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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真相语境下的“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

2021-12-06刘素敏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客观性现象社交

刘素敏

(长春光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3)

“后真相”主要指涉的是社会公共舆论领域,尤其是网络舆论。对于社会公共舆论的形成及其热度而言,事实本身已不再重要,诉诸情感与信念要比单纯诉诸事实更为有效。因此,后真相并不指向于谎言,而是强调公众看待谎言或事实的方式。后真相现象的生成与泛滥挑战着20 世纪以来一直被我们所信奉的客观性新闻理念与新闻专业主义精神,从而导致人们对于“后真相”的普遍忧虑。

但若不纠结于传统新闻观对事实与客观性的执着,而基于社会形态与传播机制的变迁来考察分析,后真相事实上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当下后传播社会的传播乱象的视角。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社交化传播机制——这既是后传播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是后真相语境生成的主要原因。可以发现,关于事实的言说就是事实本身的观念,成为网络社群内部形成价值认同的重要方式,再加上社交化传播所具有的碎片化与即时性的传播特性,最终导致“既成事实”现象的蔓延,言说的事实成为网络社群所信奉的事实本身。而伴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与进展,“既成事实”又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补充或被证伪,形成了“后证事实”现象。

一、从事实走向“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

客观性新闻理念不仅是现代新闻业界的共识,也是现代新闻业的标志。为保证客观性新闻理念的实现,新闻报道恪守“事实在先,新闻在后”的原则,并强调“建立在事实和价值完全分割的基础上”①。因此,大众传播机制下的新闻传播强调的就是对事实本身的报道,事实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状态,是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真相就蕴含在新闻所报道的事实之中。

但在后传播社会的后真相语境中,由于大众传播机制向社交化传播机制的变迁,此前被广泛认可的客观性新闻理念与新闻专业主义精神遭遇强烈挑战并趋于瓦解,事实本身不再重要,情绪和价值观的重要性在传播中得到凸显。这也就意味着新闻建立在“事实和价值完全分割的基础上”的要求也不再具有合理性,我们反而能看到诸多“事实”优先建立在“价值”基础上的新闻传播现象。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在新闻传播领域开始取代纯粹事实的位置,成为后真相时代的“特殊事实”。

所谓“既成事实”,是指在后真相时代的社交化传播机制下,但凡在媒介上呈现出来的信息,不论真假,都将其视作新闻事件的事实呈现,从而造成一种“既成事实”的认知。不论从传播者还是接受者角度来看,“既成事实”的认知已成为后真相时代一种普遍的传播现象。“既成事实”现象无关真假,因为在舆论形成的过程中每一次的信息呈现,其中所蕴含的情绪或价值观因素往往都掩盖了事实本身。

所谓“后证事实”,则是指在后真相时代的社交化传播机制下,事实信息的披露总会姗姗来迟,经常出现在一个新闻事件发酵之后。如果说大众传播时代的新闻强调“事实在先,新闻在后”,那么后真相时代的新闻则是“情绪在先,事实在后”。在一个新闻事件的传播中,不论事实如何,情绪或价值观的力量总是首先被激发出来,而由于社交化传播机制下的“无影灯效应”的存在,随着事件的发酵,事实才逐渐得到呈现,从而形成后真相时代的“后证事实”现象。

“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在逐渐成为后真相时代传播新常态的反转新闻中表现最为典型。反转新闻之所以出现一次乃至多次报道的显著性变化甚至出现反向变化,根本原因就在于“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构成了一个新闻事件的信息传播链或舆论形成链上的一系列信息节点,那些无关真假或不真不假或半真半假的信息作为“既成事实”得到连续的呈现,并一次次得到“后证事实”对信息的修正。

二、“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的生成机制

同样是对新闻事件的报道或是由新闻事件引发的舆论生成,为什么我们一直所信奉的事实失去了价值,并走向了所谓的“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呢?作为当代媒介形态变迁的亲历者与研究者,我们不仅要观察并描述后传播社会基于后真相语境的“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更为重要的是,还需对其进行学理性分析,去探究其背后的生成机制。面对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现象,正如詹明信所强调的那样,应该区分开不同的层次:我们在对此一现象“心醉神迷”或“惊讶”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进入分析的阶段:“考察这些事物的运作和功能,考察这些新出现的事物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它会出现,它出现的客观条件是什么……”,甚至还需要进一步从一个历史角度进入“价值判断的层面”②。

