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通用语的发展演变看海峡两岸语言关系①
2021-12-04邹晓玲
邹晓玲
(湖南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一、引言
海峡两岸同宗同源。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两岸经历了数十年的隔离,客观上造成两岸语言的诸多差异。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两岸交往的频繁,两岸语言的比较研究逐渐进入学界视野,研究成果颇丰。已有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两岸语言差异研究。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持续至今,研究者围绕两岸语言在语音、文字、词汇、语法诸方面的差异展开了详细而深入的探讨。其中尤以词汇差异研究成果最多,涉及两岸词汇差异的类型、差异的原因、特征性词汇现象的比较等诸多方面。在两岸词汇差异类型方面,郑启五率先分析了两岸同词不同义、同音不同词、同词不同音、近似词等现象[1];苏金智将两岸词汇差异模式归结为形同义异、物同名异、同中有异三类[2];刁晏斌认为两岸词汇差异类型包括同形异实、异形同实、此有彼无、彼有此无、同中有异[3];李行健将两岸差异词分为显性和隐性两大类[4]。在两岸词汇差异原因方面,於贤德和顾向欣认为两岸词汇差异源自国共两党在政见、政制、构成等方面的差异,同时与方言文化和日语的影响有关[5];蒋有经认为造成两岸词汇差异的原因包括语言政策、社会生活、区域文化等的差异及外来词语的影响[6];刁晏斌认为两个距离——与早期国语的距离、书面语与口语的距离——在两地的不同是造成两岸民族共同语差异的重要原因[7]。在特征性词汇现象的比较方面,刁晏斌分析了港台地区汉语独特的减缩形式,认为两岸词语在简缩观方面即原型标准观、语言效率观、表达效用观上存在差异[8];刁晏斌和邹贞运用计算方法,量化研究了两岸女性译名中性别义溢出情况[9]。第二,两岸语言融合研究。分为两个时间段:前期主要是单向融合研究,后期为双向融合研究。其中,单向融合研究阶段主要涉及大陆普通话对台湾“国语”的吸收,抑或台湾“国语”对大陆普通话的渗透。如汤志祥统计并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大陆(内陆)普通话吸收港台地区词语的类别、层次、时段、数量等[10];姚颖探讨了台湾“国语”对大陆普通话渗透的时期划分及相关特点[11];王泽鹏和张梦玲调查了大陆吸收台湾词语的类别、特征、内容、原因[12]。21世纪以来,随着大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及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日渐突出,两岸语言融合研究逐渐由单向融合研究走向双向融合研究。如李昱和施春宏基于互动观念探讨了两岸词语相互影响的方式、过程和效果[13];刁晏斌调查了不同类型大陆词语在台湾的使用情况,发现海峡两岸民族共同语的融合由最初大陆向台湾靠拢,发展到目前基本均衡的双向互动交流,并且正在加速向真正意义、更高层次的双向互动发展[14];苏金智调查了台湾、福建、甘肃学生群体对两岸词语的知晓度及其使用情况,发现有些词语两岸已共用[15]。
归纳对两岸语言的研究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随着两岸交往的日益频繁,两岸语言比较研究越来越受学界青睐,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近年来,随着大陆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研究者开始从两岸语言差异的比较研究逐渐转向两岸语言融合研究,研究视角逐渐多元化。但在众多研究中,有关两岸语言关系的研究成果却极其有限,且存在明显分歧。代表性观点有:其一,普通话与台湾“国语”同实异名,二者均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如吴晓芳和苏新春认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在大陆叫普通话,在台湾叫‘国语’,又俗称台湾普通话。”[16]其二,台湾“国语”是普通话的变体。如苏金智明确提出“台湾‘国语’是普通话的一种语言变体”[17]。其三,普通话与台湾“国语”是现代汉语通用语的两个同源性变体。如李行健提出“一语两话”的观点,认为“大陆普通话和台湾‘国语’并非仅仅是同实异名的关系,二者应被看作是构成现代汉语通用语基本架构的两个同源性变体”,“是同一层次上相对的两个变体”[18]24。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徐大明,他认为普通话与台湾“国语”均属于“汉语标准变体”或“华语变体”[19]。刁晏斌、李宇明对两岸民族共同语的“变体说”也持认可态度[20-22]。
本文拟从现代汉语通用语发展演变的历史出发,从语言标准的角度探讨台湾“国语”、大陆普通话与早期国语(1)本文所讲的“早期国语”指民国成立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汉民族共同语。的渊源,并结合两岸语言发展的现状,揭示两岸语言的关系。
二、语音层面
1913年初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了6500个汉字的“国音”标准,这是学界常说的“老国音”。同时,这次会议确定了用注音符号给汉字注音的意见,并于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对外发布。1920年,教育部公布《国音字典》。因“老国音”遵循的语音标准南北杂糅性比较突出,推行中困难重重。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重新确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即“新国音”。1928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先后开展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成立中国大辞典编纂处,重修《国音字典》;另一方面选定普通常用诸字,改编《国音常用字汇》[23]。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
