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育林的原则及工作要点
2021-12-06杨丹溪
杨丹溪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夜村国有林场 陕西 商洛 726000)
1 封山育林的原则
封山育林是指利用树木的天然更新能力,以封禁为主要手段,辅以人工促进措施,使疏林、灌丛、采伐迹地、荒山荒地以及其他林地恢复或发展为森林或灌草植被,是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根据《全国封山育林技术规程》 要求,封山育林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以生态效益为基础,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第二,合理处理近期效益和长远效益的关系;第三,宜封则封,以封为主,封造并举,乔灌草相结合;第四,合理规划,分区制定封育措施;第五,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形成混交林;第六,在干旱瘠薄山地上,以草灌为主。
2 封山育林的条件
封山育林的条件。一是自然条件,封山育林地应具备更新能力,林地内有母树均匀分布,或有萌芽萌蘖的伐根,或有生长好的幼苗,或可飞播或飞籽下种等;二是社会条件,封山育林应在人少、交通不便的地方实施,防止人为干扰。
不少荒山荒地还留存一些残林,这些树木结的种子,通过风力、流水和鸟兽的作用,散播在林地上,经发芽生长,能逐渐地长成各种幼树。此外,在残林地留存的树种,有的可以从残根、残枝上萌发根蘖和萌条,形成小树。因此,应当把残林封禁起来,在一定的时间里停止砍采、放牧,这些天然长起来的幼树,不受人为的破坏,就能很快恢复成林。荒山荒地封禁以后,杂草和灌林逐渐滋长起来,遮盖地面,这样就可以保持水土,逐步改善环境,为造林创造有利条件,就能进一步促进农牧业的发展。
3 封山育林的方式
3.1 全封。即在较长时间内(一般为3~5 年或8~10年),将育林区彻底封闭,禁止除实施育林措施以外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全封适合于人烟稀少的边远地区、高山、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和风景林,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和恢复植被较为困难的地区。
3.2 半封。又叫活封,在保证林木不受损害,不影响森林植被恢复的前提下,有计划组织采伐、放牧和副业生产等多种经营活动。半封适用于封育用材林、薪炭林等,既有利于育林,也照顾了山区村民的经济利益,适用于人烟稠密的近山、低山。在用材林、薪炭林以及有一定目的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覆盖度较大的地区,小班内可实行半封。
3.3 轮封。即将具备封山育林条件的地方,分区划片轮流进行全封或半封。在不影响育林和水土保持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群众需要,在开封的地段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从而达到恢复植被的目的,适用于培育薪炭林。轮封间隔期为2 ~ 3 年或3 ~ 5年。
4 封山育林工作要点
4.1 要抓好全面规划。要有一个目标明确而又切实可
行的规划,以改土、治水为中心,实行山、水、田、路、林综合治理。使封山育林与治山、治水、改土结合起来,以达到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对下列情况,要优先考虑封禁:①水源上游、村庄附近的荒山,以及水土冲刷严重、急需涵养水源的地方;②有母树林分布和森林边缘能很快还林的地方;③更新造林条件较好的地区。
4.2 要加强党组织对封山育林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应有专人负责抓这项工作,乡镇、村、组应建立相应的护林组织,培养一支封山育林的骨干队伍。
4.3 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封山育林的重要意义。经常举办护林学习班,认真学习习主席有关发展林业的一系列指示,树立为人民封山育林的思想。同时要订立群众性的封山育林公约,做到专业护林与群众护林相结合。
4.4 要抓政策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林业政策,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封禁方法。距离村庄较远,人口密度小,封山后不致影响群众砍、牧需要的地方,可以实行长期封山育林;在山少人稠,距离村庄近的山林,为满足群众砍柴放牧需要,可以分期分区轮流封;如果山林面积过少,可采取封树不封山的办法,亦可实行季节性的封禁方法,同时还要留出牧道和牧地。
4.5 要把封山与育林结合起来。在封山育林以后,树木逐渐长起来,要根据林地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人工促进措施,如进行补植、补播、松土除草、间伐、修枝等,以利于林木的迅速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