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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空间治理的再认知:基于政民关系的分析

2021-12-04沈杨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共识民众发展

沈杨

伴随着治理能力的加强与治理任务的更新,网络空间似乎成了没有硝烟的战场。虚拟空间内的价值凝聚也显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关于网络对于当前中国发展的重要性,习近平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1]。“因为政府治理处在国家治理第一线,如果它本身不能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将很难实现”[2]。网络社会治理作为一项推动中国新时代治理现代化能力强化的系统工程,既是一个理论难题,同时也是一个实践难题。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网络社会治理则难以成功。习近平指出:“人在哪儿,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就在哪儿,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新空间,那就也应该成为我们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2]即是说,民众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缺乏将会对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皆产生制约,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表明,只有遵循发展规律,切合人民的发展意愿,人民才会积极支持网络社会治理。自十八大之后,网络社会治理建设已初成体系,且会继续向网络深层次问题推进。党和政府“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3],“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就会被时代所抛弃”[4]。十九大之后,“网络社会治理”被定义为习近平网络强国思想中的核心理念之一,对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凝聚情况是考察网络社会治理是否具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而这正能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处理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中所表现出来的集体智慧。

一、相关内容解读

治理的认知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而治理的内容则包括网络社会治理的各个具体方面,换言之,在治理内容上必然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对性”的认同,而非“绝对性”的一致。如英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安德鲁·海伍德(Andrew Heywood)在解释共同价值时指出,“‘协商一致’允许在重点和细节上存在分歧”[5]。在新时代的治理背景下,“绝对性”的一致必然是一种“乌托邦”解决之术,现代社会的治理正受到网络的多元属性以及现代社会中人的多元性的制约,从而表现出波动状的趋势。而关于政府治理过程中的治理对象——即参与民众或实施政策对象的研究,学界的观点主要倾向于表达民众参与政策的交互机理,即是说,表达治理策略是否有助于民众治理力量的凝聚、民众治理的历史嬗变以及治理过程中的民众认知阻滞与路径的形成等。就本文的主题——“虚拟空间治理”而言,学界现有的研究主要是以对于历史关键时期、事件、人物的“叙事性”描述作为主要的研究方式。

我国学者徐亚清等指出,“网络社会治理并非孤立的概念,而应置于社会发展的整体场景中解读”[6]。基于徐亚清等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解读,第一种应对网络社会治理嬗变的解读就是列举特殊的时间节点。其指出有四次事件的发生推动了网络社会治理的改变。第一,先导阶段(2003—2005),2002—2003年国务院围绕“非典”与“孙志刚事件”的治理。两事件引起了民众对于国家在公民合法权力、国家户籍制度、街头流浪群体管理等诸多问题的讨论。第二,孕育和兴起阶段(2005—2009),2005年经过新一轮修订的《信访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7]。通过《信访条例》中对于民意的重视,我们可以看到,民众与政府政治制定之间的交互性实践。第三,发展与复杂化张力并存阶段(2009—2017),代表性事件为“网络自媒体”的广泛出现以及“唐福珍事件”。在此事件之后,广泛的网络民意也成为了政府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同时,民意收集也体现在政府政策方面,2015年,中央出台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中明确指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网络社会治理依托“大数据”“智能化”“互联网+”的现代化背景,正在向更为广泛的民意领域纵深发展。第四,正式形成与问题建构(2017年至今),“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7]42。成为了新时代党和政府依托网络民意的整体建设目标。总而言之,这一阶段的网络社会治理是由民众与政府在现代化多元环境下的双向诉求构成的,其主要表现在于民众借助网络的技术优势就网络舆情形成多元表达,政府则依托网络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的群众工作,“虚拟空间治理的共同价值”则就成为连接民众与政府的关键点。

第一种做法是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发展重要事件的叙述性表达,其缺点在于并未就每一阶段的民众共识形态做归类分析。第二种做法则是在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发展中归纳影响共识凝聚的重要问题,也一一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是其多数表现为共识的外在稳固程度,并没有反映其内在的特征和性质。进一步看,无论是历史叙事的方式,还是阶段性的问题描述方式,都处于研究者保证其完成主要问题研究中的一环,也就是说明,缺乏关于共识的专门性研究。而从另一个角度审视,研究者也多数是以外部观察者的身份去处理共识问题。就此而言,外部观察是缺乏一定的深刻性与全面性的,研究者研究共识问题只是为了研究主题而服务,并没有触及共识的核心问题。