台湾光复后,为有效推广“国语”,1946年由魏建功先生等人牵头编写《国音标准汇编》,作为台湾“国语”推广的标准。该汇编是台湾光复后“国语”推广的重要标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国字旁注之注音符号印刷体式表(初学之书写体式标准)”“注音符号发音表”“国音概说”“《国音常用字汇》(含附录)”。溯源可知,该汇编实际上是此前语音规范标准的汇集。其中,第一部分内容源于193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注音符号印刷体式”中的第一项,第二部分内容是1942年5月的重订版,第三部分内容取材于国民政府教育部1941年颁布的《中华新韵》,第四部分内容在1932年已颁布。
鲁国尧先生认为“《国音标准汇编》是台湾光复后推行‘国语’运动的记功碑,是最重要的物质遗产”[24]。这份遗产在台湾“国语”推广运动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是台湾“国语”推广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注音符号为例,在“国语”推广过程中,台湾当局特别重视对注音符号的推广,将其纳入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对儿童读物、大众传媒、公告、名牌等场合出现的汉字均加注注音符号,极大地促进了“国语”的推广力度。台湾社会至今仍将注音符号作为给汉字注音的重要拼读工具。
大陆方面,1949年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语音规范化工作。1953年,部分专家学者赴北京、河北滦平县等地从事普通话语音采集工作。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先后召开,两次会议确定了普通话在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其中语音标准明确规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对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国音常用字汇》的继承。但相比于早期国语对北平话语中土俗语音的偏好而言,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在提倡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同时,明确反对北京口语中的土俗读音。此后,为了在全社会规范语音面貌,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于1956年成立,并先后发表三批《审音表》。1982年,重建的审音委员会修订了《审音表》。同时,为了在全社会规范语音面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等部门于1994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播音员、主持人、教师、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明确规定普通话各个等级的语音要求。这实际上是通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方式在全社会推广标准音。
1949年后,在给汉字注音方面,大陆放弃了早期国语中的注音符号,制定了《汉语拼音方案》。这套注音方案充分参考了历史与现实因素,有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科学性和实用性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注音方案。自公布以来,《汉语拼音方案》在给汉字注音、推广普通话、普及文化教育、社会语文应用、国际交流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陈章太在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说:“《方案》是中国有史以来创制的第一套科学、完善、好用的汉语拼音方案,其优越性是拉丁化、音素化和口语化,其成功是科学性、实用性、远见性,这是最大的功绩!”[25]
以上研究显示,海峡两岸在语音标准方面与早期国语存在明显的一致性。尽管如此,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两岸语音标准仍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大陆放弃了注音符号,改用了《汉语拼音方案》,且长期以来贯彻执行。而台湾“国语”在继承民国时期注音符号的基础上,于1986年公布用罗马字拼写的“注音符号第二式”,并相继采用威妥玛式、汉语拼音、通用拼音等译音方式。其中,通用拼音的推行存在明显的政治意图,被批评为民进党“去中国化”的策略,在岛内曾引起巨大争议。实际上,多种拼音方案的推行给台湾民众的语言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受到较多的批评。此外,多年来两岸在语音标准的推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台湾“国语”推行比较注重传统,保留了较多的读书音,亦叫文读音,而大陆普通话则遵循了“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理念,在异读词和多音语素审音中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幼儿在学习几何图形之前就对物体的形状有了初步了解,这是他们在生活与探索之中积累的经验。特别是幼儿能够对自己接触过的物体形状拥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例如,幼儿能够知道足球是圆形的,门窗是长方形的等。而在这个阶段,幼儿对图形的认识还无法脱离具体物体单独存在,需要逐渐从具体化的物体向抽象化的图形概念进行转化,这才能够形成抽象意识,从而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几何图形的概念。比如,很多幼儿会用具体的事物代指某种图形,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他们则会尝试将物体与形状进行比较,形成初步的图形观念,最终完成几何图形概念抽象化。
