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栖居:“后文学”时代的叙事主体
2021-12-04段国重
段国重
(扬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一、引言
电子革命和STEM学科使传统文学创作与研究都陷入危机,这一危机却孕育着“后文学”时代新的文学萌芽[1]78。网络空间里大行其道的科幻小说“超越了后现代小说,以想象的方式试图思考未来。从美学角度来看……后现代时期的科幻小说正在变得越来越精致,越来越具有文学性”[1]81。数码游戏则有希望被“改造成像印刷术那样促进文学传播的工具,至少可以使其成为一种文学的路由器(a portal for literature)”[1]82。“后文学”时代概念的提出对重新认识文学界限和走出当前文学困境具有指导意义。本文认为,后文学时代与传统文学时代的根本区别在于叙事者自身主体意识在网络这一全新栖居地中发生的变化,并试图从时空体验、身份构建、伦理选择等方面分析后文学时代叙事者的主体特征。
希里斯·米勒到访中国时,对中国庞大的网络叙事群体和阅读群体感到震惊,并说这一现象在美国或整个西方世界未曾有过[2]。西方的网络文学和研究聚焦于计算机技术美学方面的创作与阅读体验,是精英知识分子的把玩之物,在中国则呈明显草根与大众文化特色。从已有的研究看,中国网络文学批评注重的是网络这一创作平台对中国创作群体和阅读群体在“主体身份、创作范式、作品存在方式、价值认同和观念传承等体制谱系”诸方面的影响[3];中国网络文学批评界同时重视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消费文化与大众文化产物的文化、政治和伦理意义。肯定网络文学在中国文学创作中带来的草根文化、大众文化等边缘文化声音异军突起,造成文学创作和政治文化思想等领域的众声喧哗,以及对文学传统和价值提出挑战与颠覆的繁盛景象的同时,批评家们注意到网络文学众声狂欢、全民参与的盛况下隐藏的危险和不安。如汪代明和陈美珍认为商业操作的介入使网络文学写作主体由“写作理想国”进入主体消解的“商业王国”[4];欧阳友权认为网络文学这一“野路子文学”“展现的价值取向有一种革命性的力量创生艺术价值的新锐思想,同时也会产生一种解构式的叛逆摧毁传统的价值理念而导致自逆式的价值错位,形成对原有价值选择的自我消解”[5];兰甲云等批评网络文学创作者在商业社会中面临诸如剽窃、代写等文学创作伦理困境[6]。
这些针对网络文学作者的主体、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批评声音不无道理,但尚有可斟酌之处。其最大的不足是对评价标准的预设,没有认识到网络主体生成及伦理选择的独特性。如汪代明和陈美珍对网络文学写作主体性缺失的思考便是基于商业运作对创作主体消解的观察之上。他们以现代笛卡尔主义以来的理性主义主体观念为标准,考察了极具后现代性特征的网络空间中的叙事主体,从而做出主体缺失的判断。面对网络文学这一新时代的新生事物,我们的研究范式亟须更新,恰如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所说,当原有的理论范式无法解释科学发展带来的新现象时,必须产生一种新的理论框架范式来阐释说明新事物、新现象,墨守成规必然导致方枘圆凿、固步自封。从后现代主义思想家诸如福柯、詹姆逊等人的主体思想和网络时代的伦理选择特点出发,结合网络时代的时空研究、身份研究和精神分析,我们必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二、时空的共时性
Michael Hardt和Antonio Negri说:“正如前一时代的现代化过程,当今的后现代化和信息化也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人之形成(becoming new human beings)。”[7]193他们认为新的生产方式必然导致新的主体形成,因而信息化时代人的主体应有别于现代与前现代的农业和工业化时代所产生的主体:“就灵魂的生产而言……我们应当告别工业机器制造时代,代之以信息时代的自动化控制智能。”[7]194信息技术之所以能够生产新的主体,是因为它能够为人提供一种全新的时间、空间认知体验。网络叙事之所以有别于传统叙事,并非仅仅因为计算机网络写作阅读媒介的不同,更在于作者、读者所体验的时空感知的不同。时空感知对认知主体的形成至关重要,恰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讨论先验感性论时所言,“时空都是一种先验直觉(a priori forms of intuition)”,并且“作为先验直觉形式,时空是我们做出综合判断的必须和充分条件”[8]。康德综合了洛克、休谟的经验主义和牛顿、笛卡尔的理性主义,视时空这一先验范畴为人类认识把握来自身体感官的经验和认识世界的必须条件之一。Chun-chieh Huang 和Erik Zurcher在对中国时空观念的研究中同样指出:“如我们所知,时间(此时、彼时)和空间(此处、彼处)是人类大脑组织外界信息数据,以便恰当地塑造生活体验的必须形式。”[9]然而,人的时空体验是取决于具体历史文化环境的,环境变则感知变,故而康德宣扬的超验主义时空观念是有缺陷的。网络时代的时空观念必有异于前现代天方地圆的时空观念和现代基于理性数理模式的机械时空观念。
