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理念下《经济法》教学改革研究
2021-12-03倪明,王咏
倪 明,王 咏
(铜陵学院,铜陵 244000)
一、经济法教学改革背景
课程思政理念最早起源于上海。早在2004年,上海就开始了课程思政的改革探索。上海的课程德育改革之路从以中小学阶段为重心逐步转变为大中小阶段全面铺开。2005年的上海“两纲教育”核心理念是“学科育德”。“两纲教育”注重发掘每门课程的德育素材,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学习不再单纯依赖传统的思政课程。2010年上海开启“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项目,注重顶层内容体系架构设计,该项目坚持以公民人格、文化自信、国家意识、政治认同为重点。《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于2014年印发,该方案坚持三个目标,以“育人为本、育德为先”为核心,深入挖掘每门课程的思政因素,发挥每门课程“立德树人”的课程育人功能。课程思政理念提倡将思政教育元素无声融入每门课程的教学过程,通过教学对学生思想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经济法课程具有公法与私法融合的特性,是经济与法律的结合,是一门理论性和实务性较强的学科。经济法的子部门丰富,教学涉及内容广泛,因此教学过程应兼顾基础理论与技能培养。经济法教学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法律制度掌握既全面又有所侧重。经济法课程作为《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0+X”备选专业必修课,其教学改革应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论武器,从制度中汲取理论营养。经济法教学改革应该以课程思政理念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以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为课程目标,不断创新教学改革模式。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现状
铜陵学院法学专业是安徽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在教学改革和专业改革方面一直都在努力探索。相较于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新模式有很多创新之处。经济法课程曾荣获安徽省重点教学团队项目立项(项目编号:2014zjjh036)。早在2013年,铜陵学院法学院业已展开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经济法》课程项目建设(项目编号:2013zy073)。一是在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法学专业特别注重培养目标职业性、课程设置应用型,突出教学过程实践性;二是结合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增设课程体系中的职业能力课程数量,增设职业能力与应用性能力培养的课程,通过实训课强化专业实践;三是在教学方法上,法学专业积极开展诊所式教学、学生模拟法庭、法庭辩论等实务性教学方式,意图培养学生就业行业所需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法律思维[1]。
经济法课程作为“10+X”备选专业必修课,其教学改革得益于我校法学专业的有益实践,但是还未完全符合课程思政改革的需求。课程思政理念下经济法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课程思政兴趣引导不足,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单一
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注重讲授理论知识,而忽略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导致学生学习过程中主动性不高,创造性缺乏。且经济法的领域很宽泛,经济法总论建设不全面,教学过程中需要讲授大量的法条和基础理论知识。经济法教学过程如果不能有效发掘学生的兴趣点,学生将很难融入教学情境,学习效果大打折扣。经济法和民法等课程不同,其总论部分建设目前还未完善,不具有民法等课程的强烈体系性和内在逻辑。如果仅仅是机械的识记法条和专业术语,没有深入分析经济法产生的经济背景和经济法规制手段的合理性,将会增加学生经济法课程学习难度。以美国历史为例,经济法律规制手段的产生必定是得益于经济学界相关领域的理论积累。经济法课程教学不仅仅是法律领域的问题,更是经济领域的问题[2]。
(二)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培养不足
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比较注重向学生讲授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而对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内生智力开发重视不够,对学生解决经济法律问题能力培养不足[3]。究其根源,师资力量的欠缺和教学模式的固化是主要原因。传统的教学模式强调理论至上,注重外在的知识灌输,对课程知识能否内化为学生素质重视不够。现实生产生活中,经济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就业市场却更加重视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师资力量的缺乏重点表现在双能型师资的缺乏。承担经济法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仅仅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远远不够。打铁还需自身硬,教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甚至是兼职从事律师业务或者参与其他实务行业的业务,将会对实务热点把握得更为透彻。
(三)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思政改革目标脱节
公、检、法、司、律等实务部门直接影响着法律人才培养和大学法学教育。没有成熟的现代法学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将是无本之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才培养首当其冲。法学专业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为使毕业生能够适应毕业就业市场,应该注重法学综合应用知识的培养。法学人才培养决定经济法课程教学不能仅定位于法学专才培养,更应该注重毕业生的时代使命感、社会责任感以及政治信仰培养。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近些年,我国司法实务行业一直在探索新模式,不断推陈出新,谋求突破。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终身制等都对司法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此处的素质培养不仅是狭义的业务素养,更应该包含伦理素养。经济法的课程内容应该吻合新时期司法改革的成果,契合新时期司法改革精神[4]。
(四)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整,法律技能锻炼不足
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课程。不论是在政府运用宏观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控制,还是政府在微观层面对市场主体进行反垄断调查或者反不正当竞争处罚,其对国家经济运行均至关重要。经济法课程是技能与知识的结合,实践教学是法学专业学生拓展实践的主要途径,法学实践教学应该真正地深入公、检、法、司、律等毕业生就业主战场。学院应该给学生机会,而学生应该抓住机会,在具体的岗位,真实地参与案件的讨论。经济法课程也一样,学生针对具体案件,应该真实地撰写法律文书材料,然后让实务中的专家来点评批阅。
三、经济法教学改革路径
