次,需培养相关高素质人才,而中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有较大缺口,因此,我国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应联合各大高校设立相关专业,进行跨境电商研究并不断向各地区输送所需优秀从业人员。最后,鼓励校企相结合,为跨境电商人才创造实践机会,让专业人士走进校园,以讲座、授课等形式向学生传授自身经验,形成良好的培养模式。
5.5 打造跨境电商绿色通道
打造“一带一路”各国家(或地区)跨境电商绿色通道,其根本是使沿线各国家(或地区)间通过提供优惠关税政策进行区域合作,使商品更好进入彼此市场。我国应对沿线其他成员国提供优惠政策,以鼓励沿线国家(或地区)进口我国产品,同时,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以合作促发展。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实施4项自由贸易协定(FTA)和2项优惠贸易安排,其范围包含蒙古、东盟十国、西亚十八国等。另外,为18个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提供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在这些优惠关税政策的加持下,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关税已降为零。这契合“一带一路”提出的初衷,也有利于实现中国提出的互利共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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