虚拟世界的时空感知最大的特点是空间的碎片化和时间的断裂性。可以说,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们宣扬的后现代主义时空观念在赛博空间得到了更明显和更有说服力的表现。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eric Jameson)在《后现代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中谈到后现代社会中空间重要性的加强和时间重要性的减弱:“我们生活在共时性而非历时性之中。我认为至少可以根据经验来说,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的心理体验,我们的文化语言,在今天都受空间范畴的主导,而不像在之前高度现代主义时期受时间范畴的主导。”[10]16现代社会标志性的“时间焦虑”在后现代社会里为“空间焦虑”所取代,恰如詹姆逊所说:“理解后现代主义最好的办法是将其视为一种在一个不知如何历史性思考的时代里想要历史性地思考现实的企图。”[10]X詹姆逊描绘的后现代主义图景消解了历史的深度,取而代之的是共时性的戏仿、拼贴和并置。
詹姆逊对后现代社会空间性存在的描述十分恰当地描绘了网络虚拟空间中人的生存状态。一旦进入网络世界,人的感知便被空间化,线性时间被虚拟世界中图像、信息、文字并置共存的空间性感知所取代。而这种空间感知与具有整体化特征的现代主义空间感知大相径庭,这个空间由具有碎片化、拼贴式、多声部、共时性的无数独立却互相渗透的空间共同组成,因而是无限性和开放性的。Daniela Bertol 和David Foell 认为“赛博空间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时空观念和体验……在赛博空间中你可以随时身处各地,全球不同的人可以同时访问同一网址”,并且“在赛博空间中,没有当地时间和日期……这种同时交流的方式使得时空的相对度量方式已经过时”[11]。网络空间因而是一种平面化的,由网络编辑或任何一个会移动鼠标的人从现实空间或其他网络空间摘取下来拼凑而成的,是一种极度碎片化和平面化的消解了历时深度的空间体验。这是一种类似于鲍德里亚所说的 “拟像”(simulacrum)的空间,是有别于真实时空的另外一种真实,另外一种无中生有但当然存在的真实空间。
詹姆逊所说的从历时到共时、从时间范式到空间范式的转化在网络文学中因创作者时空观念的变化更趋明显,“穿越小说”即为一例。在此类小说中,多重空间并置,线性时间趋于消失或变形,历时的因果关系可以随意置换,人物可自由穿梭于各种异质时空当中。从2000年金子所作《梦回大清》到被称为“穿越小说之年”的2007年,再到今日由穿越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在荧屏上大行其道,穿越体普遍受到网络时代成长的年轻一代的欢迎,同时饱受文学艺术传统守护者们的质疑批评,究其原因,在于两代人因成长环境的差异导致对时空主体性感知的差异。文学批评界以传统文学精英主义价值观对网络文学创作的批评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视网络文学为“网络垃圾”或“心灵毒药”。如前所述,对网络文学及其创作主体的评价需要一种基于网络时空体验的主体观念支撑,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变,用预设的道德伦理审美价值观念来评判确有不当之处。
三、主体的分裂与焦虑
Anna Sampaio和Janni Aragon从认识论角度论述网络空间在新型主体形成中的作用:“我们认为这些新科技对传统语言观念和社会构建都提出了认识论挑战。此外,我们认为这种新的语言不仅影响了传统主体的生产,同时为新的主体地位和政治行为提供了可能性。”[12]Sherry Turkle认为:“迅速扩张的网络系统,即因特网使数百万人在同一新型空间产生联系,这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性别本质、社区形式和我们的主体性本身。”[13]此外,网络空间的新型主体还体现在网络空间主体的“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特征上,人之主体不再是统一稳定的,是因“线上”与“线下”而变化分裂的,甚至即便是只在“线上”,网络作者的主体构成也具有后现代式主体的分裂、碎片化和拼贴等特征。
