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主体意识的异化与超越
2021-12-05沈纲周壮张啸林
沈纲,周壮,张啸林
笛卡尔在近代哲学中确立了“主体”地位之后,近现代西方哲学基本上是围绕 “主体”问题展开和演进的[1]。有关“主体”的争议为世界哲学发展提供了前行方向,可以说一部奥林匹克史就是一部人类社会“主体”的变迁史。“以神为主体”的雅典创立了古代奥运会,文艺复兴时代“以人为主体”观念开启了现代奥运会。当今,随着民主政治与“多元主体”意识的兴起,奥林匹克运动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从1896年举办首届现代奥运会开始,奥林匹克运动相继出现了冬季奥运会(1924年)、聋人奥运会(1924年)、冬季聋人奥运会(1949年)、残疾人奥运会(1960年)、世界特殊奥运会(1968年)、冬季残疾人奥运会(1976年)、世界冬季特殊奥运会(1977年)、青年奥运会(2010年)、冬季青年奥运会(2012年)。以夏季奥运会为例,奥运比赛项目也从1896年雅典奥运会的9个大项、44个小项发展到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33大项、339小项。更多的运动“主体”都有机会在奥林匹克的舞台上展示自己。
在商业化、职业化、政治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中,奥运会曾经出现过反文明、反人类的负面效应。随着“主体”的不断演变,作为一种国际文化交流的媒介,奥林匹克运动在后现代多元文化并存的世界格局中如何演变?中国作为东方文明古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又如何结合东方智慧推动作为西方文明产物的奥林匹克运动健康发展?本文以此为研究问题,拟以哲学“主体”论视角,采用文献探讨与功能分析法,从“主体”角度探究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脉络,试图找到奥林匹克文化中“主体”的表达方式,以期为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促进东西方文化交融提供一个新方向。
一、“以神为主体”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
从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描述和记载中可以看出,古代奥运会本质是一种祭祀众神的行为。现代奥运会创始人顾拜旦也指出:“宗教是古代奥林匹克主义和现代奥林匹克主义的主要特点。”[2]古代奥运会因祭祀众神而兴起,罗马皇帝认为奥运会是与基督教教义相违背的异教徒的赛会,宣布终止奥运会。因此,可以说古代奥运会因宗教而兴起,最终因宗教而衰亡,这绝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其中存在某种内在必然的联系[3]。
(一)古希腊时代“人神论”下的奥林匹克运动
马克思曾说过,古希腊是人类真正的童年时代。在诸多的古代文明中,古希腊文明是特殊的。古希腊人供奉的神是多种多样的,他们认为神的形象、性格与人相似,还认为神与人之间有亲密无间的关系[4]。古希腊人认为神同人没什么两样。“没有不可解释的上帝,也没有惨无人道的、专横的神,神和人一样没有什么可神秘的。神可以变成了凡人,神也有家谱、双亲和子女[5]。古希腊人看待世界的眼光如此健全平衡,宗教的迷惘是很难进入他们思想的。”古希腊人信奉的大多是人形的神,他们在相信神灵的同时也不忘记通过神灵来满足人性的需要,即坚持“神人同形同性主义”。
据希洛多德《历史》的记载,奥林匹斯山被认为是神明的居所,这个地方也就成为希腊人交际与娱乐的舞台。希腊人举行盛大仪式祭祀众神,其实他们真正崇拜的是自己,是“人”。祭祀仪式选用运动会的形式是为了让人们在运动中取得战争胜利的力量,彰显人的生命力,这种祭祀仪式和歌舞竞技在公元前1100 年左右就已经存在了。古希腊式运动会先后出现祭祀海神波赛冬的科林斯运动会、祭祀阿波罗的特尔斐运动会、祭祀宙斯儿子的阿加利运动会、祭祀众神之首宙斯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斯巴达、比萨和伊利斯等城邦的国王在连年征战、瘟疫流行、民不聊生的情况下达成了神圣休战协定:停止战争,恢复奥运会,向宙斯献祭。由此,在被中断二三百年之后的公元前 776年,希腊人举办了有历史记载的第一届奥运会。随后,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奥运会使得希腊所有城邦团结成一种感情上的共同体。虽然每两届奥运会之间,希腊城邦之间也会发生争执和战争,但奥运会有效缓解了城邦之间的紧张关系。发展到最后,不仅希腊人参加奥运会,与希腊人有亲缘关系的北方邻国埃比尔斯和马其顿的运动员也赶来希腊参加比赛。有时,为了保护参赛选手,城邦之间也会主动休战。随着参加奥运会的城邦日益增多,希腊诸民族之间因为共同的传统赛事而产生共同的感情。“如果要做真正的人,就需要有思想、有欲望、有灵敏活泼的身体。我们要尽可能使自己的身体健康、强壮、美丽、生机勃勃……”[3]“他们想向神灵展示他们美丽的裸体,与神同乐。”古希腊这种多神教的“人神”思想给了奥林匹克运动足够的发展空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几经周折后走向辉煌。体育因祭祀娱乐而生,竞技因献媚神灵而起,奥林匹克运动成为希腊人彰显生命活力的重要方式。因此,古代奥运会是以太阳神的名义发出号令,向众神之首宙斯祭祀的活动仪式,其实质是用这种不流血、不牺牲的“竞技冲突”化解彼此间的矛盾,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古希腊“人神合一”的“主体观”。
