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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厄普代克短篇小说的伦理意识

2021-12-06王育烽黄诗海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1年1期
关键词:埃迪戴维短篇小说

王育烽,黄诗海

(1.厦门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4;2.泉州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文学伦理学批评从伦理的视角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是中国学者积极响应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号召,在借鉴西方伦理批评和中国道德批评的基础上创建的文学批评方法。近年来,文学伦理学批评日益发展成熟,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不乏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阐释外国文学作品的相关论著。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深切关注社会现实,其作品描述了种族主义、文化霸权、冷战思维、性犯罪等后现代美国社会的种种症结,蕴含了深邃的伦理思想。厄普代克以“兔子四部曲”和“《红字》三部曲”等长篇小说蜚声世界文坛,相比之下,学界较少关注其短篇小说。实际上,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一样饱含了强烈的生活感、地方感和时代感,聚焦于美国人的家庭生活、内心情感和社会关系,同样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可能还是短篇小说写得最好。总之,我对于短篇小说感到得心应手,而对于长篇小说有时则有些把握不准,几乎是缺少这方面的才能。”[1]7在十几部短篇小说集的书写过程中,“他的叙事天赋并未将情感的能量耗尽”。[2]495笔者以《爱的插曲》《猫》《鸽羽》等多篇短篇小说为例,深入分析厄普代克短篇小说中体现的家庭伦理、政治伦理、生态伦理、伦理身份、伦理环境、伦理选择等重要的伦理意识,旨在激发读者积极思考各种伦理关系和秩序,为厄普代克的研究提供更多的理论与文本参考,展现作家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厄普代克的小说常被看作是一面当代美国人生活的反射镜,反映了微妙而剧烈的道德和社会风尚的变化,折射出家庭与社会等方面的伦理问题。家庭伦理是厄普代克小说关注的重要主题之一,这种伦理意识很大程度上源于他的成长环境。厄普代克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里丁,在附近的一个小城镇希林顿长大。父亲是中学教师,他对“贫困的恐惧、无奈和坚韧态度,对家庭的平凡而持久的爱护”[3]34带给厄普代克潜移默化的影响。母亲是作家,一度为《纽约客》的撰稿人,是厄普代克走上文学道路的启蒙老师。在父母的影响下,厄普代克由“一个简单的,热爱家庭的男孩变成了伟大的作家”。[4]143后来,他在小说创作中以回忆的形式描绘自己与父母亲的深厚感情,再现了在小镇的童年生活。其作品中经常出现的背景地“奥林格”像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和托马斯·哈代的“威塞克斯”一样,因家乡而得名。对此,理查德·安德勒(Richard G.Androne)称厄普代克的小说“对家庭的领土作出了反映。”[5]134点明了厄普代克小说中重要的家庭主题。巴伯·约翰逊(Barb Johnson)认为:“厄普代克的写作像女子一般,而这是一种赞美”。[6]659赞美了厄普代克注重家庭生活的伦理意识。

家庭作为一个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传播伦理道德的重要基地。家庭伦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人幸福的核心。厄普代克在短篇小说中通过观察与反思家庭生活,从家庭生活琐事中提取重要的伦理思想。他巧妙借助父子、母子、夫妻等家庭关系组成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身份,对个人的家庭伦理进行探讨,继承和延续了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短篇小说《父亲险些受辱记》描写了父子间日渐成熟的感情曲线。由于父亲的言行常令人啼笑皆非,叙事者起初仅仅担心父亲在教师的工作中受辱丢脸。慢慢地他理解了父亲大智若愚的行为,理解父亲为养家糊口身兼几份工作的艰辛,最终明白父子之情的可贵。《猫》表面上描写了叙事者戴维如何处置母亲留下的猫和农场,实际上映射了主人公对母亲的深刻怀念。母亲艾玛是个女汉子的形象,骑马、打球、干农活,连驾驶拖拉机都不在话下。母亲喜欢养猫,但在养猫的过程中“不仅容老鼠和美洲飞鼠在房子里筑巢,还用葵花子喂养它们”。[7]255随着猫的数量越来越多,邻居认为母亲的养猫方式打扰了他们,威胁要将其告到动物保护协会。尽管戴维一度不满母亲养猫带来的困惑,但他知道,“作为母亲的儿子,能够遵循着她的推理一直走进这个困境里去”。[7]256站在伦理身份的角度,我们不难理解主人公在家庭伦理环境中呈现的亲子之情,因为他们的父母亲在作品中仿佛既是一种矛盾的形象,又似一种伦理的规范。从某种程度而言,书中人物的家庭伦理意识正是来自于他们日渐成熟的理性思维。

