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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下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的理路与设计
——基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探讨

2021-12-06

法制与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法学社会保障专业课程

赵 凯

课程思政是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形式推进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和教育形式。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课程思政”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层面的教育方略。高校思政教育向专业课程的延伸和发展,对高校专业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探讨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法科学生集合知识获得、能力提升和德性塑造的综合素质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基本理路

(一)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

课程思政教育的基础在“课程”,课程思政教育的重点在“思政”。尊重课程教学规律是课程思政教育的根本基础。推进课程思政教育,必须将思政教育与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打破思政元素简单嵌入专业课程的误区。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结合是一种有机融合,是一种生态重构。只有在“大思政”的育人结构下,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才能发挥整体效用。

课程思政是一种精细的浸润式的隐性教育而不是粗放的漫灌式的显性教育[1]。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只有在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中寻找与德育知识体系的有效融入点,避免生搬硬套,才能获得学生的认同进而内化为学生的精神涵养和价值追求。

课程思政是一种双向互动的隐性教育。首先,课程思政教育必须坚持以专业课程为载体,将思政教学元素融入专业课程中,将价值观引导寓教于专业知识传授中。同时,在课程设计和教学过程中,深入分析专业课程内容,提炼出专业课程蕴含的科学精神、价值取向以及伦理规范,将专业课程的思想性和价值性挖掘出来,使学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政治觉悟、思想认识、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实现自身全面发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程渗透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分别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公民个人层面提炼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教育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进专业课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全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渗透具有合理性基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中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如权利义务对等、公平竞争、自由择业、诚实守信、忠诚与勤勉等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相关。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创造物质世界和人类历史的根本动力,劳动与劳动者神圣光荣。劳动价值论弘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也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另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中关于劳动法的产生发展、中外立法比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施等诸多知识点也为有机融入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人文精神等思政元素提供了空间,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程渗透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客观基础。

(三)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科学挖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程渗透是一种由外而内的思政与课程的融合。深度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融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具有丰富的思政“基因”。一是作为法学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具有学理性、政策性和应用性较强的特点。二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思想理论基础,这些因素决定了该课程具有丰富的思政资源。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中发挥着引领作用。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法治理想信念和法治精神。

劳动权保障观、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等源自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制度定位与价值取向,提炼出体现专业课程特殊性的思政资源。

劳动权保障作为劳动与资源保障法的基本理念,是我国劳动与资源保障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劳动法以劳动权及其保护为制度基石,以劳动过程中人的自由、尊严、安全与健康为关注重点,构建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劳动法制度体系[3]。突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中劳动权保障观的教育,能够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认同中国特色劳动权保障体系的制度魅力,认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本土优势”,帮助学生树立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

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被我国立法所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之一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念的培育,能够使学生正确认识我国劳动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社会主义劳资关系是新型的,不是剥削关系或对抗性关系,主要是“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关系”[4]。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念的培育,能够使学生正确评价劳动关系领域的不和谐现象,以理性、合法、科学的方式参与社会实践,自觉肩负起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使命。

二、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

(一)教学内容的设计原则

融入思政元素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设计,应遵守实事求是、创新思维、注重实效的原则,要确保专业课程在知识传授中的重要地位,避免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这门“专业课程”变成“思政课程”。思政知识点的本质仍然是课程理论体系中的知识要点,并不是机械地植入。融入思政元素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教学设计,要在保证课程专业教学目标和效果不缩减、不弱化的前提下,结合课程知识点进行思政教学的拓展和延伸[5]。

(二)教学内容的整体设计和规划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和规划。要在兼顾专业和思政教学目标的前提下设计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合理安排课程专业知识和思政内容。要围绕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等核心元素,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度价值取向,系统设计课程思政的教学内容。

(三)教学内容的具体设计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要以专业课程为载体,结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理论知识体系本身的特点,对课程理论知识中融入思政教学的部分进行梳理,筛选出可以作为重要思政教学内容的知识点,并针对这些知识点进行重点解读。

具体结合点包括:劳动的社会意义、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自由原则、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劳动协调原则、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劳动法产生发展的解读、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政策及其意义、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中的道德与法治、劳动基准中的劳动权保障、劳动争议处理与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建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与社会保障法等。教学内容设计具体可见表1。

表1 思政元素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设计简表

三、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设计

(一)注重教学互动

将思政内容巧妙地融入课堂教学离不开高效的教学艺术。思政元素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应寻求理论讲授法、专题研讨法、案例教学法、热点问题研讨法、主题辩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以期在有限的课时安排内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中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积极思考,锻炼学生的问题意识。在互动式教学中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与此同时完成价值塑造的以德树人目标。

(二)运用典型案例教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背景下,法学教师应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精心优选具有思政元素并具备重要专业知识点的典型案例,兼顾专业课程与思政两个维度开展案例教学。要在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的效果,提升学生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其逻辑思维能力,同时通过鲜活的实例展示引发学生对人生和价值的思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例如,乙肝就业歧视案是劳动法实践中一个典型案例,通过对乙肝就业歧视案的讨论,学生可以深刻地了解反就业歧视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的同时,思政教育在这一过程中润物细无声地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三)结合热点问题研讨

热点问题是社会性问题,具有普遍影响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背景下,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能够引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这门课程自带思政特征,其涉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劳动权保障观念、公平正义观念、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政治观和社会观的理论基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原则和规则是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政治观和社会观的令人信服的客观基础,在解释和分析社会热点问题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势。例如,“996”加班文化现象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对加班文化的社会背景与制度约束展开讨论,能够使学生正确认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并对权益保护、法治精神形成更深刻的认识。再如,通过对疫情下劳动关系问题的讨论,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主动学习和运用劳动法知识解决专业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探讨疫情下如何更好地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解读疫情下国家出台的调整劳动关系的规定和措施,使学生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开展主题辩论

论辩技能是法律职业者的一项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论辩能力也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目的之一。科学设立论辩议题,兼顾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双重教学目标,才能实现专业素质与文化素质的融合教育。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中,可选取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两个问题作为论辩议题,原因在于这两个领域都有国家介入,对国家介入的正当性有展开论辩的必要。一方面,论辩可以使学生明晰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法理基础;另一方面,论辩可以使学生明晰劳动法律制度的人民性,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思政元素应确保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才能带给学生积极正面的教育意义。课程思政元素应结合专业课程知识点,借助典型案例、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使学生能够更加深入理解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更加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教学方法设计可见表2。

表2 思政元素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方法设计简表

四、结语

中国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政教育要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教学,就要建立起专业知识能力与思想政治素养间的联系,形成协同教育效应,以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家国情怀,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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