这种“人神合一”的“主体观”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人”的视角审视和“创造神性”,通过宗教或祭祀仪式等活动,让人“自身”在仪式和运动会中体悟作为“人”所拥有的力量和生命力,进而强化人作为“主体”在战争中对胜利力量的渴望。第二,“以神之名”停止人与人之间的杀戮,进而沟通人的情感,展现“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力量。第三,在崇拜和模仿“神性”中,追逐和实现人“自身”渴望的力量,通过强健的体魄和生命活力来展示人具有的“神”一样的力量。所以,这种“人神论”视域下的奥林匹克运动俨然形成了早期的人生哲学。奥林匹克运动会满足人作为“主体”对“神性”的原始崇拜、仰视、效仿,又实现人在作为“主体”的哲学架构内的伦理价值,将人作为起点,推动和促进不同种族、国家和地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实现消弭战争与冲突的目的。
(二)古罗马文化“泛神论”下的奥林匹克运动
古罗马文化的建立以罗马帝国的建立为外在标志。罗马帝国建立后,罗马人主动吸收古希腊文化。因此,在罗马帝国初期,西方的和东方的、哲学的和宗教的、普通意识和精英意识等形式的精神文化在罗马帝国的熔炉里产生激烈的碰撞和融合[6]。西方学者罗素曾说过,除了军事、法律和交通等方面,罗马人唯希腊文化马首是瞻。统一后的罗马帝国在希腊强大的文明和强势的文化传统影响下依然呈现鲜明的希腊色彩[6]。在宗教方面,罗马人把希腊人所信奉的神祇当作他们自己的神祇,拥有和希腊人相仿的神灵世界和神话故事。罗马人的神灵观念逐渐变为“人神同形”“同性论”的观念体系。希腊人的神灵观念极大地影响了罗马宗教。维护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就是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地位。罗马人将各民族各地区的神都请进了万神殿,祭祀众神之首宙斯的奥运会也在罗马帝国得以继续并发展起来。由此可见,罗马宗教一定程度的希腊化,不仅影响古罗马人对奥运会的看法,也影响多元宗教视域下古罗马人的“主体观”。
首先,对古希腊诸神的接纳外化为对其宗教仪式和行为的认可。古罗马在接纳奥林匹克运动的过程中,逐渐削弱了原本的战争元素,取而代之的是对“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因此,运动更多的是展示自身的技巧和魅力。其次,“泛神论”视域下的“主体”有限性主要体现在对奥林匹克运动行为接纳的群体身上。体育运动技能需要通过外在的习得才能掌握,而包括体育在内的教育主要局限在古罗马贵族群体之中,竞技角力是不允许奴隶和专业竞技者参与的。最后,泛神论导致了“主体”异化。古罗马统治者认为,奥林匹克运动导致年轻群体蜕变和被腐蚀。“他们除了展示自己的裸体,戴上皮手套,参加这样的格斗而不准备去服兵役,他们还想干什么?”[6]因此,在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后,“泛神论”背景下的奥林匹克运动行为之“主体”受到压抑和限制。
(三)基督教文化“一神论”下的奥林匹克运动
从公元前776年到公元394年,古代奥运会在罗马帝国时期达到鼎盛辉煌,之后逐渐走向没落。这主要是因为,基督教文化逐渐上升为罗马帝国具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泛神论”思想和基督教的“一神论”产生冲突。罗马人认为,古希腊文化所推崇的个人偶像崇拜、格斗、淫荡戏剧、性混乱等会影响和动摇罗马帝国的民众和文化[7]。更重要的是,希腊人的游戏心理与罗马人崇尚的实用主义相冲突。罗马人认为,希腊的奥运会纯粹是一种无实用价值的表演,并且与罗马帝国的文化存在矛盾。392 年,狄奥多西一世颁布法令禁止异教,随后以奥运会是异教徒赛会的缘由下令将其废止。426 年,奥林匹亚所有的建筑也被下令烧毁。更为不幸的是,522 年和551年两次地震把奥林匹亚的所有遗迹全部埋入地下[4],从此古代奥林匹克运动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以祭祀宙斯为主体的古代奥运会与当时罗马帝国的政治和基督教文化相冲突,最终走向了消亡。
二、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主体性的确立与异化