第二种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历史嬗变的典型做法是阶段性要点描述,即是说,为了促成最终的治理达成我们应该怎么做。张卓提出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是契合时代特征的战略性术语,他认为,“网络治理不仅需要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不同主体的积极参与,也需要通过经济、法律、技术等多样化手段来实现其综合格局的建构,确保网络治理工作扎实稳步地有效开展[8]。与之类似,王树亮、李振超将网络综合治理过程整理为“四位一体”的治理要素,指出,“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网络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网络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力不足;‘九龙治水’式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9]这四个矛盾共同作用,成为影响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形成的重要因素。

那么本研究试图通过全景式的分析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并且从整体性的视角出发,集合网络社会治理“内”与“外”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与归纳。网络社会治理共识是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在目的、政策以及结果中民众所体现出来的情感态度,通过外部视角可以发现影响治理稳定性的原因以及具体实践特征,而从内部视角可以发现网络社会治理的本质旨向,民众对于治理的看法、预期与实际发展的差距是什么。因此,只有采用“内”与“外”相结合的研究视角才能够在探视清楚网络治理发展的情况下,从具体情况的本质出发了解民众对于治理发展的态度和情感表达,以达到稳定与发展的目的。伴随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民众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与民众中主要呈现出两种治理形态:“稳定”与“变动”。

二、网络社会治理的民意稳定阶段

“求稳”,即是说,要保证网络空间以及受网络影响的公共领域的稳定运行,这其中包括从政府角度出发能够维护民众的网络权益及从民众角度出发对政府的治理持认可态度或是说对于政府网络社会治理具有信任与好感。这一阶段旨在凝聚网民共识,在行为上呈现出民众对于政策的支持。

(一)形势倒逼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10]21世纪的变化之“大”,不仅表现为现实空间的博弈,同时网络空间也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当前,我国网民已超8亿,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舆论场,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在网络空间中形成轩然大波。基于此,习近平指出:“加大依法管理网格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11]毫无疑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是党和政府网络社会治理中的难题。“过不了互联网这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12]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列车”首发的环境就决定了在治理初期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问题,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1]而这也正好符合唯物史观的观点。唯物史观从人类生存的前提——即吃喝穿住这个基本条件——出发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否的根本标准,而生产关系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生产力”[13]。在该阶段的治理中,要去抓住治理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即网络环境与网民不断增多之间的不匹配局面,而我们将政府政策理解为生产力,是受到网络与民众影响的。网络是中性的,所以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必须以民众作为突破口。社会公众在网络社会中能够明显体会到政策所带来的变化,能够直观感受及享受到发展成果,这样才能够稳固共识和加强共识。

此外,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要实现“弯道超车”,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增强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减少外部压力,为国家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平和的国际舆论环境,在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中就不能够忽视国际网络这一关键因素。2013年3月,美国使用“蠕虫”病毒攻击了中国、伊朗、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电子设施;美英等国利用网络开展“颜色革命”影响他国内政。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适逢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要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国际治理中“中国方案”的影响力。可是也需要看到,世界网络中依旧存在“网络霸权”“网络殖民”等影响世界网络环境的问题。“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14],各国应该共同构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中国的多边、民主、透明的治理方式也成了全球化发展主题下的一道独具特色的风景,这也有利于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共识凝聚。

