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解读
2021-12-05
内科 2021年4期
本大纲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提供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第一部分:总则。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托育机构保育的核心要义,强调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目标与要求。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7个方面,分别对照护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三个年龄段的婴幼儿,提出了目标、保育要点和指导建议。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从托育机构、托育机构负责人、托育机构保育人员、保育工作、管理制度以及机构家庭社区合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