人既是社会的主体,又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主体[8]。人类在其进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形成一种寻根意识。黄俊认为在文化的意义上,寻根意识是人类主体渴望自我意识的一种满足,是一种心理代偿[8]。
(一)人文精神的回归确定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以人为本”的主旋律
从表面上看,古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兴起是对众神之首宙斯的祭拜;但从古代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历史来看,作为体育竞技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除了能弭消战争因素,还能展示人类的力量和健美。所以,从“主体”自身角度来看,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兴起其实是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人文精神的复兴,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宗教改革运动以及资产阶级教育改革共同作用的结果[9]。《奥林匹克宪章》明确提出,体育运动是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的。“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在强调“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的观点时曾经这样诠释:“参与原则的精髓不是为了获胜而是使人类变得更勇敢、更健壮、更谨慎、更落落大方,生活中重要的不是凯旋而是奋斗。”[10]由此可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回归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首先,这种“主体”地位的回归承继了奥林匹克运动对人自身的发展要求,通过对“主体”力量的外在展现,提供一种健康、积极的精神哲学。其次,通过竞技运动实现“主体”的“群体性”和谐发展,将“主体”置于更加宏大的社会结构之中,以体育竞技的方式承载了塑造和培育“主体”的任务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努力。第三,在强调和凸显“主体”参与化的前提下,推动奥运会的普及化,将参与作为取胜的根本前提。
(二)科技过度使用造成“人”之主体异化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对世界的掌控能力越来越强,使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彰显,人类从自然界的附庸变成自然界的主人[11]。然而,当人类获得主体地位之后,对科技的过度使用又导致了人的主体性缺失[12]。马克思指出:“机器适应着人的软弱性,以便把软弱的人变成机器。”[13]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科技不断改变人类的日常生活方式,深刻地影响着人类自我意识的发展。马尔库塞认为:“人类世界逐渐地转变成为一个单向度的世界,使人的行为失去了主动性、目的性和自由,人转变成为单向度的人,作为客体性的技术逐渐地吞没了人的主体性。”[14]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广泛使用。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升以及奥运会纪录的刷新,都离不开科技的助力。但科技应用一旦超限就会对人的主体地位造成伤害[10]。兴奋剂不断出现在奥运会赛场上就印证了这个观点。虽然奥运会禁止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但是为了提高运动成绩一些运动员不惜以身试险。“查出来的是兴奋剂,查不出来的是高科技。”[15]在现在奥运历史上,兴奋剂事件屡禁不止。兴奋剂不断更新换代,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使用越来越隐蔽,一些运动员也从自然人变成“药物人”。
除了在医学领域寻求兴奋剂的帮助之外,运动员和教练员还借助日趋完善的技术,把提高成绩的希望寄托在科技对运动器材和服装的改进上。类鲨鱼皮泳衣等仿生物学技术的使用,使奥运会上出现了一连串令人惊叹的成绩。如果把这些成绩归功于科技,那么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科技就具有了主体的属性和地位。毋庸置疑,科技对提高运动员的运动成绩有适度的帮助。因此,运动成绩的归属者不仅包括人,也包括科技。人与科技成为运动成绩的共同承载者[11]。科技的应用虽然大幅提高了运动员的成绩,但也削弱了运动员的“主体”地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与繁荣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但过度依赖和使用科技将会削弱人的主体地位,背离奥林匹克精神。