法学专业教学兼具理论性和实务性。作为法律毕业生就业行业,公、检、法、司、律等行业均具有很强的实务操作性特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律是僵化的,法律的制定在某种程度上永远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法律规则是对经济社会中频繁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试图找到一种比较合理的规制方式。另外,为了确保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也不宜过分细化。所以,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相应的细化。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智慧,恰当的适用。法律的适用具有一定的艺术性。
作为法律实务部门的从业人员后备军,法学专业学生学习任务重,要求严格。承担法学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师不仅需要传授基础性的理论知识,还需要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养成学生的法律技能。“治大国若烹小鲜”,法律从业人员具体地适用法律解决纠纷也是艺术性的工作。法学课程教学既应该尝试培训学生的法律技能,又应该突出学术精神、人文修养和基础理论等高等教育的优势[5]。具体到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该以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律能力、经济法律思维、经济法律意识乃至经济法律信仰为目标。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提高法律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6]。要实现以上目标,可以通过改革经济法教学方法、经济法教学内容以及经济法实践教学等路径来实现。
(一)改革经济法教学方法,尊重学生在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主体地位
课程思政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改革应该注重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不应该仅仅被动聆听,而应该主动参与到教学中。课前,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去主动预习章节,构建理论知识体系;课中,教师结合社会热点选取一些难度比较适中的章节,让学生自己学或者学生上讲台展示自己的学习心得。可以将班级按照人数的多少分为若干个学习小组,有的小组成员负责事前整理小组学习材料,如社会热点、法条变化、相关裁判案例等,有的小组成员负责在整理材料基础上进一步制作学习汇报的PPT,有的小组成员负责上台汇报本小组的学习心得;课后,遴选一些章节,让学生自己出题目作为课后作业,每次命题的集合就是一个期终考试试题库。当然,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对每次学生的命题进行批阅,对于那些质量比较低,甚至有明显错误的学生试题应该及时纠正。采取以上措施后,经济法课程课前、课中以及课后将均有学生不同程度的参与,而且,这些参与不仅仅形式上的参与。整个教学过程必须是在课程思政背景下展开。经济法的任务教师应该注重挖掘课程思政任务点,引导学生思考,这种思考不仅是针对某个事件的思考,而是贯彻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的思考。
(二)深挖经济法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改革的契合点
经济法课程教学应该是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具体的经济法律知识点结合。经济法课程中的宏观调控法部分是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经济法虽然起源于市场规制法,但是经过发展,目前主要国家经济法立法阵地都逐步转向宏观调控法领域,宏观调控法部分有充足的资源可供挖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应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授的内容相结合,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以实现铜陵学院法学院“德法并重,内外兼修”的院训。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必须融入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铜陵学院是安徽省应用型示范本科高校的发起单位,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应该结合学院地方院校性质和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应该结合我院最新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展开。铜陵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有三个方向,即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卓越法律人才班)、法学(法务会计方向)。法务会计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其工作既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又需要具备专业的会计学知识。以铜陵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为例,该专业方向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应强调诸如“诚信、公正”等核心价值观,以符合法学专业(法务会计方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注重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设计
铜陵学院法学院有很多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其中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公证处、司法局等多个单位都比较适合开展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经济法课程前期教学应该以课堂为主,让学生打好基础,构建完善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在有一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基础上,应该适当展开经济法实践教学。铜陵学院法学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其距离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常近。同时,铜陵学院模拟法庭也是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我校法学院应该加强和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基地的联系,更加频繁地开展巡回审判。实践教学能让学生有切身感受,更容易融入特定教学情境。当学生对教学情境产生共鸣,会更加容易理解经济法课程章节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室是第一课堂,实践教学是经济法课程的第二课堂。
四、结语
课程思政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铜陵学院法学专业是安徽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经济法课程曾荣获安徽省重点教学团队项目立项,且已展开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经济法》课程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以及实践教学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铜陵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应该在学院通过以往质量工程项目积累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