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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地貌生态植被修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石林彝族自治县喀斯特地貌营造林为例

2021-12-03毕琼仙

林业勘查设计 2021年3期
关键词:石林植被造林

毕琼仙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石林 652200)

针对石林彝族自治县(简称石林县)森林植被生态脆弱、造林保存率低、成林率低及森林覆盖率低和森林资源林分质量不高等现实情况,结合石林县国家、省、市及县级林业生态植被保护修复项目的建设,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的认知,提出对推进石林县喀斯特地貌营造林生态植被修复工作的几点思考。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石林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昆明市东南部,距昆明市区78 km,地处东经103°10′至103°41′,北纬24°30′至25°03′,东西最宽51.3km,南北最长58.5km。全县国土总面积1719km2。

石林县辖3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1个乡,93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458个村民小组。

1.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石林县县域1508.79km2土地面积中,其中:耕地518.73km2,占比34.38%;林地873.33 km2,占比57.88%;草地3.53 km2,占比0.23%;园地30.73 km2,占比2.04%;未利用土地76.60 km2,占比5.08%;其他土地5.87 km2,占比0.39%。

1.3 地质地貌

石林县地处滇东高原的南部,境内大部分为滇东高原的核心地区,整个地势由东向西呈阶梯状逐渐倾斜下降,切割较轻,形成鹿阜、板桥等较大坝子,为石林县的主要农业区。境内除土山和河谷农田外,以岩溶地貌为主,其中石林风景区尤为典型,石峰、石芽、洼地、溶洞均有较大面积分布。境内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东高西低,最高海拔2601m,为东部圭山山脉的主峰,最低海拔1530m,位于巴江河谷与宜良县交界处。

1.4 气候

石林的气候属中国西部型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全年日照时数2339h,日照百分率54%,冬夏温差小。年均温15.6℃,最热月均温20.6℃,最冷月均温8.4℃,≧10℃天数270.1d,≧10℃积温4857℃,年极端低温-8.9℃,年极端高温33.6℃,年均霜日33.2d,因此,夏季无酷热天气。石林县可划分为三类地区:以蝴蝶村、老圭山与长湖相邻地区、西街口东半部地区,年平均气温14℃以下,为一类地区;石林、长湖大部、鹿阜、板桥、大可等地,年平均气温在14~15℃之间,气温居中间地带,为二类地区;从鹿阜的小河到大可乡一线,以及南盘江和普拉河一带,年平均气温在15~16.2℃之间,是石林县气温最高地区,划为三类区。

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5月至10月为雨季。年均降雨量964.3mm,年降雨分配极不均匀,雨季全年降雨量87%,干季仅占全年降雨量的13%,春旱尤为突出。年蒸发量大,为2140.3mm,最大值出现在4月份,为321.1mm,最小值出现在11月份,为105.6mm。年平均相对湿度75%。降雨量分布的特点是中心区降雨少,四周降雨多。以长湖为中心,包括石林南部、板桥东部,西街口西南部等,年降雨量为800~850mm,而周围各乡镇(街道办)边缘地带降雨量为900~980mm。

灾害性气候主要有:干旱、洪涝、低温、霜冻、冰雹和大风等。尤以旱灾出现比较频繁,几乎隔一年发生一次。常常是旱灾过后又发生洪涝灾害,多为局部性,影响范围小,但次数多,灾区受害严重。

总的气候特点是: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冬夏温差小,昼夜温差大;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

1.5 水文

1.5.1 河流

石林县均属珠江水系南盘江流域。境内有大小河流12条,较大的河流南盘江干流自陆良坝子流入境内,经县境15.5km长的峡谷进入宜良县。

1.5.2 湖泊和水库

境内湖泊较多,大部分海拔在1900~2000m之间的中部岩溶地区,属于岩溶湖泊。较为著名的有月湖、长湖、圆湖、仙女湖,均是石林著名风景点之一。全县建有黑龙潭水库和月湖水库2座中型水库,小(①)型水库有18座,小(②)型水库有82座。有效库容10189万m3。黑龙潭水库距县城5km,有效库容2300万m3,是县城居民饮用水水源。石林县可控制利用的水资源量1.28亿m3,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33334m2。

