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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研究生教育实施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现状研究

2021-12-04龚衍花黄文华

亚太教育 2021年23期
关键词:责任人导师制职责

龚衍花 黄文华

(1.广东医科大学;2.海南医学院;3.南方医科大学)

导师制又称导师负责制,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自201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2013年《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2018年《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再次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由此可见,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如此重要,责任如此重大。第一责任人,即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序位管理者和培养人,学习上包括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帮助拟定学习计划、指导科研活动和论文、培养其创新思维等;生活上包括对其思想政治的引领、心理精神的开导等;工作上包括就业创业的帮助指导。研究生教育的不断改革创新,政府部门的有力推进,促使我国各高校都在抓紧落实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第一责任人的制度。目前,全国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很多导师也在慢慢转变自己的观念与思想,从责任观出发成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值得学习与借鉴。各高校也纷纷出台《大学章程》《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涵盖导师对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科研、生活、就业、心理等多方面的职责。然而,基于文献研究发现,很多高校和导师对研究生导师职责的规定相对模糊,缺乏清晰有力的概念性理解,且大多停留在原则性层面,实际上做不到第一责任人,或者说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需要压实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让导师从意识与行动上肩负起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本研究以“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制”等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进行高级检索,选取2015—2021年期间的有关文章,运用文献研究法对文献进行深入的内容分析。本文对研究生教育中导师责任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了回顾分析与展望,以期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国内研究

在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导师负责制的基础上,我国于1953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导师制。研究生导师制的实施对于规范导师队伍和导师行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49年,招收研究生242人;1978年,招生数达1.07万人;2020年,招生数突破110万人……我国研究生教育实现了从“凤毛麟角”到“百万大军”的跨越。经文献研究发现,在国家政策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总体来看,当前部分高校以“立德树人”理念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指导,在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深化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导师责任,实行导师竞争上岗、动态管理;依据培养目标实行分类选聘;因材施教,采用双导师制实施联合培养。浙江大学在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德育导师指导模式,遴选德才兼备的业务导师担任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党建员三重身份于一身的德育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伦理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山东大学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工作中做出了有益贡献,例如在导师评价考核中,把落实立德树人职责作为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各类导师评选活动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导师更好地履行职责;建立培养质量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举办导师沙龙活动等不断拓展导师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王霁认为研究生导师的主要工作不仅在于“教”,更在于“导”。除了学业科研方面的指导,更应当承担立德树人职责,指导学生的价值观念、科研品质和道德修养,实现全面育人。研究生导师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好研究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肖军华阐释了导师在研究生德育工作、学业科研、就业、考核机制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他们主要从导师职责方面探索了更好地落实导师职责的措施和改进建议。

韦丽兰认为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在学习、科研、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就业以及日常生活等进行全面指导的责任,但部分导师对负责制认识不足,岗位职责意识不够,缺乏教学、科研并重的工作态度。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重科研轻教学,导致教学工作滞后。在导师管理制度上,缺乏导师的权利和责任界定的相关规范,如在招生选拔、研究生培养、学位评定等方面,导师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不明确,对导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没有直接的责任界定,更多的导师把跟学生之间的关系定性成雇佣关系,甚至把研究生当作科研的廉价劳动力。陈连军分析了传统单导师制的不足,提出建设导师团队模式。他们更多的是从建立优质的导师队伍来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杨舟从研究生二级管理的角度,认为要更加突出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充分发挥其作用。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二级管理成为必然趋势,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的实施迫在眉睫。

刘毓闻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应当扮演教育者、研究者和管理者的三重角色。当前导师思想上对“第一责任人”缺乏认识,客观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精力有限,行动上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动性欠缺。她提出完善“导—辅”合力格局,搭建“导—学”平台,形成“导—育”体系。做好多重身份只为一个目标,联合体制要得到加强并发挥作用。

戚昊辰对导师负责制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进行了探索,他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做了详细的内涵分析,强调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需要高校充分发挥导师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明确导师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有意识地将培养研究生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全面结合。同时,他说到导师在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许多困境,例如部分导师过分注重科研指导,严重缺失了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导致研究生导师育“学”不育“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部分导师存在教育认识偏差;(2)“育学”与“育人”脱节,影响整体教育成效;(3)导师缺乏主动意识,考核机制缺失。他认为可以从强化导师育人意识、构建育学育人工作模式、完善育人成效考核评价三方面入手,建立导师负责制下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主要从制度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国外研究

早在14世纪,英国高等教育学校就把导师制作为一种教学制度。导师负有教学和指导的责任,还要兼顾对学生生活行为的指导。19世纪,导师制作为研究生教育制度在柏林大学产生。姚琳琳通过对10所美国高校的梳理研究,发现其研究生导师需要履行以下职责:提供有效指导及建议、给予公正评价及反馈、培养研究生学术诚信、关注研究生实验安全、尊重鼓励研究生、提供经济和职业发展支持。规定不得剥削、歧视、性骚扰研究生,不得与研究生建立恋爱关系和不正当性关系,并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国外导师负责制起步早、较成熟,落实相对有力。

三、简要评价

综上所述,我国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近期国内对导师负责制的研究相对较多,国外相对少

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已得到各高校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从科研、思政教育和二级管理的角度等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也产生了相应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压实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了理论启迪和先导作用,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二)导师负责制落实过程中的不足

尽管部分高校以“立德树人”理念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指导,大力推进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与不足之处。

1.导师的权利和职责不够明确,有待细化,缺乏相关文件规定,例如导师更多地偏向于学术能力的培养,忽视了研究生思想和心理的问题。导师责任和目标不够明确,让导师无所适从,同时也让导师有机会逃避责任。各高校可以把导师的基本权利和职责再进行细化并出台相关的管理文件,把职责体现在法规中,使其规范化,在平常的培训中传播“导师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2.缺乏对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实施现状的研究,将相应措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更是甚少,想法较多停留在理念和制度上。可以在加强理念灌输的同时,结合各种措施和建议,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高校的措施并使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3.实际效果有待评估和改进,对高校、管理人员、导师和研究生等群体进行回访,对于实施效果的了解较少,这不利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方法的改进。可以采取多种研究方法,例如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学习交流法等了解实施效果,选取各相关群体(研究生管理者、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等)对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

4.模式单一,传统的单导师制居多,可以打破单一的导师制模式,采取双导师制或多导师制。除了校内合作、校校合作,还可以尝试校企合作、国际合作,有利于导师学术的交流和互相监督,有利于学生更全面的发展。

5.导师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地。导师的指导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约束与规范,很多有关导师的绩效考核在学业成果上做了规定,但是缺少对其他责任方面的规定。近年来,高校研究生中出现一些负面行为,部分导师却逃避责任或者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这引起了全社会对研究生导师师德问题及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的广泛关注与思考。措施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继续优化导师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可以采取招生与职责和产出相挂钩的方式,如对于失责或者培养效果不佳的导师,可以限制其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

四、展望

笔者不得不思考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到实践中,让导师从意识和行动上肩负起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使这种责任成为一种习惯,这需要国家、高校、研究生管理者、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的共同协作。通过对以往文献的分析,本文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部分高校的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实施现状进行了研究,补充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运用于我校,探索其效果,希望能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做出有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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