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域下饲料添加剂法律管理必要性分析
2021-12-06王威,廖原
王 威,廖 原
(1.广西警察学院学校团委,广西南宁 530000;2.广西警察学院警务科学研究院,广西南宁 530000)
1 我国饲料添加剂的发展现状
1.1 饲料添加剂整体发展良好 饲料添加剂对缩短动物生长周期、提高动物抗病能力有明显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对生活品质、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人群对肉类食品的需求随之增加,市场的需求促进了养殖业规模的扩大,对于畜牧业的生产要求也提出了新挑战,既要在数量上保障供应,又要在质量上保证优质,因此,是否能提供优质的饲料产品直接关乎畜牧养殖业能否良好发展。我国饲料行业起步较晚,从遍地开花式的小作坊到如今成为饲料出口大国,发展迅速、成果喜人,饲料添加剂行业也随着饲料业的发展而随之壮大,从依靠进口到目前实现主流添加剂完全国产化,我国饲料添加剂行业产量保持平稳增长,2014年至今,我国饲料添加剂产量已逾800万t,2020年,全国饲料添加剂产量为1390.8万t,从以前的饲料添加剂进口国转变为面向世界出口的饲料添加剂生产大国。我国占地面积广泛,植物种类繁多,为饲料添加剂中的植物提取物替代抗生素技术提供了先天条件,目前虽然我国饲料添加剂行业存在技术挑战,但总体行业发展良好,较为平稳。
1.2 饲料添加剂目前依然依赖进口 饲料添加剂的品类有很多种,氨基酸作为使用最广泛、利用价值最高的原料之一,一直被世界各国积极生产,具备生产规模集中、出产量大的特点,但赖氨酸和蛋氨酸因为受到部分国家地区政策的影响,需求量呈逐渐偏大的趋势,我国也从国外引进了的氨基酸添加剂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在生产相应原料时保证能集中生产,及时供应。酶制剂和维生素添加也是现阶段饲料添加剂的常用成分,但由于维生素制剂技术手段更加复杂,被国外长期技术垄断,这种能促进动物健康生长的重要元素目前我国依然大量依靠进口。
2 我国饲料添加剂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起步较晚,但发展并不缓慢,历经数十年的发展,现今我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效能已达到国际水平,在满足本土需求之外,可向国外出口本国产品。但生产效能高并不代表我国的饲料添加剂领域已臻至完美,在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管、使用上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1 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过程未能严格按照规章执行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提高了养殖利润,缩短了动物生长周期、降低了生病概率,从而提升养殖业、畜牧业的行业利润,让饲料对养殖业的利润回报率更高。但在生产实践中,一些养殖场(户)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使饲料安全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对人类社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刘海琴,2018)。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源头,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行为,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否达到行业标准,都会对饲料添加剂乃至整个饲料行业造成影响。
饲料添加剂生产行业应按照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生产标准,对本企业所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严格审查、层层把关、督促质量,在生产饲料添加剂的过程中,需要用到一些化学制品,这些化学制品有些是有毒、有害物质,在未经处理后直接排出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甚至会因为有毒有害物质流入水源地、农田而引发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二次伤害(刘宏伟等,2019)。在使用化学药品时,其添加管理也是一大问题,许多企业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规范模糊不清,登记的药品存量和实际仓库存储量并不一致,在化学药品使用时,投入使用的药品用量并未做到精准控制,对于添加的化学药品是否超出核定标准检测不够严格,超标多少也没有精准数值,甚至会造成使用该添加剂的饲料安全标准不达标(王芳,2019)。
目前,还存在小型饲料添加剂加工企业自身生产加工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该类厂家有着规模不大、体制不健全的共性,对于产品的售后服务不够重视,一旦发现流出产品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响应产品召回机制,未能将损害最小化,对于生产的添加剂质量检查也不够严格,质检工作响应不够及时,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质量都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席兴宇,2018)。由于饲料添加剂使用性质的特殊性,不同种类的添加剂需要严格的分开生产线,但部分小型添加剂生产企业由于趋向利润最大化,节约生产成本,对添加剂生产线不按照规定严格区分,存在一条生产线产出多种添加剂的现象,若在更换生产添加剂种类之后未能做到彻底清洗,将会导致成品饲料混入不必要的添加剂,甚至会存在有害元素,对混入饲料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也会对使用该饲料的畜牧行业造成危害。