网民线上线下主体性的差异已是不争的事实。David Kurt Herold认为:“很多人都不会把线下身份投射到线上行为中,而是企图以匿名的方式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14]8拉康有关精神分裂症的论述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分析网络空间主体的精神分裂状况。拉康对精神分裂的研究是基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和极具解构主义特征的语言学研究。如詹姆逊所言:“拉康把精神分裂描述成一种指意链的断裂。”[10]26在拉康看来,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中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应当被能指在指意链(signifying chain)上的滑动游戏所取代,同时所指应被搁置,即:“当(能指所指)的对应关系断裂,我们所有的只是呈现为一堆迥异而无关的能指的精神分裂症。”[10]26同时在拉康精神分析学中,无意识与语言具有同等的结构,无意识中,拉康所谓“实在界”(the real)中漂浮着无数脱离指意链的“能指”,因此精神分裂症是人存在的常态。拉康的观点颇受质疑,但到了网络空间,精神分裂却成了网民们切身体验的生存状态,网络空间中的文字图像等能指指向何处不是一个能轻易回答的问题,但我们可以说,如果用传统结构主义语言观来考察网络空间中的指意过程是不合适的。恰如超文本(hypertext)这一网络语言的基本存在形式,每一次点击链接都会指向新的超级文本,而这一文本的终极所指几乎是永不可及的。如果说拉康的无意识中漂浮着的是悬置的能指,那么虚拟空间中漂浮着的是悬置的企图指向“拟像”(simulacrum)的能指。对比拉康的理论,网络空间中写作主体的精神分裂现象就不仅仅是专属无意识的特征,而是意识和无意识同时具备的特征。
詹姆逊把拉康的精神分析学与自己对后现代历史深度模式的消解结合起来,考察后现代时期主体的精神分裂现象。他认为:“个人的主体性本身是过去、未来和当下的时间性统一”[10]26,但“如果我们无法把一个句子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统一起来,那我们同样无法把自身心理生活的生物性体验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统一起来”[10]27。如前所述,在詹姆逊看来,后现代的基本特征是共时性和空间性对历时性和时间性的取代与胜利,我们因而失去了历史性观察和思考的能力。既然我们无力历史性思考,就无力把自己的历史理解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也就无力塑造整体性的个人主体,从而沦为具有精神分裂特征的空间性拼贴和碎片性存在。
“赛博格”(cyborg)的概念涉及网络写作主体的另一种精神分裂特征。赛博格(控制论的有机体,cybernetic organism)在哈拉维看来,是“一种机器与生物的复合体,是一种社会现实的生物,也是一种虚构的生物”[15]315。哈拉维用这一概念来描述20世纪末人类的存在状态:“到了20世纪后期——我们这个神话的时代——我们都是吐火女怪(chimera),都是理论化的虚构的机器与生物体的混合物。赛博格是我们的本体,也是我们的政见来源。”[15]31521世纪网络时代,人的生存状态更是如此。一旦联网,网络储存的信息变成了我们身体的一部分;网络延长并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身体感官,成为我们认知世界的主要途径;虚拟社区逐渐远离真实时空;虚拟语言指向拟像。这种现象足以说明机器与生物体的结合取代了现代主义时期人们熟知的理性主体,后现代主义式的建构性主体因网络时代的技术统治而成为最典型的赛博格存在。
电脑屏幕因而成了“接触区”(contact zone)和“临界空间”(bordering space),区分着两种不同的主体性存在:网络空间里的机器、生物结合的赛博格和真实空间中的社会生物人,而坐在屏幕这一间质空间前的网络作家们不得不经受这种精神分裂的流散性的身份焦虑。在这一间质空间中真实虚拟交错,生物机器合体,异质声音并置,主体身份半真半假、半人半物,因而网络作家们的主体性是精神分裂性、对话性和杂语共生性的。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解释网络文学作品对机械人体、生化异形、半人半物等怪异形象的热衷。
以上从虚拟空间中的主体感知、心理分析等方面分析网络作家的主体性何以有别于传统作家的主体性。对现实空间中的网络作家主体性的考察可显示两者的不同:在现实空间中网络作家们同样经历着异于传统作家的身份焦虑和精神分裂,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网络作家们的边缘性社会地位、文化政治生存焦虑,以及对网络文学这一虚构乌托邦的追求。
作为虚拟空间叙事主体主力军的大众文化群体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体身份的间质性和不稳定性,他们都经历着一种强烈的主体身份焦虑。比如,远离基于农业文明的文化根基来到极具后现代特征的都市文化中的写作群体,体验着两种大相径庭的主体生成模式带来的冲击和困惑。中国农村的城市化是中国快速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就完成了西方数百年才得以完成的现代化历程。Eric Ma和Hau Ling研究指出:“中国的迅速现代化的特征是诸多社会文化阶层的并置……在文化意义上,传统行为与消费文化生活方式相混合。在社会意义上,工人阶级与相对富裕的中产阶级联系日益密切,两者之间的对比也日益彰显。”[16]204在农村与城市、边缘与中心、前现代与现代的二元对立中,中国农民工和其他具有类似身份焦虑的人群试图确立自身的主体身份。