“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作为传播领域的后真相表征,其生成的根本原因也是“后真相”生成的根本原因,即社会传播机制的整体变迁:大众传播机制的衰退与社交化传播机制的崛起。

社交媒体以其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内容的碎片化、传播方式的业余化、传播动力的情绪化等特征不仅改变了我们的信息消费方式,也导致了传播格局与传播形态的历史性变迁。“后真相”生成的原因涉及诸多方面,但正如彭兰所明确指出的那样:“其中的一个主要指向是今天的社会化媒体及它的社交化传播机制”③。社交化传播迥异于大众传播机制:大众传播信奉客观性,遵循职业化、专业性的传播原则,强化把关人的信息流通与控制的专业功能;但人人皆媒时代的社交化传播则信奉情绪与价值认同至上而弱化事实真相的价值,本质上是一种传播领域个体崛起的业余化传播,在将传统的消费者转变成生产型消费者的同时,极度弱化了把关功能。具体到“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的生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社交化传播的本质是业余化传播。其传播主体是作为普通人的业余者,其内容生产也是一种有别于职业化的业余化行为。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的普及建构了一个生产与消费对称性参与架构,用户和粉丝参与内容生产与信息传播,内容生产进入“全民时代”④,意味着个体崛起的“人人皆媒”时代的来临。

大众传播是有组织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传播行为,区分事实与价值判断的客观性理念是业界新闻实践的共同信条,其传播主体往往也是受过专业教育的职业新闻人。而业余化传播则是随意的、无组织的传播行为,其传播主体是扩散于社会各个角落的普通公民。他们未受过专业教育,既不在意职业伦理强调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也无法强迫他们用业界的纯粹信息模式进行传播,还缺乏相应的把关能力,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尤其是那些半真半假、不真不假的信息,很难要求普通人从“客观性”角度出发进行事实判断。这导致业余化传播主体更易于将自己所见所闻乃至道听途说的信息视作事实进行传播,从而生产出“既定事实”,其内容往往是一种新型的信息产品——融合新闻,融合情绪、意见的信息,很轻易地就掩盖了事实。就某一次具体的新闻事件而言,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在社会化媒介上就会汇聚大量这样的“既定事实”与“后证事实”。

第二,社交化传播的碎片化传播导致“盲人摸象”效应。进入移动互联时代,由于传播成本极低,使得信息更容易得到传播与扩散,因此刺激着随性的传播现象越来越普遍。不同于大众传播时代的同质化与一体化,社交化传播呈现出媒体、信息与受众的碎片化特性。这种碎片化的传播行为极易造成断章取义式传播,或脱离具体场景与情景,或基于情绪作出断言,由此导致难以展现完整事实。而且往往还以亲历者、目击者的“我在现场”的传统新闻播报方式来呈现信息,因而更具欺骗性,促使大量受众去相信那些严格来说并不虚假但也不完全真实的“既成事实”,引发“盲人摸象”效应。

第三,社交化传播的即时性传播导致把关功能弱化。大众传播机制下的新闻传播虽然强调新闻传播的及时性,但本质上是一种延时传播,而社交化传播则是即时性传播,强调新闻与事件的同步性。即时性传播在突破了大众传播信息生产的周期性限制的同时,也拒绝了新闻的核查与把关机制,即使是传统的职业传播者也只能凭借当时当地的表象来进行信息生产与传播,无法透过表象去洞察分析事件的本质,从而营造出所闻所见所感便是“既成事实”的假象。对于业余传播者而言更是如此,他们信奉“手机在手,新闻我有”,随时随地随性的传播成为一种常态。

这种新闻的即时性传播特性还进一步加剧了上文所说的新闻的碎片化传播。随着新闻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抢新闻与追求轰动效应成为媒介经营的重要策略,而显然,没有什么能比对新闻现场进行同步传播更具有新闻性,更容易制造轰动效应。但传播的即时性与同步性也就意味着不可能去展现完整的新闻事件,而只能是一个个碎片化的片段。无论是对于传播者还是接受者而言,这些碎片化的片段就是新闻现场,就是“既成事实”。

