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2021-12-03彭雪芳
彭雪芳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一、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一个拥有56 个民族的和睦大家庭。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瑰宝在长期的交流互鉴中共同汇成了中华民族绵绵不断的文化长河。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就我国少数民族非遗而言,具体内容包括民族语言、文学、音乐、舞蹈、礼仪、节庆、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少数民族非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21 世纪以来,我国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成果。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非遗保护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大众积极参与非遗保护的势头方兴未艾。各民族不断加深对非遗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多种价值功能的认识,不断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民族文化的精华,闪耀着民族智慧的光芒。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文化瑰宝,也是中流一壶的经济资源。少数民族非遗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及经济功能属性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文化繁荣,不断增进了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
少数民族非遗是传承民族历史文化和表达民族情感的载体,是维系民族生生不息和发展壮大的精神纽带。少数民族非遗独特的文化魅力吸引了各民族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携手开创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少数民族非遗对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因而,加强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民族地区加快了现代化与城镇化建设步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多,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接触与碰撞,既带来了文化融合,也难免出现文化冲突。少数民族非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发生巨变,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的境地。以海南黎锦技艺为例,精美绝伦的海南黎锦技艺充分展现了黎族先民卓越的智慧和丰富的创造力,也是黎汉民族长期友好交往的历史见证。元朝时期著名的纺织技术革新家黄道婆向黎族妇女学习纺织技术,并加以改进和传播,推动了长江中下游棉纺业的发展。黎锦堪称中国纺织史上的“活化石”。黎族民间织锦也受到汉文化影响,有的黎锦图案逐渐采用汉字符号。笔者在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国家级黎锦技艺传统人容亚美家里也看到她的作品中既有黎锦传统的纹样,也有汉字符号。但是,21 世纪初期,掌握黎锦技艺者寥寥无几,且传承人趋于老龄化。2009 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作为首批急需保护的非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名单。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年轻一代缺乏文化认同感是导致少数民族非遗濒危的内因之一。国家级非遗项目《苗族古歌》是反映苗族古代社会生活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如今能完整传唱《苗族古歌》的人屈指可数,《苗族古歌》濒临失传的困境。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少数民族非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小,因此,加强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保护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少数民族非遗名录体系构建与分类
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经验,已建立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申报、确定并入选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对于充实和完善少数民族非遗名录体系和传承人队伍,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列入项目名录的代表作不仅其形态得以展示,意义得以彰显,成为民众身份标识、族群认同、文化多样性和文化自觉的有效依凭,而且其价值得到肯定,作用得到发挥,成为地方生活资源、文化资本和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①王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问题研究——基于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分析》,《文化遗产》2018 年第2 期。
国务院于2006 年、2008 年、2011 年和2014 年颁布了4 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在向社会公示。2008 年国务院公布的2 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总数为1028 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为367 项,占比35.7%;2014 年国务院公布的4 批同级别项目名录总数为1372 项,其中少数民族非遗共有613 项,占比44.7%。少数民族非遗名录比例的提高,不仅反映了少数民族非遗具有多重价值属性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更加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视。如今,每一个少数民族至少拥有一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弥足珍贵的少数民族非遗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了精神动力。
第一至第四批国家级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中,按民族划分,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前10 位的民族分别是藏族(79 项),蒙古族(59 项),苗族(47 项),彝族(38 项),维吾尔族(31 项),土家族(28项),壮族(23 项),瑶族(20 项),侗族(19 项),回族(17 项);按类别划分,数量排列前10 名的项目分别为民俗(130 项),传统舞蹈(106 项),传统音乐(101 项),传统技艺(93 项),民间文学(73 项),传统美术(46 项),曲艺(18 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7 项),传统戏剧(16 项),传统医药(13 项)。②王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问题研究——基于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分析》,《文化遗产》2018 年第2 期。蒙古族与藏族不仅拥有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名列前茅,而且涵盖范围较广。按地区划分,西南、西北、东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有较多的国家级少数民族非遗名录。比如:贵州省就有国家级非遗名录85 项(140 处),省级非遗名录561 项( 709 处) ,其中少数民族非遗或与少数民族相关的非遗比重达80% 以上。③王伟杰,肖远平:《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第4 期。
