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全国“碳交易”
2021-12-06
7月16日上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今年是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首批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这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经启动,就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全国统一碳市场将带来千亿级市场规模,”东方证券新能源分析师卢日鑫这样估算。在碳排放交易量上,卢日鑫认为,我国目前碳排放总量超过100亿吨/年,以2025年纳入碳交易市场比重30%~40%测算,未来中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规模将在30亿吨以上,与欧盟总排放量水平相当。按照目前设计规模预测,国融证券认为,全国碳市场市值可能达到1500亿元左右,如若考虑到碳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规模可达6000亿元左右。
如此大规模的碳交易市场,对于每个涉身其中的企业来说,都是第一次参与,谁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碳交易市场的基本规律,谁就能在这个新兴市场上抢得先机。本文就将针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的一些基础问题做出解释。
什么是碳排放交易市场?
简单来说,碳交易是指碳排放权利的内部转移,而碳权成为了有价值的商品。碳排放交易市场,就是将碳权作为一种资产标的,来进行公开交易的市场。也就是说,碳交易的核心是将环境“成本化”,借助市场力量将环境转化为一种有偿使用的生产要素,将碳排放权这种有价值的资产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
目前,我国碳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市场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强制减排市场是指监管部门向强制减排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并按照一定规则逐年减少;强制减排企业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部分,需要向有剩余额度的企业购买,多余部分可以出售。自愿减排市场是指为保证清洁能源、节能项目的可盈利性,碳交易市场构建了相应的补充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这些项目一定的核准配额(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于出售,获得额外收益。
我国的碳市场的运行机制目前是采取两步走,首先,政府确定整体减排目标,采取配额制度,先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企业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这些碳排放权。其次,受到经济激励、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会率先进行减排,并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并获取额外收益,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则通过购买碳排放权来降低碳排放达标成本。有效碳市场的碳排放权的价格就是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在企业微观决策上,主要是将碳减排成本、超额碳排放成本、购买碳配额的成本与超额排放生产带来的收益进行比较,并作出相应决策。
为什么我国要搞碳排放交易?
中国建设碳交易体系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给碳排放定价的信号,为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从而实现中国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那么,为什么要给碳排放定价?这还要从国际形势说起。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变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逐渐演变为政治问题。欧洲屡次重提“碳边界”问题,各国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将来极有可能在国际贸易中被征收碳关税,这直接导致越来越多国家甚至企业考虑采取措施来降低关税风险,我国也不例外。
目前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一般分为三类:命令控制、经济刺激、劝说鼓励。其中,经济刺激型手段由于灵活性好、持续改进性好受到各国青睐。在经济刺激手段中,最重要的就是碳定价机制。本着“誰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想要排放CO2等温室气体,就应该首先获得碳排放的权利,然后再为这个权利支付费用,这个过程被称为碳定价。
碳定价机制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强制型手段,就是开征碳税;另一种是通过市场手段,也就是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两种机制在减排机理上有本质区别。碳税指政府指定碳价,市场决定最终排放水平,故最终排放量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指政府确定最终排放水平,由市场来决定碳价,故碳价大小是不确定的。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两种手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开征碳税更适用于管控小微排放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则适用于管控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或行业。这两种政策是可以结合使用的。
中国选择采取碳定价机制来实现碳排放、碳中和承诺。截止2020年4月,全球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国际气候协议缔约国有31个,实行碳税政策的缔约国有30个。
碳交易的国内外格局是怎样的?
从全球范围看,当前尚未形成全球统一的碳交易市场。
欧盟碳市场是碳交易体系的领跑者,拥有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根据路孚特对全球碳交易量和碳价格的评估,欧盟碳交易体系的碳交易额已达1690亿欧元左右,占全球碳市场份额的87%。在北美洲,多个区域性质的碳交易体系并存。在亚洲,韩国是首个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国家,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国家级碳市场。在大洋洲,作为较早尝试碳交易市场的澳大利亚目前已基本退出碳交易舞台,仅剩新西兰,该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目前稳步发展。
就我国而言,目前还处于碳排放交易的试点阶段,一旦全国性的碳交易体系启动,将步入碳排放交易的市场阶段。目前,全国共有8个地区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从价格上看,当前,全球碳排放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备碳市场的碳价差别较大。据华宝证券数据,欧盟碳市场碳价最高,中国试点碳交易市场价格最低。
全国碳交易市场架构如何?
