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正式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2021-12-03
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意见》(津政发〔2020〕14号)(简称《意见》,下同)。这标志着天津中医药大学正式成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根据《意见》,通过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全面推进学校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中医药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和探索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建设成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及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中医药大学,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意见》指出,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将学校列为重点支持高校,在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特色发展的指导和支持。指导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术发展、文化传承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全面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全力支持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依法依规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健康普及、文化传承、国际教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学校设立的重点工程和项目给予支持。
学校将以“市部局”共建作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在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坚持内涵建设与发展,遵循中医药教育规律,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医教研协同发展,切实发挥共建院校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