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初探
2021-12-06鲁鹏飞李晓晖刘新瑞鲁坷欣张志伟高素红
鲁鹏飞 李晓晖 刘新瑞 鲁坷欣 张志伟 高素红
摘要:国家安排在县乡探索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这项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工作有序进展;执法职责科学整合,进一步理清执法事项;统筹赋权下放,有效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关键词: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2019年,国家制定印发了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在县乡探索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两年来,基层政府充分发挥改革主动性,精心研究,深入实施,大力克服疫情冲击和较多不利因素影响,取得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有:
一、积极落实机构组建和人员划转工作
在县级层面统一组建行政执法局,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作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按照精干高效、从严从紧的原则核定,并从相关部门划转,重点加强一线执法岗位。在乡镇层面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乡镇原有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做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做到执法力量同步下移。同时,可统筹辖区内行政执法编制资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乡镇和街道常住人口、管理对象和执法工作量变化情况,及时统筹调配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人员划转配置到位基础上,纷纷出台措施,加强人员和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严格施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科学整合执法职责,进一步理清执法事项
按照改革要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承担着大多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厘清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就显得十分重要。以清单形式明确职责边界,把上级制定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基础指导目录》做为依据,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并结合实际,从“指导目录”中选择划转的执法事项,做到应划尽划,编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清单》,向社会公开。积极厘清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本级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管、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等职责;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原有较少的执法事项基础上,经过改革得到了极大整合和扩充,能够较好地完成基层政府所承担的社会治理任务。
三、统筹赋权下放,有效实现执法重心下移
强化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执法资源向基层下沉。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各地制定“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乡镇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将相关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后,合理界定县乡两级执法事项(包括明确授权、委托和协助关系),避免出现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等现象。同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对乡镇和街道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再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承接具体办理。
四、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和街道与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制度,及时相互告知,抄送涉及行政许可、处罚决定、政策规范等文件和资料,做到信息共享,明确执法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建立健全会商研判制度,对于案情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专案会商,确保依法办理;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和街道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和街道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发生以罚代刑现象;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多个事项的检查。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在基层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义。首先,是解决了以往重复、交叉、重叠执法现象。有效避免了过度执法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当地营商和发展环境,极大方便了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改变了以往一个监管对象要经受多个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其次解决了行政效率问题。以往行政执法事项分散在多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部门都需要配备专门执法人员、装备、车辆、设施等,在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出现多支行政执法队伍,耗费了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要义在于节省行政成本,避免重复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再有就是为基层政权实施有效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必要手段。以往,尤其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虽然直接面对社会事务现实,但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权限和执法资格、手段,对许多现实中的社会事务管理常感束手无策,形不成有效的行政执法合力。还有就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创造了条件。由于行政执法事项的综合与集中,使行政执法人员与队伍的管理得以加强,方便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
基金项目
河北省委机构編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研究课题项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研究与建议》(冀编办发【2021】18号)。
作者简介
鲁鹏飞,1973年4月出生,男,汉族,籍贯为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公共卫生中级职称,研究方向: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