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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1-12-07刘春雷

甘肃农业 2021年2期
关键词:贫困户攻坚

刘春雷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湖南 衡阳 421008

一、准确把握“决战决胜”的深刻内涵

(一)关于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实践基础

理论来源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源于总书记对贫困的深刻体验,“形”于其在基层的工作经历和在地方履职的积淀,“成”于担任党的总书记对时代背景、减贫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国际社会期待的关切回应。萌芽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末,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川县的知青时期,对中国“三农”和贫困问题有了深刻理解;实践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在河北正定县任县委书记时,习近平总书记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带领全县人民摆脱贫困。在福建宁德任地委书记期间,提出经济大合唱摆脱意识贫困思路贫困等重要脱贫思想[1]。在福建工作期间,通过组织开展山海协作、派第一书记进驻贫困村等方式,探索出有效脱贫、发展致富的成功途径。在浙江工作期间,主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欠发达地区奔小康等扶贫工程,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走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扶贫道路,最后形成理论。

担任总书记伊始,他就郑重宣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2013年,总书记在湘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2015年,总书记在贵阳提出了“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四个问题”等重要思想,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基本方略、攻坚举措和工作要求。2016年,总书记提出深化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重要思想。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要思想。2018年,总书记提出实行脱贫攻坚干部轮训、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任务、相对贫困将长期存在等重要思想[2]。

(二)关于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精神的丰富内涵

1.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党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重在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不行。要做到措施精准,保障得力,成效明显,持续可靠。

4.科学扶贫。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扶贫开发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5.内源扶贫。脱贫先立志。要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

6.社会扶贫。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健全地区协作、定点帮扶机制,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投入,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帮扶任务。

7.阳光扶贫。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一分一厘的损失!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集中查处和整治涉贫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所有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一律公告公示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检查监督。对于挪用、截留、虚报、贪污和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从重惩处!坚决预防和查处一切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行为。

8.扶真贫、真扶贫。“出水才见两腿泥”。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脱贫结果必须严谨真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让人民群众真正认可;决不搞花拳绣腿,绝不摆花架子。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这一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3]。

9.扶贫开发要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相关地区特别是脱贫任务重的地区,党政领导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书记共抓扶贫、全社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这一重要论述要求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格局。

10.共建消除贫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中国在致力于消除自身贫困的同时,始终力所能及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现了作为世界大国领袖的宽广胸怀和全球视野,为全球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推进,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是指引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丰富了马列主义反贫困理论,创新了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理论,为全球贫困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三)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内涵

1.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面如期精准脱贫。要求“精准脱贫、不落一人”,2020年底前坚决兑现“军令状”。

2.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巩固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3.确保收好官谋好篇。要求“严格考核开展普査”;“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可见,收官之战的任务是要实现从“取得历史性成就”至“取得全面胜利”的转变,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总体解决”到“全面解决”的转变。“全面胜利”的内在要求,包括实现全面脱贫、如期脱贫、精准脱贫、和谐脱贫,扶贫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减贫工作体系实现平稳转型[4]。

(四)衡东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具体要求

1.确保全县1023户2070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面如期精准脱贫。要求“精准脱贫、不落一人”,2020年底前坚决兑现“军令状”。

2.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多措并举巩固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二、准确把握衡东县“决战决胜”的重点难点

(一)围绕保就业稳产业,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增收难题

衡东县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显示,2019年全县贫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工资性收入,有8992人在外务工,有约70%的贫困家庭有务工收入。受疫情影响,2020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普遍推迟了1~2个月,按人均2500元/月测算,涉及的每个贫困家庭人均损失在1000元左右,这是“疫后综合征”对脱贫攻坚的最大影响。如何补损增收,是收官之战的一大难题,也是收官之战的“一场硬仗”。

1.全力保就业,确保贫困劳动力家庭工资性收入不减少。具体抓手:首先,抓好劳务对接,畅通外出务工就业渠道,逐一帮助已外出务工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其次,抓好“扶贫车间”、增加公益性岗位和组织参与扶贫项目建设三件事(重点解读衡东县相关政策),逐一帮助未外出贫困劳动力和外出务工返乡回流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2.努力稳产业,确保贫困家庭经营性收入有增加。具体抓手:首先,发展产业(安排自主产业资金600万元,省级重点产业320万元,村社合一扶持资金360万元,集中式光伏380万元,油茶扶贫5000亩等);其次,完善利益联结;再次,推进消费扶贫;最后,用好用活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2020年该县完成扶贫小额信贷新增2220万元)。

