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与实践经验研究
2021-12-03徐庆
徐 庆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450046)
一、引言
“民主观”是现代国家观念中的重要概念。不同的党派、不同社会制度对于民主的理解也各不相同。对于成立百年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在成立之初就把追求人民民主当成了自己的责任;在漫长的革命斗争和治国理政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色鲜明的民主观并且把这种民主观运用到了各个时期的社会实践当中。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及其在中国社会的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及其实践
国人这时开始逐步接触到来自遥远的西方的共产主义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都是自成一家的理论体系。其中都有着丰富的关于民主观念的论述。比如著名的共产主义理论著作《共产党宣言》就有多处论述到了“民主”,比如“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列宁还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民主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2]
在中国共产党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早期,马列主义原著中的民主观念深深地影响到了当时的共产党人。但是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人也在思考如何提出适合自身革命需要的民主观。经过多年的摸索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列主义原著的基础上,形成了切合中国革命斗争实际的民主观念,这种观念集中反映在毛泽东同志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同志吸收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民主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国家形式、是上层建筑的观点,也认为民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强有力的组织形式和手段。但是他鲜明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民主学说方面的新贡献。他提出民主必须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3]“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后来为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所接受。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革命的首要任务是推翻三座大山,最终目标是赶走日本侵略者,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此,中国共产党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而努力。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两次同国民党结成统一战线,为中国革命和抵御日寇达成了共识、凝聚了人心。在中国革命的每一个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都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团结可以团结的一切力量,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们同国民党既团结又斗争,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面达成了一致。在抗战胜利后,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抵制旧政治协商会议,并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组织了新政协会议。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的模式来组织政权,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和联系广大小资产阶级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通过这种形式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根据地建设,对团结抗日、推动全国的民主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后来在解放战争中,依靠群众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最终实现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目标。
三、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及其实践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庄严宣告,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正式成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使得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的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可能,给予人民群众最大程度的民主成为现实。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新中国领导人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充分肯定了人民的作用,指出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的劳动人民的利益,除此以外共产党自己没有别的利益。[5]在民主观方面,毛泽东同志有一系列的名言,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这些观点都是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观点的再发展,与新中国建立之前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是一脉相承的。
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使得中国共产党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一种现实。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充分享有了社会主义特有的民主。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全国建立了各级人民政府,为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人民民主专政提供了现实的组织保障。召开了新政协会议,定名为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泛联系各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长期共存、相互监督”,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政党间关系的新形式。在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之后,还创造性地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形式。这种政体形式充分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优越性。这种制度完全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议会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贯彻和体现。
当然,这种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民主是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的。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定时期之内,由于错误地理解、运用“民主”的观念,也导致在反右斗争、“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造成了不少难以挽回的损失。但这并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问题,而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错误理解、错误运用导致的。这个时期的深刻教训必须汲取。
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及其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改革开放成为时代的主题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得到了充足的发展,最新理论成果中都蕴含着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还有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的民主观的丰富和拓展,赋予了社会主义民主新的高度和新的内涵,民主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化,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廓清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社会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扩大了民主主体的范围,强调了民主主体的包容性。这一时期从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入手,为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力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党的领导人开始顺民意、得民心地开展拨乱反正工作,一大批被错误打倒的干部重新出来工作,平反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制定了新的政策支持知青返城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重新开始组织高等院校入学考试,许多人重圆大学梦。在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政策措施实行之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建设中,促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新走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为改革开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经济建设方面,逐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在城市进行了一系列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被空前调动起来,大家以饱满的热情投入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同时,各项制度都得到了恢复和新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并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所有的这些措施都是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基础之上统筹考虑的,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最本质的民主思想和理念。
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及其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和全国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的民主观。“概括地讲,习近平的民主观,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
具体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人大代表中普通人民群众的比例逐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民主协商制度进一步巩固并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在重大决策方面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更加充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事权益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加强了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使一系列重大改革有法可依、有序进行。在民生领域,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在通往小康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果,最广泛的老百姓能够一起奔小康。习近平同志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这一基本事实,提出了中国梦的伟大构想,这是全体华夏儿女共同的梦想,在新的历史节点凝聚人心、团结力量,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梦想而奋斗。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观的具体体现。
六、结语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在百年发展过程中,随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形势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在各个时期都能够突出时代主题。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尽管在各个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述,但本质上都是一脉相承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目标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民主观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