(二)政策驱动

“求稳”治理所处的我国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时间段是突破思想藩篱的关键时刻,在凝聚共识的初期,主要发挥了政策在党内及社会中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首先,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推动网络社会治理的共识,中国网络社会治理共识所面对的是“开放性”的网络思想,各种阻滞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思想暗潮涌动,激烈博弈。因此,自2013年起,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凝聚力度。2014年第一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座谈会的召开具有强烈的现实旨向。网络社会治理不单单指向网络,实际上还关乎国家网络主权以及东西方意识形态的激烈博弈,因此,此次会议成为党内凝聚共识的关键节点和标志性事件。在召开会议的同时还发布了与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工作重点相关的文件以及工作规则,网络社会治理的共识率先在党内凝聚,正是借由明确的政策文件反映出党和政府对于网络社会治理发展的危机意识与改革决心。2013年1月,习近平在《求是》杂志发表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一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15],直指党内关于改革共识不足的现状。仅隔一个月,《党建》杂志精选了习近平讨论学习的10篇文章。连续对于党内学习的关注,引起了全国范围的讨论。这次讨论,通过各种类型政策文本的影响,极大地推动了对于党内共识的认知,为了此后的网络社会治理全面开展——即通过共识下的治理实践,解决我国在网络化、信息化及全球化中所出现的滞后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政策也有利于在社会层面凝聚民众共识。21世纪网络时代的到来,实际也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新阶段。客观方面,网络文化的鱼龙混杂,使得主流价值观的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西方民粹文化的渗入使得部分学者将资产阶级道路视为出路,极大地冲击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心,对于民众的共识的凝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观方面也不容乐观,各级政府对于网络空间的认知不够充分使得其始终处于被动位置。如2007年,周正龙伪造华南虎照片,陕西省林业厅就在没有核实的前提下直接公布了周正龙所拍摄的所谓华南虎照片,若不是网友以及中科院院士的“以头担保”,政府可能仍然蒙在鼓里。面对网络发展的内忧外患,党和政府并没有选择与网络断开关系,而是认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应该也能够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16],提出了“人民”“安全”“创新”“开放”的网络社会治理新理念。针对国内国外严峻形势对于人民共识的影响,习近平认为,“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多种方式,凝聚正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这一论断直接指明了人民是建设网络强国的核心。因此,判断网络社会治理是否符合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的标准也就明朗了,就是治理最终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福祉。要实现这个目标,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17]。2020年上半年,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5.09亿,297个地级行政区政府已经开通了“两端一微”等新媒体传播通道,总体覆盖率达88.9%。通过这些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在党和政府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政策的驱动下,人民对于党和政府的发展共识正通过网络空间缓缓聚积,正是这一阶段民众对政策驱动的积极回应,为后期网络社会创新型治理共识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三)“稳”中存“变”

这一阶段的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形态,主要是稳定型的治理模式,重在凝聚共识,整体上处于一种平稳向上的状态,以政策驱动的民众共识凝聚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优化了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政策的态度。因此,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凝聚的推进是在民众殷切期待中开展起来的,受到网络安全级别低以及信息化水平低等因素影响的民众对于治理政策高度敏感。同时,治理共识凝聚过程也直接指向了网络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直指民众对于网络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是稳定性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维度。一方面,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在网络空间的技术革新满足了民众对于治理成果的期待;另一方面,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实际成果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满足。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稳定型共识的凝聚也有利于民众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的实践操作中,鼓舞民众的参与热情,民众的创新精神在这场网络社会治理共识革新中从一开始就成为助推新时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活性剂”,使得中国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转变。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求稳”的过程中,相对静止的“稳”也内含了“变”的基因。被稳定型阶段的主要矛盾所掩盖的次要矛盾由于共识的凝聚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这一时期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改善网络空间环境,为民众创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治理的目标是满足民众的文化体验需求。基于这一阶段的整体目标,政府并没有采用精确治理而选择了整体治理。这样虽然可能会导致后期的网络社会治理不均衡的问题,但是,对于网络所面临的显性矛盾而言,这些问题则处于次要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次要或是隐性的需求就逐步凸显出来了,被“稳定”的整体效益所掩盖的“求变”要求开始凸显出来,民众对于“整体优先”的治理策略的共识开始发生转变。因此,“求稳”形态所产生的共识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稳中存变”的治理共识,“稳”表现为该阶段重在追求共识凝聚稳定性,而“变”则表现为民众共识发展的转变使得稳定结构的强度开始降低,民众共识凝聚旨向在慢慢发生改变。之前次要矛盾的逐渐凸显,是民众共识发展转变的过程,是稳定型治理模式发生转变的过程,也是治理共识发展转变的过程——由“求稳”向“求变”的转变过程。

三、网络社会治理的民意再生产阶段

“求变”,顾名思义,是在“求稳”共识的基础上,通过以民众对于网络治理诉求为推动力的治理方式。与“求稳”形态比较起来,这是一种动态的改革方式。同时与“求稳”形态比较起来,这是一种具有发展性的共识聚集,它的动力来源于民众对于治理整体事业的支持、对于治理实践的不满与对未来治理实践的多种诉求、情感的共存。“求变”主要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一)不破不立

