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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象解构

2021-12-05未烈

青春 2021年12期

未烈

星 尘

有天我脱口而出一句话:“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早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早就不是小孩子了。年轻气盛时,总觉得世界围着自己转。父母、老师、朋友,还有心里的那个他,你的生活就是由你的谁谁谁和你组成的,你在这个由自己搭建起来的气场圈里,做什么都乐此不疲。你的生活无忧无虑,你的日子一眼望不到头,因为哪里都是红彤彤的起点,泛着迷人的光。你自信优秀、万众瞩目。而当有一天,你从那块小池塘里纵身一跃进了大海,你才发现,曾经以为自己是万花丛中一朵,其实只是沧海中一粟,你不那么用力地翻起个水花,真的没有人会发现你。大大的星海里,我们每个人,都是小小的星尘。

上上个月在家休息的那几天,我看了一场演唱会。因为不爱追星,所以这是我人生中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一场演唱会。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小世界。外场里有狂热的歌迷,在灯牌和泛着光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活力和信仰,而内场VIP区里,坐着满满的一群靠关系或者人情得来演出门票、相较外场显得麻木的人,其中包含了一个略显不同的我。

前面坐着的一家三口,妻子在椅子上从未移动分毫,丈夫却一直在东张西望,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依次经过了一个女孩子光着的腿、裙子包裹的臀和T恤下的腰肢,我移开了目光。他身旁的妻子并未作声,就连他数十次回过头装作看人群扫过我面庞的时候也没有。其间他妻子只是把跑闹的孩子捉住抱在了怀里,孩子也在不知第几次乱跑的时候挨了这个父亲的大声呵斥。我无权去评论他人的婚姻,但我确定这是我绝对不要的生活——被琐碎填满,欲望在旁的角落里发酵,唯一装不下的就是感情。

坐在我右边的是一对老年夫妻,由于他们在麻木人群里显得不一样,我注意到他们,确切地说,是注意到老爷爷。他可能耳朵有些背,在往椅子上坐的时候,完全没有听到我多次提醒他座位上还放有灯牌,直至我轻拍他,他才意识到,冲我歉意一笑并道谢。演唱会进行中,他们很安静,没有走来走去地上厕所,也没有跑来跑去地拍照。但是许巍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爷爷的燃点。那首是《美好生活》,虽然会场很吵,但我仍然听到了他跟着台上的那个也不再年轻的男人一起,大声歌唱。爷爷年轻时一定也有意气风发的梦想,老了后它们就像陈年的美酒,依然香醇。他的眼睛透过厚厚的老花镜,依然闪着炙热的光。在那一刻我才深刻意识到,人一辈子一定要热爱点什么,或者说一定要追求点什么,这样当你不再年轻,当你老去,你仍可以去回忆,仍可以热泪盈眶。

《海贼王》里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并且泪目,“能夺去我生命的,不是手枪里打穿我胸口的子弹,也不是只留给我十天期限的病症,也不是喝下的剧毒蘑菇汤,而是被人遗忘。”故事里一生人人喊打的“庸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在奋力拯救自己的国家。《寻梦环游记》里也有类似的概念。如果一个亡者,他在世的亲人没有一个人记得他,他便真正地死去,任何地方都不会有他的存在。生命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一天你孤独地死去,没有人会再想起你。

浩瀚宇宙,人如星尘,能燃烧,被记住,就足够了。

孤 城

有些人一到晚上就睡不着,我呢,是一睡不着就喜欢自己和自己说话,不是真的说话,是写东西,寫在备忘录,写在心里。

为什么喜欢上海这座城?少不更事的时候,特别爱读郭敬明。用我妈妈的话来说——他在我心里,宛如神祇。当时的我只是觉得,怎么可以有一个人的文字,那么孤独,就连他笔下的人物,都决绝得让我憧憬,他写得最多的就是上海,大家都称它魔都,今天我叫它孤城。

我在他的文字里看到了一座不会天黑的宫殿,金碧辉煌,璀璨流连。而宫殿的另一头,又有最平凡的人生,安静的大街会被喧嚣的人群填满,不远处的小店伙计,揭开水面翻滚的锅盖,流水声,汽笛声,喇叭声,叫醒整个世界。这里的人们,半温暖半寒冷地生存。

于是在我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关于这座城市的轮廓。它肯定有二十四小时不停歇、接纳来自各处夜归人的便利店冒出的氤氲热气;它想必也会有追逐梦想的少年,手拿一把破吉他在地铁站、在路边不停地歌唱;它必定还会有在一个个方格子样子的楼里,加班到深夜踩着高跟鞋在细雨里行走匆匆的年轻女子。它模样越是朦胧,我越是好奇。

