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民“志智双扶”浅析①
2021-12-03杨柳
杨 柳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2020 年 11 月 23 日,贵州省宣布最后 9 个深度贫困县成功退出贫困县序列,这不仅代表着贵州省66 个贫困县实现整体脱贫,也代表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国832 个贫困县全部成功脱贫摘帽,全国脱贫攻坚之战已首战告捷。在全民迈入小康生活的时代背景下,为巩固脱贫成果、预防返贫现象的发生,只有不断更新与拓展扶志扶智理论与实践,充分激发深度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1],让贫困群众具备自我“造血”功能,才能预防人口返贫、稳定脱贫成效,从而实现乡村振兴这一美好蓝图。
1 扶志扶智存在的问题
1.1 农民内生脱贫动力不足
1.1.1 农民主动脱贫意识不足
国家统计局曾对云南8 个市州贫困村走访调查,发现很多贫困人口排斥学习新技术、新知识,不愿意参与新型产业;也不愿接受“异地搬迁”政策;外出务工又觉得受束缚,没有农村生活的闲散和安逸;部分贫困户品尝到国家各种经济补贴“甜头”后,滋生出“等、靠、要”懒惰思想,拒绝主动脱贫[2]。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因地理位置偏远,贫困文化影响了低收入群体的思想观念,也影响着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有跨越千年,直接从原始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的“直过民族”,没有在社会发展历史中经历过市场经济、长期盛行“重消费轻积累”的贫困文化是民族地区深度贫困的根源[3]。从这些内生动力发展不足的源头从中不难看出,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不怕穷”思想问题严重。
1.1.2 国家扶贫政策落实不足
当前中国农村补贴种类较多,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退耕还林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禁渔禁牧补贴、草原生态补贴等,这类补贴项目一般申请条件比较宽松,容易获得,一旦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较低,劳动强度较大时,贫困群众大多不愿通过从事体力劳动获得收入而转向寻求国家福利救助和补贴,产生福利依赖,降低了贫困群众的内生脱贫动力。加之许多贫困地区低保补助水平较高,出现争当“低保户”闹剧,使得“低保户”在家什么不用做每个月也能有一笔固定的收入,而那些依靠辛勤劳动想要脱贫的人由于自身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和经验不足,有可能最后颗粒无收甚至一朝返贫,因而希望通过“低保户”途径,走一条“躺着也能赚钱”的捷径,形成“越穷越光荣”的风气。
1.2 教育资源匮乏
1.2.1 基础教育不完善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修建维护成本高,基础设施匮乏[4],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得贫困地区基本生存都受到威胁,人们对教育不是那么重视,无法接受系统学习;且贫困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经济状态稍好的家庭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举家搬进城市,“空心村”、乡村人才流失严重。加之贫困地区环境艰苦,许多年轻教师不愿意“下乡”,乡村学校教师资源匮乏,结构不合理,进一步阻碍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
1.2.2 成人教育欠缺
贫困地区农民缺乏种植技术,基本都是“靠天吃饭”,“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当老百姓的一日三餐都受到威胁时,教育更无从谈起。尽管国家、政府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农民的参与度较低,培训效果不明显,农民无一技之长,难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
2 扶志扶智的相关对策
2.1 扶贫先“扶志”,增强农民内生动力
2.1.1 激发农民脱贫的主观能动性
激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是农民脱贫致富最重要的内生驱动力。当前处于全面脱贫奔小康的决胜时期,贫困地区农民之所以不愿意主动脱贫很大原因在于信息太闭塞,许多偏远地区农民一辈子没去过大城市,对物质、文化、精神需求较低。因此,在扶贫过程中,可以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备向农户宣传脱贫致富的美好生活,建立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诉求,激发“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的思想观念和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决心信心,这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的关键因素。还可以在贫困地区推设“道德讲堂”“讲习所”等,把脱贫大主题转换为通俗易懂的小故事,以老百姓能看懂的形式推出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小品、影视、地方戏曲等,通过文化下乡改变贫困地区旧风陋习,既丰富了农民的生活,也潜移默化灌输了“我要脱贫”的思想[5]。激发农民脱贫的主观能动性可以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但要严格管控贫困地区的福利政策,防止福利政策的过度泛滥而削弱贫困群众主动脱贫能动性。首先要严格控制最低生活保障准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切不可为达到“数字脱贫”将所有贫困对象都评为“低保户”;对于经过帮扶政策能够实现稳定脱贫的家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退出低保政策;对于因病因残或缺乏劳动力的特殊贫困家庭,经过严格筛查后进行国家兜底保障范畴;在贫困地区增设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让贫困地区劳动力参与到当地基础用工活动中,增加护林员、村内环卫人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疫情期间的消杀员等公益性岗位,只有让贫困群众靠自己劳动获得了财富,才能激发脱贫主观能动性。
2.1.2 完善“扶志”奖励机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志”。授人以“志”,关键在于依托心理精准扶贫,构建长效脱贫内生动力机制。当前,我国扶贫工作更多的是政府牵头创办项目、改善基础设施等,较少关注贫困发生与治理的心理动力机制,缺乏对贫困人口心理活动的研究。与其国家直接给钱给物资,滋生“等、靠、要”懒惰思想,不如利用人的心理将补助转化为相应激励机制[6]。在贵州省鲁容乡的调研时发现有些村无论是农户家还是村子的道路都非常整洁,这正是利用了农户“攀比”的心理建立了奖励机制,如随机抽取农户,根据农户家周围卫生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将获得椅子、粮食等物质奖励,多次获得卫生评优的农户还会有家电等大额奖励,从心理上激发了农户间的“攀比”心理。因而,无论小至打扫卫生,大至就业创业,政府部门制定相应奖励机制,激发农户脱贫热情,是农户开始为了奖励去尝试,当取得一定成绩,会坚定劳动热情,增加家庭收入。
2.2 扶贫必“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2.1 完善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
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落后、人口综合素质较低,易形成贫困的代际传递。因此,国家应更注重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打通孩子们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的通道。国家在大力完善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的同时,还应增加“下乡”教师的福利薪资待遇,鼓励年轻教师去贫困地区教学,协同高校实施“定点帮扶”措施,鼓励高校学生入村支教或毕业后入村教书,解决贫困地区师资缺乏的问题[7]。
2.2.2 加强贫困地区农民的技术指导
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技能培训,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是多维的,若采取单一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无法实现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职业技能培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民素质不高、课堂培训收益低的现象,结合当地生产需求、农户自身能力、特色产业等开展“干中学”培训模式;针对有外出务工能力劳动力,充分利用当地扶贫车间和东西部协作等,有目的、有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输出劳动力,不仅增加就业,也提高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针对贫困地区返乡创业人员和能人大户,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这些先进群体带动当地贫困劳动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人群,国家实施兜底保障政策;针对有有想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创业扶贫贷款服务,也可以根据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如创建经济作物产业园或合作社,鼓励当地村民积极入股,保障当地农民的收入,也为当地发展可持续经济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条可行之道[9]。
3 结语
按照国家“三步走”战略,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这并不代表我国脱贫攻坚战结束。防止脱贫后再度返贫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脱贫攻坚战中,政府承担着扶贫主体角色,在未来预防返贫道路上,扶贫主体应该从政府转换到农户自身,政府通过“扶志”为贫困对象树立主动脱贫意识,激发农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通过“扶智”提高贫困对象自身综合能力,完善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有一技之长,让农民孩子接受系统的基础教育,从根源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