Eric Ma和Hau Ling提出了“裸体”(naked body)的概念来描述这一阶层的主体焦虑与主体化过程。他们的“裸体”概念描绘一种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具有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间质主体,这一主体既异于本质主义的现代性主体,也异于建构性的后现代主体。Eric Ma和Hau Ling的研究是基于Goffman的“能动身体”(active body)之上的。“Goffman的理论赋予身体一个更加活跃的协商情景互动的角色……身体不仅是社会意义的接受者和体现者,也是意义本身的生产者。”[16]205农民工的身体承受着来自农村和城市两种文化的共同塑造,却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主动选择。这一过程与德勒兹所谓的“逃逸线”(line of flight)非常相似,农民工在脱离农村传统和接受城市现代性之间塑造新主体的过程就是一个“解辖域化”(deterritorialization)和“再辖域化”(reterritorialization)的过程。这两种过程对农民工而言,脱离农村文化的解辖域化和融入都市的再辖域化都不可能是完全的,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两种体制化社会力量之间的逃逸线是最有可能的选择。德勒兹认为逃逸线“把我们引向……不可知的目的地,既不可预见也前所未有。”[17]追寻逃逸线走向不可知目的地的农民工们在网络时代的虚拟空间中找到了最理想的栖居之地,这是一种适于游牧主体生存的空间,焦虑暂时可以缓解,间质性主体可以虚幻而真实地存在于这一虚拟乌托邦中。
四、伦理的美学化
思想史上对主体概念的考察有本质主义和构建主义之分,前者强调永恒不变的人之为人的核心本质,如西方启蒙思想中笛卡尔式的理性及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中的力比多等概念;后者则与本质主义背道而驰,质疑独立性主体的存在,认为人之主体不过是话语、政治文化权力、意识形态等社会力量建构的结果而已,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多持此观点,如拉康之语言、福柯之权力、詹姆逊之后现代逻辑等。詹姆逊在对后现代主体性考察中的建构主义观点具有代表性:“(主体)的构建和存在依赖于某种社会体制,同时被其他社会体制威胁、颠覆、质问或分解。”[10]137这种社会体制化的力量即为构建主体的权力。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关于文化工业、福柯关于全景式监狱、葛兰西之霸权及阿尔杜塞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都是对权力的哲学阐释。在体制性权力弱化的网络空间中,主体自我生产技术的重要性得以加强,因而在立法性道德规范趋弱之后,主体与自我之间的伦理关系中个体生存美学性的伦理选择对主体生成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网络空间是一种“公共空间”,但规训性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及时有效干预主体的生成。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有关“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的概念在学者们讨论网络空间中的权力运行机制时经常提及。如David Kurt Herold认为:“(哈贝马斯)有关‘公共空间’的论述提供了一个网络研究有趣的开端,在他看来‘在公共空间里,人们可以不受传统和权力束缚地公开提出和讨论问题’。”[14]10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理想是基于“交往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概念的,他试图用“交往理性”来纠正倍受批评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以回应反启蒙思想家们对启蒙运动的批判,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为工具理性直接导致了启蒙世界“胜利的灾难”(triumphant calamity)[18],并试图鼓励人们在公共空间使用交往理性来继续并完成启蒙运动未竟的大业。网络空间与哈贝马斯理想中的公共空间有相近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差距,一方面网络空间确有“去中心化”的特征,另一方面现实世界中的权力和传统在虚拟世界并非完全缺场。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空间的规训权力较现实空间明显弱了许多,因此网络空间有哈贝马斯理想主义的公共空间的某些特征。网络空间现代规训权力的弱化使现实世界的图书审查制度在网络创作中一定程度上失效,再加之网络写作主体与阅读主体的直接互动,网络文学有了众声喧哗、异质共存、中心消解、去疆域化、权威传统失效的“公共空间”的特征。网络空间现代性规训权力的弱化使写作主体的构建呈现与现实世界不同的形态,现实世界中的主体生产模式在网络世界中被具有更大自主性、独立性和多样性的主体生产模式所取代,使得网络作者拥有区别于传统作家的原创力、灵感和写作素材。网络文学中被称为良莠不齐与不道德的暴力、情色、反叛,超自然、反历史主题和题材就是监管力量弱化的结果。
