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数据”助力“大统筹”
2021-12-07浙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鹏岳
■文/浙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毛鹏岳
浙江省围绕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巩固夯实省级统筹基础,全力以赴为全国统筹铺路,科学筹划开新局。
浙江省省级统筹概况
早在2009 年,浙江省政府就出台了《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和对象、统一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比例和基数、统一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编制和实施基金预算、统一管理和分级使用基金、统一业务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按照国家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的要求,浙江省统筹考虑、整体推进,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制度。2020 年12 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步出台了预算管理办法、责任分担办法、基金收支经办规程等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省级统筹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七统一”,即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包括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待遇计发及调整等政策;统一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各地不再编制基金预算;实行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全额统一归集、统一下拨;建设并使用全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制定全省统一的经办管理服务规程并组织实施;建立省与市县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对各市县政府落实省级统筹目标情况、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考核。规范省级统筹后,省政府承担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主体责任,同时各市县对本地养老保险工作负总责。
浙江模式的特点
坚持压实市县责任,制度运行更加活力。浙江是省管县的财政体制,各统筹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差异大,各市县养老保险的历史进程也不一样。规范省级统筹后,既要避免产生各地对养老保险“甩包袱”“吃大锅饭”、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又要避免产生对各地责任分担不科学、不公平的问题。为此,浙江按照“基金统一收支、责任分级负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基金责任形成的原因,设定了专项责任、管理责任、当年收支缺口等三类责任,明确了各类责任的省市县分担比例及分担办法。在全省统一编制预算时,将各地应负担的责任编入预算,要求各地执行,切实压实了各级政府对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激发了全省制度运行的活力。
坚持系统省集中,创建规范高效的经办服务模式。全省统一使用省集中信息系统,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实时省级集中,全省业务统一在省集中信息系统中经办,彻底解决了以往全省信息系统管理碎片化的问题,彻底解决了全省范围内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问题,彻底解决了对各地政策执行不够统一的问题。同时,社保省集中系统业务经办模块和公共服务模块支持大厅、网上、移动、自助、基层“五位一体”多渠道无差别受理,实现全省“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全省通办、异地可办”,为全省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多元化的社保经办服务。
坚持省级统收统支,待遇发放更有保障。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各地征收的基金按月全额统一归集到省里,发放待遇所需资金由省里按月统一下拨至各地,取消了省级调剂制度,彻底改变了以往基金收支条块分割的历史,做到了真正意义的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最大限度发挥了基金的共济作用,使全省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更有保障。
浙江模式的亮点
浙江省全面启动社保数字化转型和信息系统省级集中,以系统省集中、业务一体化、服务标准化的思路,加速推进数据、应用、服务的全面省集中,并以数据支撑数字化决策,初步形成了“系统省集中、业务一体化、服务标准化、决策数字化”的新格局,为省级统筹巩固完善和全国统筹搭桥铺路,发挥了支撑和引领作用。
搭建了架构先进,纵向集中协同联动的“大系统”。系统采用了先进、成熟的微服务架构、分布式计算、分布式数据库等技术进行设计开发,极大提高了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为快速响应全省各地业务需求奠定了技术基础。首先,按照“小前台大中台”的微服务业务理念打造建成了社保省集中系统“业务中台”和“技术中台”,将各类社保业务逻辑服务化,形成业务资产,使社保业务经办管理部门能够有效提高服务响应能力,灵活支撑各类业务创新变革。其次,通过彻底的服务化,建成120 余个微服务,超过1500 个微服务实例,部署于350 余台云服务器上,可以满足省集中社保业务对技术架构的高并发、快速响应、高可靠、海量存储等要求。此外,对底层数据架构进行了全面分布式建设,目前规划建设了18 个数据库,约30 余台服务器,采用数据分层、架构分布、访问分区的方式,对全省社保数据进行生产运行、统计分析、加工处理、对外共享,达到数据体量与运行效率的有效平衡。
实现了规范高效、流程统一、渠道融合的“大经办”。按照“收办分离、
线上线下融合”要求,通过标准化流程驱动,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同时支持跨部门“一件事”联合办理和全省跨地区业务通办,涵盖窗口、网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掌上(“浙里办”手机应用)、自助终端、12333 电话等,为全省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便捷、高效、多元化的社保经办服务。“大经办”具有“行政区全覆盖”“险种全覆盖”“人群全覆盖”“业务全覆盖”“渠道全覆盖”的“五全”特征。
构建了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的“大数据”。省集中社保系统作为全省社保业务经办、服务、数据互联互通的主平台,汇集了全省社保所有数据信息,并与多个外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交换,真正形成了浙江社保“大数据”。
“大数据”的具体表现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数据业务维度”全——有参保数据(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等)、待遇数据(待遇水平、待遇项目、待遇算法等)、基金数据(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等;二是“数据颗粒度”细能够细化到每一个统筹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每一个参保单位,每一个参保个人,每一笔基金收支,每一个待遇项目;三是“数据时间跨度”广——包含全省从社保业务信息化建设以来的所有数据,通过这次社保省集中全部经过清洗、完善并汇聚到省级数据库;四是“数据时效性”快——系统中的所有信息变化,都是实时发生的;五是“外部共享数据”多——有人社部(跨省参保人员信息)、公安部门(人员户籍信息)、法院(收监或判刑人员信息)、民政部门(低保人员信息、特困人员信息、残疾人员信息)等。
浙江省社保系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省集中,助力省级统筹,为全国统筹铺路,初步实现了“大系统”“大经办”“大数据”的目标,下一步浙江省将加大数字化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社保基础数据,夯实数据质量,健全共享机制,提升数据安全;加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运行情况监测,及时发现并修正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实施和运行中的问题,建立与税务、财政部门的外部共享机制;社保经办服务从“可办”“快办”向“智办”转轨,为全省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智能化的社保经办服务。
此外,建议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的实施还应充分考虑各省历史沿革情况,吸收地方个性化、差异化系统需求。为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数据预留上传通道,允许地方在问题数据清理完善后上传部平台,确保经办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暂无对接上线的试点经验可借鉴,为确保对接后的业务正常经办,建议在完成数据迁移、系统联调后,应对各省业务经办人员提供一定系统操作培训和测试使用时间,通过以测代培方式来提高实际工作成效;测试期间,部里应向省级经办机构派项目组驻点,现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