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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陈孟坤副厅长在2021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上的讲话

2021-12-05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21年5期
关键词:机具机械化农机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启动实施之年,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学习贯彻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部署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一、上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成效显著

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不断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监管措施,严惩违规行为,着力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完善政策体系,拓宽资金使用渠道。一是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试点工作。2019年,农财两部确定我省为“利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的唯一省份。我省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三合一”、扩大补贴机具资质采信、机械化作业奖补、购机贷款贴息等四项试点工作,着重解决我省十大“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效、绿色、智能农机装备的应用,推动主要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的提升,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等难题,努力实现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带动“补齐短板、机器换人、智能升级”的一举三得实效。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20万元,支持建成了“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管理系统”,现已部署到省政务云平台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有638台机具实现了“三合一”,有31个试点县开展了水稻机插、油菜联合收割、高效植保和秸秆离田还田等4个环节作业补贴,补贴面积约34万亩,绵竹市成功办理8台机具贷款贴息,积累了宝贵的试点经验。二是开展新产品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聚焦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扩大补贴范围,开展组装式钢主体结构猪舍和禽类养殖设备新产品补贴试点;对达到报废条件、主动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7个品目给予报废更新补贴。截至目前,新都、安岳等64个县(市、区)实施报废补贴资金877万元,累计报废机具1 143台,受益农户1 027户,政策效应凸显。

(二)创新资金发放方式,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一是2019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范围,实现了补贴过程全流程线上监管,得到了中央、四川省纪委监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省级修订和完善了《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15项工作细则、规则和制度。市(州)重点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县(市、区)重点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投诉处理、机具核验等制度。三是规范了补贴额测算的7个必要流程(委托第三方测算平均销价、征求市(州)意见、工作专班集中讨论、专家组论证评估、公示、厅领导小组审定、对外发布),确保补贴额测算精准科学。四是明确了归档的5个必经程序,实行专家组负责制,必须经过专家组初评、复审、网上公示、企业异议咨询、对外发布等程序,力求归档准确合理。

(三)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参与主体责任。一是建立了联动机制。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联动,聚集工作合力,建立了“432”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4级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了部抓顶层设计、省厅抓政策指导、市州抓监督检查、县级抓组织实施的4级联动机制,上下协同相得益彰。3级内部决策机制,省厅建立了专家咨询组、领导小组和厅务会3级内部监测机制,高效运转;2级横向沟通机制,各级农、财部门密切沟通,各施其责。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县级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等。市级财政部门对县级资金使用、管理、兑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作出。

(四)创新完善便民措施,切实增加农民获得感。一是全面实行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实现“无缝、随时”申请补贴。二是全面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鼓励开展网络申请、预约核验等服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全面实行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自动抓取鉴定平台信息,实现网上投送、常年受理,切实方便企业。四是全面压缩补贴时限。进一步压缩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完成形式审核、开展机具核验、复核登记、公示、兑付资金的时限。五是推广使用手机App,方便购机者随时随地提交补贴申请。

(五)创新完善信息化工作,实现政策实施阳光透明。一是建设省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机补贴App申请、二维码识别、机具运行轨迹跟踪监测和农机信息化服务,以及作业奖补面积计算与统计查询、作业轨迹监测、审核、任务下达、申请验收、公示等功能。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平台。2018年,四川省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正式迁移到四川省政务云平台,由专门机构负责系统架构的搭建、管理,硬件维护,进一步提高了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三是补贴系统与“一卡通”和天府通办互联互通。2019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平台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系统对接,补贴资金发放更规范、更透明。2020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公开”“农机购置资金使用情况”“农机购置补贴补贴产品查询”三项内容分别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天府通办进行对接,方便查询。四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系统平台。2019年,我省开发了补贴产品投档网上申报及管理系统,实现了常态化投档,进一步方便了企业,提高了投档的准确性和公平性、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五是建立了“三级”信息公开专栏。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通知公告、综合要闻、曝光台、黑名单数据链接等栏目,全方位覆盖政策实施内容。21个市(州)、178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目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率达100%,实现了政策信息全方位公开,做到了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互联互通,全民可参与、全社会可监督。六是实时动态公开信息。我省已将补贴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补贴申请信息等社会特别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三个实时动态全公开”。