截至2020 年12 月,我国有42 项非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其中少数民族有15 项,占35.7%。我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世界级非遗项目名列全球第一,这都离不开少数民族的贡献。入选联合国非遗名录的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分别是:“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侗族大歌”“《格萨(斯)尔》”“热贡艺术”“藏戏”“《玛纳斯》”“花儿”“中国朝鲜族农乐舞”“藏医药浴法”“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麦西热甫”“赫哲族伊玛堪”。这些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走向国际舞台,为人类文明发展增添华丽篇章。少数民族在非遗保护传承的过程中,既加强了民族身份认同,也提升了国家认同意识。
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以单一民族项目为主体。单一民族项目只存在于特定的民族生活中,它们成为该民族标志性的文化传统,也是该民族贡献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①王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和问题研究——基于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分析》,《文化遗产》2018 年第2 期。
“新疆木卡姆艺术”是维吾尔族优秀的古典音乐。通过歌、舞、乐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全面而生动地呈现了地域色彩强烈的民族历史文化风貌。被称为“草原音乐活化石”的“蒙古族长调民歌”以独特的演唱形式反映了蒙古族对历史文化、人文习俗、道德、哲学和艺术的认知。“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流传于东北的朝鲜族聚居区,是融合了演唱、演奏、舞蹈的民间艺术,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侗族大歌”是侗族地区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艺术形式,被誉为“天籁之音”。“侗族大歌”是反映侗族的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载体,具有社会史、思想史、教育史、婚姻史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少数民族非遗所独具特色的艺术魅力、精神追求、精湛技艺和生活风貌,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史诗自16 世纪开始在新疆流传,反映了英雄玛纳斯及其七代子孙率领柯尔克孜人民抵御外来侵略者、保家卫民的英勇事迹,体现了柯尔克孜族人民顽强不屈的民族性格和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赫哲族伊玛堪”描述了民族勇士除暴安良、降妖伏魔的英雄气概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自由生活的向往。少数民族非遗所体现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乐观主义的价值观,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架起心灵相通的桥梁。
我国民族分布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同一地区既有汉族与少数民族交错杂居,也有多个少数民族杂居在一起。因而,有的非遗项目不是单一民族独享,而是多民族共享。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花儿”就是其中一例。“花儿”是流传于西北地区的汉、回、藏、东乡、保安、撒拉、土、裕固、蒙古等民族中的民歌,由多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花儿”呈现了多元文化的特征,反映了多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轨迹。另一项世界级非遗项目“《格萨(斯)尔》”是主要流传于我国青藏高原的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中的一部规模宏伟的民间史诗,这部代表着古代藏族、蒙古族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艺术的最高成就的英雄史诗也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流行。《格萨(斯)尔》既是多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结晶,也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见证。
三 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
迈进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采取诸多行之有效的举措,在政策、财力、人力与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少数民族非遗焕发出新的活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全国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成立非遗保护专职机构
为了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国家十分重视建立强有力的专职机构。2008 年,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管理全国非遗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非遗普查和全面保护工作。民族地区相继设立了非遗保护专职机构,进一步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专门建设。从1998 年开始,全国人大、文化部等相关部门就开始着手关于非遗保护的专题调研。2002 年8 月,文化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报送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的建议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成立起草小组,并于2003 年11 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①周超:《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形成与问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中心》,《青海社会科学》2012 年第4 期。2004 年8 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里提出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指出:要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开展民族传统文化生态实验区建设。2011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
民族语言文字本身属于少数民族非遗,又是少数民族非遗的载体。各民族对本民族语言文字有着深厚的感情。为了更好地在民族地区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部门还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彝文、壮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了这部法律。民族地区结合“文化遗产日”,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颁布了一系列地方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中央立法的迟缓缺陷,也使得国家的立法有了一定的实例参考。目前,全国有24 个省(区、市)颁布了72 部非遗的地方性法规。其中,17 个省(区、市)地方性法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制定的。新疆、宁夏、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先后制定了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共制定了20 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数量居全国之首。2012 年3 月,贵州省通过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一些地方还颁布了专门性的非遗保护条例,例如:新疆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这是省级地方单项立法的首例。州级地方法规有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不断提升了各民族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豪感与凝聚力。
