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法典配套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2021-12-04

人民之声 2021年1期
关键词:司法解释民法典法规

新年伊始,举国瞩目的法治焦点,莫过于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同时引发“刷屏”效应的,还有一大批同步施行的司法解释。旧年岁末,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配套民法典的7件新司法解释。此外,最高法对标民法典,已全面清理了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适用364件,修改111件,废止116件。

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司法解释,以其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详尽释义,担当着“准法律”的功能,是法律真正转化为裁判依据的主要推手。从此次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看,诸如虐待认定、子女改姓、人工授精生子、居住权等社会关切的民法典热点议题,都有了更清晰的裁决尺度。这对于民法典统一、正确地适用于司法,至为关键。

事实上,司法解释只是确保民法典实施的一个侧面。从本质而言,民法典的诞生,只是民法时代的一个起点,其高远的目标、宏大的制度等等,必须通过执法、司法等诸多环节,才能从“纸面上的法律”变为“活生生的法律”。民法典本身高度凝练、抽象的法律属性,又决定了必须借助更为精细、具体的规则才能真正落地。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丰富视野,更意味着其配套制度必须立足于全方位、多层次的架构格局。

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乃是严格对照民法典的原则、精神和规定,对现有制度体系实施全面清理。上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下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等,凡有相违、冲突之处,该修则修,该废则废,如此才能彻底消除既有制度抵牾、掣肘民法典的隐患。目前多地、多部门紧锣密鼓的相关清理行动,体现的正是为民法典扫清实施障碍的努力,值得点赞。

另一方面,民法典能否融入现实生活,更有赖于细则化、补充性的配套制度。比如,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是设置了不少行政机关的职责性规定,但多为原则性的行政权力和义务设定,这就需要行政机关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进而为保障民事权益提供合格的行政服务。去年12月,民政部下发通知,将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植入婚姻登记程序,并就具体适用作出详尽规范,即为其中的典范之例。

尤其是,基于立法体例、技术等考虑,民法典中存有相当数量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类的授权性条款;基于现实条件下的立法不确定性等因素,民法典不少制度创新也仅仅设计了极为简约的基础框架。诸如此类的立法空白或粗疏地带,都有待配套法律法规加以填补和丰富。比如,民法典所确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特别法人资格,民法典所确认的数据、虚拟财产、个人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都需要紧随实践变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乃至制定民事特别法或单行法规,方能真正兑现。

显而易见,多层级构造、立改废并举的民法典配套制度建设,堪称史上最繁重的制度工程。而要避免民法典跛足实施、制度空转的困境,又意味着这一工程不容迟缓。正因此,有必要在统一规划、分层梳理的基础上,确定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方面,应当采取“急用先行”的策略,合理调配立法建制资源,将社会关切、实践急需的配套制度,优先纳入推进之列。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尚需检验的制度创新,诸如民法典人格权编中诸多处于时代前沿的权利创制,其配套制度也应秉持“宜快不宜拖”的理念,既审慎探索,又勇于突破,加速其建设进程。

更为核心的是,多方参与、体量庞大的民法典配套制度建设,如何才能忠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尊重民法典的立法原意?这就需要厘清立法建制权限、引入多元监督方式等等,以防止越权立法、制度异化等危险,确保民法典统摄下的制度协调和对接。以攸关民权、牵动人心的“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限期”为例,民法典所明确的届满后“自动续期”,尽管已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公众焦虑,但基于立法时机等因素所限,更为敏感的“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来,以民主程序严谨、更能代表公意的法律形式提供解决方案,当属最为理想的选择。即便是交由行政法规承担这一任务,为防止立规机关借法逐利、损害民权的不当冲动,也需人大通过备案审查等机制加以严格监督,并引入公众参与、立法听证等外部制约力量。如此,才能合理平衡利益冲突,守住民法典的原则底线。

任重道远的民法典配套制度工程,是对法制建设能力的一次大考。而经受了民法典思维洗礼的制度重建,也将从根本上提升法制体系的质量。这种令人期待的互动和反哺效应,正是民法典时代的美好愿景,也是民法典配套制度建设的深层意义之所在。

猜你喜欢

司法解释民法典法规
我国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之评价研究
民法典诞生
中国民法典,诞生!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
民法典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2020年《理财》《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征订单
最高法废止司法解释103件 其中4件涉及婚姻问题
奇怪的法规
司法解释的“民主化”和最高法院的政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