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亮剑”
2021-12-06李志文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文/李志文(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安福县积极开展“渔政亮剑2021”行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大力开展电力捕鱼和无证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打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组织有“温度”
安福县成立打击非法捕捞联合行动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市监、交通运输、公安等单位为成员。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保障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和执勤津补贴,维护一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
宣传有“广度”
今年上半年,安福县在泸水河湿地公园江边对行动期间收缴的电竹竿、电瓶升压器、违规网具、地笼、电捕鱼船等禁用、违规渔具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路过的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工作成效交口称赞。
今年以来,该县把非法捕捞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重点河段、重点水域树立《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禁捕警示牌10余块,发送《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禁捕宣传短信1万余条,张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福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毒鱼炸鱼电鱼和实行禁渔期的通告》等禁捕公告1000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渔法律法规,强调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同时,该县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守法自觉性;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方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投诉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对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与非法捕捞行为作斗争的良好氛围。
整治有“深度”
该县打击非法捕捞联合行动小组不定期调度,组织农业农村、市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及时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大对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严厉打击“电毒炸”、无证捕捞、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取缔拦河网、定置网、地笼等非法网具,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县市监部门负责对制造、销售非法电捕鱼器、网具的店铺和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电商进行查处,严打非法渔获物交易、以野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营销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治理涉渔“三无”船舶、涉渔塑料排筏,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涉渔塑料排筏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县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捕捞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妨碍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对一些屡犯不止的非法捕捞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重点打击。
巡查有“力度”
安福县加大对泸水河等重点水域、重点河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在正常巡查的同时采用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多样地对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严打整治,常态化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竭力保障全县渔业资源的有效养护管理。
今年以来,该县已出动渔政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查缴、捣毁非法渔船9艘,收缴非法渔网25余付,立案处理11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非法捕鱼蔓延的势头,较好地保护了全县渔业资源,切实维护了全县渔业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