三、文字层面
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被迫签订了《马关条约》,割地、赔款、增开通商口岸、投资办厂等,激起了广大有识之士的愤慨。人们分析列强之所以对华肆无忌惮地侵略,在于文字的差异,与列强的文字易认、易写、易记相比,中国的汉字难认、难写、难记,实乃“天下之至难”。因此,大批仁人志士如钱玄同、谭嗣同等奔走疾呼:“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家断不能富强。”[26]2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大有识之士如钱玄同、胡适、胡怀深、陈光尧、徐泽敏、鲁迅等,先后对汉字简化策略、简体字的发展等展开了探讨。1932年,由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编写的《国音常用字汇》出版,其中收录了宋元以来民间流传的众多简体字,且初步确定了汉字标准化中涉及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定序。1934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通过了钱玄同的《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1935年,蔡元培、朱自清、郭沫若、胡愈之、陈望道等200余位知名人士,以及上海《申报》《读书生活》《太白》等15家杂志社共同发起了“手头字运动”。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推行简体字办法》,正式以官方的名义推行简体字[27]。尽管该汉字简化方案后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坚持下去,但《第一批简体字表》却对后期两岸汉字简化方案产生了明显影响,成为后期汉字简化的重要依据。
台湾光复之初,当局制定的《国音标准汇编》中的汉字主体实际上依据的是《国音常用字汇》(1932)。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各界围绕汉字的繁简问题曾展开激烈争论,70年代后,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两套用字标准:一套是印刷方面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以楷书为准,推行繁体字;另一套是民间编写的用于手写汉字规范的《标准行书范本》,以行书为准,推行简体字。从此,台湾在用字方面长期存在“印繁写简、繁简并用、楷行分流”的状态。
1949年以后,面对文盲率占总人口85%的客观现实[26]7,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率先整理了汉字,包括精简字数、简化笔画、整理异读词与异形词等。其中,在简化笔画方面着力推行简化字,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56)、《简化字总表》(1964)等,简化字数量达到2235个,除文物古迹、书法篆刻、题词招牌、古籍及其他特殊场合外,全社会提倡印简写简。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汉字简化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特别是在语文教学与扫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上分析显示,尽管两岸在文字规范方面存在明显的繁简差异,但两岸都不回避汉字的简化工作,这与民国时期的汉字简化运动有密切关系。不过,相比较而言,台湾“国语”对汉字的继承性更强。据戴红亮研究,“台湾语言文字标准继承性强还体现在注重梳理汉字历史”,如《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罕用字国字标准字体表》《异体字表》《部首手册》等在研制思路或研制过程中非常重视汉字的历史来源及其发展,重视字词典以及先秦典籍的作用[28]77-78。有研究者统计,台湾“《标准行书范本》中简体字大约有1580个,跟大陆完全相同的约640多个,基本相同的约400多个,另有400多个是大陆还没有简化的”[26]8。台湾的这一汉字政策体现了当局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陈立夫在给台湾《标准行书范本》(台湾书店,1978)作序时曾明确表示:“若干年后,中华文字之手写字形,能举国一致;海外侨胞,亦一同推行;长使中华民族,在书同文,字同形,语同音的大一统之下,更加凝固团结,千年万世,永垂无疆之休。”[28]101
四、词汇层面
1926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开始筹备《国语辞典》的编纂工作,1931年开始编纂,后因战乱原因,1945年才完成辞典的编辑工作并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共8册。1947年重版改为4册,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套辞典是民国时期国语运动的重要成果,它首创了符号注音、音序排列的检索法,对后世词典编纂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台湾光复后,当局为尽快推行“国语”,1953年由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了台版《国语辞典》。同时,为了更好地适应“国语”推广的需要,台湾“国语推行委员会”于1976—1979年间对《国语辞典》展开重编工作,1981年完成《重编国语辞典》,共6册。1987年专家小组对《重编国语辞典》展开修订工作,1994年完成修订,即《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并推出网络版,收词范围明显扩大,体例更加完善。数十年来,这套辞典在台湾语言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台湾名副其实的权威辞典。但追溯辞典的渊源不难发现,与民国时期的《国语辞典》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