终于在一个分水岭,我把自己划到了这个向往已久的地方。初来时,我兴奋、羞怯、茫然,这些情绪混在一起,也不知道变成了什么。一开始,我喜欢逛一些有意思的地方,想在每个地方都打上自己的标签:看,我在这里发生着故事。慢慢地,到了今天,我变得习惯,甚至变得只剩迷茫。静安寺旁有座人行天桥,有时候我会站在上面中间的位置眺望。夜晚这里很美,灯光打在寺庙的金顶,然后会反射在疾行的车辆上。慢慢地,目光渐渐涣散,各种颜色就会变成大小不一的色彩圆斑,加了滤镜一样的美丽。这里的灯火特别多,几乎没有绝对的暗处,但是,这里的灯火,都透着冷色。

其实,暖颜色的光很容易找。原来在家的时候,只要家里的客厅灯一开,从窗外我就能嗅到一股暖洋洋的味道。这个城市游子太多,他们没有家,他们用自己的梦想在这个城市做了抵押,去进行一场豪赌:赌赢了,功成名就;赌不赢,接着赌呗。当他们从那些琉璃色的冷光下回到自己那个灰暗的栖息地,他们会感到孤独。

在这里,所有人走得都很急,车子也总是开得很快,仿佛一停,就会错过什么。

上次回家,妈妈感叹我走路变快很多,我笑着说我哪有时间慢慢走。其实也不是没有时间吧,只是我就那么潜移默化地穿上了疾行者的外衣。我时常感到孤独。我总是手机不离手,爱刷有存在感的朋友圈;走多了两条街,就站在偌大的街头,茫然四顾,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我时常想起自己来到这座城市的初衷,和那些我一直相信会实现的梦想。

然后,我就倍感孤独。

这时候,我可能会走进街边的“全家”便利店,笑着请自己啃两根黄瓜。傻孩子,又多想什么呢。

尚在这个城市漂泊着的孤独的灵魂呀,愿你们最终都能找到一个安身之处,将自己妥帖安放。再多开一盏暖色的路灯,温暖另外一个,孤单的行人。

前 度

没事刷刷微博,刷刷豆瓣抑或是看Same的心情板块,满满的都是“我还在想你”“分手了以后我希望你过得比我好”“你还爱我么”之类的话。看似心酸矫情的对话背后都有一段更心酸的故事,人们沉浸在对无比痴情的自己的疼惜中,无法自拔。

认认真真地付出了感情,却好像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也有本没什么感觉却慢慢地深陷其中的,当然还有从头到尾都是自编自导一出独角戏的。人的有趣就在于感情丰富,情感泛滥,创伤的愈合能力强,但又喜欢不断地去舔舐伤口,回忆伤口得到的刺痛与快感。于是,相应的青春电影、伤感情歌应运而生,小姑娘们在影院里抛洒着自己廉价的眼泪,小伙子们在KTV里撕心裂肺地嘶吼着,要找一个多情的痴情的绝情的无情的人来给他伤痕。每个人都自得其乐,乐在其中,美其名曰青春期的明媚忧伤,也有毒舌帝们直白点出,无非是“作”。人人都喜欢“作”,人人都需要“作”,我不“作”如何证明自我价值呢,如何让身边的人注意到我呢?

《前度》,英文译为“ex”。我很喜欢一个论坛对它的评价:没有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但是就像一支针剂,轻轻刺入皮下,缓缓推动针筒,些许冰凉细微疼痛,仅此而已。但是我在里面看到真实,当代爱情相对的真实,真实于《匆匆那年》《那些年》《同桌的你》《致青春》等等。太美好的东西总是透着虚假。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和现任在一起的时候会想起前任吗?大多数人的回答应该都是偶尔想起,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地点,想起那个曾经特别的人。这些都无可厚非,因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但是如果你把这种怀念放大,放大到一定要去找到那个记忆里的人、去重温旧情,就是一场悲剧了。有人问:万一那个人也刚好在怀念你呢?那两个人重新在一起不也挺好?可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现任呢?她惶惑不解,她甚至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你突然心心念念开始想念前任。好作孽啊!

电影就是把生活巧合化,女主很巧地在自己和现任因为旅行的意见不合不欢而散的时候,碰到了自己的前任。当然前任已经有了女朋友,一个完美的三角关系形成了。插一句,我一直认同一个观点:在你决定要和一个人生活下去的时候,一定要和他出去旅行一次,他的那些极力伪装的细节就会全部暴露出来,然后你会重新思考,是否要和这个人共度一生。很显然,女主并不适合现任这样的男人。更巧的是,无人收留的女主被前任不情愿地收留,住在了自己和现任女友的家。女主发现男主并未改变的生活细节,家中的一些没有改变的陈设,甚至自己曾给他留下的一些小影响,都斑斑驳驳地存在于这个家里。她惊讶的同时又在窃喜,你看,作为他的现任女友,你却不懂他。两个人表面上针锋相对,但暧昧的情绪却一点点弥漫开来,当年的一场吵架让他们错过,而现在这种意外的重逢让那些没有完全熄灭的火苗又快要干柴烈火地烧起来了,穿着正牌女友衣服的女主,差那么一点点就和自己的前男友滚了床单。