(三)建设非遗数据库与传承基地
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部于2010 年10 月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旨在充分利用音频、视频、图像、文字多媒体记录手段,加快非遗资源采集,建立全新的非遗资源储存模式和展示平台,使我国大量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真实、完整的记录和有效的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传承人。文化部公布的4 批1986 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有235 人去世,其余的1751 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年龄超过70 周岁,或不满70 周岁但体弱多病的传承人的比例超过50%,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已迫在眉睫。2013 年开展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试点。2015 年正式全面启动抢救性记录工程。截至2018 年,中央财政累计支持对942 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了记录工作,一批非遗传承人的绝活才艺及非遗的文化内涵、社会功能得到记录和保存。
2016 年西藏自治区已完成对《嘎尔传承人平措玉杰》《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传承人喇嘛米玛》《拉萨囊玛传承人洛布曲珍》《热巴舞(丁青热巴)传承人四郎曲珍》《藏戏(尼木塔荣藏戏)传承人欧罗巡巴》《藏医药(藏药炮制技艺)传承人丹增彭措》《廓孜传承人(扎桑)》《芒康三弦舞传承人江白轮珠》《羌姆(拉康加羌姆)传承人白玛群久》《宣舞(普堆巴宣舞)传承人罗杰》共10 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的《口述片》《实践片》《综述片》和《宣传片》等抢救性记录保护。②韩海兰:《2016 年西藏已完成10 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ex.cssn.cn/ysx/ysx_fwzwhyc/201701/t20170111_3380006.shtml,2017-1-11。自2006 年启动非遗普查工作至2015 年底,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3000 余人次,收集记录稿10 万余篇、录音带2000 盒、照片4.5 万余张,初步摸清各类非遗项目1000 余项,涵盖了非遗所包含的十大类别,其中以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类别的项目居多。①尕玛多吉,李键:《西藏国家级非遗项目数据库建设雏形渐现》,人民网,http://culture.people.com.cn/n1/2016/0120/c22219-28068571.html,2016-1-20。
截至2017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完成23 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记录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了抢救性保护;创建了维吾尔族乐器、地毯和艾德莱斯绸织造3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91 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content_5340625.htm,2018-11-15。
自2003 年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至2017 年10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 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62 个,普查确认了2968 项非遗资源,建立了县、市、自治区三级非遗名录;公布了四批83 项自治区级名录项目,其中贺兰砚制作技艺、回族民间器乐、固原砖雕、二毛皮制作技艺等18 个项目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③王刚:《宁夏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开幕》,宁夏新闻网,https://www.nxnews.net/wh/whkd/201710/t20171028_4405095.html,2017-10-28。
内蒙古自治区跑好非遗传承的接力赛。截至2015 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先后设立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保护传承基地6 个,文化生态保护区13 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7 个;完成全区第一次非遗普查,收集整理文字468.8 万字、图片68 477 张、音像1353 小时和影像资料2141 小时;共发现传承人22 962 人,收集40 371 条线索,深入调查1312 项,登记实物8104 件,收集珍藏4661 件,使非遗资源得到了充分挖掘和整理,为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④刘春,史美越:《内蒙古:跑好非遗传承的接力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Article/In⁃dex/detail?id=10282,2016-1-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切实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9 年9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1 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2 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2 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66 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9人,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5 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 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7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 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工作平台337 个。⑤宾阳,梁梓群:《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广西非遗保护成果斐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news_1_details/19124.html,2019-9-27。
(四)加大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扶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健康有序地传承主要依赖传承人的薪火相传。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一部分非遗项目的经济价值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然而,不少非遗项目处境艰难,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有的非遗项目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一种活态流变性的文化,非遗传承人的能动性与责任感对非遗传承至关重要。因此,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传承人的生存状况与现实需求,尊重和保护传承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选择的基本权利。