2.2 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监管力度不足 饲料添加剂作为增幅饲料预期功效,促进动物生长的人工制剂,具备功能性和营养性等特性。我国饲料添加剂行业从发展之初就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条例。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至今,陆续在完善饲料添加剂生产行业,以约束生产企业自觉保证所产品质量。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不能及时赶上饲料添加剂行业的发展速度,导致饲料添加剂行业的受监管力度不足。生产企业,尤其是食品添加企业的监管十分重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均是由于监管力度不足,没有做到事前监管而被生产厂家钻了空子,为了利润而不折手段,直到造成相当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才被发现并制止,饲料添加剂包含在被饲养动物食用的饲料之内,最终会通过承载在动物制品的媒介上而流入人类消费市场,饲料添加剂的监管不严格,将会产生不亚于食品监管失控的重大后果。
根据我国饲料添加剂相关规定,生产饲料添加剂企业由企业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负责监管,但由于很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规模不大,落座的地区经济水平不高,当地地方财政欠发达,监管经费不足,导致许多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型饲料加工企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生脱管现象,并且由于部分地区监管主体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专业知识匮乏,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监管工作,使得监管行为失效(杨青青等,2018)。另外,饲料除了在大规模畜牧场使用外,普遍分散在我国各农村地区,分散化使用加上地处偏远对监管工作极为不利,农户在自家饲养过程中,对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并没有相应的章程可遵守,并且存在饲料中含有违禁添加物的现象。由于监管缺失,一些地区存在过量使用饲料添加剂的情况,既对食品健康造成威胁,又对环境安全造成影响。
2.3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方法不正确 现阶段饲料添加剂的用户受众是畜牧养殖业和小型养殖户,大部分养殖户分散在农村各地区,由于分散较广,管控能力相对较弱,宣传管控难以实现。目前市场上的饲料都含有饲料添加剂,按照养殖户的不同需求,售卖的饲料也不尽相同,价格也高低不等。一般来讲,按照饲料出厂说明,规范使用,按照预设的剂量投喂都可以满足动物的生长需求,但由于部分养殖户为了更明显的缩短生长周期,提高效率,减小养殖成本,扩大售卖利润,在饲料中过量添加刺激生长的添加剂,这种方法短期内确实可以提升动物的生长速度,但长远看无异于杀鸡取卵,对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部分农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将抗病原药粉直接混入饲料中饲喂动物,因为抗药原粉和抗病药物价格相差较多,可以节约成本,但由于药物原粉不能很好的被动物吸收,并且其剂量难以控制,很容易造成动物摄入药粉过量,不能及时消化掉而残留体内,或随着粪便排出体外,或是因为药物残留而将可能有毒有害的肉类、蛋类、奶制品流入市场,或是因为排泄带有药物的粪便而污染环境,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动物养殖过程中环境较为封闭,对养殖环境的杀菌抗菌条件要求较高,矿物质铜在杀菌方面表现良好,部分养殖户为了达到更好的消杀抗菌效果,在饲料中大量混入矿物质铜,然而过量的铜并不会被动物所吸收,无论是残留在体内还是排除体外都会造成二次危害。
3 加大饲料添加剂法律监管力度
3.1 饲料行业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饲料添加剂行业规范化,饲料业的健康良好运行是畜牧业、养殖业等良好发展的前提,同时又是生态环境健康的保障之一。饲料添加剂的规范化生产对饲料制造业产出的饲料产品影响深远,对饲料添加剂的规范化管理要体现在立法上,用法律约束饲料生产企业,在生产饲料时保证产品所用饲料添加剂不超出标准规范,不得隐瞒消费者而恶意竞争。利用法律武器对生产厂家严格监管,杜绝因为不合格饲料流入市场而导致影响畜牧产业的现象发生。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监管企业,严格筛查不合格企业,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严格把关,保证监管无空缺,监管对象无遗漏,在监管层级上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职业效能,为饲料产业的平稳发展做足贡献。严格把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通过筛查监管,坚决不能出现市场上的饲料出现添加剂使用过量、使用不合格或有毒有害添加剂的现象。建设饲料行业的法律体系,完善饲料添加剂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饲料行业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法律形式为饲料行业、饲料添加剂行业划明红线,对整个产业链做出监督,有了明文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在监管上还是执法中都将有法可依,对生产企业来讲更是一种威慑力。