3.抓兜底保障,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转移性收入按政策落实。具体抓手:首先,应保尽保不“漏保”;其次,按“两线合一”提标;再次,优化残疾人办证流程,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围绕“3+1”保障,确保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全面达标

标准:没有失学辍学现象;没有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现象;没有“人住危房、危房住人”现象;没有一年缺水36d以上、没有饮用水有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或常年饮水有不良反应、单次取水时间20min以上且取水距离800m以外的现象。从前段脱贫质量“回头看”排查问题情况看,“3+1”保障问题较多的是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1.住房安全方面最大的问题。首先,贫困户、边缘户和特殊困难户住危房的人数还较多(贫困户218户,其他困难户528户),完成危改的压力大;其次,危房改造质量不高,贫困户、边缘户和特殊困难户住房存在漏风漏雨和厨房厕所不配套问题(全县共排查贫困户问题186户,其他困难户244户);再次,住房安全鉴定不全面,鉴定等级与实际不相符,简单一比了之,存在新增四类对象鉴定遗漏等。

2.饮水安全方面最大的问题。首先,存在安全饮水无保障(全县排查问题142户);其次,裸露水源地管护不到位。义务教育方面,需要重点关注有厌学对象、异地就学和留守儿童的贫困家庭。

3.基本医疗方面。需要重点关注有人口变化、异动(新生、嫁娶)的贫困家庭参保情况,边缘户的参保情况,重病重残户的参保情况等,只有把握重点难点,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才能实现全面达标。

(三)围绕稳定脱贫,确保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行

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标志。该县已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涵盖了以下内容:

1.明确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非建档立卡边缘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以2020年5000元为参考)的家庭,返贫致贫风险因素重点考虑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因疫情影响等导致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并实施帮扶。其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

2.明确工作程序。防贫监测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开展。一般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等途径,经村评议、乡(镇)审核后,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返贫致贫风险,对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和联系服务管理。

3.明确帮扶措施。对所有监测对象,均应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对于纳入监测的“边缘户”,可以享受以下扶贫政策:一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二是参加就业扶贫技能免费培训;三是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四是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建设;五是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六是对参保缴费有困难的予以适当补贴(可按贫困户标准的50%);七是对其中患大病、重病的监测对象,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统筹采取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社会救助等措施解决;八是纳入消费扶贫。前四项,是国务院扶贫办明确的新政策;后四项,是实际工作中需要运用的政策工具[5]。

(四)围绕巩固提升,确保“四个不摘”全面落实

1.保持脱贫攻坚势头不减。树牢“交总账”意识,在大战大考中答好脱贫攻坚必答题,做好应对疫情影响加试题。越到最后关键时刻,越要响鼓重锤,做到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做到“一诺千金、一呼百应、一往无前、一举成功”。

2.保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这是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重要保证,

3.保持政策措施支持力度不减。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要用足用活,就业扶贫措施要更加灵活有效,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效果要日益明显,易地扶贫搬迁要紧盯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复绿)、后续扶持三件事抓到位。

4.保持驻村结对帮扶力度不减。保持派驻力量、帮扶投入、驻村时间、管理力度“四个不减”。帮扶干部要充分发挥“管道”作用,围绕“10个有”(有劳动能力的有志想做、有事可做、有技会做、有钱能做、有人领做,无劳动能力的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居有所安、难有所帮)、“10个问题清零”(家庭收入不达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安全住房保障、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防返贫防新致贫等10个方面问题清零)、“6大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集体经济、乡村治理能力、基层组织建设、群众内生动力、精准扶贫基础工作)的工作目标,确保帮扶到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要用工作实绩备战“三查一考”(国家普查、督查、抽查和收官大考)。

(五)围绕收官谋好篇

确保扶贫领域风险可控、减贫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做好风险防范化解。

1.因个别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无保障导致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贫极端事件。

2.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

3.小额扶贫信贷的风险。

4.公益性岗位安排不合理、变相发钱的风险。

5.光伏扶贫管理和收益分配不规范的风险。

6.扶贫项目工程质量不高、扶贫资产闲置浪费、扶贫资金被挪用贪污的风险。

7.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风险。

8.涉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同时,做好收官总结宣传,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谋划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减贫工作体系的平稳转型。