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肩负着文化传承与增进民族团结的双重使命,且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程度相较而言又可能高于其他地方,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应当是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重点,而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偏少的现实应当予以高度重视。⑥曾天然,张洪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民族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为考察对象》,《学术研究》2018 年第6 期。
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核心力量。2018 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共1082 人。其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339 人,占比31%。迄今为止,官方公布的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全国共有3068 名,其中,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845 名,占比27.5%。
为了激发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积极性与使命感,切实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逐步提高传承人补助经费。从2008 年开始,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8000元,2011 年补贴标准提高到1 万元,2016 年3 月30 日,国家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2 万元。各省、市、自治区相应提高不同级别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标准。
补助经费再度提高,有利于帮助部分传承人摆脱面临的生活困境,提高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积极性,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非遗传承活动中,培养非遗接班人,让非遗代代相传。补助经费提档对于引导全社会关爱和尊重传承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 启动传承人群研培计划
由于大部分非遗传承人都是以师徒传承方式获得技艺知识,沿袭的都是传统的技艺规范和图式,并没有经过专业的现代教育学习。对部分传统手工艺人来说,他们有精湛的技艺,却缺乏专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创新意识,更缺乏敏锐的市场洞察力。2015 年以来,文化部与教育部启动了具有战略性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简称“研培计划”)。这个新举措动是为了弥补非遗传承人专业性知识的匮乏,对非遗传承人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师徒传承、家族传承与现代职业化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更有利于非遗传承人的培养。研培计划以非遗的传统工艺类项目为切入点,充分利用高校的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帮助学员开阔眼界、提高学养、树立信心、激发潜能、保护个性。该计划促进了高校与传承人群的互动实践,营造了社会各界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培养了一批非遗传承接班人。
据不完全统计:自研培计划实施以来,全国110 余所院校积极参与,已累计举办研修、研习、培训426 期,培训学员1.9 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参与人数达5.7 万人次。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组织180 名学员赴上海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青海民族大学等高校接受系统培训。①黄维:《聚焦传统工艺 文化部发布2016 文化遗产日四大活动》,人民网,http://culture.people.com.cn/n1/2016/0602/c87423-28406816.html,2016-6-2。2016 年3 月,新疆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举办首批2 期100 名花毡制作和刺绣工艺的中青年传承人培训班。后续开展8 期非遗传承人群普及培训。2016 年4 月和10 月西藏开办了2 期唐卡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来自全区的60 余名唐卡画师参加培训。此外,西藏还将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不同非遗项目的研修研习培训班。
文化部大力支持高校及相关单位在民族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多维度探索传统工艺振兴的有效途径。上海大学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雅昌文化集团和清华大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北京木真了时装有限公司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艺美院在贵州省雷山县分别成立了传统工艺工作站。这些工作站在尊重民族传统和手工艺人的基础上,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开发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现在,驻哈密、湘西、雷山工作站的企业已会同当地手工艺人开发出数百款富含当地民族元素的新产品,不仅使传统手工技艺得以复兴,带动了当地群众脱贫就业,也提升了人们对传统工艺的认识。
通过研培计划的实施,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和帮助,加强了民族团结,增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六)少数民族非遗成为文艺会演的亮点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部、广电总局和北京市政府联合主办的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 1980 年我国成功举办了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2001 年、2006 年、2012 年及2016 年又分别举办了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及第五届。
2016 年8 月18 日至9 月14 日,来自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的35 个代表团,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56 个民族7000 多名演职人员,在京演出了43 台剧目92 个专场,为观众呈现了丰盛的少数民族文艺大餐。12 万各界人士到剧场观看了演出,剧场平均上座率达93%。
此届文艺会演丰富多彩,演出节目中将彝族、仡佬族、怒族、土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6 首不同风格的敬酒歌融为一体;白族的八角鼓、满族的太平鼓、瑶族及朝鲜族的长鼓集合成了《幸福鼓·中国梦》。苗族女子群舞《盛装》、裕固族女子群舞《彩云霓裳》、傣族舞蹈《心愿》、壮族歌舞《唱天谣》、回族歌舞《花儿绽放幸福来》、蒙古族歌舞乐《骏马归来》等精彩节目展现出不同民族独特的艺术魅力。