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伦理批评倡导的伦理意识并非与生俱来。它通常在故事的发展中逐渐形成。其形成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伦理活动的过程,正如斯芬克斯因子阐释了人类的伦理选择及其由兽性到人性的转变历程。对此,厄普代克坦言:“我总是随心所欲,竭尽所能,如实刻画生活,特别关注人类的腐败与背叛。”[8]112“我有自感罪恶的一面,我在某种程度上总觉得生活是黑暗的。”[9]94由此可见,厄普代克的小说与伦理选择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伦理选择同样作用于厄普代克短篇小说中的家庭伦理。我们知道,厄普代克的诸多短篇小说涉及婚外情、离异、性犯罪等家庭伦理话题。若将书中的家庭环境置于伦理的语境,则作品中的许多人物起初是不道德的,特别在婚姻关系方面。他们虽已成家,却时常在不同的场合发展婚外情。如《离我而去的娘儿们》开篇叙事者马丁即交代自己和妻子都有着各自的婚外情人。《纽约情人》讲述了推销员斯坦乘坐8个小时的车程来到纸醉金迷的纽约,遇见已经离异的情人简的故事。《他的全部作品》中的老作家贝克在大礼堂发表演讲时,发现曾经的情人纷纷前来聆听,使他情不自禁地回忆几段曾经的婚外情史。虽然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掺杂了一定程度上的性描写,这让他的创作一度遭受诟病,但在他看来,人是思想的动物,既有精神上的追求,也有肉体上的需要。灵与肉相结合的描写更能契合伦理的主题。小说中描述的婚外情不仅是肉体的享受或精神上的放松。厄普代克眼里的性爱实际上是一条充满矛盾的迷惘之路,甚至从更高的程度体现着人物的伦理选择和伦理责任,婚姻也是如此。婚姻既给书中的人物带来温馨的家庭,同时束缚了他们的肉体和精神的欲望。学界普遍认为,厄普代克“改写了霍桑关于性犯罪的宗教问题”。[10]198实际上,从家庭伦理的角度而言,厄普代克的作品更接近霍桑小说的一种继承和超越。霍桑小说中的婚姻和性爱被描写成某种被压抑的欲望,厄普代克释放了它们,又将其描绘成一种自由和理性的冲突。这种冲突在霍桑眼中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厄普代克的小说中却融合了一种斯芬克斯因子般的伦理选择。正因如此,马丁结束一次婚外情后不禁感慨,“所有的女人在男欢女爱这个天堂里一直忍受着痛苦,因为她们背离了一夫一妻制而受到沉重的压力”。[7]199斯坦思考自己与简的关系时,心中所想的是:“冒险的经历”[7]227、“她的婚姻已经结束,而我的却没有”。[7]230而作家贝克在由纽约通往洛杉矶的列车上,与情人艾丽斯相伴,作者的描述是“他和这个女人在这列火车上和在一座孤岛上一样孤独”。[7]331置身于家庭伦理的语境,马丁、斯坦和贝克在“出轨”的过程中并未彻底放弃自己的伦理身份,而是基于伦理身份,在某种自由意志和理性意志之间作一次伦理的选择。这份选择体现了人类区分道德与非道德、理性与非理性的伦理意识。