(六)创新完善惩处规则,严肃惩处违规行为。一是制定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业机械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产销企业的责任义务、违规行为类型与处理、查处程序等内容。二是加大了重点机具核验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完善了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建立健全了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的核验监管。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强化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严肃问责失职渎职人员,严肃查处农机产销企业的违规行为。2019年,省农财两厅印发了《关于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川农函〔2019〕541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相关企业已退回违规补贴资金618.97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发布的信息,四川省实行联动处理。

总的来看,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支持重点明确、惠及范围扩大、改革创新有力、政策效果显著。我省共获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亿元,扶持33.9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40.3万台(套),支持推动了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 754万千瓦,较2017年增长7.5%。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63.0%,较2017年提高6个百分点。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做好了疫情防控和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早启动了政策,创新了应对举措,加快了资金使用,支持购机用机,为重要农时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机械化支撑,为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省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机械化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农业产业安全的根本保障。发展好农业机械化,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支持乡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不同生产环节、不同品种作物、不同产业、不同区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很不平衡、很不充分。从环节上看,主要农作物机耕率达90%以上,但机播率不足50%,茶叶机采率已接近50%,但机施水平还不足10%;从作物上看,小麦、水稻的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或接近80%,玉米、油菜综合机械化率低于60%,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的综合机械化率不到40%;从区域上看,成都平原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70%,但部分丘陵山区还不到50%;从产业上看,种植业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63%,而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只有20%~40%。这表明,我省农业要真正实现全程全面机械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阶段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面临的主要矛盾问题和目标任务,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为重要抓手,加快补齐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短板,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畜禽水产养殖产业机械化发展,加快机械化防灾救灾能力储备建设及农业机械薄弱环节技术和装备研发,有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加速迈进。

农机购置补贴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升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的有力手段,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支撑,也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的重大措施,应当长期坚持实施。随着农业机械化需求结构加快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变,政策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加快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种植业以外的其他产业机具列入补贴范围较少,支持丘陵山区适用等短板机具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引导购置高端、智能农机产品机制不够完善,对一些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补贴标准降低和补贴范围退出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成套设施装备因难以鉴定不能享受补贴,如烘干机组、果菜茶初加工机组与设施、养殖业一体化设施装备等,导致四川农业机械配套设施水平低,难以发挥整体效能。四是对金融机构引导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受多数购机者筹资能力弱、贷款申请难、还贷压力大等因素影响,大型智能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五是补贴资金兑付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去年购机至今还未兑付的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各地要积极顺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广大农民需求,坚持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优化完善政策实施工作,着力解决好制约政策实施的矛盾和问题,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牢记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把支持粮食生产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首要任务和主责主业,优先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增产的机具购置。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积极推进水稻育秧、粮食烘干等成套设施装备纳入新产品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二是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提升农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快破解农机研发制造中的短板弱项。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尽快将取得补贴资质的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取得补贴资质的高端智能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新产品试点予以支持。三是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实施区域化、差异化补贴,提升政策精准性。适当提高水稻插秧机械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的补贴额,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以及技术相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四是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从严整治违规行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秩序。

三、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亿元,比2020年增加2 354.00万元。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早抓实,确保政策及时平稳有序实施。

(一)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保持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实施要求,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操作程序、资金安排、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以及与上轮政策有关工作的衔接安排等,及早公布实施。

(二)密切部门沟通。农机购置补贴由农财两部门共管,农业农村部门侧重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侧重资金管理,两部门分工不分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方案制定、资金需求、创新试点、违规查处等方面明确分工,完善工作细则,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当前重点聚焦两个方面,一要抓紧开展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政策实施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意识;二要强化对产销企业的培训,讲清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引导企业规范参与政策实施。同时,要加快推进报废更新政策实施,上半年实施县覆盖面未达到60%的市(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惠农政策与农民见面、落地落实。

(四)优化办事流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方便购机者购机和申请补贴。推广使用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明确相关工作时限,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要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资金审核、机具核查等制度,杜绝“一人说了算”“审核走形式”等问题。

(五)注重防控系统风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抓廉政风险防控不放松,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内控规程,将其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始终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严肃问责失职渎职人员,严肃查处农机产销企业的违规行为,特别是骗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不法分子,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开启的一年,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顺应阶段变化,持之以恒强化监管,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局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十四五”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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