第四,社交化传播的信息分享机制。社交媒体使用者不加辨别不经查证地分享来路不明的信息,进一步强化了“既成事实”。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普遍的信息分享机制的存在,汇聚着拥有不同节点与不同情绪的诸多业余者的信息,经由这些信息的汇聚,最终有可能还原“事实”,从而也导致了“后证事实”现象的泛滥。

三、“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还将长期存在

“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的生成,表征着后真相时代的传播特征。这些传播现象不断瓦解着客观性新闻理念与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等传统观念,从而形成对后真相的普遍担忧。但抛开传统新闻观对事实与客观性的执着,而基于社会形态与传播机制的变迁来考察分析,“后真相”实际上为我们思考当下纷繁复杂的传播现象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让我们重新出发,对传统的事实观念进行再审视。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后真相的“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作为一种纯粹的坏现象坏东西,因为客观事实也好,个人情感也罢,都不能作为价值评判的简单依据。在新的社会形态与传播形态下,必然会出现新的价值评判标准,形成新的传播观念与新闻观念,仅仅因为后真相时代事实观念的转变与事实价值的下降,就将其斥责为社会病症,显然是武断并缺乏说服力的。即使退一步讲,“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至少把个体崛起背景下的媒介素养问题、个人在网络虚拟时空的情感与价值观认同问题、网民的认知偏见问题,甚至包括社交化传播机制下的媒介监管等诸多问题都集中暴露在了我们面前。因此,可以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们到底是身处一个“后真相”的时代,还是一个“真相”或“前真相”的时代,而在于我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适应了这个时代,找到了何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路径。因为“所有真实都是被建构的,‘后真相’现象也是一种建构方式”⑤。

“后真相”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事实或真相本身,而在关于事实的观念。我们认定事实或真相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表征事实的媒介符号与工具不断变化。总有一些媒介会比另一些媒介更具真实性。我们信奉“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因为文字相比于口语才是更为确切可靠的记录工具;我们信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强调亲眼所见的可靠性,在对事实的判断上,视觉要优于听觉;摄影技术刚诞生的年代,我们认为照片就是真相的再现,信奉“有图有真相”。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与媒介的进化,这些我们一直所信奉的观念都遭遇了挑战:书面文字所呈现的信息由于位置的固定性与原件性,具有较强的可靠性,但数字文档或在线编辑却丧失了原件,可以随意调整;眼见的也未必就是事实真相,因为眼见的可能就是特定场景与情境的某一片段,却无法还原前后语境;有图也未必就是真相,在网络虚拟时空中,图片甚至影像是具有欺骗性的。

因此,面对后真相的“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现象,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冷静,去反思一直以来我们关于事实与真相背后的诠释方式,这是我们认识“后真相”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如政治学家约翰·基恩在一次采访中所表达的那样,“后真相”的解药不是重回真相:“真相不应该被看成后真相的对立面,而应该把他们看成一对双胞胎。也就是说‘后真相’出现,起到的作用应该是让我们重现思考过去的那种对真相的过于崇拜,把它视为绝对真理,是看到真相本身是如何被塑造出来的。”⑥“既成事实”与“后证事实”作为后真相时代的传播表征,是建立在传播机制变迁之上的,只要社交化传播机制还继续拥有生命力,则其还将长期存在,并持续影响着我们。

注 释:

①(美)迈克尔·舒德森.发掘新闻——美国报业的社会史[M].陈昌凤,常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10.

②(美)詹明信.马克思主义与理论的历史性——詹明信就本文集出版接受采访录(代序)[A].张旭东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詹明信批评理论文选[C].陈清侨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43.

③彭兰.人人皆媒时代的困境与突围可能[J].新闻与写作,2017(11).

④张锐.“互联网+”下的媒介融合与产业转型[A].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6)[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326.

⑤刘沫潇.“后真相时代”的媒体与民主——访著名政治学家约翰·基恩教授[J].国际新闻界,2018(06).

⑥王芊霓.政治学家约翰·基恩:“后真相”的解药不是重回真相 [EB/OL].https://cul-ture.ifeng.com/a/20171219/54303788_0.shtml.2017-12-9/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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