另一部表现家庭伦理的典型代表之作是厄普代克发表于2000年的短篇小说《爱的插曲》。《爱的插曲》表面是一个关于婚外情的简单故事,但从伦理的意义来看,小说反射出当代美国家庭在貌似保守的社会形态背后隐藏了传统伦理观的变化,进而讽刺了那些“被物质生活掏空了生命意义的当代人的生命窘态”。[11]178小说的叙事者埃迪·切斯特是美国一个知名的班卓琴手。冷战时期,他被派往苏联作了一场友好演出。在一次招待会上,埃迪邂逅了女服务员伊莫金·弗赖尹,两人相谈甚欢,继而发展了一场不伦的婚外情。演出的经历和婚外情的经历实际上构成了小说的两条叙事主线。两条主线分别代表了一种伦理意识,家庭伦理就是其中之一。埃迪的心里原本爱着他的妻子,他很清楚,“我的幸福的家在弗吉尼亚州”。[7]299即将享受婚外情的“鱼水之欢”时,埃迪开始陷入了伦理的抉择,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良心上十分亏欠……等正事到来时……已经失去了某种精力,我在她身上感到迷惘”。[7]304-305完成演奏任务后,当归国的飞机降落纽约机场,埃迪的脑海里仍然萦绕着自己的不伦之恋,他感到“所有的角落和坡道都灯火通明,像一个罪犯的正面照片一样”。[7]317虽然厄普代克采用了一贯的叙事风格,为小说设置了开放的、引人深思的结局,但我们仍然能发觉埃迪在伦理选择之时的自责。他害怕妻子拆开伊莫金的情书,正当询问妻子是否知晓此事,“心房给一只重重的手猛地击了一下”。[7]317最终,在这场理智与情感的对立中,埃迪没有放弃自己作为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的伦理身份和伦理责任。他选择了回归家庭,结束了这幕“爱的插曲”。可见,厄普代克在作品中既刻画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又试图通过描写主人公的伦理身份和伦理选择,化解家庭矛盾,重建家庭秩序,充分表现他的家庭伦理意识。

文学伦理学批评不等同于传统的道德批判。它具有一定的历史属性,即强调“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并从历史的角度作出一定的道德评价”。[12]14厄普代克的小说通常以充满生活质感的笔触书写着历史的成分,并将历史书写与政治、社会、种族等元素相联系,构成其关注国家和社会的伦理意识。就此而言,站在历史的角度分析厄普代克短篇小说的伦理意识不失为一个较新的视角。正如“兔子系列”小说被学界公认为是一部美国的断代史,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同样在政治、社会、种族等表现着历史与伦理的互动。

短篇小说《爱的插曲》将历史背景设置在美苏对峙的冷战时期。那是一段冷战思维、种族主义、文化霸权等思想最为根深蒂固的历史时期,也是美国文学史的后现代主义时期。在那个年代,物质和经济飞速增长,人们的精神生活却一片荒芜。伴随着孤独、异化、荒诞、反传统等文学主题的是各种各样的伦理危机。《爱的插曲》收录于同名的短篇小说集。全书描绘了一位中年男性叙事者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碎片。这位叙事者与厄普代克有着相似的生活经历,两人的童年皆成长于宾州的一个小镇,而后成为美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产阶层人物,过着附庸风雅的生活。具有自传性色彩的特点使得这部短篇小说集更贴近历史与现实,能够“很放肆地描绘着这个现实的世界”。[13]91就此而言,《爱的插曲》可以被视为历史与伦理相结合的统一体。这也是上文提到的《爱的插曲》的另一条叙事主线之关键所在,即表现了作者反对美国历史上的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等问题的种族伦理意识,正如杰伊·普罗瑟(Jay Prosser)所言,“厄普代克在他的自传小说中寻找的并非自我,而是关于种族的他者”。[14]582