完善饲料安全监管,一方面为动物副产品安全、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保障了饲料行业的良好运转,构建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减少不同行业因没有法规而引发的冲突。饲料添加剂行业规范化为饲料行业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石,是新形势下我国饲料行业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3.2 建设法律体系以强化法律意识 在饲料添加剂生产阶段,规范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源头是保证产品质量规范的首要任务,饲料添加剂企业要在生产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形成严格依法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允许私自修改添加剂生产阶段各种添加物的比例,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添加剂管理条例》《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张正相,2018)。饲料添加剂的加工生产企业在购买生产设备时要注意甄别相关指数,购买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恪守生产准则,及时设备生产维护,彻底清洗,防止因自身错误操作而使产品出现问题。企业生产饲料添加剂时要形成规范,产品标签、使用说明等要符合国家规定。在饲料添加剂生产阶段,企业负责人和车间操作工都要有法律意识,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建设是饲料添加剂法律管理实施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3.3 加大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力度 建设监管饲料添加剂的法律体系是饲料添加剂进行法律管理的必经流程,也是必要手段,对行业、产品的监管是规范行业从业态度、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方式。饲料添加剂的影响不止是饲料本身,更是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的影响。因此,要构建有效的饲料添加剂监管体系,让监管行为师出有名,有法可依(ChunjiaJ,GengpingYE,XinrenT,2018)。建 设 出饲料添加剂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从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宣传力度,建设其法律意识,提高行业从业水准。监管主体要着重培训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监管力度。相应监管主体辖区内的饲料添加剂加工生产企业要定时下到一线去检查其生产情况,对生产产品及时抽查,保证饲料添加剂在流入市场前都能符合检查规定,对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要加大惩处力度,督促厂家建立召回机制,力争将危害最小化。
3.4 指导使用者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 完善饲料添加剂使用环节的法律管理,目前,我国饲料的主要销售方向是养殖业从业人员,在饲料使用端合理建设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使用者,强化并完善养殖户的法律意识,保证宣传入户,使养殖户能辨别违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防止养殖户因缺乏相关知识而错误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要指导养殖业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科学合理的使用饲料添加剂能达到减小成本、提升养殖效益的目的,一味盲目笃信饲料添加剂的功效,过量投入反而会适得其反,对生态环境、粮食安全乃至人身健康都将造成危害。培养法律意识,建立法律法规,同时向广大用户宣传到位,不盲目、过量使用饲料添加剂,使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达成法律管理的目的,为我国饲料添加剂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4 结论
饲料行业的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制度是我国饲料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饲料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新形势下,我国饲料添加剂建设法律管理模式是依法治国的表现形式,当前我国饲料法律监管逐渐向程序化、制度化靠拢,但并不意味着已经拥有完备的饲料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仍有部分地区的养殖户不按国家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存在使用过量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混入有害物质等现象。饲料添加剂管理依法纳入法律监管迫在眉睫,应加大监管力度,培养并提升饲料生产机构、畜牧养殖机构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饲料行业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