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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在斯里兰卡语言政策中的演变及发展趋势

2021-12-06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殖民斯里兰卡政策

姜 蕴

(福建江夏学院外国语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国家,斯里兰卡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明显的地缘优势,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政治、经济作用。中斯两国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在全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教育政策沟通的背景下,梳理英语在斯里兰卡语言政策中的演变和发展趋势,有助于审视我国的语言政策,探索值得借鉴之处。

英语在斯里兰卡语言政策中的演变历史可追溯至19世纪初期,至今共经历了英国殖民时期、建国之后和全球化浪潮时期三个发展阶段。

一、殖民时期英语的引入和特权地位的巩固

殖民时期英语在斯里兰卡的传播以《科尔布鲁克报告》①《科尔布鲁克报告》是斯里兰卡在殖民时期关于语言政策的首个官方文件。(Colebrook Report,以下简称“《报告》”)的出台为分水岭,分为两个阶段。《报告》出台前,北部传教士的教会学校将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开始传播英语。[1]《报告》出台后,政府逐步在官方工作场合使用英语,确立了英语的特权地位。

16世纪初开始,斯里兰卡相继受到葡萄牙(1505—1658)、荷兰(1656—1796)和英国(1796—1948)的殖民统治,英语在斯里兰卡逐渐传播开来。由于葡萄牙和荷兰殖民政府重视贸易,无意向当地居民灌输殖民文化,英语在斯里兰卡的传播主要由传教士开展,十分缓慢。18世纪20年代,美国锡兰特派团在北部贾夫纳(Jaffna)地区建设神学院,开展以英语为媒介语的教学(English MOI),帮助当地人民了解和学习英语。[2]1815年,英国接管了对斯里兰卡的主权统治,管理者们认识到传播英语对殖民“奴化”思想的植入有积极的意义,加快推广英语成为殖民语言。

1832年,锡兰政府②殖民时期,斯里兰卡被称为锡兰。1948年独立建国后,该称谓延用至1972年,改称“斯里兰卡共和国”。出台《报告》,从政府层面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英语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教育、贸易及法律等领域的主导语言,国家主要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英语专业知识,英语因此拥有特权地位。《报告》推行的英语教育政策本质上是官方语言政策,它建议撤销政府公办的本土语言学校,选择部分学校开展以英语为媒介语的教学。依据《报告》建议,时任总督罗伯特·威尔莫特·霍顿(Robert Wilmot Horton)于1834年任命“学校委员会”(School Commission),推动政府公办学校的改革。1841年,该委员会改名为“锡兰人民教学中央学校委员会”(Central School Commission for the Instruction of the Population of Ceylon),要求推行以英语为媒介语的教学。与此同时,委员会决定小学采用本土语言授课,为中高等教育的英语学习提供必要准备。英语成为了教学的主要媒介语,而本土语言学校成为了英文学校的附属学校。《报告》还建议在科隆坡设立英语高等教育机构,明确规定英语是高等教育的唯一教学语言,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培养年轻的本土工作人员。[3]2151836年,斯里兰卡第一所英语高等教育机构科隆坡学院(Colombo Academy)成立。1870年后,民众对英语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在政府资助下,传教士们在主要城镇开办了英文中学。学校课程有助于学生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如此,那些较好掌握英语的当地人可进入国家主要部门和重要领域工作,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产生新的社会阶层,直接肯定了英语的地位。