(三) 运动员“主体”的职业化与参与化之间的矛盾
除了宗教的原因之外,运动员的职业化也是古代奥运会消亡的重要原因。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体育道德的推崇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理想表达,但随着奥运会职业运动员的涌现,运动员职业化不可避免。职业运动员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主要目的与奥林匹克主义追求“人的和谐发展”的中心思想相冲突。在奖金和社会地位的双重驱动下,很多参赛选手成了职业运动员。那些主张身体“自由”的年轻人认为,职业运动员不知道何为“好好地生活”,他们年轻时当运动员趾高气扬,年老时却被社会弃如敝屣。他们不屑与这些看起来耀武扬威而毫无乐趣的人在一起,因此,很多年轻人对奥运会不再感兴趣。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一直奉行“业余原则”,但在历届奥运会中由此带来的矛盾与冲突很多,“索普事件”就是明证。为摈弃“业余原则”,提高奥运会的竞技水平,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后,专门为索普“平反”,把金牌交还给他的后代。萨马兰奇曾经说过:“在奥运会的比赛项目中,能入围前八名的运动员每年的平均训练时间不少于2000小时,也就是说,每名运动员一天的训练时间都在6小时以上,如果不是职业运动员,他们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训练时间?”在萨马兰奇的倡导下,现代奥运会职业化进程加快。训练和比赛成为很多运动员的职业,这也是选手们满身伤痕,退役以后由于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的原因。人的“主体”地位被奥运会光环所掩盖。
一旦奥运会实现了“主体”的职业化,势必会削弱原有的参与性,与奥运精神的“参与价值”背道而驰。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和大众价值取向的竞技运动,过度的职业化可能导致奥运会的参与主体仅限于少数群体,这势必会削弱奥运精神的大众性。特别是在商业化过度渗透的时代,功利性与职业性相互交织,愈加削弱了奥林匹克运动对人的个性的挖掘能力。
(四)商业化让运动员“主体”“失真”
随着奥运会商业化程度加深,奥运会日益成为某些人表达政治立场、获得金钱、取得地位和声望的手段[10]。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奥林匹克运动奉行追求功利的“锦标主义”。奥林匹克运动所强调的公平竞争、遵守规则、增进人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受到了冲击。1932年, 由于洛杉矶市政府禁止用公共资金资助奥运会,而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又不允许发行彩票,美国洛杉矶奥运会只能依靠商业化运作。赞助商们向奥运会提供了巨额资助之后,就俨然成了奥运会的“无冕之王”。 商人们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为每一项投资的目的,操控了奥运会的大部分比赛安排[16]。为了迎合电视台转播需要,洛杉矶奥运会的马拉松线路被设计成“历史上最恶劣的马拉松线路”[17]。组委会设计这种不符合运动规律的线路,只是为了满足赞助商获取更多广告费的需求。此外,为适应东西部时差,满足美国西部地区商人的广告需求,组委会将一些重要赛事的决赛安排在深夜12点。可见,在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奥运比赛的商业价值上,商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16]。
需要思考的是,这样的奥运会到底是为谁办的?奥运会的主角到底是运动员还是商人?商业化为奥林匹克运动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给奥林匹克运动及其参与“主体”带来隐患[18]。商业利益使举办方忽视运动员的参赛环境和比赛条件,“主体”成为商业利益的牺牲品。过度强调商业性严重削弱了运动员的“主体”特性,与奥运精神背道而驰。同时,商业的过度介入也使运动员、裁判等群体沦为利益的工具,容易滋生兴奋剂丑闻、赛场暴力、假球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抹杀了奥运精神的纯洁性。
(五)政治操控和西方偏见漠视奥林匹克运动平等的理念
