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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的劳动精神培育与弘扬

2021-12-06

福建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劳模弘扬劳动者

李 莉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一、引言

认识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靠各行各业人们的辛勤劳动”。[2]充分释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劳动的这一生命力,必须以“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为前提,以“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为基础。劳动精神作为劳动的精神产物,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劳动内容的淬炼升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在全社会范围内积极培育弘扬劳动精神,以此促进广大劳动者内心认同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劳动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一致性

劳动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相辅相成,精神实质相融相通,彰显着共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都具有重要的社会导向功能和鲜明的实践导向特点。培育弘扬劳动精神,实质上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

(一)劳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3]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通过自觉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劳动,既创造出物质产品,也创造出精神产品,以满足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要,这一过程便是文化的积累、历史的生成。无论是社会和国家层面呈现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哲学、宗教,还是个体层面呈现的精神、心理、意识、认识、观念、思维,都是在劳动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急于事功、简单提炼而成的价值共识,亦非闭门造车、凭空想象出来的价值悬设,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契合社会发展规律、反映时代进步要求、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价值选择。如“富强”价值观: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只有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创造,国家和民族才能不断走向富强;正是因为一代代劳动者接续奋斗,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才得以实现。其他价值观亦是如此,其生成、发展、实现都与劳动息息相关。

(二)劳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实践根基

认同是践行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价值观的真理性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对价值观的认同也需要在实践中实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和关键在于它能否成为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普遍价值追求。认同就是要让劳动者在共有和共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将其作为价值共识并外化为自觉行动。没有了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没有了“定准”,就会失去“本根”。

认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一蹴而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提供坚实的实践根基,无论是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还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亦或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都必须在劳动者的劳动中得到认同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理性,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劳动者的认同中才能找到正确答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包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提高、丰富和发展,也必须在劳动者的劳动中才能不断涵养锤炼,最终达到心灵深处认同、自觉坚守践行的效果。

(三)劳动精神内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追求

一代代劳动者接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孕育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精神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呈现出“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精神指引和价值导向,并最终培育形成了“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4]劳动精神的这一价值导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高度契合。

如果劳动者通过劳动不能收获满足、快乐、尊严和幸福,就很难有劳动者愿意踏实劳动、辛勤创造;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地位低下、劳动观念消极、劳动意识淡薄、劳动精神缺失,“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也就难以实现。如果现实中呈现出诸多如收入差距扩大化、严重分配不公,或为了获利而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等现象,谁还会认可、信奉“公正”“平等”“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5]只有“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成为社会共同认可接受的文化,弘扬践行劳动精神成为劳动者高度自觉的行动,才能真正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认同与践行。

三、新时代的劳动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呈现与具体实践

新时代的劳动精神,特别是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创造精神,传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体现了广大劳动者劳动实践的丰硕成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呈现与具体实践。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当前尤其要突出培育弘扬新时代的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创造精神。

(一)劳模精神

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劳模,都是时代的中国精神体现、中国价值化身和中国力量代表。进入新时代,劳模精神的内涵不断充实和丰富,既传承了以往时代的共同之处,又展现出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指向,焕发出新光彩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力量。”[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精神及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者内在关系的重要表述,为科学理解劳模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要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发挥新时代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劳动者增强对职业、社会、国家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劳动者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社会的需要、个人奋斗与国家富强、劳动精神弘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紧密结合起来,使劳模这一个闪光的群体,成为广大劳动者学习的榜样和楷模,成为新时代的“国民偶像”。

(二)工匠精神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工匠精神”,这是对劳动精神、劳模精神的深化和提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尊重简单劳动、重视复杂劳动的价值导向,是培育弘扬劳动精神和劳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是对广大劳动者的新时代要求。工匠精神是每一位不甘于平庸的劳动者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并不断自我超越、自我提升、自我完善,始终追求做更好的自己时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工作境界、工作习惯以及整体工作精神面貌。[7]其所蕴含的价值准则和职业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诚信”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都应该努力成为新时代的工匠。要培育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4],充分调动劳动者自我超越、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内在潜能,引导劳动者在不同岗位上体现个人价值,成就出彩人生。

(三)创造精神

创造性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国家、民族生生不息的源泉和动力。创造精神贯穿于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标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的人民”。[8]创造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必须让创造精神成为全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共同价值追求和共有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要向改革开放要动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不断增强我国在世界大变局中的影响力、竞争力。”[9]这里的全社会,不只是针对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某个领域、某个群体,全体劳动者都是创造的主体和依靠力量。要在劳动者中倡导新时代创造精神,汇聚更多的创造智慧和创造活力,以“创造”之精神推动新时代“创造”之伟业,掌握创新创业创造的主动权、制高点,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四、以劳动精神培育弘扬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真理自始至终从未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提倡通过诚实劳动来实现人生的梦想、改变自己的命运”。[2]必须从个体、社会、国家三个维度着手培育弘扬劳动精神,以此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与自觉践行。

(一)个体维度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职业都很光荣、都能出彩。各行各业劳动者都要增强劳动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自觉锤炼劳动品格、涵养劳动情怀、激发劳动潜能、释放劳动激情,努力成为有劳动素养的、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劳动者。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保持学无止境、永不知足的状态,紧跟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技术、劳动形态的新变化,在弘扬优良劳动传统、传承优秀传统工艺同时,充分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艺,打破习惯性、常规性造成的僵化思维模式,大胆改革,推陈出新,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生产出高品质的劳动产品,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满足新时代的社会需要。既要有坚守岗位的担当、敬业奉献的执着,还要有专注细节的严谨、力求完美的追求,亦要有敢于探索的精神、勇于创造的智慧,把“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理念内化为自觉的劳动行为,在平凡的岗位上施展能力和才华,彰显独特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争做更加优秀的乃至楷模式的劳动者。

(二)社会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10]要尊重和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各项基本权益,引导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找到人生定位、实现人生价值。既要尊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也要尊重服务性、复合型等劳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一线劳动者的良好风气。既要崇尚辛勤劳动,还要崇尚诚实劳动,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打击唯利是图、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掺杂使假的不道德甚至违法违规行为,戒除社会浮躁之风。既要保障从事简单、重复性劳动的劳动者权益,更要鼓励和保护劳动者的创造性劳动,最大限度地释放蕴藏在广大劳动者之中的创造新动能,汇聚创造新动力。让有梦想的人都有出彩机会,积极为劳动者成长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措施,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为新时代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三)国家维度

要把劳动教育纳入大中小学人才培养全过程,增强时代性和实效性,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劳动后备军”。整合学校、社会、家庭各方面力量,创新教育内容、途径和方法,教育引导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和价值观,真正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国家顶层设计上保证劳动者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至改革治国,小至柴米油盐,下大力气全面解决好同劳动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收入、住房、医疗、社保、养老等问题,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织密编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于民、造福于民,给劳动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二是处理好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的关系,贯彻落实好国家顶层设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因地制宜,逐层细化,力求精准性可行性,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让劳动者得到实惠,真正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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