事实上,殖民时期英语教育在斯里兰卡的推广,受到传教士们和部分行政官员的非议和抵制。首先,大多数传教士认为“以本土语言传播基督教教义是最有效的‘启发大众的手段’”[4],因此他们倾向于在教会学校中使用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对此,科尔布鲁克批评“英国传教士并没有普遍认识到通过学校传播英语知识的重要性”[3]74。《报告》出台后,他们被迫改变本土语言教育举措,大力传播英语。其次,殖民政府官员在英语教育方面存在争议。总督麦肯齐(Mackenzie)认为英语作为“唯一教学语言”会阻碍教育进步;相反,他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推动本土语言教育。例如,要求学生在接受英语教育之前,掌握母语读写技能;鼓励成立翻译委员会,把英语作品翻译成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殖民地秘书长菲利普·安斯特拉瑟(Phillip Anstruther)则抵制本土语言教育,呼吁政府加大规模建设英文学校,在斯里兰卡国内传播英语,校长应具备较好的英文知识,使用英语进行学校管理和指导教学。[5]由于殖民政府内部对英语教育和本土语言教育相关政策存在较大分歧,英文学校和本土语言学校在殖民时期一直并存。

传教士们和部分行政官员对英语教育推广政策的非议和抵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报告》推行的英语普及效果欠佳。此外,政府出于对大范围教授英语会对精英统治阶层造成威胁的考虑[6],一直限制英语的大范围传播,决定了这个时期的英语教育不是系统、全面的,导致了英语在斯里兰卡发展的不均衡。首先,英语教育地区发展不平衡:英文学校多集中在城镇,农村以本土语言学校为主。其次,英语教育受众群体阶层不均:英语在斯里兰卡始终属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阶层,而平民阶层则只能接受本土语言教育。需要指出的是,正是由于殖民时期的英语政策和实践,一个受英语教育的新的社会阶层在斯里兰卡出现了,该阶层人数量虽少,但他们却是精英阶层,在斯里兰卡的政治、经济各领域享有绝对的主导权。英政府在政治和文化教育上倾向于泰米尔人[1],泰米尔人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占据政府、学校等公共机构中的大量职位。对此,处于平民阶层的僧伽罗人深感不满,认为存在民族歧视,为独立后的僧、泰两大主体民族的隔阂、仇视和宗教冲突埋下了极大隐患。

二、独立后英语官方语言的废黜与民间渗透

英语在斯里兰卡的传播和推广颇受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前期是殖民主义,后期则是国家民族主义。殖民后期,国家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不断加强,而作为殖民统治者的官方行政语言,英语成为了斯里兰卡民族团结、抗击外来侵略的首个抵制对象。僧伽罗人和泰米尔人发起了本族语运动(Swabhasha movement),主张以各自的本族语言替代英语作为行政和教育语言。例如,1926年,北方省立法委员提议将英语、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都纳入学校语言科目范畴,同时建议各级学校以学生的母语作为教学媒介语。[7]但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发送电报和国会辩论等多数工作场合必须使用英语,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只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方可使用。[1]为此,斯里兰卡独立后的近十年间,英语仍在行政、教育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948年,独立后的斯里兰卡政府在语言意识形态层面彻底脱离殖民掣肘;1956年废黜英语,把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学校视为不合法。[8]176政府要求所有公办学校实施免费教育,以本土方言为教学媒介语,英语则是学校课程中的第二语言学习科目。斯里兰卡官方语言政策决定从来都被证明是充满情感争议与冲突的。[9]独立后,僧伽罗人发起全国复兴运动,要求“唯僧伽罗语”。为此,斯里兰卡政府出台官方语言法(即“唯一僧伽罗语”法案),把僧伽罗语定为斯里兰卡唯一的官方语言。该语言政策旨在落实和巩固僧伽罗语地位,引发了泰米尔人等少数族群大规模抗议。为平息抗议骚动,政府于1958年颁布了第28号“泰米尔语(特别规定)法”,规定在不影响僧伽罗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前提下,将泰米尔语作为泰米尔人的教学语言和必要的公共考试用语,泰米尔社区的官方以及在斯里兰卡北部和东部省份增加使用泰米尔语。法规并未在泰米尔人占多数的东部和北部省份落实到位,这些省市宣布仅用泰米尔语或英语与政府沟通,而不认可僧伽罗语的官方语言地位。由于僧、泰两族之间的语言纷争,东部和北部省份成为了实施英语教育的真空地带。英国文化教育协会等西方组织立即在这些地区开始组织英语教育,参与人数激增。对于泰米尔民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英语与其他族群沟通,他们不在意英语的存在,但抵制“唯一僧伽罗语”的“单语制”。

