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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论视角下的My Lost Youth两个中译本对比分析

2021-12-06徐丽丹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全诗原文译文

徐丽丹

优化论视角下的两个中译本对比分析

徐丽丹

(贵州理工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2)

由于中英两种语言在表达形式、内涵意义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如何在诗歌翻译的过程中平衡二者的优势与劣势,同时充分发挥目标语的优势,既忠实于原文,又能够将诗歌的音律美和言语美体现出来尤为重要。关注不同译本中的优化论将对译本对比及分析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优势;劣势;言语;优化论

一 关于优化论

对于语言学习者而言,明白中英两种语言的区别对于提升语言修养非常重要。中文注重意合,从词语上看,汉字主要由会意字和形声字构成,属于表意文字,汉字的形态具有传递语义信息的功能;从语句上看,由于在语句上汉语没有形式标记,句子与句子之间主要靠语义的连贯及时间、逻辑顺序来表示分句的关系。而英文则注重形合,从词语上看,英语词汇则更加偏重于形式,如通过前缀后缀、屈折变化等规则来改变词性和词意,有很强的形合性;从词句上看,英语是从结构到语义的基于语法框架的理解过程,先理清句子基本框架,再根据主谓关系及支线关系来彰显语言的内在语义。[1]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充分了解中英两种语言的不同将对整个翻译过程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那么,在翻译的过程中,如何选择一种更优化的方式对原文进行思考,然后对目标语进行优化呢?许渊冲老先生在《翻译的艺术》一书中这样认为:如果翻译时找不到对等词,译文不是优于原文,就是劣于原文,劣不如优,所以在翻译中应该发挥译语的优势,也就是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这可以简称为“优化法”[2]。

所以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要关注原文作品在语言上所呈现出来的美感,同时在译入语的选择和遣词造句中,要以优化论为指导,既要忠实于原文,又要把原文美的韵味保留下来,让读者能够通过译文去感受原文作者想要表达的美,去享受美,那么这就能算得上是好的译文了。[3]

二 My Lost Youth的作者及作品简介

(一)关于作者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是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之一。他于1807年2月27日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城,父亲是一名律师,从小给予他很好的家庭教育。他于1822年进入鲍登学院学习,毕业后曾游学欧洲,如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等地,潜心研究和学习这些国家的语言,之后被鲍登学院返聘为现代语言教授,因为法、意及西班牙语,称为美国当时少数现代语言教授之一。1836年起在哈佛任教授介绍欧洲文学。1854年辞去教职,潜心文学创作。他一生创作了大量抒情诗、叙事诗、歌谣和诗剧,这些文学作品都曾在美国和欧洲为广大读者所熟知。[5]

(二)关于My Lost Youth

这是一首抒情诗,是诗人在有了一定生活阅历之后的作品。该诗作于1855年,诗人时年48岁。他在离开出生地波特兰许多年后,一次重返家乡,面对既熟悉又陌生的古城,儿时旧梦涌上心头,抚今追昔,青春不再,于是深情吟咏,成此佳作。

由诗中所写可知,波特兰是个美丽的港市,城外大海浩瀚,城内绿树成荫。诗人曾在这里留下儿时的幻想、往昔的友谊和早年的爱情,因此每到一处,这些就像群飞的鸽子,悄悄涌上心头,触动他的遐思,令其无限感慨。这些回忆所传达的浓浓深情,其中既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人生况味,也有重返青春年少时的勃勃生机,语言热烈而奔放,使人读来有酣畅淋漓之感,特别是每小节的burden (末尾叠句),回环往复于整首诗中,形成一种余音袅袅、绕梁三匝的艺术效果。[5]