政治一直是奥林匹克运动中挥之不去的乌云。1980年,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联合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第22届奥运会,最终只有82支代表队参加了莫斯科奥运会。1984年,以苏联为首的东欧国家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反击,拒绝参加在美国洛杉矶举办的第23届奥运会[19]。这种大国政治的博弈和干预,不仅令无辜的参赛“主体”丧失了在竞技运动中展现力量与健美的机会,也开启了以政治手段抹杀奥运平等、公平精神的先例,与奥运会“停止战争和冲突”的初衷相悖。
此外,受到奥运会技术官员遴选机制影响,奥运会项目设置也存在“欧美中心主义”倾向。2004年,在雅典奥运会的28个大项301个小项的比赛中,除跆拳道和柔道之外,其余项目都源自欧美国家的体育项目。当前,某些与奥运会已有项目重复度极高的西方国家的体育项目仍能进入奥运会(如第26届奥运会新增的男女沙滩排球),而源自东方国家的体育项目则很难进入奥运会。西方国家对参赛项目的把控程度过高必然会影响东方国家运动员“主体”的参与度,所以,从奥运会的多元群体和“主体”的参与来看,奥林匹克运动要想在全球范围内取得更大发展,不仅要摒除政治因素对体育竞技的消极影响,而且要更多地关注东方文化。奥运项目的“欧美中心主义”倾向也极易对东方国家的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的判决构成不平等[20],限制了东方国家的运动员在奥运会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机会。
三、奥林匹克运动主体性的回归
(一)确立运动员的“主体”地位
首先,通过推广和宣传奥运精神,满足大众对人自身生命力和健美、体魄的追求与愿望,让大众从运动员“主体”身上看到人类对力量、速度的不懈追求,进而实现奥运精神的教育功能,鼓励和推动大众参与体育锻炼,凸显奥运的平等参与精神。
其次,在对运动员“主体”的培育和训练过程中,减少对技术的过分依赖,合理处理好技术与人之间的关系,避免运动员成为技术控制的对象,重新树立人作为竞技“主体”的地位,让人能够在自我征服和超越的过程中彰显“主体”的力量和审美。
最后,避免商业利益的过度渗透,杜绝赛程或赛事过程中违背“主体”公平竞争的体育原则的现象发生。充分在人文价值关怀的总体背景下实现主体、经济、文化的多元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奥运竞技培育“完整的人”的目标。
(二)尊重运动员“主体”的多元化发展
在建设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过程中,应该更多地关注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整合与社会交流功能,消除在奥运实践中存在的对来自不同文化的“主体”的歧视与偏见。秉持“欧美中心主义”思维的群体需要加强对不同民族和文化的接纳,铲除奥林匹克运动中的“种族偏见”的毒瘤,建立健全不同主体协同参与、平等竞争的良性机制。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演进过程中,应极力避免西方中心化的现象,从机制上抵制种族歧视、文化帝国主义思维,尊重非西方社会的价值要求,进一步通过完善规则、平台的方式推动构建奥林匹克运动多元主体和多元文化并存的格局。
(三)倡导文化的多元和包容
奥林匹克运动的历史发展表明,任何一种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都不是孤立的,无论是早期的以体育竞技消弭各城邦之间的冲突和战争,还是全球化背景下多元国家的参与,都深刻表明奥林匹克运动并不是推崇单一标准和单一文化的平摊,不管是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奥林匹克运动只有在多元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中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现代的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世界范围内的竞技运动,其基本宗旨之一就是通过奥运会这个世界平台促进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可以说,多样性视域下的奥林匹克精神之彰显,不能以牺牲不同文化的交流为代价,而应该在秉持世界文明良性交流的前提下,共同推进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原则。因此,从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来看,传统的东方文明与西方思维必将在奥林匹克文化中交相辉映,联合推动奥运精神迈向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