《爱的插曲》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种族主义或殖民主义小说。小说主要描写的也不是政治伦理道德与人道主义原则之间的冲突。但它仍堪称一篇具有政治伦理意识的典型代表,体现了厄普代克的历史意识和对政治伦理的诉求,难怪厄普代克曾说:“野蛮的人和野蛮的力量是促使政治变革的原因。我必须将其写进自己的书。”[15]224为了强调所谓的自由民主思想,美国政府将苏联看作是一个“乌烟瘴气的自由企业制国家,月球黑暗的一面”,标榜着“几乎任何一个美国人只要在受压迫的苏联群众面前精神抖擞地走过,那么单凭他行走与谈话时的轻松的神态,就会是自由生活方式的一种强有力的宣传”。[7]299对比所谓的“自由”“精神抖擞”与“乌烟瘴气”“黑暗”“受压迫”,读者不难察觉,美国政府似乎已将种族意识扎根于他们的思想深处,这种观念甚至使普通的美国民众对异族文化充满了戒心甚至敌意。即使如此,作为两种文化话题融合的友好使者,埃迪的潜意识里依然渴望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经过一阵的打量,他“知道自己会喜欢这儿的”。[7]300果不其然,当埃迪在这个国度安顿下来的时候,他有感于: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迄今我见到过许多友好的人们,不过我得说,我可从来没有像在俄罗斯的那一个月里一样,见到过那么多可爱的、心地善良的人了。他们,至少是没有呆过什么改造营里的人,全兴高采烈——彻夜不眠,第二天仍然朝气蓬勃。小孩子们全没有美国儿童这些年来有的那种瞌睡朦胧的,仿佛是从看电视中给拖到户外来的神色。那些年轻的俄罗斯人似乎直接面对阳光灿烂的生活和生活中的种种风险。[7]307-308

不难看出,虽然小说的故事背景设置在俄罗斯,但厄普代克真正的矛头所向仍然是美国。埃迪眼中俄罗斯人的可爱、善良、朝气蓬勃、阳光灿烂与美国人提到的“月球黑暗的一面”再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既像美国本土文化中,一些躺在后工业文明摇篮中的白人将黑人污蔑成野蛮而丑陋的种族,又与萨义德、斯皮瓦克等评论家笔下帝国主义对殖民地的话语掌控异曲同工。尽管埃迪知晓美国人总是宣扬其种族代表了自由和优越,但他断定这些宣传本质上是一种缺乏政治伦理的殖民主义,一种带着种族歧视的伦理道德标准,正如昆丁·米勒(Quentin Miller)指出的,“厄普代克的小说成了美国的理想与美国的现实之间的谈判场所”。[16]123在一次谈及苏联印象的采访中,厄普代克给予令人深思的回答:“当我在1964年唯一的一次来到苏联的时候,不能不发现那里存在的制度的优越性……而在美国,您看到许多乞丐。资本主义,远非天堂。”[17]38-39小说接近尾声,当归国的飞机即将降落纽约城时,埃迪认为整座城市“是地面上很难辨认出的一个小斑点,像一小团星云……是我们美国梦的模糊不清的中心……是一片幻象。”[7]317在演奏黑人歌手莱得贝利的歌曲后,人们问埃迪美国人为何压迫黑人,埃迪起初的回答是这样的:“不久以前,奴隶制度很是普遍,俄罗斯人也有他们的农奴;好几十万美国北方的白人全死去了,为的是奴隶可以自由。”[7]309随后他又承认,“太虚无缥缈了,这是一个丢脸的问题”,由此可见埃迪心中饱含着渴望种族平等的政治伦理意识。作为资深的音乐人,埃迪希望“音乐正是改变它的首要方法之一”。[7]309音乐跨越了国界,书中的班卓琴音乐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平等、友谊以及政治伦理的象征。“当我弹奏着,就仿佛是在国内给乡下集市上的一群人弹奏时,我的感觉最好,而那些年轻的俄罗斯人的脸上也会露出高兴的神色,仿佛我在讲笑话一样……这种时候,你的手指就在做思考的工作,你自己也惊讶地听着”。[7]309-310同样出于这种渴望种族与文化平等的政治伦理意识,埃迪感慨,“国务院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把一个我这样生来爱国的乐观主义者派到这儿来”。[7]309可见,在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埃迪的眼里,这种种族歧视是不可取的,狭隘自私的政治伦理道德终将被平等、进步和民主的伦理思想所取代。通过描写埃迪在苏联的所见所想,厄普代克实际上在指责割裂世界文明的种族主义,以此打破西方殖民者的神话。这篇看似简单的短篇故事实际上完美阐释了厄普代克的人道主义伦理观,即婚姻理性化、种族平等化,乃至政治民主化的伦理意识。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在现代观念中,伦理还包括了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之间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伦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这种秩序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维护这种秩序的各种规范”。[12]17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让人类得以享受物质繁华,却往往导致人与自然的相互背离。人类对于生态伦理的关注由此显得格外重要。生态伦理以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为导向,是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或大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厄普代克的生态伦理意识并未引起学界太大的关注,但细心的读者仍发现,他在“奥林格”小说中以孩子的视角描绘了小镇上的风土人情、小山、公墓、树林、街尾的贫民院等等。小镇上简单的环境、朴实的生活气息、清新的感受经常成为其小说的特色。当然,厄普代克很清楚,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秩序并不总是完美的,两者关系的冲突某种程度上更能体现小说中的生态伦理。美国学者帕克·克里格(Parker Krieg)认为厄普代克的小说出版于美国遭遇能源危机的年代,指出“70年代末,能源问题对于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厄普代克笔下主人公经济生活都是显而易见的。能源危机在厄普代克系列小说的叙事形式中也更为显眼”。[18]89他将厄普代克的小说称为“石油小说”(petrofiction)。该观点无疑为厄普代克伦理意识的生态属性研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

