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脱贫攻坚精神推进乡村振兴
2021-12-05魏后凯
农业知识 2021年18期
文/ 魏后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实现了农村整体消除贫困,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书写了人类反贫困史的新篇章,给世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提供了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减贫事业的成功,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脱贫攻坚”决心和部署,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
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赓续传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强大动力,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脱贫攻坚精神产生的时代背景,决定了它在乡村振兴中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精神的上下同心、改革创新、以民为本、精准施策作用,高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要处理好政府、市场与农民的关系,通过政府、市场、农民三方合力,汇聚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和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要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发挥创新驱动作用。脱贫攻坚更多依靠的是外部力量帮扶,乡村振兴重在依靠改革创新,形成可持续的内生发展机制,农村体制改革、机制模式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造和营销变革等,都是改革创新的重要方面。
要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产业发展、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投融资等方面建立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要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多元化振兴模式,针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不同的振兴模式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