十八大之后,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网络社会治理共识逐渐进入了不破不立的关键时期。“要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17]“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积极回应民众关切。”[17]一方面,这一阶段的治理共识凝聚难度在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民众在第一阶段的共识凝聚后对于治理的期望更高了。就治理难度而言,一方面,“破”与“立”的提出对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提高治理各环节的运行质量,统筹兼顾各方面整体推进治理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改革;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体治理所面对的主要矛盾也会产生变化,这就要求治理共识也必须注意适应各阶段的实际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众关于网络的诉求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也产生了多属性的质性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7]19。在前一阶段,党和政府已经很好地解决了治理中共识凝聚的问题。接下来,则是要解决如何借用共识更好地发展网络社会治理体系的问题,即“质”的问题,要实现的是网络社会治理多维性、系统性的发展趋势,而不仅仅是保障网络安全。这就对党和政府的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注意到治理共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变化,对于民众的需求准确把脉,既满足了民众对于治理成果的新期望,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民众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总而言之,“求变”的治理共识形态蕴含了对于未来治理的期许。

(二)科技驱动

与网络治理的稳定阶段不同的是,创新型治理的内在推动力来源于科技创新。借助网络技术的成熟发展建立政府与民众积极沟通的渠道,旨在提升网络社会治理中民众的参与热情与增强民众话语权的影响力。此外,网络技术的成熟也赋予了民众话语传播的物质性基础,与政府不同的是,民众多数远离核心呈现出原子化的状态,如果不依托极端的社会运动,那么就需要借助网络技术的支持,为民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声平台。

这些具有强交互性的科技设备,为民众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凝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从而在网络公共领域推动具有新时代内涵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注意的是,在学界和民间有一部分学者认为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发展已经是“破裂的”或是“流失的”。这部分有悲观想法的人认为,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主要矛盾的转换会进一步激发裂变的发生,治理的诸多问题会暴露。而这些问题就直接表现为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怀疑甚至是否认。但是我们从这种“破裂论”或“流失论”的阐述逻辑来看,与其说这是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发展的怀疑,不如将其理解为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产生了新的期待。而这种期待,可以理解为是民众对共识的参与热情。之前共识的驱动来自政策,具有代表性,而这一阶段的共识更多来自科技,具有全民性的特征。这种全新的共识的形成就是因为民众对于共识更加注重切身利益,而不是只注重“整体效率”,要求的改革结果是“交互性的共识”而不是具有“代表性的共识”,要求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不能单纯地追求数据的堆叠而忽视“以人为本”的关切。这种全新的创新型治理下的共识交互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强大的公共反馈,并且推动了党和政府网络社会治理政策的重大调整和转向。

(三)“变”中含“稳”

与呈现共识稳定状态网络社会治理共识阶段不同的是,以“变”为主的共识形态呈现出一种民众共识的波动状态和多元属性,与前者“稳”与“变”相比较,很容易得出前者必然落后于后者的结论,甚至得出对于“求稳”持有“破裂”赞同、肯定等情感因素与“流失”的结论。这主要是因为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怀疑、否定较之赞同、肯定等情感因素往往表现得更加突出。网络社会治理在前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为了解决网络整体环境的问题,党和政府通过政策驱动去凝聚共识,但忽视了民众与网络之间的交互性。而随着治理共识程度的不断深入,民众已然不能满足于此,因此就会产生之前阐述的几种对待治理的态度。人们对于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共识表达也有了越来越强烈的自我主张,通过网络渠道或平台直抒己见,或是通过极端的群体性事件来表达这种要求或旨向。这种通过外显的语言甚至是行为进行表达的方式肯定是值得人们去反思的,但是如果我们辩证地将这种关于治理的怀疑、否认性态度进行内涵研究,就会发现这种态度也可以转化成一种共识凝聚,对于治理的怀疑、不满、否定也可以理解为民众对于治理期许程度的上升。这明显不是对于治理共识的否认,而是基于治理前期的肯定而产生对于治理深化的诉求,只不过这种诉求是通过表面上的否定等方式来表现的。

因此,之前提及的认为网络社会治理共识是“破裂的”与“流失的”的学者,实际上只是看到了民众对当下治理所产生的怀疑、不满以及否定性的表面态度,而并没有将民众关于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实质诉求反映出来。在创新型治理中对于共识所产生的怀疑、不满及否定性态度实则是治理成果的产物,是治理上升到更高级别的产物,是治理在凝聚了民众共识后共识更高级别发展的产物。从这个角度来看,“求变”的共识诉求实际上是治理更进一步的推动力。此外,“破裂的”和“流失的”的观点还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民众原本对于网络社会治理整体事业发展的认可态度,以及对于网络社会治理未来图景的期望态度。若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有“破裂”或“流失”的认识,那势必是对网络社会治理整体事业的全方位否定,更不必说是对于未来图景有期待态度了。所以,多元属性下的网络创新型治理实际上是一种“变”中含“稳”的共识形态,“新”表现为民众认知的多元性或动态性,“稳”则表明了对于治理整体发展一如既往的支持和拥护态度。