一段爱情里,普遍会存在一些纪念性的物件——这个故事里是一只耳钉。当年女主、男主一人一只,女主后来换了一任一任的男友,耳钉却一直都在右耳,每戴一次都细微疼痛着提醒她它的存在。阅尽沧桑我心里依然有你,阅尽男人却还是对你情有独钟。真是“有毒”。

我想起自己的前前任,他前段时间找到我,说了那么几句话。这之后我就后悔了,如果没有那几句聊天,在我心里,那依然是个高瘦的少年,穿牛仔裤可以谜一样好看,衣服闻起来有阳光的味道。可是就那么短短几句的对话让我发现,记忆里尘封的那个人,掸掉了灰尘,原来并没有那么动人。我庆幸自己当初没有为爱情放弃自己的前途,起码我现在还可以回想当年的故事轻轻一笑,而不是碌碌无为地懊悔自己曾犯过的错误。

所以啊,纵是曾在彼此生命中投下巨石的人,如今也早已云淡风轻,雨过天晴。纵是曾灯花挑尽难成眠,高楼望断人不见,如今也不会思之过切,念之太急。就让彼此在清风明月下凭栏两处,无须言说,不必传达。个中心事如新月,既满既缺,半合半离,多情的始终只是那望月人。

人间别久不成悲,若回忆太冷,且温壶新酒,若回忆太烈,且随风扬散。

爱情如是,爱情以外亦如是。

后 摇

突然就想写一篇关于后摇的文。

可能有些朋友不知道这个音乐种类,那就先放几句来自百科的介绍:后摇,英文译为“Post-Rock”,许多传统摇滚乐或其音乐工业所产生的现象,在“后摇滚”的乐队里却是经常被颠覆的,例如没有令乐迷崇拜的吉他英雄、吉他乐器在作品中所扮演的角色被重新定位或直接削减、没有歌词或是根本没有主唱。下面这句是我说的,只有音乐——倾听着你自己的音乐。

接触到后摇纯属巧合,来自一个朋友的推荐。了解后我才知道,后摇大部分是纯音乐,却不仅仅是纯音乐,大部分架构在摇滚音乐上,但它实质上并不是摇滚音乐。

然后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在音乐APP上开始了我的后摇歌单之路,并且越走越远。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后摇迷,我好像从出生开始,就没有特别迷什么,只有喜爱,由衷的喜爱,不会到狂热的地步。可能就是会在某个难以入睡的夜,或是在某个自己插着口袋静静走过的街道,戴上心爱的头戴式耳机,在后摇的世界里,倾听着那个我不曾展现给别人的自己。

我经常走在地铁里或者在地铁的自动扶梯上,戴着耳机,目光接触到不远处的轨道,脑海里出现一系列意象——属于自己的,无法复刻的。在别人看起来,我可能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可是,我心里下了一场暴风雪,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是我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像是《奇异博士》中的另一个次元一样,我可以让它旋转重组甚至崩塌,于他人而言是无害的,对自己来说是隐秘却喜悦的。

我最爱的后摇——Glow Curve的《死在旋转公寓》,整首曲子都很安静,吉他音的主旋律,单音节的前奏慢慢加上一点引入的和弦,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点杂音,铅笔掉落的声音、物品滚动的声音,但是放在整支曲子里,又是那么缺一不可地完满地存在着。快到中间的时候,声音一点点浑厚磅礴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一个人站在大海的边缘,看着海水静谧的样子,然后它一点点开始涨潮,它向你翻涌而来,它气势磅礴,它要把你吞没。

情感也一样,人的情感可能大多数都在冬眠的蛰伏期,可是你也不知道哪一天,它就那么骤然地苏醒,一阵一阵地冲击你的脑海你的心灵,你所竭力隐藏的全部都无处遁形。你可以说一个人没有良知,但是他绝不可能没有情感。喜、怒、忧、思、悲、恐、惊是为七情,眼、耳、鼻、舌、身、意是为六欲,这些真真实实的感受,时刻提醒着你是一个人,一个脆弱的有痛感有生命期限的人。你恐惧死去所以你活着,你热爱远方所以你努力,你不甘平庸所以你行走,你能感受身边的一切,所以你是个人。

我也喜欢看音乐APP的评论板块,每个人说着自己从这支音乐里听出的故事,音乐本身没有故事,但是听的人有。如果说那些思维在他们的脑子里是一块块碎片,那后摇就是黏合剂,它让人想要诉说想要倾诉。在上文说到的曲子里,我听到了若干意象:笑起来温柔的少年、一直粘着灰尘破旧的帆布鞋、头顶那盏亮不清楚的灯、阁楼里搁置的大提琴、泛黃扉页里散发的灰尘飞舞在空气中、走在大街上情侣之间哈出来的雾气、路过的街角有个锈迹斑驳的铁门总在吱呀、冻到发白的脚趾尖有血管在轻颤、嘶吼地咆哮着藏在内心无法言语。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块很干净的位置,后摇就像一把轻轻的扫帚,把灰尘拂去,你触摸到那个温柔的自己。

我很想知道,这支曲子,在你们听起来,都有什么。

责任编辑 菡 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