在早期的短篇小说名篇《鸽羽》中,主人公戴维的外婆与父母因家中谷仓的鸽子太多,担心鸽子弄脏家具而让戴维将其射杀。戴维陷入了艰难的伦理选择,他多次强调自己不愿射杀任何动物,也不想伤害这些可怜的鸽子。然而,在外婆与父母的再三要求之下,戴维不得不考虑为人子孙的伦理身份与家庭生活的伦理环境,无奈之下他做出了举枪对准鸽子的选择。书中作者用了较大的篇幅描述戴维射杀鸽子的细节。然而,字里行间毫无血腥的气息,读者感受更明显的是戴维的内心矛盾和自责。他仿佛看到自己被枪打死,看到自己就躺在谷仓里,躺在猎物的中间。有些鸽子得以逃脱,戴维不愿追赶,认为这是好事。埋葬鸽子之际,戴维被鸽子羽毛的精致和优美吸引,不禁赞叹唯有上帝能设计这般美丽的生物。学界普遍认为《鸽羽》的主基调是戴维对生活的焦虑、对死亡的恐惧及其孤独的心灵,这些主旨在小说的开篇也得到了大幅的呈现。但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看,在这样一个由外婆、父母的要求和自己脆弱的灵魂所组成的特殊伦理环境中,戴维忘记了自己的生态伦理,放弃了自己的伦理责任和义务,对生态伦理秩序造成了破坏。如此一来,始终伴随着他的焦虑、自责和身心疲惫也就不足为奇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使《鸽羽》成了由不同的乐器和不同的声部围绕着主副旋律演绎出的交响曲,也为小说的解读提供了一个较新的视角。

厄普代克的生态伦理在短篇小说《猫》中亦有所体现。小说中戴维的母亲艾玛是个热爱自然生态的人。她不但尽心养猫,更热爱周围的小鸟,她常自言自语:“红眼雀不知为什么心烦意乱”“嘲鸫在开玩笑”“听见夜莺先生叫了三声吗?”[7]256不但如此,她的遗嘱上还写着要把遗产捐献给当地的动物保护协会。艾玛对小动物的怜惜之情让戴维为之动容。艾玛过世后,戴维不忍将猫丢弃,询问邻居德怀特如何处理它们,德怀特回答:“我可以在晚餐时带着猎枪过来,那时候它们全聚在门廊上。这样会解决掉几只。随后,其余的也许会知道情况不妙,四散逃走。”[7]260但身为人子的伦理身份和从母亲身上学到的生态伦理意识唤醒了他,他追忆热爱生态的母亲,“如果她不能待在那片土地上,那片土地很可能就落到一个开发者的手里。那么附近一带就会永远变样,会出现化粪池……”[7]260他知道,若艾玛在世,绝不愿目睹这种事情的发生。至于邻居建议的枪杀猫一事,他不似《鸽羽》中的戴维违背伦理良心。深藏于心的生态伦理使他“以为自己在睡梦中会听见枪声响了起来,可是白天很平静地来临了”。[7]261受到艾玛遗嘱的启发,戴维决定把猫交给动物保护协会,“想象着一批又一批的猫,像一捆捆灰色谷物那样,聚集在黎明的露水下安放好的笼子里”,[7]273他的心灵方能得到慰藉。小说中的种种行为和心理细节无不让读者感慨,厄普代克将敬畏自然、热爱生态的伦理意识置于琐碎的日常生活描写,赋予生活片段更多的伦理意义。