大陆方面,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明确规定普通话的词汇规范标准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为让词汇规范的标准具有指向性,国务院要求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后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1958年编好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的现代汉语词典”[29]。在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的努力下,《现代汉语词典》先后经历了1960年的“试印本”、1965年的“试用本”、1973年的“试刊本”后,于1978年12月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发行,至今修订并出版了7版。《现代汉语词典》的出版为我国语言规范事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成为我国语言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书。
海峡两岸的两本工具书都与民国时期的《国语辞典》存在明显的渊源。苏新春曾比较了这两本书中的词汇,认为“二书都有着很好的‘权威性’与‘语文性’。在来源上它们也有着某种共性”。“20世纪50年代后,大陆吸收了《国语》有用部分,重铸出了《现汉》,台湾继承了《国语》,改造、充实、扩展而成《重编》,它们的共同前身是《国语辞典》,受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30]
不过,受两岸政治、文化、语言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两岸词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如学界普遍认为,相较于大陆普通话而言,台湾“国语”在语言风格上比较典雅庄重,古语词、文言词成分保留得比较多,外来语尤其是日语词汇成分丰富,闽南话、客家话等南方方言词汇明显。在词汇差异的类型上,两岸差异词表现在同形异义、同义异形、两岸特有词等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众多研究者进行过此方面的研究。近年来有研究者发现,即便是两岸通用词,在使用频率或使用习惯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邹贞比较了两岸通用词“起跑”的用法,发现“起跑”一词在两岸的用法存在明显差异,大陆主要用本义,而台湾多用比喻义[31]。与以往两岸词语差异的类型相比,通用词的差异反映了两岸词语的隐性差异,应该引起学界关注。
五、语法层面
1924年,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出版。该书首次以白话文语法为研究对象,创建了汉语“句本位”语法体系。到20世纪50年代末,该书已累计出版24版,对大中学校的汉语语法教学与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后人评价:“它的贡献不仅在于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白话文语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使语法知识得以普及,而且在于它从大量的汉语事实出发,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理论和原则。”[32]此后,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1942—1944),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1943)、《中国语法理论》(1945),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1948)等著作都对早期现代汉语语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独到分析。
台湾光复后,在“国语”推广过程中,《新著国语文法》在台湾出版过多次。同时,应台湾当局“国语”推广紧迫性的需求,黎锦熙先生门下众多弟子奔赴台湾从事“国语”推广活动。以在台湾“国语”推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语日报》为例,该报创办人何容、副社长王寿康、总编辑梁容若、常务董事王玉川等都曾师从于黎先生。他们借助于《国语日报》,不仅将注音符号推广开来,也将黎先生的语法思想传播开来。
林玉山在评价台湾过去30年来语法研究状况时说:台湾汉语语法研究的阵容包括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从大陆迁到台湾的语法学家和台湾本土语言学家,其中从大陆去的语法学家“带去了大陆研究语法的传统方法,大多从事古代汉语语法的研究和适用于教学的传统语法的研究”。在传统语法教学和研究中,许世瑛的《中国文法讲话》影响力较大,其“受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的影响很深,在研究语法的方法上,也是遵循吕叔湘提倡的比较法的”[33]。
