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个体心理辅导工作流程规范化研究
2021-12-03岳晓兰
岳晓兰
一、学校个体心理辅导工作流程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又称学校个案辅导,是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运用专业技术,通过鉴别、评估、分析和干预,解决来访者个别心理困惑的一种心理辅导方式。
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最具心理咨询特色、对心理学专业技能要求最高的工作形式,学校个体心理辅导是每位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重点也是难点之一。因此,个体心理辅导的工作流程是每一位心理辅导教师必须要熟悉并熟练操作的。学校个体心理辅导工作一般流程的明确与规范化推广,能起到鼓励新手心理辅导教师上手的作用;有助于心理辅导教师对照、反思及改进自身的心理辅导工作;有助于成长中的心理辅导教师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辅导工作,提升辅导效果;有效保障咨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升个体心理辅导的专业性、科学性及实效性,推进学校个体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学校个体心理辅导的一般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预约。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是一项系统工作,为确保心理辅导的专业性和时效性,一般实行先预约后辅导制度。学校个体心理辅导的预约形式分为直接预约与间接预约两种,直接预约即来访者找到心理辅导教师当面进行预约;间接预约一般包括信件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转介绍等。预约内容一般包括:了解来访者的诉求;确认来访时间及辅导时段;填写预约记录表;告知来访注意事项等。
预约环节需要注意:第一,约定的时间尽可能详细,接待预约的心理辅导教师需告知来访者可能的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如临时取消、因故不能如约等,避免因不能如约辅导对来访者造成负面影响。第二,心理辅导教师需定期查看邮箱、信箱,及时回复并更新预约表,避免因延误回复而降低来访者的求助意愿或使得来访者的心理问题严重化,避免重复预约等现象。第三,面对转介绍者,即介绍别人前来咨询的来访者,心理辅导教师应强调心理辅导的自愿原则,介绍心理辅导双重关系的利弊及可能的影响,澄清保密原则,适当评估转介绍者的心理状况及被介绍者的心理状况,了解基本情况及诉求,鉴别真正的来访者,有时亟须心理辅导的恰恰是转介绍者本人。
2.面接。
本文所讲的面接是指来访者在约定时间到访时,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的会面与接待过程。双方确认可以正式开始辅导后,心理辅导教师需要指导来访者填写《来访者登记表》,其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来访时间、健康状况、既往辅导史等信息。
面接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心理辅导教师要做好辅导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是物质准备,包括心理辅导场室环境的布置,盖毯、纸巾、水、纸笔等物品的准备;其次是精神准备,包括觉察及评估心理辅导教师自身以及来访者的身心状态是否适合辅导,心理辅导教师应做好开始工作的身心准备,必要时可提前进行清场练习以调整到最佳工作状态,如遇到不适合或无法正常开展辅导的情况,需与来访者沟通,协商改约、转介或取消。
3.设置。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的设置指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进入心理辅导室开始面谈的初始阶段,心理辅导教师先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包括专业背景及资质的简介等,然后就心理辅导教师和来访者均需遵守的基本规则做出说明和约定。学校个体心理辅导规范化的设置一般以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呈现,内容包括心理辅导的时间约定、咨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录音录像协议、保密及保密例外告知、危机干预注意事项、案例研讨或督导约定、是否告知班主任去向等。心理辅导教师需要介绍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并与来访者协商以达成一致,来访者在自愿前提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良好的心理辅导设置是心理辅导取得成效的基本前提,是保护心理辅导教师的有效手段,同时有助于来访者的成长,因此学校心理辅导的知情同意约定不可或缺。此外,心理辅导的知情同意书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龄段的来访者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计。
4.面询。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面询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恰当运用心理咨询技术,全面收集资料,进行问题评估,明确辅导目标,商讨辅导方法,制订辅导计划,实施辅导计划,进行效果评估以及确认预约下一次辅导或结束辅导等。
面询环节需要注意:学校心理辅导姓“教”不信“医”;切忌片面追求“诊断”与“治疗”,注重“评估”与“辅导”,尤其面对未成年来访者,适当的教育与引导不可或缺;相较于五花八门的咨询技术与新兴的咨询手段,运用基本的咨询技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咨访关系更重要。
5.评估。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的评估指对来访者、心理辅导教师、咨访关系的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来访者的生理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来访者的意愿;来访者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危机程度;咨访双方适配程度等。评估的结果有以下几种可能:结束辅导,继续辅导,寻求督导,转介,危机干预,随访等。
评估工作需要注意:评估并非诊断,评估需要谨慎,评估需要有专业依据;如需转介,需要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尊重来访者意愿;如需启动危机干预,则需要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及目的,说服来访者配合,确保来访者安全,介绍流程,约定保密等。
6.记录。
学校个体心理辅导的案例记录基本参照心理咨询的案例记录要求,较为常见的案例记录形式为个案记录,其内容一般包括:案主代号、来访日期、咨询频次、心理辅导教师等基本信息;来访者主诉;个案概念化及工作目标;咨询过程;评估及工作小结;督导情况等。除个案记录外,还可能需要记录的有:危机干预记录、个案转介记录、长程案例总结、案例督导记录等。
心理辅导案例记录需要规范撰写、妥善保存。记录时需要注意:保护来访者隐私,注意个案基本信息的专业化处理;不记录心理辅导教师的推断、假设、猜测、感受等主观性内容,不记录与咨询无关的信息等。