比起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生态伦理更接近一种哲学反思,它主张人只有在伦理道德上认识生态困境,才能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生态伦理不仅提倡关爱各种有生命的动物,大地、植物、乃至整个生态系统都应成为人类行善的对象。小说中的生态伦理不仅表现在戴维对猫的行为和态度,同样存在于主人公对自然界万物的关怀。当戴维两次离开母亲曾经的住所之际,作者都注入了引人深思的自然景色描写。第一次是出门买猫食,戴维与店员罗伊畅谈着母亲对猫的慷慨以及人们对善良的母亲的怀念,这让戴维再度陷入了沉思。可是,即使在思念母亲之时,他依然对四周的生态困境忧心忡忡:“铁轨越过那条小路,一直伸向黑暗的通道。森林还没有充分回收它们的发展权。”[7]265-266另一次是戴维决定变卖母亲的农场,即将离开之时,他不舍得猫和周围的花草树木,刹那间周围的一切变得虚无缥缈。环顾四周,映入读者眼前的是:“那地方十分寂静——和一幅画一样寂静。除了松树和那两棵有光泽的冬青树——一雄一雌外,一切树木都已经见不到绿色了。果园里的草地是一片平坦的斜坡,上面有着一道黄褐色的阴影。远处的树木一片银白,树干之间的那一道道黑色越来越深了。”[7]277黑暗的树林,丧失了绿色的树木、黄褐色的阴影,戴维的思绪中弥漫着一幕幕象征着生态失衡的画面。它似乎正在告诉读者,母亲代表了一种生态伦理。如今随着母亲的离去,周围的一切皆已黯然失色,甚至面临着遭遇破坏的危机。此刻,戴维只想拿起工具,静下心来清扫四周的环境。“为了安抚一下自己的良心和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片段给割去后留下的创伤。”[7]278或许戴维已明白,那是于事无补的。但他更清楚如何安抚自己的生态良心,抚平失去母亲的痛苦及生态危机造成的创伤。可以说,在这篇小说中,厄普代克寥寥数语就勾画出后现代美国社会非生态的自然,回应后现代美国社会所处的生态困境,从而体现其渴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伦理。

厄普代克在短篇小说的创作中并未采用传统的叙事方式,将伦理意识浮于水面,而是通过生活片段与内心思绪等看似平淡的描写,引导读者进行深层的伦理思考,带给读者诸多的伦理启示,使读者为“看似平淡的故事内容所反映出来的当代社会中诸如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内涵而折服……以激起人们对自身、对周围环境乃至整个社会的反省。”[19]269通过短篇小说的伦理解读,我们发现厄普代克的创作本质在于用犀利的目光审视社会,用文学反映整个时代的道德和伦理风貌。其中心议题“都是在‘表现道德困境’,旨在引发‘读者的道德辩论’”。[20]66在《爱的插曲》《猫》《鸽羽》等短篇小说中,厄普代克将主人公置于相应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身份,通过人物的伦理选择与相应的结局来表现他的伦理意识;以家庭伦理、政治伦理和生态伦理叙事作为隐喻,回应当代社会的伦理危机,表现一名伟大作家对理想社会秩序的期盼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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