三 实例论证译文对比分析里的优化论

全诗节奏明快,读起来郎朗上口,充满了韵律和节奏感。纵观全诗,该诗共有十节,每节有九行,采用了abaabcdde格式。诗人不仅使用了暗喻的创作手法,也加入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整首诗歌给读者带来了快感的同时,也带来了美感,该诗重现了诗人想要创造一个超越现实生活的理想世界的梦想。(本文中的译文对比选用的是两个译文版本,译文一来自于周向勤所译版本,译文二来自于杨德豫所译版本[4])。

1.My Lost Youth

译文一:我失去的青春(周向勤译)

译文二:逝去的青春(杨德豫译)

这是本首诗的标题,区区几个字,但是译文却极不相同。关键词是对lost的翻译,周向勤译作“失去的”,杨德豫译作“逝去的”,虽然字面上差别不大,但从意义上而言,青春是一去不复返的,不能找回来的。“失去”的意思是指现在失去,以后还有可能回来;而“逝去”是消失了,永远也不能回来了。所以,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优化论的角度而言,杨德豫的译文更加贴近原文,也更加能表达作者对逝去的青春的惋惜之情。

2.Often I think of the beautiful town

That is seated by the sea;

Often in thought go up and down

The pleasant streets of that dear old town,

And my youth comes back to me.

And a verse of a Lapland song

Is haunting my memory still:

“A boy’s will is the wind’s will,

And the thoughts of youth are long, long thoughts.”

译文一(周向勤译):

我常想起坐落在大海旁

那座美丽的小城;

记忆中我常来回徜徉

在那古城宜人的街上,

从而恢复了青春。

一句拉普兰民歌

仍在我记忆中回荡:

“男孩的愿望是风的愿望,

青春的思绪悠长、悠长。”

译文二(杨德豫译):

那美丽的古城常教我怀想,

它就座落在大海边上;

多少次,我恍惚神游于故乡,

在那些可爱的街衢上来往,

俨然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光。

一首拉普兰民歌里的诗句

一直在我记忆里回荡:

“孩子的愿望是风的愿望,

青春的遐想是悠长的遐想。”

这是全诗的第一小节,一开篇就奠定了全诗的基调,全诗的韵式abaabcdde,两个中文译文都关注到了韵式,最大程度上还原了诗歌的神采,但是细读译文,还是有几个地方值得细细揣摩。

首先是第一句,“Often I think of the beautiful town,That is seated by the sea;”从两者的译文来看,周向勤的译文是:“我常想起坐落在大海旁那座美丽的小城”;杨德豫的译文是:“那美丽的古城常教我怀想,它就座落在大海边上”;可以看出,杨的译文更能体现原文中的意境,强调了小城“座落在大海边”。

本节中的第二个地方是对于“And my youth comes back to me.”的翻译的思考,周向勤的译文是“从而恢复了青春”,而杨德豫的译文是“俨然又回到了年少的时光”。从译文的优化论来看,杨德豫的译文更能表达作者既对于年华逝去的感怀,又对年少时光的想念。周向勤的译文用了“恢复”一词是不准确的。所以,对于本句的翻译,杨德豫的译文是优于周向勤的译文的。

本节的末尾一句中对于“a verse of a Lapland song”“A boy’s will”和“And the thoughts of youth are long,long thoughts”的译文也各具不同的风格。对于“a verse of a Lapland song”,周向勤的译文是“一句拉普兰民歌”,而杨德豫的译文是“一首拉普兰民歌里的诗句”,杨德豫的译文更加能体现翻译上下文的衔接作用;而对于“Aboy’s will”的译文也看得出区别,周向勤的译文是“男孩的愿望”,而杨德豫的译文是“孩子的愿望”,从全诗来看,对于“boy”一词而言,翻译成“孩子”更加合理。但是周向勤对“And the thoughts of youth are long,long thoughts”的翻译又优于杨德豫对此句的翻译,“青春的思绪悠长、悠长。”更加体现了原文的言语美。

3. can see the shadowy lines of its trees,

And catch, in the sudden gleams,

The sheen of the far-surrounding seas,

And the islands that were the Hesperides

Of all my boyish dreams.