1949年后,《人民日报》连载了吕叔湘、朱德熙先生的《语法修辞讲话》(1951),《中国语文》连载了丁声树等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52—1953),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6),明确规定普通话“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随后系列教学语法指导文件发布,如指导中学教学语法规范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1956)、《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1984)等;指导大学教学的语法规范性教材,如胡裕树、黄伯荣、廖序东、张静等诸位研究者编写的不同版本的《现代汉语》,其语法内容在大学阶段的语法教学中非常具有代表性。此外,这一时期众多研究者还出版了系列语法研究著作,如赵元任的《中国话的文法》(1968)、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朱德熙的《语法讲义》(1982)等。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两岸语法标准同源关系明确,后期演进也比较缓慢,但近年来两岸标准语在语法层面依然出现了一些明显的改变。如刁晏斌曾比较研究了两岸表被动意义的“获”字句、“被”字句、“遭”字句,发现台湾“国语”中“被”字句使用频率明显少于大陆,而“遭”字句、“获”字句不仅使用频率明显高于大陆,且两种句式分工明显[34-35]。在离合词方面,台湾“国语”中离合词的离析频率、离析种类都明显低于大陆。此外,两岸在“有+VP”句式、比较句、重叠形式、“到”字句、补语句,以及部分词类的具体用法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六、结语
本文从语音、文字、词汇、语法四个层面梳理了两岸语言与早期国语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两岸语言与早期国语在语言标准上具有非常明显的继承性和渊源,说明两岸语言具有确切的同源关系,是汉民族共同语在不同时空发展的两个平等的语言变体,是两岸文化认同、民族认同的语言标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在肯定两岸语言同源关系的同时,不能回避两岸语言间存在的明显差异,且这种差异始自国共两党成立初期。早期有不少研究者曾将两岸语言间的差异归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岸的隔离状态,认为两岸语言的差异始于1949年以后。实际上,当今两岸语言的差异早在两党成立之初,随着两党在文化理念、执政方针、政策路线等方面的不同,两党在语言运用上就出现了分化的端倪。吴亮研究表明:“两区语言的差异是在汉民族共同语——传统国语的框架内演化形成的……这种差异在文艺语体、政治语体、新闻语体中均有明显的表现。”[36]具体而言,国统区语言更趋于典雅、书面化,根据地语言则趋于通俗、大众化。
1949年后,两党早期语言运用上的差异在两岸语言运用上得以延续。如研究者普遍认为,台湾“国语”中文言成分多,语言趋于典雅、庄重,大陆普通话则更显通俗、大众化。在两岸语言与早期国语一致性方面,刁晏斌、仇志群、周质平、周殿生等都曾明确表示,与大陆普通话相比,台湾“国语”与早期国语的一致性更高[7][37-39]。
第二,近年来,台湾少数分裂分子打着“文化多元”“语言多元”的旗号在语言上做文章,在台湾推行“乡土语言政策”,叫嚣“国语多元论”等,目的不外乎是对“国语”进行打压,试图利用语言问题推行其“台独”主张。台湾少数分裂分子的这一行为,实际上是对两岸语言关系历史与现状的忽视。两岸语言历来同根同源,后期发展过程中从来没有忽视过对历史的传承,尤其是台湾“国语”,对早期国语的传承性比大陆普通话更突出,这恐怕是少数分裂分子所忽视的。即便是20世纪90年代台湾推行“乡土语言政策”以来,台湾“国语”在民众语言学习与运用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吴晓芳对台湾大学生及其父辈、祖辈语言能力和母语情况调查发现:“台湾乡土语言政策及方言母语的‘国家语言’定位并未影响国语的功能与地位,也未提升台湾当代青年的语言能力和方言母语认同;台湾方言母语能力一代不如一代,方言母语呈现弱化趋势,喧嚣尘上的‘台湾闽南语’热潮更多的是政治上的造势与考量。”[40]这印证了两岸语言的同根同源关系不受任何外在条件或环境的影响而改变。
第三,随着台湾语言文字政策的调整,以及方言、外来语因素等对台湾“国语”的影响,台湾“国语”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分化。如有学者将通行于台湾的“国语”分成三个类别:第一类为“标准国语”,通行于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或更早),是当时法定的官方语言;第二类为标准台湾“国语”,省略了卷舌音,词汇上本土化、现代化色彩比较明显,这种“国语”在20世纪80年代的台湾非常具有代表性,成为台湾教学、广播、电视等领域的标准“国语”;第三类为次标准台湾“国语”,受大陆移民的影响,这种“国语”带有比较明显的方言色彩,在语音、语法上背离“标准国语”更远[18]25。李行健和仇志群认为台湾语言格局表现出典型的“高变体+低变体”的双言制特征,其中台湾“标准国语”为高变体,而台湾“国语”(2)该文所言的台湾“国语”指受方言、外来语等因素影响后的国语,又称为“台湾话”“地方国语”。与本文所讨论的台湾“国语”内涵所指并不相同。为低变体,前者适用于正式场合,后者出现于非正式场合[41]。
虽然研究者对台湾“国语”分化的看法不尽相同,有些看法尚需斟酌,但“国语”在台湾社会的分化现象却不容忽视。因此,在两岸语言比较研究中,特别要关注不同层次的两岸语言差异现象。同时,在两岸语言关系的定位中,即便台湾“国语”有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但各层次或各类型归根结底都是在早期国语基础上分化与演变的结果,与早期国语存在着直接的渊源。况且在语言运用过程中,各变体之间在某些方面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存在一定的动态变化,如在高变体中产生了低变体因子。如台湾通用语中“有+V”“有+AP”结构比较常见,实际上这个语法结构来源于南方方言,但其早已流行于“标准国语”中,完成了低变体到高变体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