四、网络社会治理形态的变化与启示

网络共识凝聚是网络社会治理的内驱动力,毫无疑问,凝聚共识更容易凝聚合力推进网络社会治理。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治理共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以普通公众对于网络发展的情感态度为主的网络共识通常处于变迁之中。网络社会治理至今已接近10年,与之相随的网络共识形态也已经发生了至少一次革新——早期面对复杂多样的公众态度所采取的“求稳”形态和当下对网络社会治理事业综合认识下采用的“求变”形态。从内部与外部整合的视角观察可以分析归纳出两种形态的特征,通过归纳可以发现,形态的产生以及转换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产物。

(一)网络社会的治理形态变迁

网络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在发展中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与现实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这与它本身的属性密不可分。与此相似的是,共识形态在网络社会中也同样呈现出“多样”的特征。因此,网络社会治理共识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处在网络社会“多变”的阶段。这是共识形态所处的大框架。

第一,网络环境的改变推进共识形态的变迁。公众对于治理的共识也会因为网络社会治理环境的改变而变得不同。治理共识的内涵性、稳定性都会因为网络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正如前文所说,“求稳”形态下的网络共识正是国内外网络环境形势的产物,因此,呈现出“以稳为主”的治理共识形态。而另一种“求变”共识心态也正是受到了新的环境影响所产生的。而谈及网络环境,一般都认为有两部分组成,即国内的网络环境与国外的网络环境。而与国内相比,其实引发共识形态变化的往往是国外网络环境的不稳定性。从整体角度观察,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发展有利于全球网络社会的稳定,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它有时可能会遭受不稳定以及不安全因素的冲击,对中国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前文所提及的国际范围内“蠕虫病毒”的攻击,让网络社会的稳定变得更为重要。相较于国外的不稳定,国内网络环境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呈现相对稳定的势头,可是在“求稳”阶段面临的各种问题则催生向“求新”的转变。如在网络空间建立各层各级表达渠道,应对网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形成多元网络文化影响下核心价值文化的发展旨向,等等。

第二,网络实践的变化推进共识形态的变迁。如前文关于治理共识的定义,治理共识所强调的共识对象关涉治理过程中的多个向度,如治理的目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以及最终治理成果等。可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治理的目的以及政策制定乃至最终的成果依赖于网络社会治理的实践。所以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主要来源是网络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国长期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网络现代化建设中呈现“后发”的特征,并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都预示着网络社会治理在我国是一项长期事业,会频繁处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的循环之中。一方面,中国是全球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自1994年接入世界互联网以来,中国互联网无论是规模、技术还是创新都呈现飞速进步的状态,每一个身在其中的民众都能感受到网络给自己带来的变化,可能会导致网民心态、情感的剧烈变化。另一方面,治理实践所针对的是网络社会中的新问题,而且实践过程中依旧会产生新的问题,网络社会治理本身也需要不断革新,这些问题的产生也会影响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稳定。因此,网络社会治理是进行式的,民众的治理同样也是进行式的。网络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实现治理的“一针见血”,而是需要根据网络社会中的矛盾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方法,这也就导致了在治理初期共识呈现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治理共识“求稳”的形态就是为解决出现在网络社会中的多样矛盾而提出的;“求变”形态则是根据不同的要求在“稳定”的基础上对于治理共识的满足。

第三,民众认知的不同推进共识心态的变迁。共识凝聚的主体是民众,前文在提及网络环境时说到民众处在不同网络环境中对于治理的认知是不同的,也呈现出“多变性”。因此,基于民众本身所具有的特性,网络社会治理共识也就具有“流变性”。从不同阶段的治理共识内涵来看,民众与治理认识是高度相关的。比如:在“求稳”形态中,主要是专家学者以及政策制定群体促进了共识的凝聚;而在“求变”形态中,民众在网络社会中的实际体验以及期望程度等成为影响共识凝聚的主要变量。民众对于治理共识的认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社会初期的治理红利让民众对于下一阶段的治理成效呈现出期许的态度,治理共识总体呈现出正向的发展趋势。