三、切实加强问题整改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实现问题年内动态清零,防范化解扶贫领域潜在风险,是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关键举措。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衡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三落实回头看、精准脱贫回头看、脱贫质量回头看”共3次“回头看”专项排查,共排查问题6583个,其中三落实回头看2479个,精准脱贫113个,脱贫质量回头看3971个。目前,问题排查、问题核查、全面整改、动态清零阶段基本结束,但还有个别难啃的骨头还未清零,主要是住房保障方面。从前段排查问题汇总情况看,问题涉及面还比较广,问题量还比较大,涉及“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还比较突出。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拿出决战决胜的战斗姿态和不胜不休的坚定毅力,坚决彻底整改问题,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一)对标对表抓整改

1.坚持对照现行扶贫标准整改问题。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拔高标准。既要保持攻坚态势,防止松劲懈怠消极厌战;又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防止搞突击快上形成风险隐患。

2.坚持对照稳定脱贫条件整改问题。凡是涉及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不达标问题,必须逐户逐项核实,锁定问题尽快改、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达标、问题清零。对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非贫困户(全县共排查出84户,手机App录入8户),经上门核实,按照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并开展帮扶,对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且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按规定纳入“边缘户”管理并开展帮扶。对于所有未脱贫人口,要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基本达到脱贫条件。

(二)突出重点抓整改

开展问题集中整改,要坚持将贫困户、“边缘户”作为整改重点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1.关于家庭收入不达标问题。针对预测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贫困户、“边缘户”和特殊困难户,要逐户上门核清每户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及救助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属于特困人员的实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属于因疫因病因灾因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同时,对有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家庭优先安排进“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就业,千方百计帮其增加收入。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关于愁吃愁穿问题。该县通过排查,没有发现这方面的问题,吃穿基本得到解决。

3.关于基本医疗保障问题。首先,针对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已由政府全部代缴,重点关注贫困人口新生儿和动态调整新识别人口的数据比对,及时代缴。其次,针对边缘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医保部门要与扶贫、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核实已识别出来的“边缘户”的参保状态,对未参保人员要做到全部参保(数据比对全县有75人未参保),由政府资助50%,自己负担50%。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参保录入手续。对于其他特殊困难户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要根据问题清单逐人核实参保状况,对未参保的要按规定办理参保,并严格按照本地区参保分类资助标准为其落实参保补助。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于其他特殊困难户中的重病户进行逐户宣传动员,引导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再次,关于特殊门诊办理,对贫困户特殊门诊办理要简化手续,确保应办尽办。最后,关于慢性病签约,要重点关注四类慢性病是否存在漏管漏服现象,重点关注只签约不服务等现象。

4.关于义务教育保障问题。首先,针对有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问题(全县排查问题12户),无论是贫困户还是边缘户、其他特殊困难户,都要根据问题清单,逐一核实个人信息,核准就读状况,核准在“教育扶贫一单式”系统中的情况。对于核实为失学辍学的,要针对辍学原因,迅速开展针对性帮扶,一人一策,做细做实“三帮一”劝返,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特殊贫困学生接受教育(送教上门资料要放入村级档案存档备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辍学。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其次,针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未享受教育扶贫政策问题(全县共排查15户)。对照就读时资助政策标准要求,逐一核实其是否应享受资助和已享受资助情况。对于确实应享受而未享受教育扶贫政策的,按照当时的政策标准补发到位(教育部门已核实23户补发)。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到位。