1983年,斯里兰卡内战爆发,僧伽罗与泰米尔两族之间的冲突持续升级,英语和英语教育在僧、泰两族的语言纷争中继续渗透与传播。作为解决冲突的策略之一,政府多次颁布《宪法增补法案》,尝试重新在公共领域大范围推广英语。1987年,政府规定泰米尔语与僧伽罗语为官方语言,英语为僧、泰的联系语言,进一步要求在行政、司法领域使用英语,旨在大范围提升英语的传播力度。政府于1985年成立了英语教育高等研究院,为中小学教师提供培训,为合格学员颁发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学历证书、英语语言教育者证书等。独立后的僧、泰语言冲突说明斯里兰卡人民暂时未能确立能够统一国家团结民族的语言,而英语作为当时社会情境下民众接受度较高的语言,实际传播并未受到太大冲击。

殖民后期,伴随英国在全球范围的殖民统治走向没落和国家民族主义的兴起,英语官方语言被废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独立后的斯里兰卡政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去殖民化努力,仍未淡化和消解英语对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英语不再是官方语言,但由于殖民时期英语至上的语言政策根深蒂固,斯里兰卡独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英语仍是国家经济、科技、高教领域的主导语言和许多机构领域的官方工作语言。精英阶层则继续通过私立学校和高等教育接受英语教育,享有社会特权。实际上,政府对英语有着矛盾心理:一方面,英语是殖民语言,从语言意识形态上应该遭到抵制;另一方面,各族群本土语言的使用人数相当,在争取语言主权的斗争中均不占优势,导致斗争冲突不断,保留英语是政府缓解民族冲突、巩固政权的一个策略。在僧、泰两族的语言纷争中,英语作为一种中立的语言被保留了下来,英语教育传播也未被中断。

三、全球化浪潮下英语及英语教育的全面推广

全球化进程下,英语作为世界通用语言逐渐影响世界各地,斯里兰卡也不例外。基于全球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斯里兰卡再次直面英语对于国民教育的重要性:英语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族群间的交流合作,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而且掌握英语技能可以帮助民众应对全球化浪潮的挑战。然而,受到国家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斯里兰卡历届政府对英语教育的不作为导致了英语教育质量的严重下滑,“课程不受重视,师资薄弱断层明显,教材难度过高,学生缺考现象普遍,及格率不及30%”[11]。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加大英语推广力度,强化英语教育管理。

1999年开始,政府将以口语交际为主要形式的英语教学引入一年级课程,并要求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使用必要的教科书、辅导书、听力磁带等补充教学材料进行正式的英语学习。同时,为解决英语师资薄弱断层的问题,政府计划培养两万多名英语口语教师,参加“普通教育文凭考试(普通程度)③普通教育文凭(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简称GCE)是使用英语教育系统国家的考试制度。在GCE制度中,高中毕业生(16岁)参加普通程度考试(GCE O-Level),大学预科毕业生(18岁)参加高级程度考试(GCE A-Level)。(General Certificates of Education Ordinary Level)”中的听说能力测试,希望实现英语教师瀑布式的专业发展机制(a cascade-styl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regime for English teachers)。[12]2008年,政府启动“英语作为生活技能项目(English as a Life Skill)”,呼吁“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说英语”(Speak English Our Way)。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推动民众接受“斯里兰卡英语”这一英语口语变体,增强民众用英语进行口语交际的信心。同时,鼓励开发斯里兰卡英语口语教材,这些均显示了政府全面推进英语教育的决心。然而,“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说英语”项目一出即遭各界抵制,部分社会民众、教师群体和学者因无法确定斯里兰卡英语的内容,唯恐项目又是仅仅服务于城市特权阶级(主要是僧伽罗人)的利益,担心项目会导致现有标准英语教学各项指标的弱化。他们认为英式英语才是纯正的。[8]114最终,该项目退出政府相关议程。与此相反,一年级引入口语教学及三年级正式开始英语教学的政策得以不断强化,英语被定为GCE O-Level和GCE A-Level的核心课程,大学预科必修课。[13]同时,政府积极推动教师职前和在职培训,帮助他们在课堂开展双语教学(母语和英语)。此外,基于现有的语言教学准则,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