(二)凝聚网络社会治理共识的路径创新

新时代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的新阶段,是“四个自信”不断发展的新阶段,也是“五位一体”多维建设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助推,也离不开民众对于治理共识的统一认识,通过对于网络社会治理发展的深层次探究,可以发现网络社会治理发展长期处于“动态性”的治理变迁之中,也就是说,网络社会治理是一个特殊性和全面性并存的“进行时”形态。

第一,在网络共识治理环境的契合度上,我们所理解的网络治理环境,即是营造一个符合政府利益与民众诉求共同发展的公共空间。如前所述,外部环境的倒逼使我们必须重视网络社会治理问题,尤其是网络中文化传播具有的相当程度的不可控性,西方国家、恐怖组织、国际组织的频繁变换、恶意交互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交融、冲突等,都使得网络共识治理变得不同寻常。但是,中国仍然可以在共识治理的内外部环境上大有作为。一方面,我国需要营造世界范围内的网络“命运共同体”,不仅提高应对外来政治、经济、文化冲击的能力,也要增强国家内部治理共识的定力。在新时代场景下,“和平和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8]58,党和政府应当抓住当下有利的全球化国际发展形势,积极推动网络全球化治理事业的纵深发展,以倡导“和平与发展”的国家形象融入国际网络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及全球化治理体系之中,在全球范围内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建立友好、多边、和平的世界网络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另一方面,现如今发生的重大网络外部环境危机,如网络安全、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舆论等诸多问题,都时刻影响着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共识凝聚定力。面对这些可能威胁到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事业整体发展的外部环境,党和政府要提高对网络社会治理风险的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此外,必须坚持共产党的全方位领导,营造有利于政民和谐发展的网络社会治理内部环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18],是新中国72年发展的最大优势,从而也证明了网络社会治理只有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前提下,才能够应对复杂网络环境中的问题与困境,才能够使网络社会治理亲民和谐发展,营造一个平稳安定的网络社会环境,并坚持网络社会治理的中国特色,积极营造凝聚民众共识的环境。

第二,在网络共识治理的交互性建构上,如前所述,由“求稳”至“求变”是因为在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在初级阶段凝聚的基础上,即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之后,民众对于共识有了新的需求以及对治理发展有了期待性的态度。在新时代的图景下,这种创新型治理的模式会表现得更为明显,集中体现为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全方位需求和要求。广大民众的利益是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发展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因而,民意的收集是治理效应深化的驱动力。所以,一方面党和政府应当一以贯之地保持民众的共识凝聚;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具有网络本身特点的民主协商方式来充分应用民意、把握民意,积极发挥网络民主下的民众共识凝聚。换言之,网络社会治理整体事业全面发展,应该增强治理本身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治理事业整体的运作质量,强化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体制改革,加强民意把脉,充分利用网络化、电子化、智能化、信息化设备的发展红利;党和政府应该通过网络公共领域的民意收集——建立政府论坛、网络政府政策评议平台,通过网络舆论、民众留言、政民对话,时刻知悉民意,把握民众共识脉络。注重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优势,使民众能够通过正式、非正式渠道或平台及时反馈意见。

第三,在网络共识治理同一性建构上,网络社会是一个民众认识多元化、多属性的社会,其独有的“交互性”平台凭借着便利化和自由化优势使得民众话语表达意愿飞速高涨,也使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理论互动碰撞更为频繁,呈现出一种波动性的状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加强思想引导,把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是完全可以形成共识的”[18],因此,在网络时代下针对理论的快速流变和激烈碰撞,应当注重引导民众形成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正确思想,加深民众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更为深刻的认识,借此凝聚民众的治理共识。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领域的重大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1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民众正确认识网络社会治理的必要性,继续增强广大民众对于网络社会治理的肯定态度。因此,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引导民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民众的治理共识凝聚;另一方面,应当重视“中国梦”在广大民众内心的引导作用。2012年,习近平首次将中国梦阐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就是实现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共同梦想。新时代是我们最接近实现中国梦的时代,因此,只有通过追求中国梦的伟大践行,才能够实现中国近代以来最伟大的复兴梦。所以,中国梦对于新时代网络社会治理共识凝聚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强治理环境的契合性建设、治理民意的交互性建设以及民众认识的同一性建设,能够有效应对新时代以来治理形态从稳定型向创新型转变带来的共识难题,从而使新时代的网络社会治理事业获得治理共识的强力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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