我国即将运行的碳交易系统是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平台,汇集所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指令,统一配对成交。交易系统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连接,由注册登记系统日终根据交易系统提供的成交结果办理配额和资金的清算交收。重点排放单位及其他交易主体通过交易客户端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双城”模式,即:上海负责交易系统建设,湖北武汉负责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全国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湖北,将汇聚大量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带动湖北绿色金融业和低碳产业快速发展,有利于湖北建设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在股权架构方面,碳市场交易将采取分别以上海和湖北指定的实施机构为主导,其他联建省市自愿共同参与的方式。
此前,由于全国八大试点碳市场的规则不统一、政府干预程度不一、碳配额价格差异较大,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势在必行。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之后,上海区域市场现有发电企业将直接划入全国碳市场,全国性市场和现有地方试点市场将并存。尚未被纳入全国市场行业的企业将继续在试点市场进行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参与企业方面,根据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的介绍,“在首批电力行业启动交易后,八大重点行业的企业将逐步从试点市场划入全国碳市场。”
电力行业是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先行军
发电行业是全国碳市场的突破口。电热力生产及工业集中用煤、交通领域大量耗油是导致中国碳排放量较大的主因。根据英国BP的2019年数据,中国93%的碳排放来自于化石燃料的使用,其中68%来自于固体燃料如煤炭,23%来自于液体燃料如石油等,9%来自于气体燃料如天然气等。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的说法,目前,共向首批参与交易的电力行业发放了两年的配额,电力行业年度碳排放量约40亿吨。参与首批开户的电力企业共计2225家。刘杰表示,全国碳市场首批以发电行业起步,“十四五”期间,预计石油、化工、建材等八大重点能耗行业都将被纳入到碳市场,未来八大行业控排企业大约有8000至1万家。
对于直接参与碳排放交易的企业,卢日鑫测算:以5%的抵消配额的上限测算,目前CCER项目年减排量的缺口在1.5亿吨左右,参与开发的新能源企业及碳资产开发管理企业将获利。
具体而言,以15元/吨的CCER价格估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单位发电毛利润将增厚4.8%、2.5%和6.4%,生物质最为显著。
对于碳核查机构,卢日鑫测算:企业履约需通过自身碳盘查及第三方机构碳核查进行排放量審核,企业自身进行碳盘查的工作费用在12万~18万元/次。据北京财政局公布的碳核查招标公告,单次碳核查费用在3万元/次左右。全国碳市场初期拟纳入1万家企业,预计业务规模将达到20亿元。
碳价将走向何处?
碳市场将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碳减排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流动。这是碳市场追求的一个重要效果,因此碳价非常重要。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分析,从微观和近期来看,碳价主要还是由配额供需情况决定。从宏观和长远看,碳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状况和趋势决定。坦率说,碳价过高和过低都不好。碳价过低,将挫伤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碳价过高,也将导致一些高碳企业负担过重。因此合理的碳价,既可以彰显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决心和力度,又能够为碳减排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激励信号。碳价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此出现碳价波动是正常的,但是剧烈波动,过高、过低都不利于碳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行。
从全国7个地方试点运行情况看,近两年加权平均碳价约在40元人民币左右。目前,在中国碳市场相关的制度设计中,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来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赵英民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各方对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预期在逐渐上升,因此有关企业特别是配额短缺的企业,关键还是要从推动行业低碳转型的高度正确看待碳价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碳价的高低是个市场信号,企业顺应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趋势,就会在发展当中占得有利先机。
未来中国碳市场发展的三个趋势
一是在扩大行业覆盖的同时有选择地扩大参与主体,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将会被允许进入。考虑到绿色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国际合作和博弈的重要场域,我国或许会在碳市场的对外开放方面超出预期,首先是已经纳入碳交易市场的行业中的外资企业,其次是著名的跨国碳服务机构、绿色基金等,将会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被允许参与碳市场交易。
二是碳市场价格体系将会不断得到完善,但将表现为市场调节为主、政府调控为辅的特征,基本不会实现完全市场化、自由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碳交易市场体系,包括充分发挥市场对碳价格的发现机制,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学界、业界和政府需要大力探索的内容。
三是围绕碳产品、业务、服务的金融化产品会逐渐增多,但出于脱虚向实的考虑,势必会有较多的发展限制。绿色债券、基金、碳资产托管、碳信贷等业务均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制度、监管、人才、观念方面的不足,将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风险防控显得尤其关键。
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现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加快推进顶层设计乃当务之急。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