5.关于住房安全保障相关问题。首先,针对住房未鉴定问题(全县重病户共621户),对照问题清单,再次进行核实。如属已鉴定但农户对鉴定工作不知情的,采取各种方式告知并留签收记录,连同公示、鉴定结果一并放入扶贫档案;对确实未鉴定的农户,积极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2020年6月10日前整改到位。对鉴定结果为A、B级安全房屋的,采取有效方式告知农户,确保知情,将问题核销。其次,针对住危房的问题,迅速组织进行核查和鉴定,经核实不属于住危房的,在问题清单中剔除。核实确属住危房的,按照“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原则动员立即搬离。对于已完成危房改造仍住危房的,应立即组织搬离危房并入住新房;对于有改造意愿且唯一住房为危房的贫困户、“边缘户”,立即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对于实施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并入住;边缘户2020年8月30日前基本完成改造,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并入住;对新增“四类对象”年底前完成;对其他困难户,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解决“人住危房”问题。再次,针对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于未验收、未达到入住条件、未拨付资金问题,加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督促各地分批次组织竣工验收,分批次拨付资金,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7月10日前拨付资金,打卡到户。二是对于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的建新未拆旧户,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共同推动旧房拆除工作。对兄弟共有或其他共有共墙现象,进行安全警示牌的悬挂,确保人不住危房。最后,针对住房安全但存在隐患问题,一方面,是关于投亲靠友,目前住房安全但应提供投亲靠友居住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关于漏风漏雨、人畜共居和其他问题。一要明确判定标准。漏风漏雨是指屋顶有明显破损造成小雨天气室内滴水、门板窗扇严重变形不能关闭或严重破裂、墙体缺失或破损严重导致明显漏风等情形;人畜共居指人和猪、牛、羊等大型牲畜或大量家禽长期在同一间房无物理隔离生活;其他问题主要包括厕所或厨房屋面墙体严重残缺破损,没有配套设置合理的炊事场地,厨房或功能严重不全等。厕所单独设置室外、非水冲式厕所、有公用厕所或与家属(亲属)共用厕所不视为问题;炊事场所符合当地习俗和实际,未单独设置或分隔设置不视为问题。二要核准锁定问题。要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对贫困户中的漏风漏雨户、人畜共住户和其他问题户进行再次入户核查并锁定问题,按照《衡东县“回头看”问题整改实施意见》的要求,要充分发挥贫困户自身积极性,充分发动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后盾单位和社会力量作用,确保核查属实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于其他困难户和边缘户的住房安全隐患问题由镇村统筹解决。

6.关于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首先,针对安全饮水不达标问题,水利部门进一步核实认定,全部纳入2020年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确保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其次,针对裸露水源地或小集中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水利部门和乡镇、村要张贴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加大工程维护管护力度,确保工程发挥效应。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解决,非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2020年11月底全面解决。

7.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首先,针对未搬迁入住的问题,属于搬迁意愿发生动摇的,要逐户上门,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动态调整新纳入的搬迁户,要督促其完成搬迁入住;全县洣水镇还有1户未完成搬迁入住。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其次,针对未拆旧复垦问题。积极宣传拆旧及复垦复绿政策,动员群众自行拆旧及复垦复绿。实行农户自行拆除和委托拆除相结合的模式,做到应拆尽拆。对于自己拆除有困难的,可以实行集中统一拆除。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因地制宜实施旧宅基地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复垦复绿。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再次,针对后续扶持乏力问题,一要加强跟踪监测,依托“互联网+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后续帮扶省级管理台账信息系统,全面把握后续帮扶情况。二要强化帮扶措施(全县排查有10户未享受后续帮扶),对未享受后续帮扶措施的实行“一户一策”跟踪帮扶,全面构建“技能培训+就业帮扶+产业支撑+政策托底”的后续帮扶体系,实现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就业。通过创建扶贫车间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剩余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难、搬迁群众收入降低等问题。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扶持项目建设,实现后续帮扶措施全覆盖。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8.关于残疾人未办证、未享受政策问题。一是针对残疾人没有办理残疾证问题(全县排查问题375个),要对照问题清单,逐户核实情况,开辟贫困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优化办证服务,通过集中评残办证、下乡评残办证、拍微视频办证或上门评残办证等形式,确保办证不漏一人。目前,残联统计,截至2020年5月31日共评残办证1961人。二是针对残疾人没有享受扶助政策问题,主要是残疾人子女教育补助存在漏补现象。残联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数据比对,提供疑似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补助未享受人员名单,乡(镇)、村和驻村工作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核实排查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落实教育补助。

(三)统筹协调抓整改

全县各个乡(镇)、村(社区)和行业部门要针对问题建立分类台账,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做到立查立改,通过全面彻底的整改措施消除返贫隐患,补齐脱贫攻坚短板。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要履行好帮扶责任,勇于担当、善于引导,会同“村两委”一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行问题整改“双台账”管理,即镇村建立所辖区域问题整改“总台账”,相关行业部门建立行业扶贫问题整改“专项台账”。

综上所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作为扶贫事业路上的一员,衡东县全体扶贫干部要坚定信心,提高站位,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厌烦松劲情绪,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完成任务的过程,把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当成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全面消除返贫隐患,全面补齐精准扶贫的短板,全面提升精准扶贫质量。在问题清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防返贫的长效机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决战决胜该县脱贫攻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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