另一项推广英语教育的重要举措是2001年。政府重新引入中断了40年之久的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双语教育。自1960年起,尽管少数的私立学校和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国际学校仍使用英语为教学媒介语进行教学,但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学校被视为不合法。以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旨在推动僧、泰两大族裔和谐相处,实现两大族裔在教育和就业上的平等,同时让城市和农村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须知,接受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在斯里兰卡历史上,是富家子弟通过上私立学校和国际学校才能拥有的优势。截至2018年,斯里兰卡私立学校共有80所,国际学校265所,学生数量仅占全国学生总数的5%。[14]英语俨然成为了精英阶层的身份标签。[8]115对于斯里兰卡年轻的学习者,英语是精英的语言,掌握英语能够改变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这无疑彰显了政府这一举措的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该举措名为双语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而非以英语源流教育(English-medium education)命名,体现了政府希望社会不同阶层和文化背景的民众接受平等教育的政策初衷。该项英语教学改革举措,希望通过内容知识学习来帮助学生掌握英语语言,帮助学生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中运用语言。截至2018年,共有778所公立学校为多个年级的多门课程提供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教学。[14]

2009年,斯里兰卡迎来“英语与信息科技年”(Year of English & Information Technology),英语成为了斯里兰卡迈向全球化的桥梁。2012年,斯里兰卡总统宣布“2012年为三种语言年”,启动国家行动计划(National Action Plan),行动计划为期十年,旨在帮助民众掌握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和英语等三种语言。[15]

四、结语

正确的语言政策可帮助政府有效地解决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调整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间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错误的语言政策则可能起到反作用。[16]斯里兰卡独立后“唯一僧伽罗语”法案和英语作为中立语言的继续传播正是典型的案例。这是斯里兰卡关于英语的语言政策的发展历史带给我们的基本启示。具体归纳为语言政策与政策推行两方面:

其一,制定语言政策要在不同因素和利益的综合考虑和权衡基础上,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出发,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顺应世界趋势的语言政策。斯里兰卡关于英语的语言政策是在尊重本国民族语言现实 、经济发展、民族和平的基础上反复修订而成。英语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是当下的情势,它在国际贸易、科技和高等教育领域的优势始终是全球化时期斯里兰卡语言政策调整的方向标,说明斯国的语言政策将在未来较长的时期继续高度重视英语传播和英语教育。我国可以从中有所借鉴:在英语为国际通用语的情况下,要继续关注英语政策的完善,一方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人才,培养世界一流人才,实现国家走出去的宏伟目标;另一方面,必须警惕英语学习对学生中国传统文化自信的影响和冲击,避免因本土文化声音的减弱助长后殖民主义的滋生,明确语言的背后是综合国力的博弈、文化的博弈。

其二,要重视语言政策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语言政策。斯里兰卡关于英语的语言政策的实践推广很大程度上仍局限在斯里兰卡城市、上层社会以及大多数僧伽罗族群中,[8]115可见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双语教育项目实施效果欠佳。“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说英语”运动的失败说明斯里兰卡英语教育实践是趋于本土化还是标准化尚未明确,它取决于英语和僧伽罗语、泰米尔语等本土语言相互竞争和博弈的结果。我国英语教育也是集中体现语言政策的侧重点及其成效所在,斯里兰卡的实践为我国提供了借鉴意义。我国的英语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也要不断关注教育实践中可能偏离的异化现象,从而完善语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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