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 面向未来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蓄势待发
2021-12-07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9期
从“省级统筹”到“全国统筹”是一步之遥。但为了这一步,我们进行了多年殊为艰难的深层次、多维度、立体化的政策、经办、信息和监督“四位一体”的变革新局。
早在上世纪90 年代,加快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便见诸于《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1 年6月29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在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
在数十年砥砺前行中,以统收统支为核心,各地“真刀实枪”的省级统筹模式终于经人社部、财政部陆续验收确认。从自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到自上而下的统一模式,在省级统筹向全国统筹迈进的关键节点上,需要我们进一步在省级统筹上强基固本,行稳致远;在全国统筹上高瞻远瞩,面向未来。
本刊刊载介绍山西、吉林、浙江、湖北和广西等地的省级统筹运行模式的文章,对省级统筹统收统支的实现路径、基金预算管理的执行、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的运行、风险防控体系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析,对全国统筹的方向指引提出了思路和建议。未来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棋局”下,我们将全力推进以统一费率和基金收支管理为核心、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服务全国一体化为依托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设,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和定型,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