对历史、经典的戏仿改写可以视为网络作者对独立主体的追求。历史的宏大叙事为微观历史叙事和轶闻历史叙事取代,整体化的历史叙事随之破碎,历史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甚嚣尘上;经典著作和故事人物被颠覆“新解”,创作和阅读趣味已然不在情节,而在戏仿改写本身的反传统挑战权威之上。四大名著曾被或多或少改写,今何在所作《悟空传》将《西游记》的求经之路改写为极具存在主义荒诞色彩的对命运与选择的沉思之旅,体现了作者对佛教及宗教本质的反传统思考。这一看似恶作剧式的网络文学潮流背后是网络空间因规训权力的弱化而产生的哈贝马斯式的“公共空间”。
个体在网络空间中面对的他者是虚拟的,他者的存在和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自身的伦理选择。这一特点使得网络公共空间中的行为主体在做出伦理选择的时候更大程度上面临的是自身,而非社会意义上真实存在的他者。网络叙事或许鱼龙混杂,或许不堪卒读,或许不具“文学性”。如王晓英所言:“纵观当今网络文坛,具备思想性、能令人反复咀嚼回味,给人以精神升华,从而提高鉴赏力和审美趣味的作品,确实少之又少,大部分作品仍处于追求情节取胜阶段。”[19]但对作者而言,这些创作都是基于网络空间的独特生存体验:时间深度的消解和空间性的主宰,规训权力的弱化和“公共空间”的狂欢,主体的重组和精神分裂,赛博格式的存在,以及现实世界中的主体身份焦虑,等等。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作品能否提高鉴赏力和审美趣味在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叙事与自我主体认知和塑造之间的关系。由于社会和他人在虚拟世界中的弱化,传统叙事中的作者—读者—社会三维关系在网络叙事中体现为更明显的作者—作者关系。网络作家们的叙事既为读者而作,亦为自己而作,换言之,他们既是叙事者,也是被叙事者,作者通过叙事表述自我,并用叙事进一步塑造自我,叙事主体与叙事之间体现了一种更为密切的互动关系。这一特征在笔耕不辍而读者寥寥的网络写手身上体现得更明显。在网络空间中主体通过各种叙事表述与塑造自我,如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包括如今流行的抖音与快手等视觉叙事手段。通过叙事,叙述者描述并体验自我的存在,读者们通过对该叙事的解读认识叙事主体的存在,这一认识直接取决于作者的叙事,同时真实空间中我他之间的关系被弱化,代之以我与叙事的关系,抑或我与我的关系。
网络空间中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转变对叙事者的伦理选择至关重要,在虚拟空间中,个体所体验的他者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个体的自我投射,个体与他者的伦理关系更是一种个体与自我的关系。这就呼唤一种对自我的美学性呵护和塑造,立法性的现实道德原则在虚拟空间中的有效性大大减弱,只有对自我的伦理性关照才能延及他者和社会,因而有必要在网络时代推崇个体的生存美学和内向型伦理。这种内向型呵护自我的伦理与福柯提倡的后现代生存境遇下主体所应遵循的“呵护自我”(care of the self)和“生存美学”(aesthetics of existence)具有内在相似性。“呵护自我”使福柯的伦理学思考脱离传统的立法性范畴,并将伦理主体理解为一种形成性的过程,而非固定的本体,这种形成性过程主要体现在“个体所处的关系,特别是与自我的关系之中”[20]。这些恰如福柯在《何为作者》中描述的作者一样,与文本不可分离、相互依存。叙事者在创作艺术性作品的同时,创作了自身美学性的自我,也培养了一种叙事者与自身的内向型伦理关系。
五、结语
后文学时代的叙事主体在网络栖居空间中经历着独特的共时性时空体验、精神分裂式身份意识,以及由我—他伦理走向我—我伦理的生存美学选择。而负载着文学信息的网络游戏、科幻小说、穿越小说、玄幻小说,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文字和视频叙事形式能较好地表述并反思这种主体意识,因为这些网络文学载体本身就具有共时性、碎片化、拼贴性和超文本特征。网络时代造就了异于传统的叙事主体,同时提供了新的叙事手段,后文学时代的到来是网络技术与叙事主体相互依存、相互应和的产物。为人所诟病的网络空间创作和阅读的碎片化、视觉化、快餐性、消费文化等特点,换个角度来讲,恰恰正是更适合后文学时代叙事者和阅读者主体性特征的文学载体。这也是“小文学”走向“大文学”[1]86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