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县域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启示
——以甘肃省临洮县为例
2021-12-06曹永萍
曹永萍
(中共临洮县委党校,甘肃临洮730500)
“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1]是有效整合农村产业发展资源的新型运作机制,更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甘肃省临洮县探索推行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合作金融‘三位一体’”的农村产业发展改革新模式,不仅全方位解决了农民在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产前、产中、产后面临的多种实际问题,如农资购买难、融资贷款难、农产品销售难、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还使基层组织通过农机社会化服务、村级经济组织管理以及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推动农村治理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开辟了农村产业发展和有效治理双赢共进之路,为县域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以启示。
1 强化体系构建,凝聚深化改革合力
“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对整合农村产业发展资源、凝聚产业发展合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着重要作用。临洮县在推进“三位一体”改革的进程中,紧盯产业发展难题,构建了以整合提升原有产业合作社、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的生产合作服务体系、以纵向由县到村的“县新供销物流服务有限公司—18 个乡(镇)供销公司—323 个村级供销合作社”供销组织体系和横向“县供销公司+供销联盟+村级供销合作社”的供销合作服务体系[2]、以县乡村全覆盖的三级金融工作网络和农业保险、贷款发放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金融服务常态化开展的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优化了“三位一体”改革的组织架构,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紧密的利益联结、高效的管理运行、完备的合作功能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县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建设,必须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切入点,聚焦产业发展难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抓手、平台和载体建设,丰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内涵外延,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不仅局限于生产、供销、信用这三类组织和功能的“三位”,促使形成多主体、多形式的综合合作体系,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服务。
2 夯实合作基础,凸显为民服务本质
“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是涉农主体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其发展基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是为民服务、促进增收。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较小、运行低效、带动力弱、功能单一、服务滞后等问题,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临洮县坚持“强化组织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双管齐下,有效推动了改革的进程和实效。一方面注重规范、整合、提升富民产业合作社和村级合作组织;另一方面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借助钉钉系统,搭建数字临洮2.0—“三位一体”服务平台,构建了线上集农业生产、便民生活、信用金融“三服务一体”模式和线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配送、农产品销售等服务体系[3],将线上线下、便捷高效的服务渗透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使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由多市场主体提供的农资直供、农机耕播、产品销售、融资贷款、技术指导、教育医疗、法律咨询等服务,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因此,县域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必须将夯实“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发展基础和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在优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上谋出路,在提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入社”上做文章。着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并使其成为农民市场化的引领者,对示范带动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予以重点扶持,从而打造要素供给上全覆盖、产业服务上全链条的农民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水平。提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主体产业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并使其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成员。探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普遍持股、共建共富的新型合作经济模式,最终实现民富村强、合作共赢。同时,不断拓展涉农主体的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和载体,特别是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乡村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后一公里”。
3 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落脚点是为了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关键在人、主体是农民,改革的推进要遵循“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广大农民”的原则,违背农民意愿的改革只会事倍功半。因此,要紧扣“小农户”为主体的独特国情,以农民的切身利益和迫切需求为导向,稳妥慎重推进“三位一体”改革进程,让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让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全流程的农业生产服务,使小农户逐渐与农业现代化接轨,并共同分享“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发展成果。临洮县通过舆论引导、服务提升、平台搭建、政策支持,使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如通过产销对接、农校对接、消费扶贫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流通服务链条,为农户带来1 亿多元的销售收入;引导群众线上订购农资,为群众节约200~300 元/t 的农资购买成本;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县财政专项列支奖补资金,支持引导群众购买农机具;通过“三位一体”钉钉平台订购农资,提高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改革的积极性,最终使39.6 万群众参与到“三位一体”改革中来。事实证明,只有农户数量到达一定集聚程度的合作,才能为形成立体式的多层次合作体系架构奠定基础,激发持续推进改革的动能。当然,尊重农民意愿并不等同于单纯靠农民自发发展、自我发展,而是要强化认识、重点引导,将引导服务群众的过程变成让农民得实惠的过程、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过程。
4 强化政治引领,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主阵地在乡村,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引领是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根本保证。临洮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走出了一条“三位一体”改革和乡村有效治理互促共进的双赢之路。一是优化基层组织架构,提升党组织领导力。在依法推选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基础上,将村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供销合作社、村农金室等岗位负责人的职务职责由村党组织书记一人承担,有效地破解了多主体间沟通协调难、利益相互掣肘等难题,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二是借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在村党组织的参与下,充分发挥村农金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户建立信用档案,以积分形式管理农民信用,把农户在村规民约履行、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化解、公益事业参与等方面的情况纳入积分进行量化,并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贷款融资、产业项目奖补扶持等挂钩,寓乡村治理于金融服务之中,有效激发了农民参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和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走向“改革带动治理、治理促进改革”的良性循环。“举一纲而万目张”,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为增强改革实效、推进乡村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创新组织设置和改革路径,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提升村级组织引领服务群众的水平。探索“全产业链”党建模式,由村党组织统筹各产业链党支部、党小组,强化组织带动、示范引领和服务帮扶作用,激发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活力[4]。
5 抓住“一体”关键,促进“三位”共生融合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三位”是前提,“一体”是关键。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向纵深发展,必须坚决破除一切体制机制障碍,真正把落脚点放在“一体”上,实现一体化共生融合[5]。实现“一体”最核心的问题就是部门协同、制度创新和平台搭建,而不是仅仅简单地将涉及生产、供销、信用的3 类机构融合起来。因此,各部门、各主体要切实提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优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能力,尽最大努力支持“一体”建设。政府要强化政策引领、资金支持和示范推广,优化“三位”共生发展环境,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全方位支持“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建设。促进现有农村合作组织互融吸纳,培育农村合作组织的新生力量,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探索成立具有区域性、产业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或者农协,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模式,统筹协调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整合所有力量和资源协同合作、有序联动,实现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并创新发展群链合作经济,使农村改革“既分得彻底,又统得有效”。
综上所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临洮县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上的探索与实践,以实际成效为县域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以启示。但是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农业生产区域有差异、社会及法律环境也有差距。因此,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因地制宜,不能照搬照抄,只有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激发农村活力、契合地方实际的模式才是最好的,也才能结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