1.6 土壤

石林县所处范围为滇中岩溶高原红壤分布地带,地层多样,成土母质也较为复杂,共有红壤、紫色土、水稻土、黄棕壤和冲积土五个土类。海拔2200m以上分布的土壤类型为黄棕壤,面积2425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4%;海拔1900~2200m分布的土壤类型为红壤、紫色土,占总土地面积的91.76%;海拔1500~1900m分布的土壤类型为红壤、紫色土、水稻土和冲积土。

1.7 森林植被

境内的自然植被分三种,一是以乔木为主的森林;二是灌木林;三是草本植物构成的草本。海拔1800m以上的山区自然植被以森林为主,海拔1800m以下的半山区、浅丘区、坝区和低谷河槽区除人工营造的森林外,多为灌木林、疏林、草本。

1.7.1 植被概况

石林县的森林植被分布表现为垂直地带性,随着海拔的升高,气候、土壤的差异,人为的影响,森林植被均有差别。一般来讲,每座有不同高度的山体,因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都具有它自己的森林垂直带类型。生长在许多石山地区的优势种和代表种,如滇青冈、云南木樨榄、清香木、高山栲、锥连栎、黄连木、皮哨子、滇合欢、香樟等;暖温性针叶林也很有代表性,如云南松、冲天柏、华山松等等,这些树种对喀斯特地貌石漠化治理树种选择很有指导作用。

1.7.2 主要植被类型

按《云南植被》分类系统,并参考《昆明植被》,石林县有8个植被类型,11个群丛。

1.7.3 古树及珍稀植物资源

石林县古树资源丰富,据统计有下列古树:黄连木、无患子、麻栎、滇朴、清香木、高山栲、棠梨、锐齿槲栎、黄背栎、椿树、复羽叶栾树、毛叶合欢、核桃、云南油杉、滇鹅耳枥、大果冬青、高山栎、木樨榄、云南柞栎、云南山楂等共计1.6775万株。这些古树是祖先留给我们和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和自然遗产,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和种源基因库,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见证和象征。

石林县境内的珍稀植物主要种类有:银杏、翠柏、鹅掌楸、樟、黄牡丹、金铁锁、金荞麦、杜仲、榉树、毛红椿、喜树、香果树、异颖草、松茸、中国蕨、扇蕨、路南海菜花、弥勒苣苔等等。

2 林业生态建设修复营造林情况

早在2004年,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就提出“生态美县”发展战略,全县各级各部门狠抓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石林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出台《关于加快实施生态美县战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明确提出:生态美县建设是实现石林县“粮烟稳县、旅游立县、工业富县、生态美县”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是实践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及节约型社会,促进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和手段,是加快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等林业重点营造林项目。

2.1 退耕还林工程

石林县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8662hm2,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发展种植业4556hm2,新一轮退耕还林320hm2,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333hm2,市级退耕还林2120hm2,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1333hm2。13年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采取各种措施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退耕还林政策的全面践行引领了石林县林业生态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2.2 石漠化综合治理

石林县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组织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20658hm2,其中:人工造林3122hm2,封山育林17536hm2。但存在实施规模与实施成效难以成正比,尤其是造林保存率偏低的问题。

2.3 珠江防护林建设

石林县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组织实施了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3946hm2,对改善石林县自然环境、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取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结合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在治理生态的同时兼顾一定的经济效益,适当种植部分经济林,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群众收入相结合,已使项目区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发挥。

2.4 特色经济林果及其他造林

石林县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累计完成5818hm2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及提质增效任务。

2.5 其他项目

在2008年至2020年的13年间石林县还实施了苗木基地建设2902hm2,国家森林抚育2000hm2,省级中低产林改造1267hm2,市级低效林改造67hm2,义务植树1067.07万株,村庄绿化376个、绿化面积935hm2、栽植树苗234.14万株。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喀斯特地貌,石漠化严重,干旱缺水,是制约石林生态植被修复的主要因素

