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湖北:保障更有力,监管更严密

2021-12-07湖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易望汉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9期
关键词:经办湖北省养老保险

■文/湖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易望汉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为2.64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7%;湖北省为1179.5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0.4%。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5%;湖北省为842.4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6%。两组数据,湖北的占比都高于全国。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决算数据,2020 年底湖北省参保在职人数为1019 万人、离退休人员为513 万人,抚养比1.9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面对湖北省老龄化程度深、养老金支付压力大、区域不平衡的省情,我们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新的起点,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完善省级统筹,对接全国统筹,经过近几年的攻坚克难,2021 年1 月1日起全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完善省级统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突出重点、改革创新

完善省级统筹制度,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达成“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的预定目标,这是对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层次、立体化的改革。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七统一”的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了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明确了统一的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建成了全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规范统一全省业务经办,形成了“七统一”的省级统筹格局。

二是“1+N”制度体系初步建成。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为主体文件,陆续出台了省级统筹基金缺口分担办法、省级统收统支业务规程、调整征缴收入预算级次、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基金累计结余归集方案、统收统支会计核算办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形成“1+N”的省级统筹制度体系。

三是基金统收统支运行平稳。2021年1 月起,各级税务部门征缴收入按级次缴入省级国库,划入财政专户。各地经办机构每月生成支出计划,经省级经办机构初审、省财政厅复核后,拨付至各地财政专户,各地经办机构发放到退休人员银行账户。通过全省统一调度基金,确保了全省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极大地减轻了原基金穿底地区、当期收不抵支地区养老金当期保发放的压力,均衡了各地养老负担。

四是业务信息系统全省统一。历史上湖北省各地自建系统,形成了18 个业务信息系统。数据不对接,信息不共享,是省级统筹的主要制约。湖北省在2020 年底建成省集中的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指导各地清理历史数据,分批有序接入省集中系统。支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子信息系统已在2020 年底启用,覆盖全省所有市州。

五是政策执行统一规范。依托省集中信息系统,全省执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对于同一业务事项,政策上统一理解、口径上统一把握、操作上统一执行,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落到实处,制度的刚性约束得到加强,起到有效的防范监督作用。

总体来看,湖北省级统筹具有以下特点:

保障更“有力”。一是统筹层次更高。改革后基金由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使用,统筹面更广,统筹效率更高。二是预算编制更准。2021 年起,采取市县编制、省级审核下达的程序编制全省基金预算,实行全程预算监督,通过预算绩效考核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三是责任分担更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承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主体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政策更“公平”。全省统一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补缴和转移接续、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等政策,明确“按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两条路径,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增强了公平性。

服务更“便捷”。一是适应“流动性”。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集中归并。二是实现“异地办”。全省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异地通办,不必来回跑。三是推动“线上办”。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持互联网终端和手机终端,推广“掌上办”,不用线下跑。

监管更“严密”。一是健全防控体系。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明确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待遇,明确违规缴费、重复领取待遇等情形的处理办法,边界更清晰。二是借力大数据,将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嵌入信息系统,全省各地经办数据实时接入,构建实施监控体系,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风险,加大数据集合力度,监管更效能。三是融合大信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实行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事后实施联合惩戒,融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惩戒更有力。

高度重视、协同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完善省级统筹工作。2020 年,省政府先后4 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级统筹制度设计,协调重点难点问题。2021 年,省委、省政府多次听取社保工作汇报,明确提出要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牵引,提高有效参保率,改善实际抚养比。

完善工作机制。报省政府同意印发省级统筹工作推进方案,建立了以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人社、财政、税务、审计、统计、医保、政务办、人行武汉分行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对照工作推进方案,颗粒化梳理牵头负责的事项,明确完成时限。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省级筹集调度资金的当期压力加大。实施缺口分担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时间上有滞后性。省级统收统支后,每月基金支出由省级统一安排,即使各地征缴收入能够保持均衡入库,省级筹集调度资金的当期压力仍然很大。

二是经办执行的任务重。省级统筹前,各地使用自建信息系统,经办流程不一,有的地方有自己的“小政策”,也有一些带地方习惯的非规范做法。省级统筹后,全省集中统一信息系统、规范统一经办规程,倒逼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地方过去的一些经办习惯需要调整,需要向参保单位和个人解释说明,按统一规范的政策和经办规程执行。

三是养老保险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有待明确。目前各地养老保险工作主要量化指标是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前年度,基金预算的保险费收入主要采取基数加增长的方式编制。实施省级统收统支后,合理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保缴费率、城镇就业、人口老龄化等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编制的指标、权重和规则,使考核评价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和精准化,是一项新任务。

做好对接全国统筹的准备

加强政策执行的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执行规范性、统一性的硬约束,对于各地违规补缴、单建制度、代发项目从基金列支等违规行为,制约手段要更严。要落实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压实各地责任,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清理规范各地“土政策”。

加快信息系统对接。对照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的相关标准、规则和架构,制定湖北省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的建设方案,加大力度督导省内市州有序接入,组织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历史数据整理上传、与部平台对接调试等工作。

逐步过渡化解历史矛盾。养老保险经历了各地探索、逐步规范的发展历程,在探索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深刻教训。在引导规范的同时,要适度包容,给予过渡期。既要有全国一盘棋的决心毅力,也要有耐心细致的精准施策。湖北将坚决落实全国统一部署,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更加统一、更加公平、更加高效、更可持续运行。■

猜你喜欢

经办湖北省养老保险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社保经办:用便捷提升幸福感
医保经办管理期待创新
春风化雨 深入浅出——记湖北省优秀理论宣讲员龙会忠
退休后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吗
医保经办管理期待创新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将再添6座长江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