第五届会演既保留了往届会演的传统,也有很大的创新。参演剧目民族特色浓郁,地域特点鲜明,艺术形式呈多样化,有少数民族剧种、汉族地方剧种、话剧、歌剧、歌舞剧、歌舞诗、舞剧、芭蕾舞剧、音乐会等。43 台剧目包括21 台戏剧类作品和22 台歌舞类作品。属于少数民族独有剧种的戏剧有5台,数量为历届之最,分别是广西壮剧、云南傣剧、江西畲歌戏及西藏和青海藏戏。少数民族戏剧的比例大幅增加,表明了少数民族的舞台创作之路更加宽广。参加会演的节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题材广泛。除反映历史与现实、讴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题材内容外,少数民族非遗展演再次成为会演亮点。侗族大歌、维吾尔族木卡姆、朝鲜族长鼓舞等非遗项目隆重登场。蒙古族歌舞乐《骏马归来》,在蒙古族非遗项目呼麦和马头琴的遥相呼应下将马背民族的精神面貌和地域文化展现得淋漓尽致。苗族女子群舞《盛装》阵容强大,近百位身着民族盛装的苗族女子华丽登场,展现出瑰丽多彩的苗族服饰银饰文化。演出活动以生动的艺术形式,为各族观众提供一个鉴赏、交流、吸纳不同民族文化的平台,共同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乐章。这些少数民族非遗展演是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模式的创新。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与社会功能。自从20 世纪80 年代以来,文艺会演充分展示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魅力,为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做出了巨大贡献。文艺会演作为民族团结的盛会、民族艺术交流的盛会谱写了我国文艺发展史上辉煌的篇章。
(七)推动非遗的学校教育传承
随着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面临巨大的挑战。如何让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最佳途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学校教育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途径。随着广大民族地区农村和牧区学校布局的调整及寄宿制学校规模的扩建,许多生活在乡村的孩子从小就要离开家人和故土去外面上学,家庭和乡土社会的教育功能明显弱化。因此,学校教育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场所,创造了一个与非遗共生的文化空间,有利于培养一批又一批非遗传承人。非遗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是加强民族的文化交流、增进民族文化认同、推进民族文化传承的有效路径。如今,民族地区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2014 年西藏出台《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意见》,目前已有西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日喀则拉孜县拉孜镇中心小学等7 所学校被命名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示范基地”。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21 世纪初以来,贵州省有近5000 所学校相继开展了民族文化进课堂的活动,将独具特色的民族歌舞、民间工艺等非遗项目引进校园,使学生加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增强民族自信心与认同感。
海南黎锦技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急需保护非遗名录以来,海南省高度重视黎锦技艺的保护传承。2013 年,海南省文体厅与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在民族市县中小学试点开设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实践课的通知》,黎锦技艺实践课正式进入全省9 个民族市县中小学。截至2015 年,全省已有39所学校、7200 多名学生参与了此项活动。现在,黎锦技艺进校园已进入常态化,成为海南省民族市县学校的特色校本课程。黎锦传承人亲临学校传授黎锦技艺,让这门技艺薪火相传。
非遗的学校教育传承应注重与非遗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果非遗传承教育仅仅是在校园内的静态传承,忽视与非遗生态环境的联系,缺少社区成员与非遗传承人的参与,那么就会弱化传承的实效性。非遗的学校教育传承可采取灵活的政策,聘请传承人兼任指导老师,组织专家、学者、民间艺人、教育工作者编写适合的课本教材与教学方案,使非遗校园传承持之以恒,迈上一个新台阶。
非遗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关键环节。少数民族非遗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能够发挥其教育功能促进民族团结。将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民族地区办学特色、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促进民族交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八)大力发展民族文旅产业
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旅产业创意的重要源泉。发展民族文旅产业是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的一个重要途径。坚持民族特色是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的根本路径。民族地区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文旅产业发展道路,大力培育民族文化知名品牌与龙头企业,将民族传统技艺传承培训和生产性保护相结合,采取“非遗+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借“互联网+”平台,拓宽非遗产品的销售渠道,推动民族文旅产业的创新性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非遗特色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方面涌现出一批成功范例。回族服饰、回族器乐、杨氏泥塑、回医正骨、贺兰砚雕刻、回族剪纸、二毛皮制作等国家级项目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开发进一步丰富。①李庆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成效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与旅游部网站,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nx/793164.htm,2016-8-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力争把哈萨克民族刺绣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特色支柱产业,全力打造全国民族刺绣产品集散地。西藏自治区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初步形成了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民族文旅产业发展体系。贵州省全力打造“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加快民族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壮族三月三”是广西的品牌节日。2019 年“三月三”期间,全区共接待游客1912.08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消费149.8 亿元。②吴丽萍,蓝绍祯:《一季度全区接待游客近2 亿人次》,《广西日报》2019-4-26(10)。节庆品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四、结 语
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除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非遗保护传承资金明显不足外,非遗保护“碎片化”、功利化、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在民族地区也较为突出。
非遗保护传承是一个系统工程,人类学整体观理论体系对非遗保护传承具有指导性作用。实施整体性保护是非遗保护的重要途径,由于少数民族非遗涵盖面广、种类繁多,实施整体性保护仍存在困难。构建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长效机制,还需要多角度思考、全方位探索的过程。
少数民族非遗对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实现民族文化多元共生和协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加强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是提升文化自信和开展国际社会不同文明对话的生动实践,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