石林县年均温15.6℃,最热月均温20.6℃,年极端高温33.6℃,年均降水量964.3mm,年降雨分配极不均匀,自然灾害频繁。如2008年至2011年的持续干旱,导致原有树木和新造林地幼苗大量干死,给石林县的生态、生产和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据调查:全县石漠化面积1026km2,占全县国土总面积1719km2的59.7%。喀斯特地貌、石漠化严重、干湿季分明、降雨量少以及时空分配不均,致使造林地土壤含水、保水量低,树苗抗旱塑性弱,造成部分造林地块受灾报废,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偏低,难以实现造林的目的,难以保证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3.2 对林业生态建设修复营造林认识不足,工程建设质量、效益偏低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和长期以来人们对林业的认识存在偏差,造成了人们将林业只当作一般的传统产业来进行建设,而忽视了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过度注重短期经济效益,通常以经济林果、灌木经济林或藤本经济作物代替乔木经济林。同时,部分实施的生态工程项目欠缺长期规划,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人为的思维变化以及土地的增值考虑不周,预测不足,对工程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缺乏思想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被动局面。如退耕还林项目就存在选择树种不科学,树种配置不合理,管理粗放,效益不佳,退耕地块变更频繁等问题。另外,为提升高速公路沿线的景观,采取租用高速公路沿线的耕地栽植树木恢复植被的做法也不妥,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后遗症比较多,主要是租地款不能按时兑付,以及租用期满后怎么延续的问题。在宜林荒山上造林的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防护林建设等项目也难以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要求,导致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成效不佳。

3.3 森林火灾严重影响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巩固

随着近年来家用电气的普及和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极大地改善着农村伐木为薪的状况。但由于留守老人和儿童的逐渐增加,对聋、哑、痴、疯、呆等特殊群体监护力度的减弱,从而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风险点。而且,火灾地点大部分是造林地和新造林地,给造林成果的巩固带来很大的难度。如石林县大宜耐村与格渣村交界的羊头山有一块新造林地块,连续三年在此发生火灾,严重影响了造林成效的巩固。

3.4 林业生态建设修复营造林投资严重不足

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周期长、见效慢”是林业的显著特点,以往的林业工程建设投资模式单一,国家级和省级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修复工程投资标准统一,不分干旱、半干旱、干热河谷和热带雨林地区,以及雨水比较多的冷凉地区。例如:一般荒山造林、社会造林补助100元每亩,退耕还林1600元每亩,其中种苗费400元每亩,剩下的1200元分5次兑现给农户。按照石林县的立地条件造林,常规造林成本需要1600元以上,但因独特的喀斯特地貌,干旱缺水,为确保造林取得成效,绝大多数造林都必须配备一定的水利设施,每亩建设成本需4000~6000元,从而,实际造林成本与相应配套补助资金差距甚远,严重制约人工造林项目建设规模和质量的提升。

3.5 跟踪问效督促检查不够

部分绿化公司及个体户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打着造林绿化发展林业产业的旗号,进行林地流转实施低产林改造或自主造林,将林地类项目改为三七种植、发展其他产业等,县、乡镇(街道办)、林业部门存在严审批、轻管理,对相应督促检查指导不力,常常是国家及省市部门利用卫星影像发现后采取督查才进行被动执法和被动整改,对林业工作创新、思谋不足,仅为机械式执行上级政策,对本地区如何开展生态保护、植被修复,创新不够、方法简单、办法不多。

3.6 造林质量检查验收不严

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规定,但实际工作中执行力度不够。尤其是国家的林业重点项目基本都要进行招投标,有监理单位监理,但监理工作落不到实处,流于形式,纸上谈兵,往往起不到监理的作用,导致项目建设质量差,加之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造林质量检查验收不严格,走马观花、以点代面,这样一方面放纵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另一方面造成了造林质量低下,投入与成效成反比,造林成效难以巩固。

4 推进石林县喀斯特地貌生态建设修复营造林的对策

石林的腾飞在于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基础,加快和推进石林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植被修复、生态美县是前提,提高林分质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是关键。所以,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是石林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设“生态美县”的需要。目前,石林县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为契机,推动石林林业产业及人工植被修复高质量跨越发展。

4.1 强化科学造林、突出科技成果应用

严格遵循喀斯特地貌生态脆弱的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使受损、退化的植被生态系统重新获得修复,达到生态环境容量突出改变。

4.1.1 外部动力措施增加土壤水分

喀斯特地貌土壤表层在经受90天以上的干旱季节后,50cm深以上的土壤含水量小于或等于5%,是植物生存的临界值。为确保营造林取得实效,本着“挖坑植树、架管浇水”的理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整地方式,立地条件较好区域采用沿等高线水平开挖撩壕植树沟整地方式;沟壑破碎的地块山坡采用挖深塘的方式,沟深或塘深都必须大于50cm,增加土壤吸水能力,打破土壤含水量大于8%以上使其植物生命生存生长;陡坡石漠化地采用挖大塘客土回塘造林等方式,通过适宜的整地方式可使造林树木主根系当年造林后根系扎入到深层土壤内,能确保土壤有效水分供给植物生存,同时也能有效汇集雨水溶入土壤孔隙内提供树木生长。