译文一(周向勤译):

我能看见它的树苍郁多荫,

并在微光中忽然看见

它被大海环绕,波光粼粼,

还有那些岛,我儿时梦境

中的金苹果园。

译文二(杨德豫译):

我望见葱茏的树木成行,

从忽隐忽现的闪闪波光

撇见了远处环抱的海洋;

那些岛,就象是极西仙境,

小时候惹动我多少梦想!

本节是全诗的第二小节中的第一句。从两个译文来看,各有特点。特别是对于“catch”一词的翻译,周的译文是“忽然看见”,而杨的译文是“撇见”。查阅词典,“忽然”一词可以解释为“突然地,动作、行为的发生或情况的变化来得迅速又出乎意料地”,由此可见,本节诗歌中,作者描述的是对故乡的美丽海岛的回忆,整个画面优美而恬静,但是如果用“忽然看见”这样的表述有点不符合语境。而杨的译文用了“撇见”一词,“撇见”的意思是指很快地看了一下,有些许无意,或是在不经意间看见某事或某物,比较符合作者畅游故乡目不暇接的心境。

4. can see the breezy dome of groves

The shadows of Deering’s Woods;

And the friendships old and the early loves

Come back with a Sabbath sound, as doves

In quiet neighborhoods.

译文一(周向勤译):

我能看见微风吹拂的山顶,

那是猎鹿林的阴影;

昔日的友谊和早年的爱情

随安息日的静寂而涌上心,

像鸽群悄悄飞近。

译文二(杨德豫译):

我看见微风里林木亭亭,

荻岭森林洒布着阴影;

旧日的友谊,早年的恋情

以安舒的音调回到我心里,

宛如幽静邻里的鸽鸣。

本节是全诗的第六小节的第一句话。原文中作者对于远处群山的怀想也在译文中被抒发得淋漓尽致。二者的译文各有特点。首先,对于“the breezy dome of groves”翻译,周的译文是“微风吹拂的山顶”,而杨的译文是“微风里林木亭亭”,从诗歌的对韵上来说,二者都兼顾了,但是从言语表达的美感来看,杨的译文更胜一筹。其次是对于“Deering’s Woods”的翻译,从全诗看这里应该是指一处森林的名字,按照地名的译法,可以采用直译法。周的译文是“猎鹿林”,而杨的译文是“荻岭森林”,二者的译法都值得借鉴和学习。本句中另外一个值得推敲的地方就是对于“a Sabbath sound”的翻译,“Sabbath”指的是犹太教的安息日,一般是周六,后来演变成休息的时间或是宁静的日子。此处,周的译文是“安息日的静寂”,而杨的译文是“安舒的音调”。纵观全诗,并没有说明写诗的时日就是安息日,这里只是用到了比喻的手法,所以,杨的译文更加贴切一些。

结 语

许渊冲先生把优化论总结成了十个字:“美化之艺术,创优似竞赛”[2],就像郭沫若先生在《郭沫若论创作》中说:“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超过创作”[6]。所以,在翻译的过程中,关注优化论,并且将优化论指导翻译的过程,会使整个译文更加贴近译入语的用语和习惯,也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诗歌在音律、结构和言语上面的美感。

[1]姜欢,许慕竹,李璟.浅论汉英语言中的意合与形合特征[J].北极光语言研究,2019(10):101-102

[2]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

[3]杨德豫.逝去的青春[EB/OL].https://baike.so.com,2014- 06-18.

[4]徐丽丹.再议文学翻译里的言语美——ThePrologue的两个中译本比较[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0):353-354.

[5]周向勤,于兴亭.英汉诗歌比较鉴赏[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1.

[6]郭沫若.郭沫若论创作[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

H059

A

1673-2219(2021)02-0035-03

2020-11-30

徐丽丹(1982-),女,贵州贞丰人,贵州理工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英语教学与翻译。

(责任编校:张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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