4.1.2 配套水利设施

加强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水利设施的保障作用,是进一步提高林业综合能力,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完善配套水利设施,解决干旱季节树木用水需求,同时采取有效的地表防蒸发措施,保障土壤含水量。

4.1.3 提倡袋苗造林,杜绝裸根苗造林

苗木是植苗造林必需的物质基础,培育出树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好的苗木是保证造林成功的关键之一。苗圃是生产优质苗木的基地,必须根据绿化造林工作的需要,建立起足够数量的、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苗圃,才能保证培育高产优质的林木苗木,满足营造林生产需要。生产实践反复证明:选用裸根苗造林成活率低下,保存率更低,重复造林反而增加造林成本,因此,提倡袋苗造林,杜绝裸根苗造林,并且使用良种壮苗,用较大的营养袋苗和苗龄两年以上的树苗造林,造林成效明显提升。

4.1.4 提前对造林地进行预整地

对造林地进行整地其目的在于:让造林地的土壤通过阳光暴晒加快土壤熟化程度,增加土壤的热量和提升土壤肥力,并能抢抓节令赶在雨季集中期栽植苗木,确保苗木成活率,从而提高造林保存率,巩固造林成效。

4.1.5 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树种

根据生态学原理,营造林方法应讲究适地适树的要求,提倡因地制宜、因地而异、合理安排选择各种树种或块状套种混交的原则。注重抗逆性林木品种的选择,喀斯特地貌强化适宜树种选择,引进、培育抗逆性强,耐干旱、深根系或干旱季节叶片蒸腾系统容易关闭的适宜树种,或者是多年适生于本地荒山上生长的乡土树种。可参考《云南主要造林树种》、《昆明市主要造林树种技术》和《昆明市五采区生态修复植物推荐目录》。

4.2 科学统筹规划,实现林产业与植被修复可持续发展

喀斯特地貌植被生态修复应该因立地条件不同而适地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科学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科学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是实施好绿化的基础和关键,规划设计布局上,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力争把造林绿化打造成一片景观,在此基础上,协同推进区域的村庄四旁绿化,全方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质量。要注重林业的生态、社会及经济三大效益,突出乡土树种,体现地方特色,宜花则花、宜乔则乔、宜果则果、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花、果、草合理搭配。同时,高度重视抚育管护工作,做到保种、保活、保管,保证成效。

4.3 积极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

继续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公益林管护及公益林补偿机制等林业重点工程。在巩固发展好现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积极主动争取新的林业建设项目。借助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机遇狠抓县城东面山、西面山人工生态植被修复和发展高质量珍稀树种、景观林,助推石林林业生态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石林人居环境和营商环境。

4.4 慎重开发林地资源

林地流转工作要做好项目调研工作,加强林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地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做到该开发利用的开发利用,不该开发的坚决不开发,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不被破坏。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问题,石林喀斯特地貌的生态植被自然修复是不可逆的,要保护好喀斯特地貌原有的生态植被,倡导“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基本原则。

4.5 突出特色,实施村庄“四旁”及面山绿化,创建“森林乡村”

按照全省造林绿化暨林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在田边地角、房前屋后、路旁沟边等沿线、沿岸、沿面广泛开展庭院绿化、“四旁”及面山绿化,夯实造林绿化总量基础。鼓励和支持苗木基地建设,为群众性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的正常开展提供种苗保障。同时,整合林业项目,大力发展以特色经济林果为主的林业产业,培育速生优质新品种林,建设复合高效林产业基地,壮大有发展潜力的特色经济林品种和规模以及林产品开发加工,提升林产品附加值,促进林业产业链,助推生态修复长期持续发展。

4.6 压实责任,严肃造林质量检查验收

按照造林作业设计、《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全面检查督查、分阶段检查督查及抽查督查等形式,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解决问题,从而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为“林业双增”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电视、广播及展板等形式,对破坏新造林地的行为进行问责或追责,起到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增强人们的生态植被保护意识,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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